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岛读书感悟精品 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著名探险故事书,它便是史帝文生所著的《金银岛》了。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杰夫。何金斯是一个小男孩,他渴望并且热衷於出海寻宝。有一次,他到了金银岛寻宝,与海盗、水手打交道,亲身体验到船员之间真诚、忠实、虚伪、残暴的种.种现象,目睹了一幕幕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探险故事,使我感触良多。主人翁杰夫。何金斯原是一个胆小、害羞的孩子。父亲去世后,他便开始了探险。在探险之旅中,初时杰夫只是一个船舱裏的服务生,但他却勇於与敌人搏斗,后来更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并自命为新任船长。虽然杰夫。何金斯经常易於冲动,但他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勇气和过人胆识,足以令我佩服不已。杰夫。何金斯凭著勇气与胆识,由一个胆小怕事的小男孩变成一位夺回大船的英雄。而我们有时遇到难题,便自乱阵脚,不努力探讨解决的办法。试想想,若我们也有杰夫那种勇於尝试和敢於探索的精神,许多难题不是都能迎刃而解吗?
在故事结尾,杰夫返航后,并没提到他分到多少财宝,他反而发誓再也不去寻宝了。还时常受到噩梦困扰,梦见大海和金币。金币令杰夫做噩梦,而不是富贵梦;一味追求物质的满足,最终只是徒劳;贪婪和欲望永远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恐怕便不会发生一些野心家为争夺名利而不择手段的事情了。
《金银岛》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著。书中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西尔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他们找到了宝藏。
在斯蒂文森巧妙的安排下,浩瀚的大海、荒凉的孤岛给读者创造了一个亦真亦幻的世界,引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笼罩着幻想纱幕的境域。一个接一个似明实暗、似松实紧的悬念创造出一环紧扣一环的迭起高潮。充满着孩童情趣的生动对话、风浪迭起的气氛渲染使小说从努至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同时又洋溢着一股朝气与热情。
金银岛读书感悟精品 篇2
读了《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不管形势如何,世间总是公平的,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只有付出了努力,才会有收获,付出的努力和收获是形成正比的。
《金银岛》讲述了一位小男孩吉姆·霍金斯和妈妈、爸爸共同开了一家名叫“本葆海军上将”的旅店。一天,一个叫比尔的古怪船长来到了这里,他脾气坏、爱唱水首歌,经常在晚上站在桌子上,唱着歌、喝着朗姆酒,并要求别人也喝,大家不敢对他有异议,尽管他面目可憎,他还隔三差五的将一些恐怖、吓人的海上故事,导致客人们全都吓跑了,人们称他“真正的老水手”。接着,怪事就排着队敲着吉姆家的大门,先是一个叫“黑狗”的人找比尔,并和他打了起来,然后是吉姆的爸爸去世了,后来又是一个瞎子给船长送来的上面刻有“你将活到今晚十点”的“黑劵”,比尔看后当场死亡……这一切朴素迷离的事,都是因为比尔有一张藏宝图,这波及到好几条人命的图,却又阴差阳错的被吉姆拿到了,于是,他组织船队去寻宝,但在接近藏宝小岛时,吉姆又发现了船上其实有海盗!于是他们和海盗在小岛上大战,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宝藏并满载而归。
看了这本书后,我想:这不就是人们生活的真实道理吗?如果你真的想生活的好,这就需要你自己的努力,不能依赖于运气、他人。这其实就像弹皮球,你的劲使得越大,皮球就会弹得越高;相反,你的劲越小,皮球就弹得越低。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也是社会的规律,不要期望天上掉馅饼,这是无稽之谈,这是不可能的,只有一份耕耘,才有一份收获,就像吉姆,如果他不勇敢地和海盗搏斗,有可能获得宝藏吗?
