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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时间:2025-04-11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1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开发孩子智力的钥匙。设立班级图书角,引导孩子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可以让孩子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活动中丰富知识、开阔视野、活跃思维、陶冶情操,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更好地、充分地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激发孩子读书的兴趣,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的能力,特制定“班级图书角”管理办法:

  一、图书管理员职责

  1.负责班级图书的管理,每天整理好图书,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2.负责图书角的的干净、整齐,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3.负责检查和监督不爱护图书的不良现象。

  二、管理细则

  1.考虑到一年级孩子的能力,班级图书角暂不设图书目录和借阅登记簿,同学们可自由选择喜爱的图书,做到轻拿轻放、随拿随放。

  2.每人每次限拿一本书,看完后在书架上放好再拿另一本,不得带回家。

  3.要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上乱写、乱画、圈点,或撕扯、折叠、污损。对于不爱护书籍的同学,将给予批评教育。

  4.图书角开放和阅读时间:每天中午和下午课外时间、或阅读课时间。其它时间,特别是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借阅。在阅读时间里,还可以进行阅读交流和沟通。

  5.全班同学按学号顺序依次成为班级图书管理员,一星期一换。

  6.家长委员会要协助学生管理好班级图书角,张贴读书名言,并对图书角进行美化布置。

  三、其他

  为了鼓励孩子们多借书、多读书、会读书,同时也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能力,培养孩子们的责任心,每月末还将评出“优秀图书管理员”、“读书小能手”,并给予奖励!希望孩子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人人争当读书小能手!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2

  一、借书规则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bànzhèng)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遗失,须立即到图书馆三楼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及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学生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护,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阅览规则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列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务必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随便乱放。

  4、持续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掉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护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随便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学生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务必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目录,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持续书库安静整洁,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护目录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目录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四、借阅书刊违章处罚办法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署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按照“节假日规则”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学生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则。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务必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重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3

  1、读者为本班师生,师生定期带给图书交流借阅。

  2、教师每人可借图书2册,学生每人可借阅1册。

  3、借阅期限,教师为三周,学生为二周,必要时可续借一次,限期一周。

  4、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如有违者应予赔偿。

  5、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至五倍赔偿。

  6、学期末前一周,停止借阅,图书角进行盘点,所有图书归还所有人。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4

  第一条本公司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负责管理,并于每年5月12月下旬各清点一次。

  第三条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新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本公司图书登记总簿"并填制图书卡插放于图书之末页。

  第四条本公司图书由总务科编制目录卡俾供员工查阅。

  第五条借书人以本公司员工为限。

  第六条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概不得外借,但务必阅览者限于当天归还,其借还手续比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办理。

  第七条一般书报杂志得随意阅览,惟阅毕应归回原外,不得擅自携出公司或撕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自不在此限。

  第八条员工所借之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得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九条员工的'借书分个别借书与科别借书两种,科别借书系指属某科之专用图书由单位主管具名借用。

  借书时间、借阅期间与册数

  第十条借书时间限办公时间内上午10点30分至11点,下午3点至3点30分,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一条借书期间一律为三星期,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十二条借书册数以四册为限。

  第十三条科别借书期间与册数不受前二条的限制,惟遇调(离)职应将借用图书全部归还。

  (二)借还书手续

  第十四条员工欲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卡片,填写借阅单持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应先抽出图书卡由借书人签章后,一并与借阅单妥为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收讫,管理员除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外,并应将图书卡归放书内。

  (三)罚则

  第十六条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折角、涂写,如有破损或遗失等状况,一律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照原价加倍赔价。

  第十七条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者,除未还书前得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并得签报议处。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5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务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限借2至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至2册。工具类图书只准查阅,不得外借。

  3、一般图书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能够续借一个月。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一般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加一倍赔偿。工具、古籍图书按现价2—3倍赔偿,孤本或绝版图书酌情按5—10倍赔偿。

  5、调离人员务必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务必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等。

  5、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者按现价赔偿。

  6、学生借书务必服从管理员管理,按年级段、班级分配时间,排队有序的借书。

  7、倡导以班级为单位群众借阅。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6

  一、本图书室的报刊杂志只限在本校人员查阅,阅后报刊杂志如期归还。

  二、图书实行凭证借阅制度,教学用书借期最多为一学期,其他书借期为一年,一次最多可借阅两本,欠书不予再借。

  三、如需继续阅读,应及时续借阅手续。

  四、爱护图书,不准在书上划道、圈点,更不准割页、撕毁,违者按规定罚款。

  五、图书或借书证丢失,应及时声明,并按规定赔偿补办借书证。

  六、转学或毕业者应及时办理退证手续。

  七、保证室内卫生和肃静,室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

  八、学校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4:30全天开放。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7

