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xx年10月28日通过,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六年了。下面,我着重从五个方面和同学们一道学习这部法律。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我们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不违反交通规则。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三、《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旧的交通安全法规的区别。四、我们学生如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注意交通安全。五、把交通安全带回家、带向社会。
第一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我们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不违反交通规则。
先说一段故事。有一位中国男孩,到德国留学深造,谈了一个德国女朋友。有一次,男孩和德国女朋友晚上逛马路,在一个交叉路口遇到红灯。当时夜深人静,马路上没有车也没有人,中国男孩就义无反顾,闯了红灯走过马路,身后的德国女友高声喊叫,却阻止不了。德国女朋友认为男孩不遵守规则,没有自我控制能力、素质不高,就和他断绝关系,他们的恋爱在红灯下停止了。几年后,男孩学成回国,在国内又处了一个女朋友。此时的他已形成了德国人那种循规蹈矩的良好习惯,凡事都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特别是养成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一天晚上,他和中国女朋友逛街,走到交叉路口遇到红灯,这时刚好也是夜深人静,周围没车没人,他的女友很坦然地闯红灯过马路,而他却站在停止线前,任凭女友千呼万唤,决不跨出一步。于是他的女友生气了,认为他是木头脑袋,不灵活,肯定没出息,就和他分了手,他们的恋爱又在红灯下停止了。
再说一段故事。中国文化的先行者余秋雨先生一次去欧洲讲学,在法国朋友的陪同下上街游览,走到一个十字路口遇到红灯,当时路上没有一辆车子,也没有人,即使闯红灯过马路也是很安全的,但是法国朋友却停在那儿耐心地等待。余先生问法国朋友:
“您如果现在过马路,肯定不会发生危险,也没有人看到,而且节约了你的时间,符合提高效率的原则,何乐而不为呢?”你猜猜法国朋友怎样回答?他说:“我知道现在闯红灯过马路肯定很安全,而且没有人看到,不会被处罚。但有可能这时在我身后的楼房中,有一个小女孩正站在窗前看着我。如果我闯红灯安全地过了马路,就会给她发出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很安全,今后她就很可能模仿我的行为而受到伤害。”同学们,不要以为这位法国朋友是杞人忧天。他是真正地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为社会负责。我们设想一下,当时不外乎有三种情况:一是他在红灯下停止前进,既使此时没有车辆,没有别人看到,也不例外。这样他给女孩发出正确的信息:“不能闯红灯过马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例外”。二是他闯红灯安全地通过马路,他就是给女孩一个完全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是安全的”,女孩今后就可能去模仿而受到伤害。三是他闯红灯过马路的过程中发生车祸,被车子给撞了,这样给女孩的也是一个正确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不安全”。很显然,这个信息是以他被撞伤为代价的,太高昂了,太不合算了。所以这位法国朋友所能做的、唯一的、正确的选择就是:不闯红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例外。
从这两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和欧洲人对待交通安全的二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东、西方不同的观念在这里发生碰撞。西方人已形成了现代文明社会必备的文明交通习惯,而我们中国有的人还在耍小聪明,玩见缝插针,管你红灯绿灯,能过我就过。但这个代价是昂贵的,它是以人的生命,以对人的行为准则的践踏为代价的。所以,我们不能用如此之高的代价去违反交通规则,应该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交通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何时何地。
第二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
从汽车发明至今一百年,全世界因车祸死亡的人数达三千万人,等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20xx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多万起,死亡10万多人,受伤50多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每天300多人的死亡人数,等于每天有一部大型客机坠毁机上人员全部遇难。全世界每年有120多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数百万人受伤或致残,造成5180 2
亿美元的经济损失。20xx年交通伤害在人类死亡和发病的原因中排名第九,而到20xx年,这一排名将上升到第三位。这些都是经过准确的统计得出的数据,绝不是危言耸听。面对这样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生存在这样的交通安全环境里,你说可怕不可怕?
