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
高值医用耗材一般是指属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为规范我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等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及使用,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一)选择正规资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4、生产企业授权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
5、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采购科严格按照中标产品统一采购。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种植材料的请购由使用科室按照每个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个工作日、手术室用的钛板、钛钉按照手术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总务科提出申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急用情况,使用科室可向采购科取得认可后先向中标供应商联系进小部分应急使用,后期再将程序补充完整。
二、登记及发放、保管
(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种植材料采购数量以月基本消耗量为准;钛板、钛钉采购数量按手术所需为准,提高及时率,体现具体成效,实现“零库存”管理。
(二)对于高值耗材,库房实施二级存放制度。在供货商送货到库房的同时通知使用科室护士长,经双方对材料的包装,批号、有效期、数量等同时验收合格后,并将材料详细清单复印件交由使用科室保管,以确保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转。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用高值耗材不得入库。
(三)以月为单位,库房管理员将供货商的发货单、配送时间、发票等信息与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进行核对后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将当月耗材成本计入使用科室。
(四)使用科室应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库登记、使用登记,以备产品质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的有关要求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严格核对患者的信息,对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称、数量、金额做汇总存档。
(二)术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及时准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术前谈话中应说明选择的类型,使用的目的、价格以及不良反应。
(三)术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称、类型、数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记录。
(四)发现使用科室私自购入、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由我院纪检委处理。
四、处置使用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记录。
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请相关科室严格遵照。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2
(1)要优先选择、合理使用好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就是保证人民群众公平、及时地获得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就是要依据病情该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
(2)安全用药。当前医疗服务过程中,超范围用药、滥用抗生素、不合理用药的现象十分严重,对此要正确处理合理用药与安全用药的关系,既要让患者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又要把费用控制在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之内;既要保证合理用药、安全用药又要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能因药费和医疗服务费下降而使医疗质量下降。
(3)医务人员要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正确引导患者合理用药、安全用药,防止药品的浪费和流失,把好的政策转化为好的医疗结果。
(4)目前城乡、区域卫生发展还不协调,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基础设施不全,人才队伍不稳定,技术力量薄弱,医疗服务能力不强。(对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这个在申论课上谈过的了,人才要多个角度去培养)
(5)建立互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医学救助的能力,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能力。
(6)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等都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7)要处理好与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关系,医疗部门需要虚心接受当地人大、政协、价格、药监、医保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制度,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到医院实地体察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争取客观公正地报道实际情况。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3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五、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十六、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七、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十八、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
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九、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二十、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医学专用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十一、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十二、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七十五度。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二十三、换药室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二十四、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对新入院的病员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人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3、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不要告诉病员,必要时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解释。
4、不要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或错误,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病员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换药、洗胃、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挡遮或到治疗室处理。