朋友,记住,付出是收获之母。
《金银岛》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小男孩吉姆和海盗斗智斗勇的故事,题材非常适合儿童,探险、海盗、藏宝图……非常吸引孩子的眼球,这也是《金银岛》虽然经历了百余年,仍然很受欢迎的原因。在阅读中孩子身临其境,经历一个又一个的危机时刻,时而胆战心惊,时而暗自窃喜,时而面临深渊,时而劫后余生……随着小主人公经历一次次阴谋,最终取得了胜利。从中孩子体会到机智和勇敢,团结合作的重要性,更感受到遇到困难不能害怕,要积极面对,付出努力,就会有收获!这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将起到激励的作用。
这本书孩子读了好几遍,每次都是爱不释手,也是他推荐我读的,我本不喜欢探险的题材,但一打开,就被吸引了,一口气看完。通过和他一起读书,增进了母子的感情,他很得意推荐的书,这项活动很有意义。
金银岛读书感悟精品 篇3
人生活在社会上总会受到这样那样的诱惑,当有一天,这种诱惑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会面临两种选择:将它据为己有还是遵守信用。看了《山羊不吃天堂草》后,我知道我该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了。
在一个贫困的小山村里,住着明子和他爸爸妈妈。爸爸打算养羊。等卖羊的来了,发现他的羊与别的羊不一样,要比一般的羊贵。但明子的爸爸还是买了100只。买完之后,卖主叮咛明子爸爸,这种羊很高贵,一定要细心呵护。明子家养羊带动了村里好多人养羊了,村子周围大量的草很快就吃光了。但他们也发现了一个很大的草滩,长了一片嫩绿的、高贵的草,当地人都叫它“天堂草”。明子他们以为发现了救命草,谁知羊群碰都不碰新鲜嫩绿的草,最终一只一只安静、温柔的死在草滩上。
明子背井离乡去城里干木匠活,为家里挣钱。他觉得城市对他来说,是永不可解释,永不可捉摸,是可望而不可及的。隐隐约约生出自卑感,但为了生活,他们必须生活在这个不属于他们的世界。明子和师傅“三和尚”在城里到处拉生意揽活,盼望可以挣更多的钱。遇到过很小气的雇主、帮助坐轮椅的小姑娘、也想靠买奖券发财。有一天,他终于揽到了一笔大活,收了一千元的定金。这定金成了一个巨大的诱惑,思想在激烈的斗争着,拿着定金跑掉,把钱寄回家去能解决大问题,还了买羊所欠的债。
但当他想起羊群的死因,他立即为自己的想法感到羞愧。在诱惑面前,他最终做出了正确的选择,选择了诚信,也保住了尊严。
是的,我们会遇到很多的诱惑,当我们面对道德抉择的时候,一定不要走歪路,一定要拒绝诱惑才行,人生就会变得快乐。
记得有一次我帮同学去买零食,买完后我在他的那包上做了记号,等回到教室的时候,我们随意打开了包装,发现其中的一袋居然中奖了。奖品是一个模型,那可是我盼望已久的模型啊,有了它,我就能集成一套了,但我知道同学也在集模型。这时,我发现那个袋子是我做过记号的袋子。我看着那个模型,一下子想到了《山羊不吃天堂草》的故事,我的话就出口了:“这一袋是你的,恭喜你,你的模型又多了一个。”我是不是有那山羊的高贵品质呢!