有这么一对夫妻,亲生女儿16岁,又抱养了一个7岁的小男孩,家庭生活非常幸福。去年大年二十四晚上12时许,老公开车老婆坐,从城关回枫亭家中,在郊尾车子突然撞到路边的房子,夫妻两人当场遇难,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却真的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现在一对儿女成了孤儿,死者的父母天天以泪洗脸,少年丧父母,老来失儿女,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了。
同学们今天在学校里刻苦学习,就是为了今后能有出息,报效社会、报效家乡、报效父母。如果一个同学很有才能,他考上重点大学,又考上硕士研究生,最后成了博士生,但此时一起车祸夺去了他的生命,他的才能还没有施展出来,他以前的努力都化为零。所以,健康的身体是基础,是基本的条件,生命只给你一次,绝无第二次生命。生命又是脆弱的,需要我们精心呵护。《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视对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将保护人身安全作为首要的立法目的,它的主要任务,就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我们每个人,不管是开车,不管是坐车,不管是走路还是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活动,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区别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原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很大的区别,其不同之处有:
1、原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已经不能适应新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升到法律的层次,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活动中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是我们做好道路交通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的基础和保障。
2、突出体现以人为本,保护交通参与人的人身安全,特别是保护行人和非机车驾驶人的合法权益,在通行权利的分配上充分保护行人的生命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在人行横道上拥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机动车必须减速或停车让行。在其他道路上,机动也必须让行人优先通过公路。在事故处理方面,重点保护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权益,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臵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而原来的交通法规,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拥有绝对的优先通行权利,行人、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注意避让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过错比较大,其承担的事故责任也大,人被撞伤了,自己掏钱看病,有的甚至还要掏钱赔偿给机动车一方。
3、加大处罚力度,罚过相当,提高交通违法成本。
首先是对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饮酒后开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按最高幅度顶格处罚。一年内二次醉酒后驾车被处罚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车辆超载的,罚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客车乘员超20%以上、货车超30%以上的罚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机动车超速50%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原来的交通法规规定,饮酒后驾车罚款五十元以下,扣证三个月以下,醉酒的罚款二百元以下。对超载、超速只规定处五元以下罚款,扣证一个月以下。
其次是对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就是终生禁止驾车。
接着是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最后是罚款幅度调高,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规定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具有积极的意义。
5、规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符合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和时间效率至上的观念。
第四个方面:我们学生如何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注意交通安全
1、怎样骑车。一是年龄限制:年满十二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年满十六周岁才可以骑电动自行车。二是按道行驶,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只能占有1.5米的路面,而且是越靠边越安全。三是过马路要注意安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骑车人应当下车推行,确认安全后通过。四是经过交叉路口时,特别要小心谨慎,要做到文明礼让,确认安全后通过。经过有红绿灯的路口时,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还有如不得醉酒驾驶。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突然猛拐。下陡坡时下车推行。不在道路上学习骑车。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2、怎样走路。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只能占用1米的路面,而且是越靠边越安全。横过机动车道时,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没有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应看清楚往来车辆,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还有要注意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能追车、扒车、抛物击车。行人列队在道路上行走时,每横列不超过2人。6岁以下的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有成年人带领。
3、怎样乘车。要在车站、站点乘车,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搭乘。乘坐客车时尽量不要坐在前排和最后一排,要选择中排靠中间的座位,尽量不坐临窗座位。车辆行驶中不要站立。下车时要先看清车外情况,确认安全后下车,避免下车时被来往车辆碰撞。在机动车道下车时不要从左侧车门下车。不要和驾驶员聊天或有其他干扰其驾驶的行为。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乘坐二轮摩托车应当正面骑坐,不能侧坐、反坐。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这里有二个事例:
前几年有一女青年乘坐厦门的卧铺车去浙江,座位在左侧靠窗处,她晕车呕吐怕弄脏座位,就把头伸出车外吐,刚好对面一部货车交会驶来,与客车擦身而过,把她的头切断了。92年大年二十三,一个旅客携带几斤黑火药乘客车自枫亭往仙游,至温泉路段,因有人把烟头扔在火药上,导致火药爆炸燃烧,客车烧毁报废,车上乘客7人被当场烧死,现场状况真是惨不忍睹。
4、驾驶机动车的许可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如色盲、肢体残疾、精神疾病等),可以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申请驾驶证。申请人事先须经驾驶学校、培训班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育和机动车驾驶技能学习培训,经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考试合格的,发给机动车驾驶证,准予按驾驶证记载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初次申领驾驶证后的第1年为实习期,在实习期内驾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
同学们在未年满18周岁,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千万不要擅自驾驶机动车。对无证驾车的处罚是非常严厉的,除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个方面:把交通安全带回家,带向社会
同学们,我们不但自己要注意交通安全,还要把交通安全带回家,带向社会。要把我们所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中,传授给你的父母、亲戚朋友,教育他们时刻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对发生在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制止。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比如我们交警现在对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严格管理,如果发现你的父母、亲戚朋友驾驶或乘坐二轮摩托车
不戴安全头盔,你要给予善意的提醒。你对他们说一声“请戴上头盔”,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关爱,是真正的爱护。不要看小小的头盔,它的作用就是保护我们的头部免受外力伤害。在二轮摩托发生的事故中,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戴头盔,头部受到伤害而死亡的。20xx年初夏的一个傍晚,钟山镇钟山村王某某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自游洋往钟山,途中与一部东风货车对向相撞,二车只是轻微碰撞,但王某某没有戴头盔,发生碰撞后身体因惯性前冲,头部撞在车厢栏板的立柱上,脑浆迸裂,当场死亡。如果当时他戴了头盔,破裂的就是头盔而不是他的脑袋。所以有时候选择戴头盔还是不戴头盔,就是选择生或是选择死,你说它重要不重要。而且,我们还要通过我们的家人,我们的亲戚朋友,把交通安全知识向社会传授,辐射到全社会,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益。
总之,交通安全需要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还要教育、引导好我们身边的人。在这里我要感谢各位老师、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对交警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学校的同学都有很高的素质,我相信一定能够学习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把它贯穿运用在我们的交通实践活动中。我希望大家能够从中终生受益,远离交通事故,免受交通伤害,并享受到优质安全的交通环境。最后,祝同学们学业天天向上,出行天天平安!
