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七(2)班的刘境杨,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有许多案子让人触目惊心。杀人犯赵某仅12周岁,因向一女童索要一包方便面遭拒绝,竟将她拖至水中溺死。一初中生杨某,只因与一同学几句不和,竟一气之下将该同学用刀捅死。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说我的,难道我错了吗?”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所以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同志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威严与壮义!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2
尊敬的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演讲的主题是:《法制在我心中》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3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一6班的周。
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法制与人生》。法制是人类走出愚昧进入现代化文明的创造物。健全的法制对国家的经济强大有着巨大的反哺作用。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热情奔放、充满理想、活跃、不拘俗套,绝大多数同学基本上都到了具有法定行为责任能力的年龄,都已懂得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但是我们在有自主选择行为的同时,又不能忽视我们成长的客观规律,即对外界的感受与认知需要一个过程,在未深刻透析这个世界的时候,难免出现认知上的偏差和行为上的无意识性。因此我们必须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也只有在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学会自律的同时才能学会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同时也可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我们的保护伞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武器。所以我们应该从遵守学校的纪律做起,认真学习法律,增强法制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学生手册》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当今这个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新时代,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已成为我们走向高质量生活的助推剂。但是,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有一些因素在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如存在,就严重地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谐发展。
什么是法制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指出: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对此,我们应当做的是:
1、努力学习,丰富知识,用科学武装头脑,走出无知迷宫。
2、树立科学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目标,把握理性的明灯,坚定地迎向未来,决定行动,态度决定人生,消极的会让谬论乘虚而入,有可乘之机,积极进取乃是人生首选。
3、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以良好积极心态正确看待社会的阴暗面,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
4、积极开展健康有益、文明活动,遵纪守法,“不听、不信、不做、不传。”科学的生活。
同学们,让我们以科学文明为材料,筑起一道百毒不侵的防火墙,使法制永远远离我们的心灵,懂得遵守法制,维护自身安全,努力真正成为一个让国家和人民放心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4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对法律的意识太小看了,所以走上违法的道路。 我们青少年更要对法律有强烈的激情国。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道路,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而道德又是一双手,推开封锁在心里的窗;道德是一扇窗,窗外是美好的天空;道德是一片天空,它孕育着无数纯洁的心灵。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这些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中国就会变的更美好。现代社会交通发达了,车辆也很多,如果没有法律是很难想象的,来往的车辆肯定要碰头发生爆炸事故。所以,有交通规则,交通井然有序,来往的车辆通过绿灯行,穿梭有序,畅通无阻。交通很少出事。相反,如果没有交通规则,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南来北往,东行西去的各做各的,各不相让,汽车、自行车、小车及行人挤成一团,那么,谁也别想顺利的通过。所以,有交通规则还是有好处,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们国家的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是明天的建设者。现在不仅要学好知识,练好身体,养成良好的习惯,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养成良好德道德修养。懂法、知法、守法,法律是我们健康成长的保护神,也是做为一个小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5
评委老师们,你们好:
我是来自东河乡中学的学生,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学生,一方面,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做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修养品德做个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能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并知道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应该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着良心说假话,闭着眼睛唱高调,我就说:其实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实就是一些冰冷的文本而已,它能否公正,关键还是要看执法人的心思。执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张正义?可能吗?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执法者的拿手绝活呀。
而执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这关键取决于社会的世风和guān chǎng的贪腐程度。在中国,贪腐已是那么广泛而深入,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已经形成,权钱交易的潜规则正如火如荼,阿谀奉承见利忘义的世风正在盛行。司法公正这坚守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贪腐所攻陷,法内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离带”存在?犯罪嫌疑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串通一气逃避制裁的现象,虽还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见不怪了?
法律,只是个约束普通弱民用的。对于钱权阶层,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劳教所或监狱去了解一下,被关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关押服刑的贪官污吏是不是这里的“远来稀客”?至于钱权阶层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为他们已引发了汹涌的民愤,引起强烈社会反响,而官方为了维稳不得不做出的一点表演秀来;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于guān chǎng内部内讧倾轧的需要而引发的借法律除政敌的一种现象。钱能通神,钱权影响力+公检法及司法鉴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势利和道德沦丧,足以使他钱权阶层能逍遥法外,而继续变本加厉地为害一方。
有人说我也太偏激了,那么,你们扪心自问,我到底是说了真话还是说了假话。
有越来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正义,可他们却遇到了钓鱼执法,扯皮办公,官员口大的现实,他们本想着用法律来维护公平,可他们却耗尽了家资、心力交瘁、最终还是举告无门、不了了之。终于,他们已逐渐从梦境中醒来。现在,有冤不去诉,打掉牙齿自己吞吃的现象越来越多,因为他们已经看透世事:宁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访。这个现象的出现,是谁的悲哀?