金银岛读书感悟精品 篇4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论语》开篇的这三句话,可以说是老幼皆知,其意思也不用特别解释了。可南怀瑾先生却是这样解释的:做学问,要随时注意“时”和“习”,要随时随地学习。当你有进步时,能不愉悦吗?你的学问没有人能够理解时,有个难得的知己来看你了,能不高兴吗?做学问的人,也可能一辈子没人能了解你,那也不生气,这样的人不就是君子吗?这样的解释,比起常人的理解,不知要高出多少层。
南怀瑾先生这样解释的原因是,原句第一个字“学”不能仅仅当作狭义的“书本学问”理解,而是要从人生修养上讲起才行。也就是说,“学问是从人生经验上来,做人做事上去体会的。”那么,把“学”字的意义理解的这么宽泛,符合孔子的原意吗?南怀瑾先生说,《论语》二十篇,每篇都是一篇文章。而现在,一条一条分开印,是宋儒们把它圈断的。整个二十篇《论语》连起来,又是一整篇大文章。
这倒又是一种新鲜的解读方式。谁都知道,《论语》是语录体著作,既然是语录体,就很让人习惯于把那一条条论述分开来独立理解。这本来也不算错,却容易造成断章取义。把“学”字理解成狭义的“书本学问”,就是断章取义造成的。所以,南怀瑾先生说《论语》中所说的“学”,不是仅仅文章写得好,也不仅仅是知识渊博,它还包括“做人好做事对”,哪怕一个人是文盲,但只要是会做人做事,就是有“学问”。这是南怀瑾把整部《论语》研究完后,用“整体观”看待《论语》得出的结论。
为了证明自己把“学”字理解成“人生修养”的“学问”的正确性,南怀瑾先生还列举了《论语》中子夏的话来证明自己的结论。“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意思是看到好的人就尊敬他,在家能竭尽全力爱家爱父母;在社会上做事、对人、对国放弃私心,对朋友言而有信,这样的人,虽说没读过书,也一定说这人真有学问。这句话足以证明“学”不仅仅指“书本学问”。
正因为南怀瑾先生解读《论语》与众不同,他解读《论语》的著作才命名为《论语别裁》。
他这个“别裁”不仅仅与现代人对《论语》的一般理解不一样,而且特别与宋代以来朱熹学派的儒家学者对《论语》的注解不一样。以朱熹为代表的宋代儒士们因为是以对“语录体”的理解方式来理解《论语》,结果断章取义,让后人造成了对孔子思想的极大误解。比如宋儒们理解上述子夏的那段话时就出现了偏差。他们把“贤贤易色”理解成“看到好人马上跟他学习,连女色都不能亲近了”。把“色”字的“态度、形色”之意理解成了“女色”,以至于近现代人攻击孔子“违反人性”。他们还把“事君能致其身”的“君”理解成“皇帝”,又让近现代人攻击孔子是“专制思想”,因为《论语》要人为皇帝全力服务嘛。孰不知,“君”在此应泛指为“你尊敬的人”,也即是“朋友同事”或“你答应给人办事的人”。像这样对孔子思想断章取义的理解,还有很多处。
所以,南怀瑾先生说:“孔家店被人打倒,老板没有错,是店员们搞错的,这要特别修正的。”现在,是到了真正复原孔子的“仁义”思想的本色的时候了。南怀瑾先生独特的“经史相参”、“整体看待”式解读能帮我们吹尽黄沙,淘出真金。
金银岛读书感悟精品 篇5
随手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情重义。他,是一只狗,却又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甚于人。
“古老的渴望在心中骚动,习惯的束缚令内心烦乱;又一次从冬日的睡眠中,唤醒对原始野性的春恋。”这,便是小说的开篇,给人以无数的深思和遐想。
就因为人类的欲念,巴克从一条遍受尊敬的贵族犬沦落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他在北方艰难的条件下过着与以前天差地别的生活——食不果腹、天寒地冻,可是他并没有灰心丧气。他凭借自身超常德适应力和血液里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生存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并且他彻底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
“这一次的偷盗标志着,巴克适合在险恶的北国环境里生存。它标志着它的适应性极强,标志着它具有使自己顺应条件变化的能力,缺乏这样的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还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退或分崩离析,这种道德本性在无情的生存竞争中成了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当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仍然颇有感慨。道德竟然是“一种虚荣和一种障碍”,可想而知那是一个怎样的社会,残忍、险恶、不道德,或者黑暗!
我对于巴克总是有着一种崇拜和敬仰。他太过于强大而他的人生却又太过于悲惨了。他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生离死别,特别是最后一次,当他捕猎回来看到的是自己主人和伙伴的尸首,那是多么的残酷。在已经回归原始后,巴克毅然地撕裂了印第安人(杀人凶手)的咽喉,那是他第一次杀人。那之后的他完完全全的成为了野外的王,令人闻风丧胆。我十分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孤独的王,也是骄傲的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苍茫的月光里穿梭,在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一幕幻象一直在我的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那种最最原始的生活,抛去道德的束缚,遵循“野性的呼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