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2
先说一段故事。有一位中国男孩,到德国留学深造,谈了一个德国女朋友。有一次,男孩和德国女朋友晚上逛马路,在一个交叉路口遇到红灯。当时夜深人静,马路上没有车也没有人,中国男孩就义无反顾,闯了红灯走过马路,身后的德国女友高声喊叫,却阻止不了。德国女朋友认为男孩不遵守规则,没有自我控制能力、素质不高,就和他断绝关系,他们的恋爱在红灯下停止了。几年后,男孩学成回国,在国内又处了一个女朋友。此时的他已形成了德国人那种循规蹈矩的良好习惯,凡事都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特别是养成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一天晚上,他和中国女朋友逛街,走到交叉路口遇到红灯,这时刚好也是夜深人静,周围没车没人,他的女友很坦然地闯红灯过马路,而他却站在停止线前,任凭女友千呼万唤,决不跨出一步。于是他的女友生气了,认为他是木头脑袋,不灵活,肯定没出息,就和他分了手,他们的恋爱又在红灯下停止了。
再说一段故事。中国文化的先行者余秋雨先生一次去欧洲讲学,在法国朋友的陪同下上街游览,走到一个十字路口遇到红灯,当时路上没有一辆车子,也没有人,即使闯红灯过马路也是很安全的,但是法国朋友却停在那儿耐心地等待。余先生问法国朋友:“您如果现在过马路,肯定不会发生危险,也没有人看到,而且节约了你的时间,符合提高效率的原则,何乐而不为呢?”你猜猜法国朋友怎样回答?他说:“我知道现在闯红灯过马路肯定很安全,而且没有人看到,不会被处罚。但有可能这时在我身后的楼房中,有一个小女孩正站在窗前看着我。如果我闯红灯安全地过了马路,就会给她发出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很安全,今后她就很可能模仿我的行为而受到伤害。”同学们,不要以为这位法国朋友是杞人忧天。他是真正地为自己负责,为他人负责,为社会负责。我们设想一下,当时不外乎有三种情况:一是他在红灯下停止前进,既使此时没有车辆,没有别人看到,也不例外。这样他给女孩发出正确的信息:“不能闯红灯过马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能例外”。二是他闯红灯安全地通过马路,他就是给女孩一个完全错误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是安全的”,女孩今后就可能去模仿而受到伤害。三是他闯红灯过马路的过程中发生车祸,被车子给撞了,这样给女孩的也是一个正确的信息:“闯红灯过马路不安全”。很显然,这个信息是以他被撞伤为代价的,太高昂了,太不合算了。所以这位法国朋友所能做的、唯一的、正确的选择就是:不闯红灯,不管是什么情况,都不例外。
从这两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和欧洲人对待交通安全的二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东、西方不同的观念在这里发生碰撞。西方人已形成了现代文明社会必备的文明交通习惯,而我们中国有的人还在耍小聪明,玩见缝插针,管你红灯绿灯,能过我就过。但这个代价是昂贵的,它是以人的生命,以对人的行为准则的践踏为代价的。所以,我们不能用如此之高的代价去违反交通规则,应该养成良好的、文明的交通习惯,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何时何地。
第二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
从汽车发明至今一百年,全世界因车祸死亡的人数达三千万人,等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20xx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多万起,死亡10万多人,受伤50多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5亿元。每天300多人的死亡人数,等于每天有一部大型客机坠毁机上人员全部遇难。全世界每年有120多万人死于交通事故,数百万人受伤或致残,造成5180亿美元的经
济损失。20xx年交通伤害在人类死亡和发病的原因中排名第九,而到20xx年,这一排名将上升到第三位。这些都是经过准确的统计得出的数据,绝不是危言耸听。面对这样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生存在这样的交通安全环境里,你说可怕不可怕?
有这么一对夫妻,亲生女儿16岁,又抱养了一个7岁的小男孩,家庭生活非常幸福。去年大年二十四晚上12时许,老公开车老婆坐,从城关回枫亭家中,在郊尾车子突然撞到路边的房子,夫妻两人当场遇难,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却真的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现在一对儿女成了孤儿,死者的父母天天以泪洗脸,少年丧父母,老来失儿女,人生最大的悲剧,莫过于此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生命的规范。我们每个人,不管是开车,不管是坐车,不管是走路还是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活动,都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个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旧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区别
加大处罚力度,罚过相当,提高交通违法成本。
首先是对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如饮酒后开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或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按最高幅度顶格处罚。一年内二次醉酒后驾车被处罚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车辆超载的,罚款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客车乘员超20%以上、货车超30%以上的罚款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机动车超速50%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原来的交通法规规定,饮酒后驾车罚款五十元以下,扣证三个月以下,醉酒的罚款二百元以下。对超载、超速只规定处五元以下罚款,扣证一个月以下。
其次是对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也就是终生禁止驾车。
接着是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最后是罚款幅度调高,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4、规定机动车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具有积极的意义。
5、规定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符合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和时间效率至上的观念。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xx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xx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xx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20xx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xx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
二、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确定了它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方面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条,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责任、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它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交通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在车辆牌证管理、驾驶员技能考试和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矛盾突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简、统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执法主体,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混乱。同时,根据现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及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划、施工、维护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牌证,实行管理。
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性、广泛性和长期性、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义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全是公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机动车登记、检验、报废制度
机动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相对行人、非机动车,扮演的无疑是强者的角色。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根据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践证明,实行登记制度和检验制度,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发现走私、盗抢及拼组装车,促进驾驶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报废汽车上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和危险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责任方的机动车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约有三分之一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负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对以下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额不足,二是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肇事后逃逸。这样就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目前,国务院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四)对非机动车性质的界定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车上路以后,作为普通自行车的延伸产品,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迅速发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车的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在设计时速、行驶速度上作了限制,从而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同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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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地区特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类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五)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分散机动车高危险性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当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的不同,规定两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负有同等的义务,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民法过错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体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责任承担,是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这样规定,是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精神,有条件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六)监督制度
专设“执法监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特色,在目前我国现有专门法中是绝无仅有的。虽然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出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立法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增加此内容。它从组织建设、职权、执法程序、禁止性条款、监督、处罚和处分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有利于监督我们的执法工作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了执法为民和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原则。
(七)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增长更是惊人,机动车违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原法规都是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收不到惩戒的效果。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的幅度调整为: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超速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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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典型案例
1、20xx年10月5日6时许,陈海某(20岁)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号616154)搭载陈某、谢某在江滨堤路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出事地点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车辆时,与由西往东李某(18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动机号061032)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过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交管股事故处理民警林某、冯某的现场勘查及调查材料综合分析证实: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本案中陈海某和李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处理?
