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型公司规章制度 篇1
设计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2、掌握、熟悉公司产品规格、性能、产品特色,了解同行业的产品信息,并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
3、负责公司的制图工作,运用专业知识,设计出独特的效果图,促进业务签单的顺利进行。
4、积极完成公司交予的设计工作,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准确领会客户的要求,设计方案力求做到新颖,布局合理,新潮,适应时代潮流。
5、如业务员要设计方案,以业务经理签字为准。如果业务经理不在,可以电话核准,然后补签。否则设计人员有权拒绝设计。
6、积极主动的进行标书设计以前,先会同业务人员和报价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按照标书上的要求,细致认真的进行设计以后,并再三审核规格,图片,数量,报价,绝对的做到无差错。
7、积极主动搜寻网上的最新行业信息,及时的整理和汇总成资料,交给业务经理。
8、严禁设计公司以为的设计方案,妥善拒绝外来公司的图纸设计要求。
9、负责维护微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微机内的各种资料,要求分清条理,以便公司查阅资料及时准确。
10、每天清理设计室的卫生,做到清洁,卫生,有条理。
内勤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对公司的产品进行报价、成本核算、落单,并对此备案,以便今后查找。
2、掌握、熟悉公司的产品性能,特色,报价,公司介绍等,搜寻和了解同行的价格资料,以及产品特色、质量、性能比,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对有客户要求的业务人员询价和设计方案,先要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客户的产品定位,领会客户的'设计要求,以及评估客户也认同的竞争对手的底牌,对业务业务人员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4、负责协助设计人员对标书的设计、选图,先要熟透标书上的产品要求,规格,数量,再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竞争对手详细情况,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然后汇总详细资料上报总经理,等总经理下达决策了标书的标的指示以后,再进行合理的分配产品报价,做到认真,细致,严谨,杜绝出现数量,规格,图片,总价跟单价的误差,以及严格出现没有达到标书上的一切要求。
5、负责落实公司定单的下单任务,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跟厂家的联系和接洽,严格把关好定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如果其中出现什么任何问题,及时地向跟总经理汇报,以便尽早解决。
6、登记备案每次下单的厂家,以及厂家生产的数量,金额,交货期信用度,质量情况,并汇报给总经理,以便领导为今后下单提供参考。
7、负责定单的付货安排,及时的通知业务人员和安排安装人员,完善售后服务工作,并及时建档成交的客户资料。
8、负责公司的新员工招聘及相关事物处理,协助业务经理对新业务员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9、负责监督公司员工考勤,做好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记录,月末为公司财务提供员工出勤统计表,并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签字,然后交给会计备案,作为发放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10、负责公司的办公用品采购,做好进出帐的明细表,转交给财务人员备案,并做好申领的登记工作。
11、负责把关公司的简介,图片,资料、公司人员的名片管理和申领登记工作,以及编号领用的合同,但必须有业务经理审核并签字,转财务处存档,杜绝流失公司资源,泄露公司机密。
12、负责安排客户参观工厂的联系和协助业务人员对客户的接待,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13、负责电话接听,做好记录工作,并及时地转交给相关人员,如果有事外出,授权相关人员接听记录。
14、负责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离职人员的资料和办公用品的收回。
15、负责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事物以及协助业务人员需要的帮助。
会计
1、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负责公司的资金和财产管理,并协助内勤工作。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帐。
3、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5、负责公司的日常销售业务统计,日常财务数据统计分析,各类销售业绩报表的编制,进、销、存计算机系统数据录入及管理。
6、熟悉公司各类合同、财会资料等相关业务知识,应对各种档案进行严格保密。
7、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保证统计台帐的真实情况,及时报送总经理。
8、对外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财务报告,对有关财务工作的一切法律行为负责。
9、负责核算公司员工的工资,奖罚金,业务提成,呈报给总经理批示。
10、负责准确提供定单客户所需要的公司台头,税号,开户行,银行帐号等必需的资料,并要核对客户收到的资料的是否清晰,做到准确无误。
11、负责严格把关好发票的管理,在开发票前,同业务人员沟通,要再三审核发票上所需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台头,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帐号等资料,如有异议,要马上跟客户沟通澄清。杜绝犯低级的错误,影响公司的形象。
12、完成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
1、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透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售后安装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统一着装,训练有素,全心全意的为客户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2、接到内勤人员的安排,以主人翁的态度,用自己的专业安装技术,积极主动的去完成付货和安装任务。
3、严格按照合同上的交货期,数量,质量及图纸要求,将家具安装到位。