  一、图书公共管理的基本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提倡用文明礼貌语言、尊重管理人员。

  2、维护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随乱丢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吃零食。

  3、查阅图书后请归还原位。

  4、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批注、不得将未经借阅登记的图书带出室外。

  5、借阅时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6、遵守本图书馆规章制度、凡违反者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照章受处。

  7、图书馆设立在团委办公室。

  二、图书馆借书规则:

  1、本馆为全厂职工服务。

  2 借书数量:每人一次限借2本。

  3、借书期限:每本书可借阅二个星期,如若未阅读完,可续借二周。逾期不还者,按超期天数处以罚款。超期每天罚款0、5元。

  4、图书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现象,应立即向工作人员声明。如还书刊时被发现,由还书读者负责、

  5、读者借用图书应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不得折页、遗失、损坏、撕页、污渍和圈点,如有上述情况将按有关规定罚款。

  6、借阅人如若连续三次违反本图书馆借阅规则,则取消借阅资格,并酌情向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三、遗失、污损、图书资料赔款规则:

  (一)凡折书、撕页、挖剪图书者,除当面批评教育外,并按以下办法处理:

  1、撕页、挖剪图书者,一般按图书原价的3——5倍赔偿;

  贵重书刊(如工具书、重要管理书籍等)一律按原价的5——10倍赔偿,残书收回图书馆。

  2、私自折书者,按原价的`30%-50%赔偿。

  (二)污损图书资料,视情况按以下规定赔偿,

  1、污损10页以内按原价30%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2、污损10页以上按原价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3、污损20页以上按原价的2——4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三)凡遗失文献资料者,一周内赔原书刊不予追究责任。超过期限,每本加收图书损失费5元。如赔原书刊确有困难,可按以下办法赔偿:

  1、1995年以前的图书,按原价的8——10倍赔偿。

  2、1995-20xx年(含1995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5——8倍赔偿。

  3、20xx年-20xx(含20xx年)前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4、当年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2倍赔偿。

  5、多卷书或丛书中的一本按全套书价的 l——3倍赔偿,残本不给本人。

  6、借阅图书超过规定期限,每天罚款0、5元。

  7、丢失图书编码,每本图书赔偿1元人工费。

  (四)赔偿书刊时间规定:

  1、待偿时间以不超过一个月为限;超过一个月者又以超期的规定一并处理。

  2、办理赔偿手续后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刊资料,可持赔偿单到图书馆返还50%的赔偿金。

  (五)图书馆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8

  一、凡本校学生,持有本人学生证,均可进入本室阅览。

  二、本室为开架阅览,每人每次限制1本,取书时将本人学生证放在原书所在位置(以学生证代替代书板)。阅后将书归还原处。取走本人学生证。

  三、本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读者自备的.书刊不得带入室内。

  四、要爱护书刊,借阅时当面检查。如发现有破损、缺页及其它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不得裁剪书刊,不得在书刊上乱画。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五、室内要保持安静,阅读不准出声,不许交谈,以免影响他人。

  六、自觉保持室内整洁,注意公共卫生,不乱扔纸屑、杂物,不许吃东西。

  七、闭馆前15分钟停止借阅,闭馆铃声响后,请摆放好椅子,办好归还手续后离开本室。

  图 书 借 阅 制 度

  一、本库各类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阅,只限本人使用。

  二、学生借阅图收以一周为限,教师对口教学参考用书,以一月为限。到期再需续借者,须办理续借手续,时间以一次一周为限,逾期不再续借。

  三、学生实行闭架借阅,每次限借一本。先从目录柜中找自己需借的书,然后写上索书号和书名交给老师,再办借书手续。

  四、教工实行开架借阅,教工进入书库不准吸烟,不能带包,查阅时注意书号顺序,请勿乱插乱放。

  五、借书时当场手续清楚,还书时如发现残缺、污损等情况,按如下办法赔偿:(1)图书被污损,但不影响继续流通者,就赔偿修补费。(2)严重污损或残缺,已不能继续流通者,应赔偿相同版本相同装帧的图书,否则,视情况按定价若干倍赔偿现金。如属成套多卷书中的一本,则按成套书总定价计算赔偿费,并且其余各卷不给赔偿者。