6、有条件的医院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员应分别安置。病员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尽力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7、对手术的病员,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病员良好的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紊乱嘈杂,早晨6时前,晚上9时后及午睡时间,尤应保持病房安静。在不影响医疗效果的情况下,有些处置可待病员醒后施行。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大、小便器随时洗刷。痰盂、废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厕所随时洗扫,保持清洁卫生。
10、按照病员患病的轻、重类型,分别规定生活制度,建立动静相结合的、有规律的休养生活。合理地组织病员参加文娱活动。
11、重视病员的思想工作,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
附2:住院规则
1、住院病员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住院病员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住院病员的饮食须遵照医师的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食物,需经医师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住院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得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住院病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他有关医疗记录。
6、住院病员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经医师批准后,方可离开。
7、住院病员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儿科病员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住院病员可以携带必需之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许会客。
10、住院病员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供意见,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11、病员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应通知原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一)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二)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三)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各方面的信息迅速传递给院领导,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组织管理,使各类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逐级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请示报告:
(一)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患者时,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向医务部及主管院长汇报。
(二)重要脏器切除、截肢、新开展手术项目的实施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应向医务部报告,由医务部转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发生医疗、护理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应立即向主管的职能部门报告,并逐级向主管院长、院长报告。
(四)收治涉及法律、政治、刑事案件以及逃跑、伤人、有自杀迹象的患者时,应向医务部、保安部报告,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力度。
(五)紧急、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应逐级经主管部门和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并报院长批准。
(六)丢失重要医疗文件、机密文件及档案资料时,应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并视情节轻报告院长。
(七)重要的外事保健任务和外出会诊以及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并报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
(八)制定、修改医院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或科室新制定制度时必须报告院长办公室或医务部,并经院长审批后方可公布。
(九)非工作时间内的紧急行政、医疗等事务均应向医院总值班报告,重大问题由总值班及时请示带班院领导。
(十)工作人员出差、院外会诊、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院外任务等,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主管院长报告;中层以上人员以任何原因离开本市时,必须报告院长,得到批准后方可离院。
(十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所在科室应向医务部、院长办公室及院长报告;省、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住院应由院长向省卫生厅、市卫生局报告。
(十二)患者病情危重或死亡后,科室须填写《病危通知单》和《死亡通知单》报送医务部,并通知患者家属,经医务部和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归入病案。值班医师及负责医师除积极抢救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
(十三)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必须及时向医务部和主管院长请示报告。
(十四)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时,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并向主管院长报告,情节严重时报告院长。
(十五)医院重要的基建、设备、物流等档案资料,一般情况不外借,需要外借复印时必须由牵头部门向主管院长请示,主管院长向院长汇报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一)医院行政查房是领导带领行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计划、有重点地对科室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的一种管理形式。
(二)行政查房由院办负责通知,参加人员一般由行院长、院长助理、院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主任组成,参加行政查房的行政管理干部到办公室集中,进行查房前的安排部署准备工作。
(三)行政查房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1、集中听取科主任、护士长的近期工作汇报以及各科室存在工作困难的汇报,时间为5—10分钟;
2、分组现场检查;
3、检查各种记录或原始资料;
4、随机抽查,抽查对象包括医生、护士、病人及其家属。
(四)行政查房分组情况及检查内容:
1、职能组主要检查科室行政管理、考勤和医德医风。具体包括:
(1)会议传达、执行情况;
(2)各种记录;
(3)制度落实情况;
(4)管理措施;
(5)医德医风、服务态度、“红包”问题;
(6)考勤管理情况;
(7)病人意见。
2、后勤组主要检查:
(1)电脑系统运行情况;
(2)物资管理;
(3)环境卫生;
(4)水、电、灯、空调、风扇等管理;
(5)维修问题;
(6)安全保卫、消防情况;
(7)药械供应和维修情况;
(8)医务人员及病人用餐问题。
(五)行政查房的程序:先集中听取科室整体工作汇报,然后分组对口检查,检查完以后再汇总、反馈。
(六)行政查房的重点:管理环节、医护环节或后勤供应维修环节急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上次查房未解决的遗留问题。
(七)行政查房工作由院办牵头组织,必要时提前通知被查科室,做好行政查房前的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检查情况必须于当天汇总以表格形式简明向院长汇报
四、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医院指定的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承接未办事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在值班时间内,需深入科室,巡视检查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参加急、危重的人的抢救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院领导式有关上级报告。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院,在院内巡视时,要随身携带手机,以便寻找。