胡-总-书-记一再指示:中国是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系。
然而,在人治的社会里,面对贪腐的法官(包括官员):“你跟他讲-法律,他就跟你讲政治;你跟他讲政治,他就跟你讲权力;你跟他讲权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讲”法律。结果判你流氓罪,是铁案。当权大于法时,法律作为工具通常就是这样被作弄的。”执法者犯法是执法,被害者维权是犯法。这就是最终结果。
其实,我本想违心地说些好听的假话,去迎合别人的满意。法在我心中演讲稿
可是我们可以现在麻木,当他们侵吞国有资产而变卖的时候, 我保持沉默,因为这没有涉及到我的利益;当他们侵害家长利益而教育乱收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家的孩子都小;当他们任意开出天价医药费的时候,我保持沉默,因为我们一家都很健康;当他们勾结开发商任意抬高房价、恶意拆迁的时候, 我保持沉默,因为我有住房、不会有被拆迁的危险。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6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4、切莫虚荣攀比。各位同学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同学,如果不是自己的家人敲门就不要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坚决不要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和朋友。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7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四四班的吴骏逸,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是“法制在我心中”。作为小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如何使我们在美好的环境中健康、快乐成长呢,除了好好学习之外,我们还应该如何加强自我防卫能力呢,有以下两点希望同学们多多学习: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我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掌握基本的求生技巧和安全意识:遇到侵害,学会报警。如果遇到坏人打哪个电话呢:110;如果遇到有同学或家人受伤严重呢120;如果遇到火灾呢、119。那我们打了报警电话又如何正确报案呢:拨通报警号码,电话通了以后:要说清楚你的姓名,你在哪个地方遇到了什么事情,将你所看到的情况简明扼要地叙述一遍。说清楚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为啥发生这个事,什么原因;结果怎么样。这些简单的情况一定要讲清楚,以便于我们的民警或是救援人员迅速准确的找到你、帮助你。同时提醒大家的是报警电话是紧急情况下才使用的,不要随意或是没事了就打报警电话。第二个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注意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特别重要,和我们息息相关,平时我们要做到不玩火、注意野外用火,学会在火灾中逃生。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掌握的常识,也是关键时刻救命的稻草。
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同、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希望我们认真学习,遵纪守法,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立志成才!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8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公证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遗憾的是,在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某严重失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了严重损害彩民利益,损害政府声誉,损害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诈事件。对此,我们应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相关教训,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如何在公证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受理业务和审查出证的过程中,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地出证,以维持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细心。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女儿前来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车祸死亡,在合肥遗留有房产一套,这对母女要求对遗产进行继承。我处接待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除她们母女外,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她们到死者生前单位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第二天,这对母女带着亲属关系证明来了,但证明上对死者父母的死亡时间却含糊其词,公证员为慎重起见,数次到死者生前单位了解情况,并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终于查实原来死者的母亲尚健在,但远在浙江乡下务农,根本不知道对儿子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经过公证员的多方协调努力,死者的母亲最终获得了房产折价款四万多元。
我们为这一结果感到由衷的欣慰,因为,我们深深地知道:法律应当公正地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试想,如果公证员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细心或者马虎应付,那位远在农村的不幸母亲的权利谁来保护?如果公证员不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社会秩序又将如何维持下去?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应当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其次,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公证,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9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陈,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很好的法律法规,国家就不会和谐、安定。
以前,我总以为法律是大人们的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懂不懂法无所谓,后来,我在电视上看了一篇报道,对我感触很深,我领悟到,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懂法、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报道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个女孩,天生有残疾,从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欢她,后来又给她生下了一个弟弟,生下弟弟后,女孩的日子更难过了,她吃不饱,穿不暖不说,她父母还让她去当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讨钱,把她当成摇钱树,邻居们实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门。后来民政部门取消了她父母监护人的资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学校去读书,并责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费,谁知她父母不但不给钱,还恶狠狠地说,就是不给钱,看你把我怎么样。女孩见父母如此无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诉,她父母因犯罪,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可女孩心里并不高兴啊,她更多的是难过,为父母难过,为自己难过。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哪个同学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关爱和呵护。谁愿意起诉自己的父母?如果那个女孩的父母有一点点良知和爱心,有一点点的法律意识,我想他一定不会如此对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爱幼是我们的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对于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规则的人来说,只能用法律去约束他们,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我们不仅要自己懂法,还要宣传法律,让我们的父母和身边的人都知法、懂法。