  六、借书逾期不还,又不办理续借手续手,按第4条第2款处理。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9

  1)每人能够借阅图书或合订本期刊一册,单行本期刊不得外借,但能够复印。

  2)凡本室原版图书或重要书籍除经理以上借阅外,其它人员一律不许外借。

  3)借书期限为一个月,能够续借一次,逾期不还,暂停借阅。

  4)借书需详细填写借书证和书卡,字迹必须端正清楚,还书需当面注销借书证和书本,以免差错。

  5)爱护图书、期刊、报刊等,遗失或损坏应当照价赔偿。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10

  1.教师和学生进入阅览室看书,应先在服务台处以借书卡换取代书板,并请记住自己的板号,在书架上选中一本书刊后将代书板放入书(刊)的相应位置,阅后,书(刊)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最后凭代书板到服务台换回自己的借书卡。

  2.教工和学生到书库借书凭借书卡办理手续,在书库选书时,为避免书库的乱架,请尽可能将到而不借的书插回原位,为防忘记不借的书抽自何处,可用代书板插进去以协助记忆,代书板在借书处领取,办理借书手续时须归还,如若不能将书插入原位,可将书平放在书架上,切勿乱插。

  3.借书处有两个通道,一为还书入口,只进不出,另一为借书出口,只出不进,还书时,将书交给图书馆人员,销账后,即可离开;借书时,须将借书卡和书给图书馆工作人员,然后通过出口(即监测架)至取书窗口,取走卡和书。

  4.办理借阅手续前,请检查所借书刊是否完好,如遇异常应立即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责任自负。

  5.请自觉爱护图书、书架等校产。严禁私自带出书刊,对损坏公物和违纪行为,都将严肃处理。

  6.自觉维护图书馆内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瓜果壳、烟蒂杂物。

  7.不得喧哗,更不得打闹,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良好的气氛。

  8.该须知只适用于校内教工和学生,外校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1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有效地管理好班级图书角的图书,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提高班级图书角图书的使用效果,营造书香班级,特制定一下管理规则:

  一、借阅时应排队取书,持续教室的安静,如有大声喧哗、插队、拥挤者,此人将当天之内不准借书。

  二、凡在图书角借阅图书者,均由图书管理员填写“班级图书借阅登记册”,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状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三、借阅图书者应按期归还图书,每次只限一本,借期为一周,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务必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

  四、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做好登记;归还时,管理员应及时检查破损状况,并消除记录。同时做好整理和催缴工作。

  五、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

  六、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一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一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借阅者还书要及时,如果到时间不还,一周内不准借。

  七、借阅的图书只能课余时间阅读,严禁课堂上偷偷阅读,发现后取消一个月借阅资格。

  八、借阅时间:周一至周五。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12

  为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才能,现已部分专业书籍,供大家查阅。同时为规范借阅流程,加强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方便更多同事及时借阅相关书籍,特制定本制度。

  1.相关规范

  1) 本制度所称图书是指为满足各科室工作需要而购买的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

  2)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图书管理员应将书名、出版社名称、著作者、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详细登记于“图书馆登记总簿”。

  3) 图书由采购办公室负责管理,每次购置新书,需整理出新的图书总目录,供各科室查阅。

  4) 图书借阅对象:只供采购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5) 图书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2.图书购置

  1) 各类图书和期刊由采购办公室负责统一购置和订阅。

  2) 各位同事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图书申购表》(要求注明书名,作者、出版社、价格、申购理由等基本信息),按程序审批同意后,统一购买。

  3) 图书购回后,图书管理员应当及时编号、归档。然后按本制度规定与所需员工办理借阅手续。

  3.图书借阅、保管、归还

  1) 周一到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采购中心员工均可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借阅图书。 2) 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二册,借阅期限7天。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7天,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暂停其借阅资格一月。(从书本还清日开始计算)。

  3) 借书应先查阅图书是否在库,并填写好借阅登记册,交由图书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将登记册妥善保管。

  4) 员工对借阅图书,不得批改、圈点、画线、拆角、拆散、剪贴、涂写。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按照原图书版本购赔或原价赔偿。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报刊杂志图书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工作、管理、业务学习需要而购 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 、期刊、杂志、相关学术著作及光盘等。

  第三条 本公司图书的管理法,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图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于每个季度结束时清点一次。