(五)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院医疗、行政和临时重大事件,及时处理,传达上级指令及紧急通知签收文件,交接来访事宜。
(六)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经行政部同意可找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七)认真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凡本班未处理完的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将我院创建为“全国无烟医院”,根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无烟医院》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院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院内设置吸烟区,并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吸烟者只能在吸烟区吸烟。
四、医院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医院小卖部不得出售香烟。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院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网站、院报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医院控烟规章制度百科。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院内非吸烟区吸烟的人,全院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或指引其到吸烟区内吸烟,劝阻无效时可逐级向上报告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
十、建立控烟督察机制,并将控烟信息、督察结果及时公示。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6
1、病情证明书用于门(急)诊及出院病人的病情、诊断、休假证明,由经治医师开具并签字,非经治医师及无处方权医师无权出具。
2、凡需出具疾病证明书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核对其身份,根据病情开具相关证明,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涂改,不得弄虚作假;经治医师签字后,在门诊导医台处盖章生效。
3、临床医师要以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开具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每项诊断都应具备客观、科学的诊断依据,经治医师对所做的诊断负责。
4、开具病假天数为3天(妇产科人工流产及骨科部分病种除外)。期满仍需继续休息者,应在门诊随诊后由接诊医师重新出具。
5、病情证明书上只能写病情、诊断及与病情诊断相关的医嘱、建议。我院诊断证明书不涉及职业病的诊断和病人伤残情况、劳动能力(病退)判定。
6、导医台须对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和病假证明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遇有异议,可请示门诊部主任或医务科科长决定。
7、导医台应加强对印章的管理,必须在医师已填写完毕并签名的前提下方可在病情证明书上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空白病情证明书一律不得给予盖章。导医台做好加盖“病情介绍专用章”相关登记工作。
7、为本院职工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证明书,必须由医师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后盖章。本院职工持病假证明书请病假的,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或出院病情证明)、检查报告单及疾病诊断书。
8、凡复印件、复写件均不予盖章。
9、不按上述规定开具疾病证明书或开具虚假病证者,每次发现将给予本人200元罚款;情节严重,导致纠纷者,上报医务科及办公室,给予严惩!
10、为规范医疗管理,避免法律纠纷,门(急)诊病人每次就诊、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病情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病情证明书时应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
1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7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高值医用耗材一般是指属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为规范我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等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及使用,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一)选择正规资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4、生产企业授权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
5、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采购科严格按照中标产品统一采购。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种植材料的请购由使用科室按照每个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个工作日、手术室用的钛板、钛钉按照手术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总务科提出申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急用情况,使用科室可向采购科取得认可后先向中标供应商联系进小部分应急使用,后期再将程序补充完整。
二、登记及发放、保管
(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种植材料采购数量以月基本消耗量为准;钛板、钛钉采购数量按手术所需为准,提高及时率,体现具体成效,实现“零库存”管理。
(二)对于高值耗材,库房实施二级存放制度。在供货商送货到库房的同时通知使用科室护士长,经双方对材料的`包装,批号、有效期、数量等同时验收合格后,并将材料详细清单复印件交由使用科室保管,以确保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转。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用高值耗材不得入库。
(三)以月为单位,库房管理员将供货商的发货单、配送时间、发票等信息与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进行核对后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将当月耗材成本计入使用科室。
(四)使用科室应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库登记、使用登记,以备产品质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的有关要求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严格核对患者的信息,对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称、数量、金额做汇总存档。
(二)术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及时准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术前谈话中应说明选择的类型,使用的目的、价格以及不良反应。
(三)术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称、类型、数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记录。
(四)发现使用科室私自购入、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由我院纪检委处理。
四、处置使用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记录。
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请相关科室严格遵照。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8
一、医院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二、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领导批准后提取。
