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1
早上好!
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我今天要说的就是指法制法规。因为有了法制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才有了所谓的规矩。在当今社会,法制法规已经进入了每一位老百姓的家,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离我们中学生的生活也越来越近。
首先,我想问的是,什么是“法制”,法制法制,顾名思义,就是法律和制度的结合。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又或许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也让我们越来越熟知。法制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着我们不断向前进步。同学们,我们都是21世纪主人青少年,我们是未来祖国的主人,对于学习阶段的我们来说,我们不断要学习书本知识,还要掌握一些必要的法制知识。因为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此时此刻,我向全校师生提出倡议:让我们一起来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个人只有学习了足够的法制知识,才能真正迈出人生的第一步。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还很漫长,在这漫长的人生道路中法制知识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只有学习了法制法律知识,我们才能真正理解什么是合法,怎样做才能不违法,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我们才能明辨是非,才能遵纪守法,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也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我们才能够真正懂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所蕴含的深刻道理。法制法规是神圣的,它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21世纪的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守护着法制这道神圣的围墙。因为,法制法规它保障了我们生活的安全,让我们享有公民所应有的权益。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同学们,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就如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给我们保护,作为新世纪的青年,我们要合理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知识,学会保障自己以及身边的人权,让我们都加入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列吧,让我们的祖国在法制法规的保护下,变得更加繁荣富强。
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21号选手,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法与德”。
我爸是个警察,他经常告诫身边的人要守法,而我却一直觉得“法”似乎跟自己扯不上半毛钱关系。为了给我“扫盲”,也为了这次演讲比赛,昨晚,爸爸拉着我散步,经过他的一番教导,总算是让我这满是浆糊的脑袋七窍通了六窍,原来“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还真是息息相关。
到底什么是“法”?
法在我的记忆里是儿时小伙伴们做游戏时对规则的制定和服从,是初次了解《宪法》内容时内心莫名的敬畏与尊崇,是对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的自觉遵守,是得知犯罪分子受到制裁时油然而生的兴奋劲儿与神圣感。可以说,法律无处不在。
记得那是一个初夏的傍晚,与我家同住一个单元的杨叔叔夫妇俩像往常一样手挽着手,在公园的林荫道上散步,突然,一辆横空闯入人行道的轿车打破了这短暂的幸福和宁静,杨叔叔夫妇躲避不及,惨死于醉驾司机的车轮下,一同逝去的还有一个即将出生的小生命。她还没来得及发出人生的第一次啼哭,她还没有来得及感受爱和温暖,她还没有来得及睁开双眼,看看蓝天白云、树木花草和美丽的世界,就这样戛然而逝。
而发生这悲剧的原因仅仅是因为那个司机与朋友聚餐时多喝了两杯啤酒,仅仅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还算清醒的侥幸心理,仅仅是因为他对交通法规的一次不经意触碰,不仅仅剥夺了司机若干年的自由,更是无情地攫取了三条无辜的生命,碾碎了无数人的心!难道,真的只有血的教训才能让人们意识到遵守法律的重要性吗?
