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宿舍混住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身职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后勤管理部门是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单身职工宿舍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单身职工宿舍进行分配与调整,并对单身职工宿舍公共区域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等进行管理、检查。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单身职工宿舍的安保并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检查及清退违规居住人员的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负责收集职工对单身宿舍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协同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单身职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及依托协议的单身职工(高层次人才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均可申请单身职工宿舍 。
第七条符合居住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须携带本人人事调令(报到通知书)、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到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入住手续、安全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手续。
第八条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且实习期在三个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办理入住和出入证手续。
第九条 职工对分配的宿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损坏后与后勤管理部门签订《庆安单身宿舍规约及设施确认单》(见附件1)。
第十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单身职工,必须在7日内办理退宿手续,退宿时应保证所配备的设施完好无损,并结清相关费用。
(一)职工调离、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区内已购住房的并达到居住条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结婚后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内的。
第十一条退宿人员应及时到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将宿舍钥匙、门禁扣、电热水壶、电卡、空调遥控器等附属物品交后勤管理部门、将出入证交安全保卫部门。退宿前须将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对于遗留物品无法联系到归属人的,视为无主物品,由后勤管理部门自行处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与宿舍管理
第十二条单身职工宿舍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凡进入单身宿舍楼的人员,须出示住宿卡,并自觉接受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探亲访友外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办理会客手续后,方可进入宿舍楼。来访人员须遵守安全保卫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单身职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单身宿舍楼。
第十五条携带物品出门者,须由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对所带贵重物品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实登记。
第十六条宿舍内严禁赌博、偷盗、酗酒、吸毒、贩毒、打架、斗殴。
第十七条职工自行打扫室内卫生,并保持宿舍楼内的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堆放杂物、非机动车辆,不得饲养宠物。
第十八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讲文明、讲礼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自觉爱护宿舍建筑物、附属设施、公用器具(如:电梯、消防器材、线路、管路、家具、家电等),规范操作使用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
第二十条单身职工宿舍内不准私接电源、乱拉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煤气瓶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第二十一条宿舍楼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严禁向窗外抛洒物品。
第二十二条员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单身职工宿舍房间居住定员不足时,管理部门有权安排新入住人员,任何人不得阻拦。
第二十三条居住单身宿舍的职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宿舍(床位)转借转租给他人。严禁非单身职工、探亲家属及其他人员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条单身职工宿舍门锁,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若钥匙遗失,自费配制。
第二十五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单身宿舍的消防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单身宿舍居住人员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六条单身宿舍室内设施,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室内设施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污染、损坏或堵塞,由责任人按原设施标准维修(或赔偿),如无责任人者,由室内居住人员共同承担(赔偿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宿舍出现跑、冒、滴、漏、电器故障及门窗、锁损坏现象,由单身职工向负责维修的物业管理部门报修。
第二十八条单身职工宿舍生活设施物品配置标准及消耗品的配发周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家具1套(含公寓床、双开门衣柜、书桌、墙面定制书架、方凳)。每个房间配置空调1台、窗帘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发周期
电热烧水壶两年配发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纸篓1年配发1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则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分配原则:
研究生及以上:2人/间;
本科生、大专生及以下:3人/间;
第三十条公司单身职工宿舍收费项目如下: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未央、雁塔、灞桥)以外的; 第三十一条享受职工住宿补贴的职工,补贴发放期满后,仍需居住单身宿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床位收费标准按照50元/月/床执行。
(二)参加工作满10年以上的。
外单位来公司实习人员居住收取的各项费用参照本公司职工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检查与惩处
第三十二条后勤管理部门、安全保卫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对违反本办法的职工进行惩处。
