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篇1
1、组织实施各项检验工作,并按时完成。
2、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经确认的检验程序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3、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试剂、标准物质和耗材的.采购申请。
4、进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5、完成相关记录的编制、填写、收集和归档前管理。
6、配合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提供本部门有关的报告资料,并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8、进行项目的试运行。
9、负责本专业设备的购置申请的提出、使用、日常维护、定期维护。
10、负责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受控状态和在有效期内使用。
11、提出试剂、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2、按要求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及时存档。
13、参加实验室间能力验证/比对、工作质量内部审核活动。
14、负责对本组的设施、环境条件进行控制。
15、负责编制检验报告。
16、负责采样工作的实施。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等检验检测活动的技术机构,包括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测机构)。
第四条 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具有事业法人地位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型式试验等工作。
在特定领域或者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从事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和定期检验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设立的检验机构,负责本单位一定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第五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后,方可在核准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
第六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及分布情况,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配置的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
第七条 按照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重组,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采用先进技术,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向社会提供优质、可靠、便捷的服务。
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其规模、性质、能力、管理水平等核定为A级、B级、C级,具体级别核定条件等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审规则》执行。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篇3
编号:jy-19
版本/修订:1/0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储存和取用化学药品,较好地服务于生产检验,确保万无一失,不出任何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储存化学药品的房间,严禁阳光照射,定期通风。房间应安全卫生,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消防器材应有固定地点并设专人管理。
2、化学药品应分类存放,定置管理,放置有序,标志明确。做到标签清晰明确完整。取用时不能损坏盛药瓶器标识,用后及时盖紧瓶盖。
3、化学药品要建帐登记,出库要消帐,入库和取用要记帐,并写明日期。不得取用无标签、变质、过期化学药品。
4、入库时要检查化学药品的数量,包装的完好性如封口是否完好,标签、标志是否相符、完整。严禁其他人员单独进入化学药品库。
5、对化学药品要严格管理,严格遵守入库和领用规定,防止流失,发生事故危险。
6、定期检查库内安全卫生状况,对安全隐患处及时整改,对过期、失效、标签不清物品及时处理并销帐。
编制: 审核: 批准:
20xx年01月01日
化验室标准物质管理规定
编号:jy-20
版本/修订:1/0
为了加强化验室标准物质的'管理,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确保分析结果正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化验室用粉末标钢、光谱用块状标钢、分析用标准溶液(包括试剂等)的管理。
1.标准物质应建立台帐,保证帐物统一。
2.标钢在投用前应进行确认,加贴标识。
3.各种标钢应存放在适宜的地方,特别是粉末标钢,标志保持清晰可辨,每次使用称量结束,应旋紧瓶塞放回原位。
4.应经常检查存放标钢的干燥器内的干燥剂,如果失效应立即处理,以保持标准物质锈蚀失效。
5.购买或自配标液应加贴标识,标识内容应有配制日期、有效期、配制人、名称、浓度。
6.新购或重新配制的标准溶液应及时加贴或更换标识。
7.标识不清或标识已注明过期人标准物质及已经明显锈蚀或混杂的标准物质,不得使用。
编制: 审核: 批准*
20xx年01月01日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为了规范质检部检验人员操作,不断提高检测水平,提高和稳定产品质量,根据《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检部内部和外部抽查对比验证全过程
3、职责
3.1质检部部长负责产品质量对比验证的.管理工作。 3.2原材料主管负责内部抽查对比验证的具体工作。 3.3工艺员负责外部抽查对比验证的具体工作。
4、质检部对比验证检验管理目标