三、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医院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医院应当加强对银行结束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四、医院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券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五、医院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医院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七、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八、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
九、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报销票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相关附件单上盖“附件”鲜章。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9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 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执行《河南省三级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豫卫医[)118号),二级医院参照执行。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 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 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匡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 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病历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193号) 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 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河南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 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 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 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 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 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 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1
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以及xx省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全面领导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医院感染监控网,以住院病人和院内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三、感染管理科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室,做微生物学监测,督促各科室搞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调查,督促各科室如实登记上报院内感染病例,使漏报率≤10%。
五、分析评价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资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密切合作,了解我院病原微生物的检测以及耐药情况,为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提供科学依据,建立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并且不定期检查督促实行。
七、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九、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实践管理,预防医务人员的感染,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十、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积极控制。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2
(一)医院感染概述
1、医院感染的概念
医院感染,也称为医院内获得性感染或医疗保健相关感染,是指住院病例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而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
2、医院感染的种类
医院感染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如果根据医院感染发生的部位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共分为12类:下呼吸道、伤口、泌尿道、胃肠道、血液、皮肤软组织、骨与关节、生殖道、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眼耳鼻喉和口腔感染及全身感染。
根据医院感染发生部位的不同,可将医院感染分为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手术切口感染、血液感染等。
其中,呼吸道发生的医院感染病例,占全部医院感染病人的半数以上,表明呼吸道在医院感染中具有高发的普遍特性,在医疗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这些部位保护,做好预防和消毒工作,减少引起该部位感染的操作。
可采取的措施有:保持病室内空气洁净新鲜,提高机体防御能力,保护和隔离易感者;加强空气和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处理,及时隔离感染患者,隔离传染病患者;减少病室内人员流动。
尿道感染主要是细菌侵入泌尿道引起的炎症,80%的医院的泌尿道感染与导尿有关,无菌操作不严格,导致导尿管污染或将尿道外口周围细菌植入膀胱;长期留置导尿管,留置时间越长,感染率越高。
因此,消毒和无菌操作应达到规范化、标准化。根据感染人群的不同可分为病人发生的感染和医务人员感染等;根据引起医院感染病原体来源的不同进行分类,将医院感染分为外源性感染和内源性感染。
内源性的医院感染又称自身医院感染,是指在医院内由于各种原因,病人遭受其本身固有细菌侵袭而发生的感染。外源性的医院感染也称交叉感染,是指病人遭受医院内非本人自身存在的各种病原体侵袭而发生的感染。
3、医院感染的发生原因
主要原因包括:①不合理使用抗生素和抗菌制剂;②消毒、隔离和灭菌不严格;③院内交叉感染;④临床诊疗方式的改变;⑤人口老龄化;⑥领导缺乏重视。
4、医院感染的判断标准
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①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②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③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他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④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⑤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⑥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①皮肤黏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②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③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④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5、医院感染的特点
(1)医院中病原体种类繁多、来源广泛:近年来我国医院感染革兰阴性杆菌以大肠埃希菌、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伯菌为常见病原体;革兰阳性球菌以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为主。不同年份观察革兰阳性球菌呈逐年增加趋势,但革兰阴性杆菌仍是医院感染的主要致病菌。
(2)流行的菌株具有耐药性,难以治疗:控制病原体耐药性的播散主要包括3个环节:减少不合理的抗生素处方;加强环境卫生控制;监测耐药菌株抗性的发展趋势。
