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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发布时间:2024-01-02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

  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明白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激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细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那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仅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必须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可是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一样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可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必须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必须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样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可是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样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可是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

  《卖米》是北大才女张培祥所写,看后有如写自我之感。其实我或我们比她还要凄惨得多。她家还有米卖,自然灾害年代我们什么都没有卖的。而那时正是我们小升初啊!

  国家政策下来了,农村实行“三自一包”,即自种、自收、自销,包产到户。当然,国家的公粮是要缴的。不到半年翻身,菜种出来了,红苕、谷子种出来了。心中那个喜呀自不必说。

  父亲为了给我交学费,请一熟人一齐挑红苕到街上卖,2分钱一斤。我跟在父亲身后走在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上,心中喜滋滋的能够不辍学了。看着父亲黑红色的背膀流着汗水……他的肩上如同压着一座山啦!简单的生活已花光了他身上所有的力气。

  再想想我们参工时初到沈阳,天寒地冻无所适从。有的同学早上上班时将布鞋脱了抱着跑步到车间,师傅见此无不惊讶:“是脚重要还是鞋重要”?因脚粘在冰冻三尺的路上,如果跑慢了脚皮将会粘在冰上,皮会被拔下来的。应对师傅心疼的责怪,而同学给以了憨憨的微笑。同学啊!个中的滋味仅有自我明白。那是一种对母亲的尊敬和爱啊!那一双布鞋不知母亲在灯下熬了多少个夜晚?孩儿怎舍得将母亲辛勤劳作的鞋放在冰天雪地里擦磨。这种对父母的爱是羞涩的,是难于言表的行动。不像此刻的爱呀在字里行间,是那样随意地从笔尖滑落。

  其实那时的我们家境都差不多,也许有条件好的。不管怎样都熬过了艰难时光,度过了岁月的长河。余味苦涩,有了回甘。在这风平浪尽的日子里总想回忆……写下那些酸酸甜甜的过往……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3

  近段时间,一篇北大学生在15年前所做的《卖米》文章刷爆了网络,此文曾获北京大学首届学校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文风朴实,近似写实,用白描手法展示了“我”和母亲卖米的艰难过程,道出了乡村生活、农民求生的艰辛不易,打动了无数人的心扉,读之令人落泪心酸。

  文章背后的故事更让人痛彻心扉,作者张培祥是北大才女,于20__年因白血病去世,年仅24岁。在短暂的有生之年,写就、翻译了百万字的文字,留下了一代才女的灼目光华,在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时候,猝然凋谢,让人扼腕叹息,无比惋惜。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农家姑娘,凭着自我的才华,一路倔强走来,披荆斩棘,历尽沧桑,踏进了中国最高学府,生命之幕徐徐拉开,即将绽放最华丽的乐章,然后,就在这一刻,上苍之手无情地掐灭了这朵艳丽的花朵,让人不由得有种天妒英才、造化弄人之类的感受。作为读者,听着是个故事,可作为她的亲人、家庭,那是灾难性的杯具、毁灭性的打击啊,“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生命的杯具,杯具最能震撼人的心灵,直击人的心胸,让人痛到五脏六腑,彻头彻尾。

  作为一名从农村奋斗出来的寒子,能深深地理解农村底层劳动人民的心酸和痛楚,要跳出农村,融入城市,那是多么地不容易,要经过多少艰难坎坷,其中的心酸仅有自知。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培祥,作为一名农村女孩,用自我不屈不挠的奋斗,充满才华的锐气,一路走到北大学府,这是多少寒门逆袭的梦想情结,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实现呢?野心要和才华相匹配,才能造就一番业绩来。

  我要说的是,虽然这是一个杯具,给寒门的学子、普通的凡人带去了一些焦灼和无奈,不由让人体会到生命的无常,甚至于怀疑奋斗的意义和价值,但我觉得,不应当只看到杯具和伤情,更应当看到它的进取和上进。她像路边的一朵野花,历经风霜雪雨的洗礼,却依然怒放出鲜艳的花朵,无奈隔夜雷雨摧残她,却也不枉生命怒放一场,她用自我的存在证明了她的价值和意义,正是她不屈的奋斗,灼目的才华,才给了她短暂生命中常人不会有的哀荣,如果如仲永一般,天赋秉异,却懈怠不止,也泯然众人矣,老死于荒林而无人知晓。反观之,北大数学系男孩柳智宇放弃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全额奖学金,而选择出家遁入空门,已开始在千年古刹龙泉寺修行,这也是一种杯具,但更多的是给人叹息和无奈,少了一份怜惜,本该奋斗的年龄却遁入空门,缺少了生命应有的色彩和资料,我们无法理解智慧超常人的想法。但两个人比较,哪一个更让人惋惜和“怜悯”呢?