第三十三条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合后勤管理部门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条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将宿舍(铺位)转借、转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条对于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公司《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违纪员工惩处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进行惩处。
男女宿舍混住的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第二章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网络营销部所有住宿员工。
第三章 职责:
1、人力资源行政专员负责员工宿舍的管理工作;
2、部门内所属员工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
3、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第四章 入住管理:
(一)作息时间:
1.员工每天早7点起床(加班、值班等特殊情况另行约定),7:15就餐,7:45之前到办公室。7:50晨会;8:00正式开始工作。值日生7:45以前完成办公室卫生的清扫工作。
2.中午11:30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完毕后午休,12:30开始下午工作。
3.下午17:30分下班,员工到食堂就餐。晚餐后活动自行安排。
4. 入住的员工,应在21:30之前回寝室就寝,如需延迟或不归寝的,须提前请假。
5. 员工晚间22:30后禁止嬉闹、大声听音乐、看电视、大声喧哗, 晚23:00寝室熄灯,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影响第二天的工作。
(二)具体规定:
1、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2、男、女员工严禁串寝留住,男员工不得进入女员工寝室;如确需入内,必须有第三人在场且不得长时间(30分钟以上)逗留。
3、入住员工严禁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4、辞职、辞退、解聘人员必须在办理手续后当日内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退出宿舍,不准继续留住;
5、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
6、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三)卫生要求:
1、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
2、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3、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禁止高空抛物;
4、宿舍内每位员工均需轮流打扫清洁卫生(轮值表贴于门后);
5、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在寝室内堆积;
6、宿舍及走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器具;
7、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8、保持床单、被罩、枕套的整洁,定期清洗。
(四)其他:
1.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入住:
1.1、犯有传染病者、
1.2、有不良奢好者;
2、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1、不服从监督、管理、指挥者;
2.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打扑克等涉及金钱的)、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者;
2.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2.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来人员者;
2.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2.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第五章 安全管理
1、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贵重物品妥善保存;
3、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对于严重违章现象,人力行政专员可先予以干预,控制事态;然后上报公司,等待处理;
5、对于特殊紧急事件,部门经理应及时电话通知公司,并请求相关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男女宿舍混住的管理制度 篇3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管理规章制度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宿舍管理规范化、程序化,特订本细则。
一、员工申请住宿及入住
1、员工为非本地居住者或员工在本公司所在地距离10公里以上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向办公室提出住宿申请。
2、住宿批准获得办公批准后持入住通知单,到后勤助理处办理入住事务。员工宿舍执行统一管理。
3、原则上副主任级以上人员可以申请单间住宿,组长级四人一间,且必须为晚上常住人员。临时休息不安排单独房间。普工为8人一间(前期以6人为基数安排)。
4、收费标准:公司不收取房租,所有房间基本电费为10元/间,超出部分由住房人自己承担;员工可以申请夫妻房(单间),需提供相关证件,但需另交80元/月/间的房租,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员工宿舍指定专人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负责宿舍的管理工作,负责分配、调配宿舍,房间钥匙管理。个人领用物品的发放。
2、后勤助理负责公共卫生的清扫任务,检查保洁工作,维持秩序。管理水、电,及门户安全。
3、监督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4、整理登记员工个人资料,如所在部门、紧急联络人、联系方式、血型等。
5、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及时报告公司办公室、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直至总经理:
5、1擅自留宿亲友者,男女宿舍混住者。
5、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有外来侵扰时。
5、3员工身体不适应时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上级主管并送医院治疗。
6、员工宿舍每间宿舍制定舍长一名,主要负责:
6、1协助公司宿舍管理人员进行宿舍管理。
6、2在本宿舍内维护住宿员工的生活环境及生活秩序。
6、3组织宿舍员工每周五进行宿舍大扫除。
三、员工应付责任
1、员工应保持宿舍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2、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电热水器、桌椅、风扇、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3、如发现设施损失、应立即向后勤助理报修,不允许私自拆卸宿舍内设施,损失照价赔偿。
4、男工严禁随意进入女工宿舍;
四、住宿员工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不得随意装接电暖气、
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
2、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不当行为。
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洗漱用品,需放置床底指定位置,并排放置。
4、烟灰、烟蒂不得随意丢弃,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不得放置寝室。
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或箱内。