点评: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交警部门应依法确定陈海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对陈海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李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吴某某被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录用工人,20xx年3月15日,吴某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某将单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同时向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某受伤情况经某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某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通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后,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应如何判决?
点评: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的,侵权人已对劳动者(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不影响受害人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对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提出吴某某享受工伤待遇时应扣除交通事故侵权人已赔部分的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因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没有为吴某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故吴某某享受的工伤待遇应当由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4
同学们,你们经常为了节省每一分钟而赛车吗?你闯红灯是为了赢得“抓人”比赛吗?但是你知道吗,做这种危险的行为不仅会伤害你,还会伤害所有爱你的人!
也许你知道这样不对,但你还是一时控制不住自己;可能你已经计时了,知道这样冲过去很安全,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一千。据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发生交通事故228657起,造成人员伤亡236483人,直接经济损失9.6亿元。平均每天有30个青少年死于交通事故!我们这一代是独生子女,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家庭的精神支柱,是祖国的'希望。“安全出行,健康成长”尤为重要。如果你是一个观察力敏锐的人,你就在我们身边,很多安全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前几天看到这样一个新闻:有一天一个10岁的小学生放学回家,看到对面的“13”路公交车就要到站了,他想都没想就冲了过去。当她跑到离站台只有几步远的时候,一辆大卡车没有看到她,所以没来得及刹车,撞到了她虚弱的身体。这宝贵的生命之花,就这样不经意间枯萎了.
事后,记者还采访了女孩的父母。她的父母痛苦得几乎说不出话来。采访的时候,她妈妈说了这么一句话,让我心里很痛苦。她说:“我多少次梦见她在梦里向我招手,多少次梦见她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每当我醒来,我发现这只是一场梦。我好想在天堂遇见她!”听了这句话,记者哭了,我也在电视机前流泪。是的,每当一个孩子上了天堂,受苦最深的就是他们的母亲!
直到现在,我的眼前依然闪现着路上的片片血迹,死去的亡灵。如果女孩没有那么急着跑到站台,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她的父母也不会这么惨!
虽然“天有不测风云,人各有命”,但只要我们注意“路如虎口,行人要小心行走”,“开车小心,家人团聚最温暖”,交通安全从你我做起,让每个人都能平安健康快乐。如果每个人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总要想:安全是我的决定。我们的家庭和社会会更加和谐。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5
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两位领导专家为我们做了有关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报告,听后很受教育,在这里首先以热烈的掌声对两位专家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的感谢。两位领导不辞辛苦,在百忙之中来到我校为同学们做义务演讲,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每个同学都能充分认识到遵守交通安全及遵纪守法的意义,做到安安全全上学,快快乐乐生活,做一名健康、文明、守纪的优秀小学生。
两位专家来自工作是一线,亲身经历并亲自处理了许多相关的案件,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所举的案例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人真事,应当引起我们的警惕和思考。现在交通事故很多,许多小学生就是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酿成灾祸,本来健康的身体落下了残疾,甚至失去了生命,如同花朵凋谢,幼苗枯萎。不仅如此,更让人痛心的是父母失去了亲生子女,同学失去了知心的朋友,老师失去了可爱的学生。因此遵守交通安全不仅是个人的事情,还关系到自己的亲人和社会。
小学生应从小树立起遵纪守法的意识,积极同自身存在的不良行为和习惯作斗争。三国时刘备临终前曾告诫他的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意思就是(略)。大家或许知道“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故事,小的时候坏的习惯不改正,长大以后就有可能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希望同学们在遵纪守法上做一名自尊自爱,文明守纪的小学生。
对照两位专家的教导,我们应当问一问自己在这一方面做得够不够好,能否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交通安全方面:在来回上学的路上,靠右边行走,不并排行车,不你追我赶,打打闹闹;骑车不双手离把;过路口左右看,不争抢。
遵纪守法方面:不购买或携带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校园;大同学不欺负小同学;不偷拿别人物品,不破坏公物等。
两位专家的报告让我们深受启迪,令人深思。希望每位同学都能遵守交通安全,遵纪守法,平安生活,幸福快乐的成长。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6
亲爱的学生和老师们:
大家好!