  不悔人生梦一场,只恨离去太匆匆。

  这个世界本就无常,每个人,离去只是时间的问题,生命就在于经历和过程,生死是永恒不变的话题和谜语,作为凡人,当你写下自我对生命感悟的时候,上帝会在角落偷偷地发笑,对错仅有天知。

  我想起了一句话:时间是个令人爱恨交加的东西,它留下了美梦和传说,也留下了忧伤和狼藉,人生、世界、命运,何尝不是如此?杯具,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越是有价值,越让人心痛,越能流传千古,这就是审美的悖论。

  做事在人,成事在天,万物各有天命。我不信宿命,但却无法解释命运,人生的悲欢离合,人世的生死离别,世上又有几人能参禅悟透呢?

  也许,我们无法掌控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够努力拓展生命的厚度和宽度,仅有奋斗的人生才会有绚烂的光彩,杯具只是反衬了它的艳丽而已,仅有超越了杯具,看淡了生死,活着的人,醒悟的人,才能继续走下去。

  但愿世间少一点这样悲情的命运,多一点人间应有的清欢。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4

  今日,妈妈找来一篇文章,名叫“卖米”,妈妈说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很感人,以往获得文学一等奖。作者飞花是一名来自湖南株洲的北大女高才生,英年早逝,年仅24岁。

  这篇文章主要讲:一个农村的小姐姐,一家人都靠着种农作物换钱来过日子。有一次,她爸爸生病了,小姐姐只能和她妈妈把种出来的大米拿到集市上去卖。问的人很多,开始她妈妈想1.1元一斤卖出去,但商贩只肯出到1.08元一斤,米很好,看上的人也多,价格却始终是1.08元一斤,到后面人越来越少,她妈妈想着要不就1.08元一斤卖了算了,可商贩这时候却最多出到1.05元一斤,由于价格没有谈拢,她和妈妈虽然顶着烈日、饿着肚子守到天黑也没有把大米卖出去。最终只能把150多斤重的大米再挑回家。回去的路上,小姐姐懂事的选择重的那担米,结果滑了一下,米撒在了地上,想到生病的爸爸,她捡起地上的米继续回家。第二天一早,小姐姐和妈妈又去另一个地方卖米。

  这篇文章写得太真实了,看了这篇文章不禁让我想起,以前妈妈给我讲过外公外婆的故事——妈妈出生在农村,外公外婆有四个孩子,出了三个女大学生和一个高中生,在外公那个村、那个乡都是有名的。在妈妈生活的地方,普遍重男轻女,女孩子基本初中毕业就会去广东打工,然后早早结婚生子。外公外婆为了让孩子多受点教育,他们种了十几亩水稻、养了几个水塘的鱼、养了很多头猪,还种了很多烤烟。每一天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很是辛苦。每年的秋天,外公都会挑起秋收后的大米担到县城去卖。从外公老家到县城有二十多公里。天不亮,外公就得出发,走几个小时的路,东西都舍不得吃一点。有时候行情好,能够卖个好价钱,有时候只能便宜的卖出。

  妈妈告诉我,她们的学生时代有做不完的农活,每一天放学后都要去田里帮着做事。晚上经常没有电,几姊妹就围着煤油灯看书、写作业。之后姨妈、妈妈、小姨接二连三的考上了大学,一个学期五千多的学费,但外公外婆不管多艰辛,都没有让她们辍学。每每妈妈说到外公外婆都是无限的敬意!

  生活的苦仅有经历过的人才懂得。因为之前的劳累,外公外婆的身体都不太好。前几年外公还做了支架手术,外婆也是高血压、高血脂,每年春季还会风湿关节炎,走路都很困难。所以妈妈毅然回到了郴州,期望能够就近照顾他们。

  不论是《卖米》的故事,还是外公外婆的故事,生活在被电子产品、游乐设施包围的我确实无法感同身受。难以想象,有些人只是简单的生活,就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对于一家人来说,每一粒米都应当珍惜,都来之不易,是生存下去的力气。读完后才明白,生活不易,忆苦思甜,我懂得了感恩和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淳朴、勤劳、勇敢、坚强的品格感染了我,也将激励着我不断成长,好好学习。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5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内,一篇《卖米》迅速刷屏。文章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和母亲一齐到场上卖米的经历,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她和母亲没有把米卖掉,只能把100多斤重的两担米再挑回家。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北大才女,但她已经在20__年因罹患白血病而去世,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而这篇文章的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才女,英年早逝,讲述农村苦难,这一切确实都容易触发读者泪点,并为之感动。可是,一篇旧文为什么能够在作者逝去15年后忽然走红?