  第二章 图书来源与购置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个人捐赠书籍、杂志等。员工如有图书资料要捐赠给公司, 所捐书刊要求为正式出版物,内容、体裁不限。

  第六条 需购置图书的品种和数量,应广泛征求员工们的意见,由部门经理提出 申请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凡个人提出购买图书资料的应先征得部门经理的.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 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八条 有关人员在购回图书后,应及时送至办公室验收归档,并由图书保管员 在单据上验收签字后,方可按正常流程到财务部报销。

  第三章 图书保管

  第九条 新购图书和捐赠图书应按顺序编号,将图书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日 期、作者、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登记表》中。并填制图书标签贴于图书上。

  第十条 图书保管员在图书上加盖公司办公室专用章,专用章应盖在图书扉页正 中心及书的侧面。

  第十一条 本公司图书由图书保管员编制图书目录表供员工查阅。

  第十二条 图书保管员对所保管的图书资料,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 对损坏的图书资料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四章 图书借阅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各类图书,但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其借还手续依本办法第六章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辞典、珍贵图书或被指定为公共参考图书(如词典类)只供查 阅,原则上不外借。有特殊需要的人员,可按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一般报刊杂志可以随意阅览,图书保管员登记后将杂志报刊放 至相关部门,员工阅读完毕后归回原处,图书保管员一个月后将其收回办公室归档。员工不得擅自带出公司或裁剪,但公司广告、公告及其他与业务有关资料剪贴供公司参考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条 员工所借之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可以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在解雇、辞职时,须将所借图书归还。

  第五章 借书时间、借阅期限与册数

  第十八条 借书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其他时间概不受理。

  第十九条 借书期限一律不得超过一个月,到期应即归还,倘有特殊事由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

  第二十条 借书册数以一册为限。

  第六章 借还书手续

  第二十一条 员工借书应先查阅图书目录表,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登记并签字,然后找图书管理员取书。

  第二十二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图书保管员收讫,由图书保管员检查有无破损并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第二十三条 员工须办妥还书手续后方可再借书。

  第七章 处罚

  第二十四条 员工借出图书不得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拆散、剪贴、涂改,如有损坏或丢失等情况,一律按原图书版本够赔或照原价赔偿。

  第二十五条 员工借书期限届满,经通知仍不还书者,或遇清点期而仍不还 书者,除停止其借书权外,必要时报公司领导论处。

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篇14

  一、借阅权限

  1.教职工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30天;其他类图书5册,借阅期限90天;如果不借阅文艺类图书,可借阅其他类图书6册。

  2.学生可借阅文艺类图书(i)1册,借阅期限5天。

  3.非本校人员借阅图书,一次只能借阅一册,期限5天。

  二、注意事项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由他人代借。

  2.大型工具书、图册、画册只能在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

  4.选书时,请注意保持图书的排架顺序,阅后请放回原处。借书请到借书处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将图书带出借书处者,按窃书处理。

  5.请不要携带书包、书夹、私人图书、雨具、饮料、食物等进入书库。

  6.应爱护图书,防止丢失,严禁在书中圈画、批注、撕页、污损;对于已损坏或丢失的图书,原则上要求购买一本相同的图书归还,如属确实无法买到的图书,按有关规定处理。

  7.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在书库内接(打)电话、大声喧哗、吸烟、乱扔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读者如因工作调动或毕业离校,应将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9、如因工作需要,图书馆有权催回已借出图书,读者请按通知日期交回图书。

  三、续借

  凡需要办理续借手续的读者,可在该书无人预约的情况下,在所借图书到期前10天之内,在图书馆网页上自己办理续借手续,也可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图书自续借之日起计算,借阅期限30天,每位读者每册图书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文艺类图书不可办理续借手续(社会科学部的教师除外)。

  四、超期

  图书借阅后请按期归还,凡逾期未归还者,视为超期。超期图书,每册每天收费1角。所有读者(学生、教职工)在图书到期后第3天起开始计算超期金额,每人每册图书按0.1元/天计算。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不超过2元,读者可自己决定缴纳超期费的时间,本次超期金额不再继续累计,且不影响该读者正常借还图书;如果读者的超期金额累计超过2元,学校将封锁该读者“借书证”的借阅功能,该读者须缴纳超期费后,方可正常借阅图书。

  五、赔偿

  读者要爱护图书,严加保管,不得擅自将图书供给他人。

  因读者借阅期间造成的图书损坏、流失等情况,读者负有赔偿责任,学校视情况令其按原价的一至五倍赔偿。并向全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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