亲爱的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能惩治坏人,也能约束自己,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学放学过马路不闯红灯,爱护公物等。只要我们每个人都懂法、守法,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和谐、美好。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0
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大家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首先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不爱护公物;强行向别人索要钱物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帮助他人遵纪守法。
有人说,我只要自己不违法,别人的事情与我无关,这是不对的。如果我们身边的同学、朋友甚至家人做出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我们应当及时阻止,给他们讲解法律,让他们认识到违法的后果,那你就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三、学会自我保护。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汇报。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1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
时光飞逝,从今天开始,我们进入了年的最后一个月,也是能否保证我们顺利度过年的关键的一个月。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每一个学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的小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
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2)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3)注意交通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拥挤;教学楼内严禁喧闹、追逐;过马路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注意运动安全。随着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我校冬季长跑即将拉开序幕,希望全体师生在运动中感受快乐与健康的同时,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 谢谢大家!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2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的题目是《安全伴我行》
如果说,人生是一座高楼大厦,安全就是这座大厦的基础保障,《安全伴我行》,没有安全,生命就会受到侵害,生活就不会再有幸福。
生命如此的宝贵,它属于我们每个人,但是每个人只有一次,可是在人生道路上安全隐患处处存在各种各样的危害,时刻都在发生;据统计,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等,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都在“消失”!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小学生。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其中包括食物中毒、打架斗殴、体育运动损伤、交通安全、溺水、火灾。
在我们县里,每一年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都会有中小学生溺水身亡发生,给他们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悲伤,也许有的同学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肌体的健康和不受伤害;认为只有自己肢体健全,行动自如,就叫安全。不对,这决不是全部,如果是学生,底下,明辨是非差,希望出点乱子,这就是安全问题了。
怎样预防安全事故?我的建议如下:
1、提高个人品德。(不因一些小事与同学争吵。)
2、提高个人品德。(不随口骂人、不说脏话、不打架。)
3、关注课间安全。
4、遵守交通规则和交通秩序。
5、强化“防火灾、防触电、防溺水。不吸烟、不喝酒。
6、远离吧、远离游戏厅、不赌博。
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防患为主。生命只有在安全中才能求保活力,幸福只有在安全中具有魅力!
有了安全,我们才能有坚定的意志,攀登人生的阶梯;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充沛,勤奋学习。
最后祝全体们、老师们、同学们身体健康、平安,还要笑口常开啊!
法制在我心中演讲稿 篇13
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无小事 一叶一枝总关情》。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公证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遗憾的是,在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某严重失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了严重损害彩民利益,损害政府声誉,损害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诈事件。对此,我们应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相关教训,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如何在公证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受理业务和审查出证的过程中,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地出证,以维持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细心。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女儿前来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车祸死亡,在合肥遗留有房产一套,这对母女要求对遗产进行继承。我处接待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除她们母女外,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她们到死者生前单位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第二天,这对母女带着亲属关系证明来了,但证明上对死者父母的死亡时间却含糊其词,公证员为慎重起见,数次到死者生前单位了解情况,并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终于查实原来死者的母亲尚健在,但远在浙江乡下务农,根本不知道对儿子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经过公证员的多方协调努力,死者的母亲最终获得了房产折价款四万多元。我们为这一结果感到由衷的欣慰,因为,我们深深地知道:法律应当公正地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试想,如果公证员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细心或者马虎应付,那位远在农村的不幸母亲的权利谁来保护?如果公证员不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社会秩序又将如何维持下去?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应当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其次,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公证,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作为一个刚刚从事公证行业的新人,这一点我在处里的老同志身上学到很多,在受理群众来电咨询和接待时,我处无论是主任还是普通公证人员,都能热情、耐心而又详尽地进行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把每一次解答咨询都看作是对法律的宣传过程;在办证过程中,对于一些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我们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尽量有利于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多次利用周末和中午休息时间开展上门服务;我处每一位公证员每年都自觉办理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业务,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一贯注重办证效率,使当事人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当事人的困难能够及时解决。当一份份精心装订好的公证书送到当事人手上的时候,当当事人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的时候,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这,就是我们公证人的价值!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还将这样走下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