听了刚才的事例,也许有同学会说:我可干不出那样恶劣的事情来。那么,是不是非要闹出人命才是违法呢?事实上,更加危险的是,许许多多细小的违法行为被人们司空见惯,见怪不怪。远一些的,有“式过马路”成为丢人丢到国外的不堪笑料;近一点的,有骑在女红军雕像头上拍照留影、在古建筑上刻下“到此一游”字样的丑陋行径;小一些的,有坑蒙拐骗顺手牵羊的屑小之辈;大一点的,有在公交车上大商场里偷人钱财的无耻之徒。如此种种,不一而足。他们全然忘记了这些行为直接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底线,长此以往,任其蔓延,我们的社会将是一派怎样的乱象?!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其实法律是道德的升华和体现。
康德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法与德犹如鱼水关系,法与德犹如孪生兄弟,法与德犹如唇齿相依,只有相扶相帮,相敬相惜,才能舞出和谐生活爱与美的真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3
尊敬的校、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法的好学生》。有人说我们现在还小,法律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请问这种说法正确吗?不正确。那么法律和我们青少年有什么关系呢?息息相关。法律是如何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请举例说明。我们出生时法律赋予我们公民身份;我们读书时法律保障我们的受教育权;我们达到法定年龄时,法律保障我们的婚姻自由;我们年老时,法律给予我们特殊保护。可见法律与我们一生相伴,所以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率成上升趋势,法治教育势在必行。和一则最近发生的案件。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大连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经连夜侦查,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13岁是一个什么年龄,和大家一样正在中学读书。我们都知道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所以蔡某某也不会例外,也要承担法律责任。犯罪行为害人害己,我们要认清犯罪的危害,主动远离犯罪。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行为开始的。有的同学沉迷络游戏,受游戏影响容易用暴力解决问题;有的同学交友不慎,结交社会青年,出于哥们义气帮助他们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一步步堕落,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不要认为我们年级小不用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犯罪免于刑事处分,但是可以收容教养;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纵火、投毒、故意杀人等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和成年人一样,只要违法犯罪都有承担法律责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尊法守法是我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在社会生活中,我们要谨遵法律要求,积极预防违法犯罪,学会运用法律维护权益,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依法从事社会活动。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4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律规范着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行为,维护着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中学生,我们要学法懂法,树立法律意识,以遵纪守法为荣。
在我们的身边,从家庭到学校,公共场所,每天都会发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事情或矛盾。这些看似生活中的小事,往往都涉及到法律问题。这些不经意的习惯做法可能关系到守法或违法的问题。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学法上下一番功夫。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来辨别,判断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消除对法律认识的盲点。要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利益,维护和捍卫法律的尊严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
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速度,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实现。在学校,我们只是简单的学习了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起了初步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律己,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可以多看有关法律的电视节目或书籍,感受法律的重要性。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5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才会和平,我们才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时刻会伴随着我们。
从1985年的“一五普法”开始至今已27年的历史,我国的普法工作从对全体公民的法律知识的启蒙教育到学法用法的结合再到提出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治国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广大群众也由学法、懂法、守法向用法、护法转变,直到现在,已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可以说,我工作二十多年来是随着我国普法教育深入开展一同走过,见证亲历了我国普法工作20年的变化。对法律的认识走过了从表面感知到内心拥护和运用法律的历程。
中国人历来不愿意打官司,他们认为上法庭打官司是丑事,我也不例外,然而20xx年,一场官司却改变了我的认识和看法。我校有两位学生违反校规,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一高度近视的学生视网膜脱落,双方家长不问青红皂白,是非曲直,口口声声要学校负全责高额赔偿,当时学校本着息事宁人态度,摆事实,讲道路,希望此事合情合理解决,但家长不依不饶,此事一拖三月,弄得校领导心力交瘁,正常教学管理工作受到一定影响,前两条路行不通,最后,我们用“法”来解决,三方当事人都聘请了律师,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三月未解决的事,半天解决,且三方都无异议,当时,我在法庭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神圣与公平。“法”在我心中是威严、神圣与公平的象征。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法”在我心中。是正义的化身,是正义的保护神,记得20xx年学校因边拆迁学校临铺有几间铺面,当时承租给别人经营。政府拆迁就象一块肥肉,总会吸引一些贪婪的人,这些经营户欺我刚到学校不了解一些情况,威胁学校不拿出钱就坚决不搬等,我有了上次依法办事的经验,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法》,《住房屋管理条例》等后,心中有了底,他们这样做是“无理取闹”没任何法律依据,我不与他们争吵,只说:一切按法律办事,如果合理合法,你们拿得出法律依据,学校砸锅卖锅赔;反之,学校将向法院起诉依法办事。僵持了一段时间后,这些承租户眼看捞不到什么好处(据说,后来他们自己也查看了相关文件,自知无法律做支撑)纷纷搬走了,事后,有人说:“尹莉,你胆子真够大,这些人惹急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其实,说不怕是假话,但又这样敢于坚持是因为“法”在我心中,在“法”在为我撑腰:第一、我是在依法办事;第二现在是法制社会,他们做什么,总还是要掂量掂量。
“法”在我心中。是我的良师益友,在管理工作中,最怕评优选模、福利、奖金发放,外派人员学习考察等弄不好,激励效果达不到反而弄得大家矛盾重重,但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一切按法律程序后,这一切都迎刃而解,“法”在我心中,它时时提醒我,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现在不管是与家长沟通交流、师德教育方面……我都会是以法律为准则。“法”在我心中使我工作更加愉快。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6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7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8
各位评委:
要说“法在我心中”,先得说说“我心中的法”。人们是怎样认识法的呢?有人引用了《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的解释是这样的:“法”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的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
难道人们的心中就是这样去理解法的吗?恐怕不是。
不爱学习的人往往以为只要不打人、不偷盗就等于心中有了法,这当然是在太肤浅了!但这只是肤浅,未必能说他是坏人!