(3)污染环节多,控制难度大: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环境,在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医疗废水、废气和医疗废弃物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携带有大量致病微生物和化学有害物,对这些废物的收集、处理稍有不慎,必然会危害人们的健康。
(4)易感人群集中,抵抗力低,病死率高:调查发现,随着患者年龄的增大和住院天数的延长,医院感染病死率增高。我们认为这与老年前期和老年患者往往病情较重、抗感染能力低下、住院天数延长及感染机会增加有关。
6、医院感染的危害性
①延长住院期限,增加费用;②加重病情,增加病死率;③扩大传播。医院的菌株具有耐药性,易使社会人群受到感染;④医院中工作人员的感染问题比较严重,如乙型肝炎、肺结核、SARS等。据相关统计显示,接触血液机会高的科室如外科、检验科、口腔科,乙型肝炎感染率高达30%~50%。
(二)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发展及监测的常用指标
1、我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现状、发展
医院感染管理就是按照医院在医疗、诊断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感染等客观规律,运用有关的理论和方法对医院感染现象进行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感染发生。医院感染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医疗安全最重要的一环。
我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起步虽然较先进国家相对滞后,但是随着医学科学的迅速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院感染的研究发展速度也非常快,医院感染管理学逐步形成,并形成其自身的特点,包括明确的医院感染管理学概念、范畴、研究内容、基本理论和应用实践等,形成了一门独立的综合性边缘交叉学科,主要研究医院感染发生、发展、预防和控制的客观规律。
我国制定了很多有关医院感染控制和管理的规章性文件,如20__年制定的《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
期间先后颁布了数十部相关文件,如《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和《医院感染监测规范》等。
标志着我国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也已经逐步向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对过去一些管理规定和监控办法做了较大的调整和完善。在医院管理的诸多环节中,医院感染管理直接体现了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影响着医院的生存和发展。
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对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作了详细的规定: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医院感染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医院感染管理部门:住院床位总数在100 张以上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4)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5)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6)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7)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8)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9)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3
一、人员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须穿清洁的工作服,有明显污染时应及时更换;
2、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3、诊疗操作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4、感染性疾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的患儿应单间隔离,无条件时同类疾病可同室隔离,护理人员固定、诊疗用品专用,医务人员接触患儿前应加穿隔离衣,脱掉隔离衣以后方可接触其它患儿;
5、医务人员患有腹泻、呼吸道感染、皮肤有疖肿或破溃时,治愈前不得接触患儿。
6、母亲患有急性感染性疾病时不得接触或母乳喂养新生儿;
7、限制不必要的探视,确需探视时,探视者不得有急性感染性疾病,接触新生儿之前医务人员应指导探视者做好手卫生;
8、科室监控小组成员应密切关注新生儿的疾病状况,一旦发现特殊感染情况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环境和物品管理制度
(一)空气:保持空气清新与流通,每天上、下午开窗通风各1次,每次30分钟。通风不良时可安装空气净化消毒器。室内温度保持在22℃~24℃,湿度保持在55%~65%。
(二)墙面和门窗:应保持清洁、干燥,无污迹、霉斑;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擦拭。
(三)地面:包括治疗室、储藏室、病房、走廊、卫生间、污物间等,每天1次使用清水或清洁剂湿式擦拭,污染时随时擦拭。
(四)医疗器械:包括呼吸机、监护仪、输液泵、微量注射泵、听诊器、血压计等,尤其是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如仪器按钮、操作面板,每天1次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
(五)诊疗物品:包括治疗台、治疗车、药品柜、病历夹、床栏杆、床头柜、电话、门把手等,每天1次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雾化吸入器、呼吸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六)床单元:患儿因出院、转科(院)、死亡等离开以后,应及时对床单元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七)办公用品,包括电话听筒和按键、电脑键盘、鼠标等,每天1次使用75%酒精擦拭消毒;
㈧基本原则:
1、清洁用具,包括拖布、抹布等,必须分区使用、清洁、消毒、晾干、保存,最好以不同颜色区分,清洁区为蓝色,污染区为红色;
2、物体表面清洁时抹布应一桌一抹一更换,禁止一桶水一抹布的清洁方式;拖布一次擦拭面积不得超过20m2,或者一病房一拖布;
3、清洁用具使用后先使用清洁剂清洗干净,再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10分钟以上,再使用清浩流动水清洗干净,晾干备用;
4、当没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水或清洁剂湿式擦洗即可;当有血液或体液污染时,应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当多重耐药菌流行或有医院感染暴发时,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每天至少2次。
5、消毒时应遵循先清洁后消毒的原则,如血迹、痰迹、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应清理污物,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覆盖作用10分钟以上,再对整个区域进行有序的擦拭消毒;
6、每日清洁消毒应有序进行,从清洁区开始,再到污染区;
7、使用腐蚀性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一定时间后应尽快使用清水擦拭,避免对物品产生腐蚀;
8、清洁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病原微生物和消毒剂对健康造成的危害。
9、医务人员应按医疗废物分类要求丢弃废物于盛装容器内,病室和各工作间废物每天清理二次,垃圾袋满3/4时随时清理。
三、生活起居用品管理制度
(一)奶瓶、奶嘴做到一人一瓶一嘴,使用后清水冲洗干净,集中送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后干燥贮存,24小时更换;
(二)新生儿使用布类,如毛巾、衣物、垫口巾等,一用一换,清洗晾干后送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备用;
(三)床上用品,如枕套、床单、被套等,每周更换一次,污染时随时更换;
(四)新生儿温箱、蓝光箱等,每日或一用一清水擦拭清洁;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按《婴儿保温箱清洗消毒标准操作规程》执行。
四、配奶区消毒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管理
1、配奶工作人员应当经过消毒技术培训,患者感染性疾病者在未治愈前不得参与配奶工作。
2、配奶工作人员应有良好的卫生习惯,配奶前应洗手,佩戴口罩、帽子。
(二)配奶用品管理
1、奶粉应保存于清洁干燥处,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注明启用时间,密闭存放;开启后保存时间根据说明书配制。