4、在安装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影响他人,并要时刻保持现场的保洁工作,做到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5、在安装和搬迁的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谨的维护好公司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安装工作完成以后,立即做好产品的清洁保养工作,并记录安装过程的详细情况,然后通知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跟客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请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给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提出合理性建议,以便决策最佳解决方案,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7、当付货与售后发生冲突时,由内勤负责安排,以售后为主,售后人员没有理由拒绝,所有责任或投诉由内勤负责,售后人员协助内勤找出原因及解决办法。
8、应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告知客户怎样维护产品的保养,注意事项,使客户感觉公司认真,负责,专业的印象,提高公司的信誉。
9、对大单客户实行月品质跟踪工作,主动询问产品的使用状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维修,服务,并用书面文字记录呈报内勤出存档。
销售型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一、聘用
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进行初试、复试甄选。
二、试用期
1、新进员工须经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试用,试用前签订试用合同。
2、录用员工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
3、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也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三、转正
员工填写相关转正资料,由主管上级具体签署意见并与内勤协调,由内勤呈公司总经理核准。
四、考勤制度
1、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分工与协作关系。
3、服从上级指挥,有不同意见应当面或书面陈述,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一经上级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4、准时上下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保证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上班时间不得接待私人来访,不得擅离职守。
6、下班后、节假日期间或有特殊、紧急需要,服从加班、值日等安排。
7、工作时间: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早8:00—12:00,工作下午13:00—18:00。
8、工作考勤规定: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实行打卡或签到,方能出去办理各项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须主管领导批准,不可迟到、早退、旷工。
9、考勤管理: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每日两次。不具备打卡条件的部门,实行签到(退)制度,时间及规则同打卡。
10、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及处罚
(1)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迟到一次处10元罚金。
(2)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因公务需要而擅自离岗,即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工资。
(3)员工无故不到岗或请假未核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一次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公司可视情节辞退员工,并不予结算任何工资和提成。
11、休假
(1)国家法定假:五一(3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7天)。
(2)公休假:每周公休,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3天。
(4)产假:在集团工作三年以上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3天。
(5)丧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子女丧亡给假5天。
②员工兄弟、姐妹丧亡给假2天。
(6)工伤假:按劳动合同及实际情况给予。
(7)年休假:年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时,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公司正式员工工作1—3年(不含),每年年休假5天;工作3—6年(不含),每年年休假7天;工作6年以上,每年年休假10天。
(8)事假:每次最长不超过5天,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9)病假:2天(含)以上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计。
12、假期工资
(1)每周公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不扣工资。
(2)30日以内的产假及工伤假,不扣工资;30日(含)以上的产假及工伤假,假期只发50日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扣发全部工资。
13、请假核准权限
(1)主管级(含)以下员工请假:1—3天(含)由业务经理核准;3—5天(含)、5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2)业务经理级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核准。
五、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实行解聘制度:
1、工作能力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品行不佳,不利于在公司长期发展的。
3、不能接受企业文化,不适应公司管理模式的。对中止试用的人员,提前一天予以通知,自告知之日起移交工作。
六、开除员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3、无正当理由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者。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的,营私舞弊的,对公司声誉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离职员工