还有一些人,开始接触了一些法律条文的人,渐渐地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这自然是好事。
然而,当我发现社会上有的人,常喜欢高喊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这句话听得多了好像没错吧?但是在和谐的社会里人人都只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社会还会很和谐吗?
《朱子家训》上面说:“居家戒争讼,讼则终凶”意思是平时在家,别吵架,别老爱打官司,这是没有好结果的。我想,大家和睦相处,不吵架,不常打官司,这更加有利于和谐社会吧?还有,更有甚者,有人一面打着这面旗号,一面却在干这损人利己的事情,还同时拿出了他的“法律依据”。我开始疑惑了!我开始问自己:“法到底是什么?”“建设和谐社会,法有用吗?”
偶然,我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然而现行的法律上也没有这句话呀!“恶小而为之”可能是不犯法,但是“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人们所以而意识到:我们的所作所为,不能停留在“不犯法”的水平上。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不是法律,但却是我们做人的标准。
“恶小而为之”发展下去,终有一天发展到被法律制裁。如果你“偶尔为之”小恶,就没事啦?回答是否定的!
第一,小恶偶尔为之,想要不成大恶,实际上就像偶尔吸毒,又想戒掉毒瘾一样,是不可能的。
第二,偶尔为之小恶,虽然法律可能不会惩罚你,但周围的人们都必然会谴责你,即使别人没看见,你也会受到你自己良心的谴责。你说,“我才不会呢!只要实惠,我心安理得!”那你就是一个没有道德的人、一个虚伪的人、一个没有良心的人、一个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低贱的人、一个被人民群众唾弃的人。
目前常听到有小孩会这么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
这是小事情吗?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
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我们多么希望我们的社区、每个家庭都能为人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为依法治国,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啊!
每个人心中的“法”是怎样的就不太重要了,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然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就更深一个层次了!仅仅是“守法”还不够,我们每个人对法要有正确地认识,争取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努力去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人。只有这样,“法在我心中”的讨论才会给和谐社会的建设,带来积极的意义!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9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论何处何地,都有它的规定,违反了规定,将会受到惩罚。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才会有文明的世界。21世纪,许多人不遵守法律。为了金钱、荣誉,不惜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在我们身边,就有这些例子:
20xx年12月,扬州市区接连发生多起中小学被盗案例。很快,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经查明,系列校园失窃案是团伙所为,他们成员一共六名,其中一名22岁男子是组织者,另外五人均是未成年人。据交代,因为有的学校请的保安晚上都在值班室,没人出来巡逻,或者巡逻时只在学校中心区,不到楼层巡逻。所以他们行窃时,一般到楼层进行“扫荡”。
“砰”……随着一声巨响,车门玻璃应声破碎。连日来,在海南文昌市一个由4名未成年人组织的犯罪团伙,经常将鞭炮点燃炸碎停放在家门口、停车场的汽车玻璃,然后实施盗窃。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团伙成员最大年龄14岁,最小10岁。
20xx年5月31日下午,小钱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无意间发现机器上留有一张被他人遗忘的银行信用卡,当即随手带走。
“这卡没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码,你把它扔了吧。”当天下午,当小钱告诉17岁的好友小赵,自己从自动取款机上“捡”了一张银行信用卡后,小赵心中一动……她先精心挑选了一部白色苹果4S手机,手持“捡来的卡”刷卡时,赵某“机灵”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签下名字——“李婷”。让她惊喜的是,营业员并未要她输入密码!,一天之内,总计刷卡消费金额竟高达16375元。
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同学们,在以上的事例中,大多都是未成年人,由此可见,犯罪有多么可怕。法律是严肃的,它的天平永远是直的,不会向那边倒,法律本就是一位公正的警察,不会放过一个犯罪人员,虽然法律很多,但追其根,法律就是人的道德线;是人维护自身利益的保障;是这个世界文明的象征。所以,大家不但要学会并懂得它,还要用它来保护自己,共建和谐社会。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10
大家早上好!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常响起——一定要遵纪守法!
