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篇1
为全面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天放学前,由班主任教师在班内微信群公示学生当天家庭作业,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注意作业布置语句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2、保证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三、四学年不超过半小时书面作业。五、六年级学生的每天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不得超过1小时。
3、由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权对学科教师说“不”。
4、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有教无类。
5、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6、年级组长每天调控各班各学科作业公示情况,督促并提醒各班及时、规范地进行微信群上公示。
7、教导处不定期反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篇2
一、安全工作
由安全防治工作组直接参与、校委会值周人员协助、班主任具体实施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网络,全方位、多角度地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与管理。
二、建立教育学习制度,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1、学校每学期举行三次校会,集中学习安全防护的有关知识,教育学生遵规守纪,确保自身的健康成长。
2、学校每学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上一堂法治教育课,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律意识,引导学生改正缺点,完善自我。
3、学校根据季节变化进行及时的防溺水、防水、防雷电、防自然灾害等教育,定期检查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进行必要的逃生演练。
4、周会课为班主任的安全教育主阵地,各班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处理各类问题,记录活动情况。
三、签订责任书,明确安全职责
1、每学期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规范班主任安全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2、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班主任共同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管理要求,建立四位一体的安全教育与保护机制。
四、建立安全档案,规范各类安全资料。
建立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每天学校综合治理、安全防治工作情况,积累经验,总结提高。
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篇3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校保安员岗位职责》,积极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按学校规定时间定时启闭校门,在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打开大门,在学校上课期间,关闭大门,开启小门,不得允许家长在值班室等候学生,并保证门口始终有人值班。
3.按学校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在上课时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有效出门证明。
4.按学校规定协助做好教职工考勤工作。对教职工上班期间出校门,必须查验由学校签发的《出门证》或及时在出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5.热情、规范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来访群众、家长及其它人员要按保安行业规范和学校有关规定文明、热情接待,验看有效证件、与被访对象联系,获准后办理入校手续。因被访对象不在学校等原因,不能满足来访需要的,要给予热情解释说明。
6.热情规范做好领导来校的接待工作。事前接到学校有关部门通知的,要按通知精神执行。事前未接到通知的,在妥善按学校规范执行的同时需及时与校长办公室电话联系,并按校长办公室通知精神执行。
7.做好车辆进出校园及停放管理。来访车辆一律有序停放于校门外指定区域,领导指导检查工作时车辆入校行驶路线及停放地点按学校通知精神执行,因施工、送货等其它原因,机动车辆需进校行驶和停放的,要按学校规定时间、路线引导行驶。
8.查验物资进出校门手续。物资进出校门,应严格查验出门证,如手续不符合规定,立即扣留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9.做好传达室卫生保洁等工作。保持传达室内外每日打扫,做到窗明几净、物品有序摆放。传达室内严禁吸烟。
10.做好巡逻工作。每天巡逻两次,巡逻区域覆盖整个校园,对重点部门、区域巡逻细致、警惕,发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每次巡逻后及时、准确填写巡逻信息记录。
11.规范值勤行为。当班值勤保安员需按规范着装,使用服务用语,严禁吸烟、喝酒,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学生上学放学时间,需规范站立于门侧热情迎送。
12.严格执行出勤制度,不擅离职守,因故请假,必须事前得到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13.按学校提出的要求,协助做好学校安全保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认真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突击性工作。
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篇4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20xx至20xx学年度
小学学校纪律管理制度 篇5
灌云县先进小学校产管理制度为加强我校校产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总务处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添置的新物以及上级调来的物资、发下来的奖品,亦应先登记后使用,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教导处、总务处、学校各办公室、仪器室、图书馆、电脑室、教室等)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资产每学期清点一次。消耗品和建筑材料每月结算一次,由校产管理领导小组期初、期末各检查一次。
四、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不得任意转换,如要调出调进,须会同总务处办理,班级公物因损坏需修理,应坚持学生申请,班生活委员、班主任审查,总务处批准的手续。以便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执行赔偿制度。
五、新增添的校产校具一律经学校保管部门办理验收、入库及登帐手续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时,须将领用或借用的校具交还给总务处,不得私自带走或转让他人,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并追查经济责任,严肃处理。
七、剧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双锁,单独存放,由仪器管理员和办公室共同保管,按国—家—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八、领借物品必须本着节约和实事求是精神,一定要办理领物借物手续,外单位借用物品,必须凭单位借条,经校领导或总务处同意后出借,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如必须出借时,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借出物品,须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九、为加强校产管理,减少损坏现象,总务处建立维修登记簿,各班如有损坏要及时上报,并按制度赔偿。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每日检查一次,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十、管理员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学校财产,如有失职,致使校产受到损失者,必须严格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和财物损坏程度,赔偿全部或部分费用。
十一、校舍维修、保养工作是校舍管理的主要内容。每年学校要对校舍进行多次全面检查,校舍管理人员应根据检查情况,向学校领导提出维修意见,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批准后进行维修。要严格把好维修质量关、造价关等,经教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