1、离职应提前1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
2、员工离职时应办好离职交接手续。
3、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八、其他
1、不管是离职,开除,解聘人员,根据知识产权保密原则,仍对公司的资料,商业秘密,信息,和数据保密的义务,否则公司有权申诉其法律责任。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本规章制度自公示时生效。
销售型公司规章制度 篇3
行政管理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办事效率,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制度
1、实行每周五天,要合理的安排好每一天,周六开周末例会。
2、迟于上班时间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5分钟为早退。
3、未经请示4小时不到岗为旷工。
4、节假日或非工作日期间需要加班时,服从公司或部门的安排。
二、岗位形象
1、衣着得体、仪表严整、举止端庄。男士不留长发,不裸背露体,女士不穿短裙,不浓妆艳抹。
2、讲文明、讲道德、讲风格、抢困难、让方便。
3、处理业务要体现快捷、认真、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4、对来公司办事的客人(客户),要热情接待,谈吐大方得体,维护公司形象。
三、劳动纪律
1、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现,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时间严禁从事与业务无关的事务,不准干私事,不准从事娱乐性活动,不准因私打公司电话,工作需要打长途电话时,须经办公室同意。
3、讲政策、讲原则、令行禁止。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
4、保守公司机密。
5、搞好办公区(室)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6、勤俭节约,爱护办公设施,贵重物品谁使用谁负责。下班前,最后离开办公区的工作人员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7、洁身自好,不随便拿公司的财物,不随便翻看同事的资料或柜子。
8、值班人员对于重要事项要随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9、每周六上午全面打扫卫生。
四、考勤管理
各部门要严格要求,如实填报考勤表,每月3日前汇总上月考勤进行核查,并根据考勤管理制度扣减工资,报财务部执行。
五、会议制度:公司例会每周六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经理主持,或由业务经理轮流主持,由业务小组理汇报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周工作安排计划,然后大家交流业务心得,帮忙解决业务人员碰到的障碍。
销售型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树立“团结、奋进、诚实、守信”的精神,形成积极进取,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此制度:
一、作息时间
上午:8:00――11:00
下午:15:00――18:00
二、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及其处罚
1、每天准时上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一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次处理,如果迟到、早退3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
2、上班时必须签到,如有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告诉部门负责人。
3、上班时不能大声喧哗、打闹,不讲粗言秽语。
4、接听电话时语言文明,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违者一次罚款50元。
5、严禁在有关资料或宣传品上乱写乱画。
6、正常情况下,不批准事假,特殊情况,扣除当天工资,及全勤奖;病假需出示医院病历证明。
7、公司每月休假四天,每周休息一天(轮流休假);如遇大活动期间,全部取消休息员工必须积极配合。
8、随时保持店面的清洁卫生。
9、办公区域不能玩扑克、吸烟,如有吸烟者请到办公室外。
10、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寻事,否则后果自负。
11、工作时间不得上网聊天,摆弄手机,如经发现,一次扣5元。
三、会议制度
1、市场部周一次例会,做详细会议记要并上报。
2、每月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做出表扬、批评、奖、罚等决定,办公室会议记要并保存。
3、全议期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有特殊原因,需事先向负责人请假。
4、不准抽烟,保持会场清洁。
5、会议期间关闭手机,特殊情况可调为震动。
四、其他制度
1、新员工需接受5―7天的入职培训,正式员工需接受升职培训,奖励培训。
2、公司各种培训资料未经允许不准向外带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员工手则
1、入公司后,应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爱岗敬业、努力提高个人工作的技能、技巧。
2、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应具备完善真实档案资料,并办理担保手续。
4、不得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不得擅自用公司名义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
5、讲文明、懂礼貌、爱卫生、互相礼让、爱护公物、清洁环境、着装整齐、塑造公司员工形象。
6、必须遵守公司保密之规定,不得泄露本公司之商业运作模式、策划方案、财务制度、人事等机密。
7、做到“当日事当日毕,明日事今日立”,工作期间禁止办私事、妨碍他人工作。
8、自行辞职或公司解聘时,应按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将工作证、文具及其它经营物件数清点交还有关部门。
9、接受工作分配,必须服从上级的有关安排,第一时间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10、不得在禁区内吸烟。
11、不准进行人身攻击、造谣生事、从事第二职业。
12、不准报假帐,损公肥私。
13、不准顶撞上司。
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如果认准了一个基点,就请从现在开始,脚踏实地、努力创新,不断完善自己,让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得到一个全方位的提高,公司永远需要持之以恒,不断向上的你!