  既然是小说作品,读者对它的阅读评价就必须是以小说的标准来进行,况且是发表在以往发表过《白鹿原》这样的优秀小说的文学刊物《当代》之上,那么它应当是具有必须的水准的。可是,整篇小说读下来,却并无读小说应当有的感觉,故事平淡无奇,语言也无引人入胜之处,它充其量是一篇文从字顺的学生习作。当然,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况且作者已逝,已经没有办法和我们申辩,刻意强调其为作者亲身经历,让人觉得不够“厚道”。也许是公众号主人太想经过此篇来感动读者,但即使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来读,似乎也感动不起来。

  这篇文章说的“我”和母亲到场上卖米之所以失败,是因为母亲与米贩在一块零五分一斤还是一块一角一斤上没有达成一致,米贩已经同意以一块零八分一斤收购,但母亲不肯通融,错失了交易良机,最终同意让到一元零五分一斤,却已卖不出去。在这个简单的过程中,母亲显然缺乏市场交易的基本常识,而只是一味认死理,缺乏随行就市的灵活性,最终自我的利益也没有实现。

  所以,如果要为《卖米》写一篇读后感,它的重点决不应当仅仅保有感动。《卖米》一文如果有一点可取之处的话,更重要的是告诉我们,对市场交易的陌生,观念陈旧,正在现实地影响着农民的与时俱进。文章经过父亲(这个父亲照例是毫无创意的重病在身,等待米卖掉之后买药)之口指责这些米贩子盘剥农民,听着振振有词,其实表现的可是是几千年落后的重农抑商思维。但这种思维对农民的提高与发展有害无益,农民要摆脱贫困,必须从思想上摒弃这种落后观念。今日,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扶贫事业,可是“授人以鱼”容易,“授人以渔”难。扶贫离不开对贫困农民的物质帮忙,但更重要的是要帮忙农民摆脱旧观念,学会市场交易,让他们驶上社会发展的车道,而不是永远停留在旧的车道里经过抚摸苦难来博取廉价的同情。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6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经典科幻小说。这本书讲述了福克先生因为在俱乐部里和牌友打赌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的故事。

  在福克出发之前伦敦发生了一起银行盗窃案,侦探费克斯认为福克就是盗贼,所以一直跟着他。一路上,福克先生遭遇了仆人路路通在印度的寺庙里闯下了 大祸、西乌人偷袭火车……最重要的是,在太平洋上,“唐卡德尔”号在暴风骤雨中、在排山倒海般的滚滚巨浪中像一根飘忽不定的鹅毛,随时都有解体的可能,班斯比船长非常忧虑,他和海员们准备找个港口停靠,但福克先生面对这一切,坚定地说停靠港为“上海”,“船长忽然明白了这句话的坚定和的含义”!福克先生一路都在与自然困难做斗争的.同时,还要克服费克斯想尽办法制造的困难,但他最终还是在80天时间内环游了地球一周后回到了伦敦。

  书中描写的福克先生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而具有坚定信念,这对我们来说是很好的榜样。记得我刚开始学习轮滑,才学习站立,就摔倒了,膝盖上的皮也擦破了,血也流出来了。我一脸的懊丧,心里骂了一句:哼,什么轮滑,我才不想学呢!谁知竟然脱口而出,妈妈听见了,便走过来跟我说:“你刚看过《80天环游地球》,福克先生他为了实现自己设定的目标,面对困难,是多坚定啊,而你呢?你不是说自己一定能学会轮滑的吗?现在却半途而废?”听了妈妈的话,我的脸涨得通红,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我又摇摇晃晃地站起来,继续练习轮滑。虽然后来又摔了好几次跤,还把裤子给磨破了,但几后天,我终于学会了,看来,并不是轮滑很难,而是我半途而废罢了。

  《80天环游地球》通过福克先生的游历告诉我们:面对困难,我们只要有一颗坚定的心,任何事情都可以成功!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7

  远古人类有个好习惯,他们特别爱听故事,所以超爱会讲故事的人。谁故事讲得妙,就可以不用亲自去野外打猎找吃的,舒舒服服待在洞里,其他人会奉养他,把他养得肥肥的,一天又一天,那个人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在饭前讲故事,但如果哪天故事没讲好,他就会成为大家的晚餐。看《巨人的陨落》时,突然想起这个小典故来,会心一笑——要把肯大叔端上餐桌绝非易事。

