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行政值班制度 篇1
1、值班制度是对校园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况的有效监控,起到及时联络各方面人员并在第一时间作出快速反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节假日值班、防汛值班、学校行课期间的值班(值周)、教学楼各楼层值班(中午、下午放学下楼)、中午学生午休值班、年级值班、保安值班、夜班巡视、门卫值班、课外休息值班以及按上级要求进行的其它值班。
3、全校教职工有值班的'义务,值班时必须安排有行政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人员和带班行政必须保证全天候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应做好当天值班情况记录,协助学校处理突发事件。
5、正常行课期间,当天值班干部是学校当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学校管理的总负责人。
中学行政值班制度 篇2
第一条总则
为及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学院建立总值班制度。总值班的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校园内紧急、突发事件,负责按照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安全处置工作。
(二)负责处理上级紧急电文,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
第二条总值班时间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日全天24小时。
(二)寒暑假值班另行安排。
第三条总值班安排
(一)值班人员:
总值班长:院领导
总值班:各处(室)、系(部)助理以上级别干部
值班员:各处(室)、系(部)一般工作人员
(二)值班要求
1、总值班长在领班期间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随时掌握了解学院动态。
2、总值班在值班期间必须在学院留宿,不得离开校园,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并随时检查其他部门的值班情况。
3、值班员在总值班室接听值班电话,不得擅离职守。
4、值班期间安排值班车辆,值班车辆只服从总值班调度,其他任何人无权调度和使用。
第四条事件处理
(一)校园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相关责任部门值班人员能够妥善处理的,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向总值班人员及时汇报。
(二)值班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第一时间通知总值班,总值班必须亲临现场指导、协调处理,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总值班在值班期间,有权调度值班车辆,有权调动相关人员,有权决定和处理突发事件,情况特别重大的,向总值班长汇报处理。
(四)上级电话,紧急的,应立即电告有关院长处理;非紧急情况,上班后呈送相关院长处理。
中学行政值班制度 篇3
为了强化学校全方位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形成本行政值导制度。
按轮流的方式,学校每天安排领导值导(节假日另行安排)。值日的领导,如因有事外出不能履行值导工作的,应及时自行调换,并向校长及带班校长汇报。如外出时间较长,无法调换的`,由学校重新安排。原则上,行政领导当值时不可以外出。
一、值班人员
由当日带班校长和中层干部当值,三名中层领导分别负责三个年级以及相关条块,在当天带班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到岗时间
早自习以前5分钟到岗,晚就寝检查完毕后离开;值班期间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三、值班任务
1、巡查校园,发现一般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校长汇报;
2、检查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和出勤情况;
3、检查科室、年级值班情况,教师坐班情况,班主任到岗情况;
4、检查教学秩序、教室卫生、课间操、学生就餐秩序
5、检查节约水、电、公物及安全防范等情况。
6、检查寄宿生就寝情况。
四、值班要求
1、各值导领导应严格遵守值日表的安排,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学校工作正常开展。
2、值导时重点检查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汇报或通报。
3、值导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密切关注学校动态,关心学生状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偶发事件处理实行“首接负责制”,个别性、一般性问题,适当批评教育;重大问题,须第一时间报告带班校长,通知相关职能处室,保证高效妥善处理。
4、校会、升旗仪式、大型活动,值导领导要亲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工作。
5、值导人员实事求是的填写值班记录,并将有关问题及时通告有关部门。
行政领导值导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工作,每一位领导都应高度负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凡由于值导过程中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教育事故处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中学行政值班制度 篇4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促进社会稳定,更好地为大同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大同市政府工作值班细则》等法规,结合本委系统实际,特制定委应急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方式
(一)实行领导带班制。领导带班分日常带班和节假日期间带班。日常带班,带班领导位于本地,通讯联络畅通;节假日期间带班,带班领导应在岗带班。
(二)实行在编人、在职人员值班制。值班岗位必须配备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班。
(三)实行24小时值班制。本机关及委属单位、行管企业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二、值班人员职责
(一)承担日常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
(二)维护并保持上下左右间的通信联络畅通;
(三)负责接收和处办各类预警和突发事件信息;
(四)全面掌握本单位重大情况,及时办理紧急事项,负责下达领导指示;
(五)承办《值班要情》、《值班信息》的编辑、报送。协调督促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等工作;
(六)督导检查值班当日下级值班工作;
(七)收集整理资料,填写《值班日志》;
(八)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
三、值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记录制度。值班工作实行全程“痕迹化”管理。委统一制作规范的《值班日志》本,值班员应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完整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值班记录要字迹工整,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应严格按事件信息的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
(二)来电接听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详细记录。值班员接电后,首先应根据接听的内容核对和研判结论,认真整理《电话记录》,然后按程序报告处理;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有明确依据的可直接答复,敏感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指示要求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处理;对于群众反映的求助类、投诉咨询类等问题,应引导至“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视情帮助联系有关属地政府、部门妥善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
(三)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值班室进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在每班《值班日志》中明确,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四)保密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往,严禁明密混用。
(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设备,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信息传递畅通。
四、信息报告和处置
(一)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当事件发生在委直属单位时,委机关要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市人民政府。
(二)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较大以上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委机关应在1小时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到市人民政府,情况紧急时可先电话报告,随后15分钟内上报书面信息。
(三)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要在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报告,越级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四)省以上领导关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批示必须快速响应。对省领导的指示批示回应时限为12小时,对国务院领导作出的指示、批示或国务院督办事项,必须24小时内作出回应。
(五)对达到一般以上事件级别或遇到敏感事项的单位需向上直报的相关信息,在向委机关报告时,要与委机关认真搞好沟通协调,必须在向省以上报告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止信息“倒灌”。
(六)上报信息要核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损失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过程、发展趋势(有无次生衍生灾害)、处置情况、需要上级机关协调的相关事项等。确保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精练、格式规范。
(七)值班员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首先应快速核实情况、认真进行研判,必要时进行会商,然后按照突发事件性质和领导日常工作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在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书面报告等方式报告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有关领导作出批示后,突发事件信息按时限要求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向下传达领导指示,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八)值班员要密切跟踪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进展情况,多渠道搜集信息,作出新的研判结论,及时向领导反馈信息、提出建议。领导对突发事件信息作出批示后,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落实,根据领导的指示精神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效开展处置工作。相关单位须迅速处置并书面回复。
(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成后,值班室要认真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工作得失,好的加以运用,不好的加以改正,对影响处置效率的作出处理。相关资料要整理归档保存。
中学行政值班制度 篇5
1、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值班人员白天巡视校园不少于4次,夜间不少于3次。
2、熟悉值班业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务。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能独立解决的自行解决。应急事件、急需解决的事情,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和请示,并做好值班记录。
3、强化安全责任,保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学校内部的情况。
4、维护好室内秩序,保持室内整洁、卫生规范。禁止在值班时间大声喧哗。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禁止外人留宿。
5、学校领导与带班领导,每天2次抽查值班情况,每查到一次空岗(或在岗不履行职责)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累计查到两次以上者(不履行职责),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6、值班期间学校发生的一切问题,都要依据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属于值班人责任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