从小,爸爸妈妈就告诉我:“闪闪,过马路要小心,要遵纪守法!“从我记事开始,爸爸妈妈就在我的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会一在而三的叮嘱我:“闪闪,要遵纪守法,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从此,“法“就像是从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小学后,老师就像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整天告诉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上、下学的交通规则,小朋友、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老师不但给我们讲怎样遵守规章制度,还给我们讲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危害,将那些发生在和我们一样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讲给我们听。让我们知道了:做坏事,并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么简单,可能会坐牢。做坏事不但会毁灭我们的前途,同时给我们的亲人带来了伤害。
在过马路时,人人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规则呢?记得有一天:放学了,我们班有一位同学,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绿灯,她的.爸爸就直接开过去了。突然,有一辆出租车闯红灯直向他们冲了过去,那时,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后,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伤。当场人员立即拨打了110和120,他们被送往医院。假期后,她告诉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医院度过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过重,要在医院接受治疗3个月。同学们,看看吧!这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后果!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从电视频道上,从报刊上,阅读了很多法律故事,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让自己学会了如何保护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来吧,让我们都遵纪守法,用“法“来约束自我,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丽!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11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你们好!
古人说:“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是每一个社会公民的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富国强民安邦治乱的必要方略。一个国家要建设和谐社会,要前往小康未来,无疑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一个人要获得安宁幸福的生活,要实现个人的价值和自由的追求,也离不开法律提供的公平环境以及全面保护。我们这些工作在医疗战线上的医生护士,为了更好地救死扶伤,为了更好地展示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为了更好地解救人民于疾病的痛苦之中,也应该知法讲法。在我们的心中,不仅要有一个人道主义的医护理念,不仅要有一种救死扶伤的白求恩精神,在这个现代化的新时代,在我们的心中,还应该有一样东西,它就是法律,就是法制。表现在我们的行为中,我们应该让医疗事业的职业准则与道德规范,和社会的法律以及国家的法规紧密地结合起来。
中国的法制教育,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中国人的法律意识,正在慢慢地觉醒,而国家对法律知识的普及,已经从城市扩展到了广大的城镇和农村,并且日益深入人心。当然,法律,连同着它的故事,也已经深入到了我们的医院。这些年里,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的案例接二连三地发生,而屡见不鲜的医患矛盾,正在越来越多地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着解决。整个社会已开始学法、知法、守法、维法、用法R22;R22;法,已越来越坚固在扎根在人民的心中了,法,自然也应该越来越明确地铭刻在我们医护人员的心中。是的,法必须深入到我们的心中——而不是肤浅地吊在我们嘴上。我们不仅要知法守法,我们更应该对威严的法律保持应有的尊重——而不是对它心存蔑视。
心存蔑视,就会无视法律的存在,就会去钻法律的空子,就会因为对自己的智商过于自信而玩弄法律于鼓掌之间,就会收受红包,就会吃“处方回扣”,就会乱收费R22;R22;就会不知不觉之间破坏了医患之间传统的良好关系。可是,法律不是游戏,玩法如同玩火。玩火者必自焚,玩法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恶的深渊,葬送尊严和良知,甚至糟蹋自由和生命。德国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道德与法则。”道德是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自律,是自我约束,然而古今中外的大量人生事实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仅仅有个人的自律是不够的,为了社会的长治久安,为了全体公民的平安与幸福,一个健康的国家必须强调法治,即强调对人的“他律”。他律是相对于自律而言的,他律是对自律的最终保证。我们在医院里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大部分都有着高贵的自律精神,都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正因如此,我们的工作才得到了社会的承认与群众的肯定,可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偏偏就是我们这些别人看上去不可能违犯法律的人,事实上却已经或者差一点触犯了法律。如果真有一天,当我们连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地触犯了法律时,我们应该知道:这并不是说我们有多么罪恶,也不是说我们丧失了职业的道德,同样也不是说我们缺乏对自己的约束,而是我们对自己的自律能力太过自信了!对自律能力的太过自信,就是对他律的不够尊重,就是对法律的蔑视,就是没有让法律的精神入驻心间!