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7、收音机、手机等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妨碍他人休息。
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探访应由门卫登记姓名及进出时间。
10、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
11、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2、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值日清洁整理。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电热水器用毕即关闭。
14、员工须严格执行此行为规范,服从公司宿舍管理人员管理,违反上述各条款者,由宿舍管理人员通知公司办公室开具违纪处罚单
(每人次50~100元),并由办公室在公告栏张榜公布。情节严重者予以取消住宿资格直至公司除名处罚。
五、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后勤助理的管理、指挥者。
2、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斗殴、偷盗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每月在外住宿超过7日者。
8、有偷窃行为者。
六、考核
1、公司将每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宿舍卫生及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2、公司将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员工宿舍进行抽查,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经济处罚。
七、离职退房
1、公司仅为在职员工提供宿舍,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保安负责跟进和监督;
2、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公司宿舍管理人员检查。收拾房间时,需有保安员全程跟进和监督,直至离厂;
3、经后勤助理检查相关宿舍设施完好时,员工交还房间钥匙,公文网后勤助理在离职清单上签署意见。
4、保安有对以上管理规范执行状况检查和督促的职责。对违规行为,有履行不到位或经员工投诉未于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和解决的,追究后勤助理、保安人员及相应管理者的责任;严重者,承担相应损失或其它。
男女宿舍混住的管理制度 篇4
1、为使员工宿舍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以保证住宿职工正常休息和身心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员工收到《宿舍分配通知单》,应于限期内入住(搬入),逾期未执行者,视同弃权。
3、自觉爱惜使用建筑物、附属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以及房间内的一切公司物品,不得自行改装、拆卸或维修,更不得损坏。若因物品损坏或工作失误造成的罚款无法明确责任人的,由本舍人员共同承担平均分摊。确需维修或更改的应报人事部审批后由人事部统一安排。
4、入住者在宿舍内举行活动时必须事先将有关安排报告给宿舍管理员。
5、入住者必须注意节约水电,注意安全。人人做到及时关闭水源、电源且相互监督。遵守公共道德,维护生活秩序。
6、不得在室内从事麻将、赌博、吸烟、酗酒、偷窃、打架、吵架、喧哗等行为及进行商业活动。
7、入住者不得在楼梯、走廊、出入口、过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8、宿舍卫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
9、晚11时后应停止一切娱乐(如打牌、唱歌、听收音机、聊天等)活动,非本舍人员不得继续逗留,以免影响本舍人员休息。
10、不得在室内存放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应在卫生间内或在指定吸烟区内吸烟。
11、任何人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安排、监督。
12、上班时,必需锁门,以保证财产安全。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1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物品,带他人入住,若有来访,必需经人事部批准,否则按偷窃论处。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张贴、雕刻等。不得在室内传播书刊、杂志等。
14、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日随即搬出宿舍,并且通过宿舍管理员办理退房手续,否则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5、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日常用品摆放整齐,不准往窗外丢杂物。
16、员工分配的.钥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严禁把钥匙借给非公司人员(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使用。
17、员工应互相团结、互勉互助,不准拉帮结派,无事生非。
18、宿舍内安全设备、水电设施、家具、工具无法正常使用,舍长应及时报告人事部派人修缮,若不及时报告出现的损失或事故由该舍员工承担。员工擅自维修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人为损坏物品的费用由损坏人承担(另作罚款处理),若无法明确责任,则由全舍员工共同承担。
19、不定时由电工对所有宿舍进行水电设施、家具、线路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养维护。发现私接线路等违章行为时立即予以纠正,并及时上报人事部处理。若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后果由电工承担。
20、每月1日、15日由人事部组织进行宿舍卫生大检查和评比,并将评选结果张榜公布。
21、不得(逢年过节)在舍内燃放烟花、爆竹。
22、宿舍内男女不得混居,一经发现或查出将严肃处理。(开除和经济罚款) 23、宿舍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宿舍教育员工共同自觉遵守各项管理条例,共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共同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4、违背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5—200元的罚款,赔偿另计,严重者可同时给予行政处分(解雇、开除等)。
2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男女宿舍混住的管理制度 篇5
1.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栋宿舍安全。
2. 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煮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3.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不得在宿舍留宿,有特殊情况的'需报告,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留宿。
4. 学生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学生轮流看守;学生不得擅自留校。否则自行负责。
5. 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同意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内搞其它非法活动;禁止买卖食品、饮料。
6. 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进出要关好门窗。
7. 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8. 主任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
9. 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禁私自离校。否则,后果一切自负。
10. 住宿学生应注意饮食卫生,在校进餐,不卖零食。否则将承担违纪带来的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