说到法律,我想大家都很熟悉。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明白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则,我们不可能成为方圆”。没有法律,我们的生活就无法正常运转。作为一个社会人,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也不能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不止你一个人。我们拥有的自由是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我们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就没有自由。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一切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能有和平与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这是多么可怕和痛苦!既然法律如此重要,我们就应该遵守法律和规则。
现代化达到标准后,学校的精神和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多数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良好的纪律和良好的品德,为我校的振兴和良好校风的形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少数学生做的事情并不尽如人意,与学校的规章制度背道而驰,与《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进行规范》背道而驰。如果他们不及时改正错误,很可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学生组织混乱,迟到。有的学生染上了一些恶习,抽烟喝酒,有的还经常泡网吧,不仅降低了自己的形象,还增加了家庭负担,破坏了学校的声誉。这是中学生守则。
2.有的同学个人忠诚度严重,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经常开枪,结伙打架,伤害同学感情,影响团结。情节严重的还和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搞得火热,和外国人勾结,来学校闹事,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3.有的同学贪图安逸,平时不好好学习,缺乏勤奋学习的意志,努力不好,不想动脑,不给力,上课不认真听讲,课后抄别人的作业,考试时不得不弄虚作假,甚至雇人考试。有些人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却各奔东西。
4.有的同学看到钱和生意就吃醋,看到别人的东西就吃醋。这种玩世不恭的行为似乎是小事。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样做违反法律法规,伤害了别人,在法律和爱情里就应该受到谴责?
5.有些学生不关心公共财产,不关心别人劳动的成果,不关心我们的校园环境,比如打碎门窗,破坏校园公共电话设施,爬树爬花,在墙上乱涂乱画等等。
6.有些学生不能正确区分美丑,追求低级趣味,穿奇装异服,染头发戴首饰,保持奇装异服。他们认为风景是骄傲而别致的。其实他们精神上很空虚;有些人说脏话,伤害别人,这是文明学校所不能接受的。
7.有的同学违反《中学生守则》,不能正确处理男女同学关系。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爱情。他们过早陷入早恋的漩涡,以至于迷迷糊糊。他们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而是沉溺于这些乱七八糟的交流中,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和未来。这方面的惨痛教训很多,以后后悔也来不及了。
8.有些学生不尊重老师。因为老师纪律严明,指着背后的老师,说三道四,侮辱老师,甚至公然对抗老师,不服从管理,有严重的逆反心理;有的同学勤俭节约不行,随便浪费水电,特别是钱。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同学们,大家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可以说美好的前程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基,因此,不但要学好文化课,还必须要有法律知识,做自觉遵纪守法的模范。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把法律纪律带在身边,也就是脑子里时刻要有”法“的观念、纪律观念,大事想到法,小事也要想到法,平静时想到法,激动时更不能忘记法,时时刻刻都要用法律、纪律来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这样做合不合规定,这样做违不违法。
生活中许多细小的事情,也会酿成大错,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要紧的是大家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一下,有些事情该不该去做,该怎样去做,这也是对每个人的文化涵养、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考验。当你无意中碰了别人一下时,一声”对不起“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当别人妨碍了你的时候,一句”没有关系“就可以成为友谊的纽带。因为,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割不断的联系,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让一分则会心胸宽广。切莫因一些蝇头小利而丧失了自己的人格,也不要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影响了自己的前程。
时光匆匆,岁月如梭,莫等闲白了少年头,有限的生命之舟靠自己去掌舵,人生的道路千条万条,全靠自己去开拓。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在这里要求大家一定要珍惜,一个同等学习创造的机会,同样耗去一年的光阴,有的惜时如金,刻苦学习,勤奋努力,为今后升学、工作和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有的同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碌碌无为,虚度光阴。有句俗话说的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播种什么就会收获什么,有付出必有回报.所以,为了实现你的人生理想,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珍惜这难得的学习机会,珍爱这自由的空间,把有限的生命,把自己的青春时光,用在学习上,刻苦勤奋,努力拼搏,就一定会争得幸福美好的明天。
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学会依法办事,处处守法,时时守法,养成自学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学生生存,立志成才,努力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新时代的好青年好学生。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7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遵守交通规则,生命握在你手中》。
生命宝贵。对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人要珍惜生命一百次。“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的四大事件,是生命存在的前提。“是的”是交通。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交通越来越贴近我们的生活。不可否认,交通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不幸,这是不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交通安全知识贫乏,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
以前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一辆水泥罐车和一辆载有40多名学生的公交车相撞,两人都翻车了。事故发生后,车上30多名学生被送往医院治疗,10多名学生当场死亡。就这样,年轻的生命被无情的夺走,留给我们的是鲜血的教训。
现在,一些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有不看信号灯过马路、放学回家在路上追逐打闹、骑快车、站在车道等公交车上等不安全行为。据统计,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青少年上路的“第一杀手”。人生不可逆转。同学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安全,积极参与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小学生郑重向所有关心我们成长的成年人承诺:一定要学好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过红灯,不要随意过马路;千万不要在路上追逐嬉戏或者并肩行走;千万不要乘坐“英雄车”:乘坐公交车、电车、长途汽车时,必须依次在站台或指定地点等候。公交车停了,车内的人先下车,下车的人下车再上车。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关心他人的文明好少年。珍爱生命,共建文明交通,共建幸福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美好祝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鼓励和关爱。让生命之花在爱和责任中成长。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8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交通安全伴我行”。
有这样一则笑话,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一个年轻人在英国结交了一位女朋友,但是他们没有多久就分手了,原因是这位年轻人过马路时闯了红灯,英国姑娘吃惊的说:“连红灯都敢闯,还有什么违法的事不敢做。”这位年轻人回国后,又结交了一位中国姑娘,结果小伙子却因过马路没有闯红灯,而和中国姑娘分手。中国姑娘评价小伙子说:“连红灯都不敢闯,还有什么出息?”