在这个法制的时代,我们必须明确的一个认识就是:并不是只有坏人才犯法。有一个美国的女护士,甚至因为自己的善良而触犯了法律。这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说的是一个老人实在忍受不了疾病的痛苦,他要求自己的护理帮助他早日解脱。这位各方面都十分优秀的护士也不忍看着这个老人治愈无望却要备受折磨,于是就给他注射了一支药,让老人无痛苦地死去了。从道德的角度看,应该说她做的其实是一件善良的事,可是,她还是被起诉了,因为她犯了法——她无权结束一个人的生命,可是她却结束了一个人的生命。
这个故事,触及到了道德与法律的矛盾冲突。美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于是他们在不断地思考着道德的力量,可是,我们中国却是一个法制并不是十分健全的社会,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长期以来,是依靠传统的道德来治国安邦的,基于这样的一个现实,我们却应该大力地提倡法制,也就是说,我们迫切需要法律的力量。法律并不是远在天边与我们无关的东西,在这个一天一天走向现代化走向法制化的国度里,我们时刻都有可能与法律迎面相遇,我们必须别无选择地面对法律,必须让法律深入到每一个人的心中,我们必须正视并且尊重法律的力量。
我是一名普通的护理工作者。我常常在自己的心里这样想:人们为什么会把“白衣天使”这么美好的一个名字给了我们?难道仅仅是因为我们穿了一身白衣服么?长期以来,我们医护人员一直是善良与美的化身,曾经有人说我们医护人员:你们的微笑具有天使的魅力,具有天使的学养,你们的微笑是世上最好的药!可是,仅仅有微笑是不够的!如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微笑也不能代替科学,更不能代替规章制度。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做的,我们自然要一脸微笑地去做,而不应该做的(比如人情免费),我们一定要严守法律而不苟循私情。法在我心中,法更要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之中去。我们要在专业技术上不断地提高自己,我们要在职业道德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我们也要在法律的意识方面不断地警戒自己。白衣天使,意味着完美,可是什么是完美,我认为:只有美丽的衣着与形体显然是不够的,甚至只有医护的精湛技术也是不够的,甚至只有一颗对患者的爱心仍然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学法知法,维法用法。只有法在心中,我们才能称得上实现了真正的完美!
曾经有人把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称为“最先拥抱太阳的地方”。太阳,在好多人的眼里,意味着一颗仁爱之心的温暖,也意味着一颗诚信之心的热情,意味着善良与道德,但是,在我看来,太阳更意味着一种普照万物的公平与不分贫富一视同仁的公正,意味着科学的严谨规律与尊重生命以人为本的准则。当太阳的光芒照进人的心中,它既是一种温暖,也是一种保护;既是一种安慰,也是一种提醒;既是一种出于道德似的善良,更是一种法律式的严肃。我们白衣卫士,应该是拥抱太阳的人,或者说是阳光的使者,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阳光,才能给人以阳光般的温暖;同样的道理,我们只有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维护患者的权利。
我们的人生才会更加完美!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讲稿 篇12
大家早上好!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关于法的事,因为法而引发的悲惨后果,会让人们不得不开始关注法,最近,我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三名小学生,在河边的桥上服药跳河自杀,因一位见义勇为者的相救,才救会了一名女学生。问起其原因的时候,竟是因为老师经常抓着学生的头发往墙上撞,他们是用自杀来报复老师。
这位老师犯了人身伤害罪,就因为这样,两位学生失去了花样的少年,这是一件多么可惜的事情。
关于这件事情,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我想,这位老师肯定不是故意这么做的。哪一位老师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成才,做国家的栋梁?但是这位老师不懂法,触犯了法律,伤害了学生的身心。
而这三个学生,也因为不知法,只是用结束自己生命的手法来报复老师。其实,就算他们这么做了,老师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她不会受伤,不会得玻如果三个人都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们要跳河自杀。都是因为他们的`愚昧无知,而使得其他的同学,他们的家长感到伤心,流下眼泪。
要是我遇到这类事,我会用法律当靠山,去咨询律师,让法律去处罚那些人,用法律去报复那些人,而不是一味地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报复人。
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当碰到什么太过分的事情,不要盲目报复,先去咨询法律界人士。
(二)要知法、懂法、用法。
(三)自己在生活中千万不要触犯法律,要不然会有严重的后果。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它像一位隐身的天使,你找到了它,学会了使用它和遵守它,它就会永远保护你;如果你去违反它,它就会惩罚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抱有侥幸的心里,因为法就在你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