4.1与上级水泥质检机构综合对比合格率不低于80%,其中强度对比合格率不低于90%。
4.2内部抽查综合对比合格率不低于80%,其中强度对比合格率不低于90%。
5、外部对比验证检验
5.1质检部应按《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参加国家或自治区建材行业质检机构组织的化学分析和物理检验对比。
5.2质检部应于生产期内向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寄送样品,进行对比验证检验,检验结果以相应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
5.3与上级水泥质检机构的对比样品为当月内生产的各品种水泥,分品种每两月至少寄送一个样品(必要时可增加送检频次),一年内涵盖所生产的所有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全年送样不少于6个。
5.4与上级水泥质检机构的样品对比工作由质检部实施,综合部监督;质检部随机对任一编号水泥进行取样,样品应通过0.9mm方孔筛,去除杂质并混合均匀后分成一式三份,一份自检,一份寄送至上级水泥质检机构,一份封存以备复查;送检样品应在取样后3天内寄送出,封存样品封存期限为三个月,若未封
存或封存不当造成样品无法验证,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5.5质检部要及时将上级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报送综合部存档,并组织对每月的对比情况进行总结,寻找差距,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保证下次的对比结果准确。
5.6质检部在送样后35天内将对比样的检验结果报送检验单位和公司综合部备案,每迟报一天罚款20元,出现漏报项目每次罚款50元。
5.7与上级水泥质检机构对比试验的考核(见试验允许误差表):在对比验证项目中,抗压强度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每项次罚检验员100元,其他项目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每项次罚检验员50元;同一项目连续三次超差罚200元;当月对比项目全部在误差范围内奖200元。
6、内部抽查对比
6.1质检部设专职人员对检验人员定期进行抽查对比验证。
6.2内部抽查对比考核为公司抽查与质检部内部抽查合并考核,质检部内部抽查不按规定频次执行,每次处罚专职人员100元;公司抽查次数为每月每人不少于一次,公司抽查专职人员未按要求抽查,每次罚款100元。
6.3各检验岗位的内部密码抽查次数规定如下:生产控制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得少于4个样品;化学全分析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得少于2个样品;三氧化硫检验岗位、凝结时间检验岗位每人每月不得少于4个样品;成型岗位、破型岗位每人每月不得少于2个样品;同一岗位对比检验每月进行一次;公司每月对质检部各岗位进行一次抽查对比检验;每月质检部总抽查检验项数不少于24项。 6.4抽查结果的报送:生产控制检验岗位、化学全分析检验岗位、三氧化硫检验岗位、凝结时间检验岗位接到抽查样品后3天内报出抽查结果;成型岗位、破型岗位在抽查样检验结果出来后,当天报出结果。
6.5抽查对比结果的判定:以抽查结果与原结果的相对或绝对误差值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进行判定(见试验允许误差表),抽查对比结果作为检验人员工作质量的考核依据。抽查过程中,抗压强度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每项次罚50元,其他项目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每项次罚30元;同一项目连续三次超差,罚100元;当月对比项目全部在误差范围内,奖100元。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篇5
一、关于请假扣工资的新规定:
1、产假以及流产假扣发工资按公司原来规定执行。
2、工作忙时原则上不准请假。重大事情非本人出场不可的(特指父母、岳父母、公婆丧葬以及儿女结婚),最多可以请三天假,这三天不扣工资。超过三天的天数,每天扣发一个工作日工资的一至三倍,年底奖金的发放还要受影响。
3、工作忙时,除第二条以外的任何理由都不准请假,如果拒不服从管理,强行要求请假,品管经理被迫准假或未准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天扣发一个工作日工资的一至三倍,年底奖金的发放还要受影响。
4、请病假过后,要及时出示医院盖章的病假条及治疗费用收据,视具体病情,每天扣发一个工作日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至两倍,年底奖金还要受影响。
5、带薪休假只能安排在工作不忙时,工作忙时任何人都不允许带薪休假。带薪休假天数是国家规定天数减掉旅游天数的差,一次带薪休假不能超过三天。
6、工作不忙时,带薪休假天数用完后,可以自行调休。但调休在家检验员,有事通知要及时到岗,否则按照请假处理,每天扣发一个工作日工资的一至三倍,年底奖金的发放还要受影响。
7、检验员请假审批一律由品管经理孟云玲全权负责。扣发的工资在当月或下月工资卡中扣除。
特别说明,以上诸条中所说的扣发工资指的.是扣发工资卡中的工资部分,像、等员工工资卡中除了工资以外,还含有五险一金的全部或部分项目,扣发时请会计注意。
二、关于年底奖金发放的新规定:
因为员工工龄在工资中已经体现,在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今年开始,员工年底奖金不再完全按工龄发放,而是根据工作绩效发放。
工作绩效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工龄等。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是否积极主动、顾全大局,是否服从、支持品管经理、项目经理安排、调度等;工作技能是指工作效率、投诉率等;工龄特指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检验员年底奖金由品管经理、项目经理和x经理共同评定。
一年奖金数额为二至五个月基本工资。对于工作特别突出者,发给半个月到一个月的特殊贡献奖。
以上诸条未尽事宜,由品管经理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具体实施及条文解释由品管经理负责。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开始实行,希望大家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