当然,这仅仅是个笑话,但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中国人在遵守交通规则方面的意识淡薄。下面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健康的身体、聪明的大脑和汽车哪一个更贵重。我想大家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健康的身体和聪明的大脑。这个小孩子都知道,但是我想问的是,为什么总有人无视交通法规的存在,依然我行我素,在马路上横冲直撞呢?试想一下,那沉重的黑橡胶车轮,在你的皮肤上碾过,在你健康的身体上碾过,再聪明的大脑有什么用呢?
爸爸妈妈就曾经告诉过我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九点都在她家门前等候她中学晚自习归来的孩子。有一天雨夜,她看着孩子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边,正想高兴地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速地冲了过来,冲向了她的孩子,惊恐的母亲呆住了。她眼睁睁的看着她的孩子倒在血泊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零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守候在家门前,等着她那永远回不来的孩子……
同学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重来,生命是宝贵的,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这朵生命之花,愿我们都能远离交通事故,远离伤痛,珍爱生命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9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生命是唯一的,是宝贵的,世界因为有了生命而变得精彩。您的生命,您珍惜吗?要想生命得到保障,请您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像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在我们生活中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悲苦。
记得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这样一则报道,我当时惊呆了。一位市民,因为要赶着去上班,而他必须绕过栏杆才能坐车,无奈之下,他情非得已地跨过栏杆。这时,突然,一辆卡车直奔而来,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只听“啊”的一声尖叫,这位市民被车撞得惨不忍睹,面目全非。当他被送到医院时,早已奄奄一息了。家属为此伤心欲绝。如果他当初能遵守交通规则,不乱跨越栏杆,他也就不会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把宝贵的生命白白地葬送。
人们如果不注意交通安全,那事故就会像“非典”一样传播起来。也许受害者不是你,是别人,但也许明天就是你了,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财产损失,这值得吗?为什么不能遵守交通法则呢?难道大家愿意听到惨烈的叫声,撞车的轰隆声?谁愿意自己家破人亡?
俗话说:生命重于泰山。为了自己的家人,为了自己,为了您的生命,让交通安全在你我的心中时时闪现,让那使人心灵震撼的声音不再出现。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0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好!
我叫张筱筱,是灵璧县浍沟中心学校六(2)班的一名学生,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平安的种子撒满人间》。我想以此来告诉大家,请珍爱生命,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齐心协力,维护交通安全,创建文明之路,让生命之旅在文明与友爱、遵纪与守序中欢歌而行!
曾几何时,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杀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灵。太多太多的事故让人惨不忍睹、撕心裂肺。多少家庭因之破碎,多少生命因之消云,有多少父母失去了孩子,有多少孩子没有了父母,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残酷,那么难以置信!巨大的悲痛沉沉地笼罩在一个个原本欢乐幸福的家庭!泪水在每一个善良的人的脸上不住地流淌。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九点,在她家门前的公路旁等候她那在中学上晚自习归来的女儿。这一天晚上,她看着女儿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像往常一样,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快地冲了过来,冲向了她的女儿,惊恐的母亲呆住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之中孩子的母亲吓傻了,她面色苍白一动不动。围观的人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快打120!快报警!”这时的母亲才回过神来,她扑到地上抱起双眼紧闭、鲜血正顺着嘴角不停地往外流的女儿,一遍又一遍的用她那撕心裂肺般的声音呼唤女儿的名字:
“晶晶,你再看看妈妈呀!晶晶”“晶晶,妈妈今天晚上做了你最爱吃的糖醋排骨,你快起来呀!我可怜的孩子啊”看着这个悲痛欲绝的母亲,在场的人都流下了心酸的泪水。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零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地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候她那已永远不能回来的孩子……
敬爱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亲爱的同学们,这一桩桩血的教训昭示着我们:
要珍爱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规则,倘若没有了健康的生命,我们就没有了幸福,没有了一切。生命属于每个人的只有一次,我们作为小学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坚决不闯红灯,绝不能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美丽,我们的生活才会多彩,我们才会远离悲伤。
亲爱的同学们,因为有爱,世上才有了阳光和雨露;因为懂得珍惜,人间才有了花草和树木。珍爱生命,共创平安大道,共筑文明交通,共建幸福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心愿。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让我们一起把平安的种子播撒在自己的心田,播撒在美好的人间,让它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与安宁!我们的生命之花将会开得更加鲜艳,更加美丽!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1
亲爱的同学们:
当我们背着书包,扛起家人的希望,带着美好的未来蓝图来到美丽的校园,走在人来人往的宽阔街道上,常常感叹美丽的家乡发展之快。但你有没有注意到交通线里面隐藏的危险?随着自行车、机动车等交通工具的增多,校园交通事故隐患也在增多。不遵守交通规则相当于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们有年轻的身体,美好的理想,却常常忽视交通安全的“小事”;我们谈理想,谈报国,往往忽略了“珍爱生命”的.底线。遵守交通规则不但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也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远离流血和悲伤、伤疤和忧虑,我们明确提出了以下倡议:
第一,杜绝不良骑车行为。不逆向行驶,转弯时提前减速,看清周围情况,不在校园内骑行,不急着急转弯;一起骑的人不多,不要互相攀越,不要互相追逐打闹;带人不骑车,并排骑行等。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要从自己做起,培养不错文明的骑车习惯,为校园交通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第二,注意校园行车安全。校园里的一些学生已经使用电动汽车作为他们的旅行方式。我们建议学生开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以礼貌和慢行为主,保证校园出行的和平氛围,注意控制行驶速度,不要随意停车,为自行车和行人出行创造安全便捷的环境。
第三。积极反映存在的问题。校园安全隐患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人身安全。我们每天在校园旅游的时候,要结合自己的经验,积极明确提出改善校园安全问题的建议。为交大校园交通安全做出贡献,为自己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标题是“小学生安全教育”
三月,是春风和煦、万木吐绿、百花盛开、欣欣向荣的美好季节,俗话说:“一年之际在于春。”今天是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这个教育日,是由国家有关部门发出的,确定每年三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其目的是为推动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降低少年儿童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从1996年起,今年已经是第19个年头了。
校园安全与我们每一个师生密切相关:它关系到我们学生能否健康地成长,能否顺利地完成学业;它关系到我们的老师能否在一个宁静、安全的环境中教书育人,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各种人才。因而,校园安全是我们做好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从开学到现在,学校同学中小的不安全事件常有发生。因而,在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希望同学们注意以下几点:
1、严禁未满12周岁儿童骑自行车上学或外出。
2、为了同学们的安全,禁止到校的同学未经老师的同意走出校门;有时需要出校门的,要跟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填写好请假条。
3、严禁攀爬学校的.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撞,不在各楼层走廊追逐、奔跑、打闹,避免碰撞和不安全事故发生,课间不要做危险动作,要做无危险的正当游戏。
4、上体育课、活动课或其他户外活动,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
5、要求同学们讲文明礼貌,和睦相处,大同学要爱护小同学;同学之间有矛盾,应找老师解决,严禁打架行为。
6、放学出校门时要礼让不要拥挤,避免出现故意占道。在路上严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追逐、打闹。
7、现在是春季,请大家记住:多喝开水,多吃水果蔬菜,尽量吃熟食。不要在外面购买“三无产品”的零食,以免发生不必要食物中毒和引发肠道传染病。
同学们,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让我们在国旗下共同祝愿,祝愿我们每天平平安安到校,高高兴兴回家,祝愿我们的生活处处开满安全之花。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3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我们都知道,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还是有很多人明知故犯、知法犯法、以身涉险。酒后开车真的很可怕,后果会不堪设想的。女警官给我们看了一启事例:酒后驾车很残忍,两人死亡,四人受重伤,一辆昂贵的汽车最终成为破铜烂铁,现场简直就是一片废墟。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不要存着侥幸的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以我们要做的自觉。
还有一些人骑着摩托车,但不带头盔,而导致交通事故,不幸身亡。戴头盔真的很重要吗?事实的真相就是:非常重要!
有两个对比事例让我们更清楚的知道头盔的重要性,出门骑摩托车一定要带头盔,预防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无证驾驶,有人说:“我本来就能学会开车,无需考驾照。”还有一些说:“考不考驾照都无所谓。”但这样就是对生命不负责任,因为你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肯定会有许多困难没有去克的服,导致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交通规则必须要了解并做到,要好好保护自己的生命。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4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
在北京,有一辆自行车很方便。骑自行车,去哪都能够,能够千万别骑太快。那样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昨日我就朋要一齐。
昨日午时我骑车去看一个朋友。起到一个十字路口,遇上了红灯。我下了车,想等绿灯亮了在过去。这时候,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从后边骑过来。他气得很快,到了十字路口也买停车,还继续往前边骑。忽然从右边路口开过来一辆汽车,小伙子没注意,一下子撞到了汽车上。小伙子摔了一跤,手摔破了,眼镜也摔碎了。大家赶快帮他扶起车,骑车司机也下车来看他。看到他也没收什么伤,大家都放心了。
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很多,可是不遵守交通规则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这起事故就是因为小伙子骑快车,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
为了保证交通安全,大家都要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时,必须要在自行车道里骑,不要骑得太快。到了路口,更要异常注意。遇上红路灯时,必须要停下来,等红绿灯了再走。碰到旁边有汽车时,不要跟他比赛。只要人们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就会减少事故的。
“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遵守交通规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5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相信大家都听到过“平安是福,平安是金”的话语,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文明交通,与安全手拉手》。
和煦的春风吹拂大地,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我们徜徉在动人的春色里,尽享生命的美好。然而,曾几何时,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原因之一是闯红灯或横穿马路造成的,交通信号红绿灯的发明是减少交通事故有效方法之一。常言道“红灯无数次,生命只一次”,我们绝对不可以冒险过马路,哪怕两边没有车,也绝对不能随意穿过马路。原因之二是在马路上打闹、玩耍造成的,放学后几个同学在一起走,说说笑笑,时而把同学的东西扔到马路对面,那个同学便到马路对面去拣,由于着急,也顾不上环视四周的车辆就跑,如果这个同学有福气,那还好;可如果正好有一辆车经过,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因此,同学们千万不要在马路上打闹,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之三是行人翻越护栏造成的,一旦被来往车辆撞倒,后果非常严重。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有的同学认为乱过马路没啥关系,反正驾驶员会刹车的。其实,汽车不是一刹就停的。由于惯性作用,刹车后车还会向前滑行一段路,这就是力的惯性作用。就像人在奔跑中,突然停下来,还会不由自主地向前冲出几步一样。何况还有可能驾驶员不注意、刹车不灵等。“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这些交通知识,每一位同学都应牢记于心。车祸猛如虎,滚滚的车轮不知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因此,在马路上行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在马路上玩游戏,也不能在马路上踢足球。在乘车时,不要把头伸出窗外。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6