销售型公司规章制度 篇5
为规范公司与股东的行为,保护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全体股东的意愿,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与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市新城开发区。
第二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营业期限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房屋及场地租赁;建筑装潢材料销售;环境景观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酒店经管理(以工商核准的为准)。
第五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自公司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后续投入
第六条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七条 股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形及股权比例的确定
1.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1)因公司产业投资或产业经营之需要;
(2)因公司为满足融资条件之需要;
(3)公司利润实施分配的红利;
(4)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股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时股权比例的确定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注册资本,依据本章程规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各股东须履行股东出资义务。若股东未按本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履行出资义务,则根据各股东增加出资到位后实际累计资金投入相应调整各股东股权比例。各股东须配合顺利完成公司增资事宜。
第八条 公司除注册资本出资外项目开发建设仍需要的资金投入,公司首先选择以金融机构融资为主。若金融机构融资后公司项目开发建设仍需要资金投入,则各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同步出资,若未按本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则相应调整各方的股权比例。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 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 委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班子及财务管理人员,并在任期内可以调整变更;
3. 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 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报告及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5. 优先认购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
6. 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7.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8. 监督公司生产经营与财务管理,有权向执行董事或经营班子提出工作建议;
9. 当发现公司经营异常时,在书面明确审计目的后,可以自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经营状况予以审计;
10. 公司解散时,按出资比例分取剩余的财产;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公司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股东会决议;
2. 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并以全部出资承担公司亏损和公司债务。股东应足额缴纳其认购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验资专用银行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资产评估作价和财产过户手续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股东未按照本章程约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 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 法律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权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不得以公司股权为自身债务提供事实质押或口头质押,不得把所持公司股权用于对外股权交换、置换或担保。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控股股东转让给其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的情形除外。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经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按本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确定后,其他股东均不愿受让或者公司整体对外转让的情形除外,可以对外转让股权。
第十四条 若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或终止,股权不得继承,应按本章程规定转让给其他股东,但其他股东不愿购买的情形除外。
第十五条 股权转让操作规定
1. 拟转让股权股东向公司股东会提交股权转让书面报告,其中包括股权转让价格,并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各方不得私下协议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如有发生,公司一律不予认定。公司股东均以工商注册机关备案股东为准。
2. 股东各方相互配合,制作和签署股权转让必需的文件资料,在股东各方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等手续。
第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时,按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如公司股东之间受让的,由公司代扣代缴;对外转让的,由转让股权股东承担,并向公司提供缴纳税单后办理工商变更。
第十七条 股权转让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每次评估费、工商变更手续费等,均由转让股东承担并及时支付。转让股东不及时支付造成转让变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一切责任由转让股东承担,给其他股东或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转让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转让股东股权时,依照法律规定执行。
第六章 股东会
第十九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8、审议批准公司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经济担保、资产抵押、融资、对外借款等事项;
9.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 股东会对第十九条所列第8、9、10、11项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对第十九条所列其他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定期股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其他人员召集、主持。
第二十二条 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的临时股东会会议,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如提议后十五天内不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可由提议人主持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对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四条 对公司形成的股东会决议,股东如发生拒绝盖章、签名的,均视作持反对意见,决议是否有效,按本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确定。决议有多项内容的,股东可以选定同意内容和反对内容,各项决议内容是否生效,按本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确定。
第二十五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的,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且根据会议通知规定的议题明确授权内容,委托公司员工出席会议并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表决权。受托人出示股东委托书出席股东会会议,委托书作为股东会决议附件。如股东不出席会议或不委托的,均视作对本次股东会决议持反对意见。
第七章 执行董事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第二十八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 (甲)有限公司委派或更换,任期三年。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检查经营班子工作目标计划执行情况;
2. 拟订或审议批准公司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3. 拟订或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考核办法及薪资奖罚方案;
4. 拟订或审议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各项规章和实施细则;
5.审议与批准聘任或解聘公司经营班子人员决议;
6.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8.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9.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 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一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股东 (乙)有限公司委派。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参与或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严格执行股东会批准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6. 参与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考核奖惩办法、费用预算方案;
7. 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组织洽谈、流转审核和审批在职责权限范围内公司各类经济合同,并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与监管;
8.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股东会权限以外的其他人员;
9. 在年度预算、职责权限和管理制度范围内,审批公司各类财务支出;
10. 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四条 执行董事、总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三十五条 执行董事、总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三十六条 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九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九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 执行股东会决议;
2. 遵守谨慎尽职原则,在股东会表决通过授权后,代表公司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相关资料,并对签署的内容负有法律责任和因主观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 代表公司参加诉讼活动;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权限。
第十章 监事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第四十二条 监事由股东 (乙)有限公司委派,任期3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一章 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与义务
第四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贿赂或者牟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十五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四十六条 除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同意外,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四十七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四十八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反公司制度,由股东会依据公司制度和情节做出处理意见。
第十二章 公司财务与会计
第四十九条 公司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五十条 执行董事应将财务会计报告在报告作出后十五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五十一条 公司依法纳税,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 弥补亏损;
2. 按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可以不再提取;
4. 按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5. 股东按出资比例分红。
第五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列支。
第五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三章 公司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四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
第五十五条 依据本章程规定公司需要解散清算,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依法清算。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经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制作原件陆份,各股东执原件壹份,公司存档壹份,提交工商登记机关壹份。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