2、取用奶粉的勺子应干燥存放,不得存放在奶粉中。
3、配奶必须使用温开水进行配制。
4、奶具使用后,清水冲洗干净,集中送消毒供应室压力蒸汽灭菌后干燥贮存,保存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没用使用完的应重新清洗消毒;特殊或不明原因感染患儿所用奶具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5、盛放奶具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洗消毒。
6、开水瓶每周彻底清洁去垢一次。
(三)配奶区环境管理
1、应保持空气清新、干燥,地面、墙面、天花板等清洁无尘。
2、每次配奶开始前及结束后,应清洁配奶操作台。
3、清洁拖把、抹布专室专用,配奶台抹布固定专用,每天更换消毒。
五、新生儿沐浴区消毒管理制度
(一)患者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不得接触新生儿;
(二)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手卫生意识,指甲不超过指尖,不得配戴首饰、手表等物品;
(三)每日沐浴前、沐浴后沐浴区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燥;
(四)沐浴区温度应保持在26~28℃,水温在38~40℃。
(五)新生儿淋浴用具每人一套,衣服、被服、浴巾、毛巾使用前应高压灭菌,并放专用柜内保管。
(六)使用中碘酒、酒精、石腊油等盛装瓶每周更换消毒。
(七)感染性疾病与非感染性疾病患儿应分时沐浴,应先为早产儿、非感染性疾病患儿沐浴,最后为感染性疾病患儿沐浴。沐浴方法遵照《新生儿沐浴流程》执行。
(八)保持洗婴台整洁,洗婴后立即清理台面,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洗婴池每天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彻底刷洗。消毒后不可再在水池内清洗其他用物。
(九)电子称每天使用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十)尿布和衣物用后不要随意抛在地上,以免污染地面,应分类集中于污衣袋和污物袋内。
六、隔离室消毒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进入隔离室,根据隔离要求需要佩戴帽子、口罩、手套、隔离衣。一切诊疗、护理操作均按隔离要求。
(二)室内一切物品、器具必须专用,单独消毒灭菌,如奶具、听诊器、体温表、输液盘、治疗车等。
(三)需送供应室清洗消毒物品,应单独用一容器盛装运送,不能于其他物品相混。
(四)用过的被服、衣物和产生废物均放入黄色隔离袋内,出隔离室再套一黄色袋,用双层袋包扎,并署名传染,分别送洗衣房、垃圾站处理。
(五)隔离的新生儿离室后,应对室内所用物品、器械、新生儿床、地面、空气等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七、感染暴发流行处置及控制措施
(一)科室发现感染流行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二)立即对病人分区隔离,已感染患儿安置隔离室、新收患儿安置在一病区,与已暴露患儿分开安置,诊疗用品分开配置,一切诊疗、护理操作均按隔离要求执行,认真落实洗手制度。存在严重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接受新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三)积极配合医开展流行调查。
(四)采样后,组织对室内所有的物体表面、地面、床单位、医疗用品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五)密切监测发病情况,如有新发病例及时报告。
八、消毒隔离监测
1、病室、配药室的空气,医务人员手,物表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
2、使用中碘酒、酒精,消毒的奶瓶、奶嘴每季度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
3、针对监测结果,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4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5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做好预防医院感染的管理工作,主要取决于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制度。有关控制感染的规章制度,上级的规定文件很多,在制定时必须注意不但要从现实条件和可能性出发,使规章制度切实可行,而且要视具体情况来制定规章制度,以利于执行和检查。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正和完善。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控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医院要制定医院感染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作为医院评审的重要条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
6、医院须建立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等)保洁、消毒或无菌的监控制度和措施,定期检查。
7、建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
二、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一)医院感染的预防
1、健全管理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管理小组)。
2、健全各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职责。
3、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工艺监测应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应对每个消毒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柜每天灭菌前进行B—D试验。生物监测应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干烤箱进行工艺监测和生物监测,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检修并复查灭菌效果。
5、环氧乙烷气体灭菌:必须每锅进行工艺监测,每包进行化学监测,每月进行生物监测。
6、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进货、使用及用后处理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管理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7、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监测和化学监测。
(1)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l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2)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液每日进行监测(试纸);灭菌剂,如戊二醛每周监测(试纸)。
8、手术室、产房、导管室、透析室、母婴室、新生儿室、骨髓移植室、ICU室、供应室的无菌区及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对其空气、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每月做检测。
9、医院感染管理科对消毒药械、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及卫生用品的进货证件、储存、使用情况及一次性无菌医疗物品用后的处理、消毒效果和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
10、合理使用抗菌药物,l临床监测医师、护士每月对本科用药情况进行监测,药剂科、感染管理科有计划地进行调整、分析并提出建议。
11、感染管理科监测医院感染情况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12、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技术和消毒隔离制度,并做好自身防护。
(二)控制措施
1、各科监测医护人员必须执行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2、医院发生感染流行或暴发,感染管理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并通报相关部门。
3、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对感染患者进行隔离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切断感染途径。
5、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报告。
6、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证实流行或暴发,计算罹患率,查找感染源,查找引起感染的原因,制定、组织落实的控制措施及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