同学们:
你们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花朵,社国的未来,你们的人身安全,牵动着养育你们的父母的心,牵动着关心和培养你们的老师的心,你们的人身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着祖国的未来,为了同学们的健康的成长,请大家一定要认真的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关爱生命、平安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使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最后祝同学们:
学习进步,平安健康,幸福快乐,前途无量。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7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们不管是上学,还是放学时,马路上的车辆总是川流不息。这时都牵动着每一位爸爸、妈妈的心,马路上随时都有可能上演一幕幕惨剧。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就消失在车轮之下,一阵阵欢声笑语埋没在刺耳的喇叭声中,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一个个痛苦挣扎的表情,一声声呼天喊地的哭声,一句句引人深思的话语,唯独剩下的是人类的痛惜!导致这悲剧发生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一起交通事故都在间接的拆散一个幸福的家庭,如果是我们再多加强交通防范意识,很多事故就可以避免发生,甚至不再发生。
俗话说:安全在于提高警惕,事故出于麻痹大意。在人们的眼中,造成悲剧的发生,就是开车不谨慎,不然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确如此。如果人们不在酒后驾车,不再技术上逞能,不在驾驶时横穿马路,每一个行人都遵守交通规则,那么社会不就没有令人因失去亲人而伤心欲绝的交通事故了吗?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与我们的,一个人不会有第二次生命,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有了生命的存在才能成就我们一个个五彩的梦。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建设者和主宰者。作为一名小学生更加应该有自我保护意识,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做一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小学生。
可爱的校园我们的家,交通安全靠大家,人人身处自律手,校园开遍和谐花。小朋友们让我们把平安的种子播撒向大地,让它发芽生长、开花结果之时,你收获的将是更多的幸福与安宁。
道路交通安全法讲解 篇18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学:
大家下午好!
我叫,是xx市中心小学xx班的一名学生,今天能代表我们学校的同学们参加这次“文明相伴,幸福相随”的主题演讲比赛,能和在座的叔叔、阿姨们、小朋友们一起关注交通安全问题,一起为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我感到非常高兴,也非常自豪。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路上芬芳行》。我想以此来告诉所有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们,请珍爱生命,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齐心合力,维护交通安全,创建文明之路,让生命之旅在文明与友爱、遵纪与守序中芬芳而行,一路欢歌!
曾几何时,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情的杀手,汽车、摩托车就像那锐利的尖刀,肆意地宰割着幸福和安宁,交通问题如同是一块沉重的石头紧压着人们的心魂。太多太多的事故让人惨不忍睹,让人闻之撕心裂肺。多少家庭因之破碎,多少生命因之消云,有多少父母失去了孩子,有多少孩子没有了父母。丈夫离开了心爱的.妻子,妻子告别了心爱的丈夫,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残酷,那么难以置信!甚至来不及看上最后一眼,说上最后一句,巨大的悲痛就沉沉地罩住了原本一个个欢乐幸福的家庭!泪水也在每一个善良的人的脸上不住地流淌。爸爸妈妈就曾告诉过我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一位母亲,天天在晚上九点,在她家门前的公路旁等候她那在中学上晚自修归来的孩子。有一天雨夜,她看着孩子活泼俏丽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像往常一样,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快地冲了过来,冲向了她的孩子,惊恐的母亲呆住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之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零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疯了,她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思念和悲痛严重地扰乱了她的心智。她天天地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候她那已永远不能回来的孩子……
爷爷伯伯们,叔叔阿姨们,同学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安全,并积极投身到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中来,为深化文明交通工程尽一份责任,献一份爱心。现在,我们的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部门和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都很重视交通安全问题,尤其关心我们小朋友的成长与安全,颁布了崭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力地规范了道路交通,整顿了交通秩序,消除了事故的隐患,特别是在中小学校中大力开展了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我们懂得了道路交通的安全知识,增强了文明交通的法制意识。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给我们作讲座、讲故事,处处为我们小朋友着想,借此机会,我也想代表所有的少先队员向你们——交警队的叔叔、阿姨们说一声:“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向你们敬一个崇高的队礼!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小学生也向所有关心我们成长的大人们郑重承诺:一定学好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用我们的小手去拉爸爸、妈妈的大手,文明交通一起走。决不随意穿马路、闯红灯,决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并排走,决不逞能骑“英雄车”,时时处处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关心他人的文明好少年。
因为有爱,世上才有了阳光和雨露。因为懂得珍惜,人间才有了花草和树木。珍爱生命,共创平安大道,共筑文明交通,共建幸福家园是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勉励,共同呵护,让生命的轮渡在爱心和责任的护航下一路欢歌,一路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