7、调查报告及时报主管院长,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
8、其他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对本院同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医院感染管理培训制度
(一)目的
1、有效地预防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
2、提高医护人员预防意识。
3、更新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知识。
(二)培训人员
1、全院医护人员,重点为全院监测医生、护士。
2、新毕业大学生、中专生及其他人员的岗前培训。
(三)培训时间
1、监测员每年1~2次。
2、医护人员及其他人员每年1次。
3、遇有新知识、新问题随时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
1、有关卫生部门的法规、制度。
2、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及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
3、医院感染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4、微生物与医院感染。
5、有关的新业务、新知识。
6、正确洗手、采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7、预防医院感染的重要性。
8、监测中的问题与注意事项。
9、参加各种学会和疾病控制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的内容。
10、医疗废弃物的处理。
医院管理规章制度 篇16
(一)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
1、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是以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计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务副院长兼任,其他成员为有关学科的科主任组成。
2、医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直属医务部领导的专职机构。
3、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组长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4、医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一般由个科住院总医师和护士长担任,也可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级感染管理组织职责
科室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职责
①、在医务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
②、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检测,结合本科室实际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清洁工)进行有关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及时发现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协助并督促主管医师留取标本,使院内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检率必须达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检率须达60%),填写病历首页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使院内感染漏报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向护理部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内感染率<10%。
(三)医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灭菌与隔离
①、医院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灭菌的物品都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干热灭菌(油、粉、膏);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可选用化学消毒法,如环氧乙烷灭菌(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消毒首选煮沸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学方法。
③、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杀菌谱、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用于盛放消毒剂的容器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气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灭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挥发熏蒸法。
⑤、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周消毒;用毕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液应每日更换无菌水。
⑥、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用流动水洗手,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清洁剂应保持清洁、干燥。
3)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②、医院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③、医院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及失效期,随机进行产品生物及热原抽检。
④、医院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⑤、严格保管,库房库存,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公分。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购进、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应计划领取,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⑦、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物理性、化学性变化,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留下样本,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上报。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无菌医用器具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网络,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②根据本院用药特点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④医院应指定一名抗菌药物专家或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与咨询。
⑤对各级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员应主动学习抗菌药物应用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2)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知识,用药前应送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药物经济学等,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3)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细菌培养标本。
4)药房应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管理部门按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核查与信息反馈;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实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⑥医院应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应用率应逐年降低,力争低于50%。
⑦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