  从1978年他的小说处女作《风暴岛》(也译作《针眼》)一鸣惊人之后,近四十年间,他伏案写出的20部小说,本本畅销,没有一部搞砸了的。从创作水准上来说,肯大叔比在国内大红大紫的东野圭吾更稳定,尤其可贵的是,作品水准稳中有升,他真的是个非常爱惜羽毛的畅销书作家,仅仅是每部小说出版前都要找史学家勘误这一点,就足够让人肃然起敬了。让他拿了爱伦坡奖的《风暴岛》确实好看,讲故事的技巧高超,总有各种让人揪心的小高潮、小转折,这个是肯大叔最大的优点,但不足也明显——间谍男主角本来很冷酷、很专业,但后半部分泄了气,各种表现失常,为什么他运气就突然那么糟糕了呢?居然被一个女人兼外行结束了性命,说实话,看得不太服气。

  也可能因为我看的第一本肯•福莱特是被严峰老师大赞的《圣殿春秋》,起点略高。然后,不得不好好讲一讲《巨人的陨落》了,肯大叔最新的作品“世纪三部曲”的首部曲,美国亚马逊四星半好评,六千多条读者评论几乎一边倒地夸好看、恨不能一口气读完,即使打了三星的,也不忘夸一句“good story”。我第一遍看的是kindle英文原版,在晚高峰的地铁里,一页页地翻,浑然不觉自己已经坐过站了,本来应该在徐家汇下的,结果直接坐到了浦东三林,察觉过来是因为那趟地铁终点站就是三林,广播通知所有乘客下车,车厢里的灯齐刷刷暗了——感觉自己瞬间穿越进了《午夜食人列车》。然后赶紧到对面,重新坐回徐家汇去,返程虽然还在看书,但比较警醒,到了徐家汇就下了,上楼换乘其他线路,顺利上车,长舒一口气,又安安心心地继续看书,灵魂出窍前突然一耳朵听到报站——什么鬼啊,居然坐反了方向,南辕北辙。如果这趟地铁绕地球一周的话,我大概可以一直坐着等它带我绕回家。然而,并没有。我只能再次下车上车,忧伤地提醒自己别再看书了,要专心坐地铁……可是,忍不住。就是忍不住,想知道后面那一页发生了什么,忍不住好奇这么厚的一本超级大书我可以花多久看完——非常不可思议,等意识到自己看得很快时,已经过了300多页了。那天,原本一小时的路程,我颠来倒去,整整花了三个小时才到家。躺床上后深刻反省,觉得不能怪我,因为那段路途中,情节刚好进展到时髦的英国女伯爵茉黛和帅气的德国军官沃尔特,像打怪升级一样克服重重阻碍,要在一起,一定要在一起!故事讲得很高级,他们两个人都属于彼此生长环境中的异类。尤其是贵族大小姐茉黛,他亲哥哥是英国排名第九的富豪,一家人明明处在食物链顶端,她却偏偏同情被啃得渣都不剩的底层,因为身为女性,“茉黛怨恨最深的事情就是自己没有受过教育……这就是她后来支持妇女参政的原因:她明白如果女性不能拥有投票权,那么女孩子将永远无法受到体面的正规教育。她经常沉思默想,琢磨女人为什么要结婚。她们将自己一辈子束缚在苦役之中,终究能够换来什么?”当上述的个人觉醒,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宏大背景下时,那种震撼,真的是一阵阵地起鸡皮疙瘩。

  书里有个场景让我印象特别深,列宁,嗯,就是那个列宁,他从狭小的火车车厢里走出来,故事中另一个重要的虚构人物——像雷神一样有个拖油瓶弟弟的好大哥格雷戈里,紧跟在列宁身后,他们一小撮人,正准备去俄国闹革命,兴奋、紧张和不安都有,出站一看,呆了,广场上乌泱泱的人,都是来迎接列宁的,格雷戈里被震住了,欢腾的人群瞬间将他包围,一个大远景,渺小的个体就这样汇入了历史的长河,虚构和真实不分彼此。完全没料到自己会看得这么顺畅,1000多页的大部头,周末从早上7点歪在床上的随便翻翻,到中午12点多饿着肚子憋着尿仍然不肯放下书的各种欲罢不能,过瘾。上一次让我有这种感觉,是大学的时候看金庸,不管是主修课还是选修课,都要揣一本三联出的金庸系列口袋书,偷偷摸摸地夹在课本里,头也不抬地看整整45分钟,又45分钟,以及更多的45分钟。肯•福莱特其实跟金庸很像,他在欧美出版界的地位绝不逊于金庸在中国的影响力,而且他们都是那种肚子里装满真材实料但绝不以此刁难读者寻找古怪存在感的好作家。

  有些作家写东西,会追求深刻,写内心的痛苦和挣扎,好吧,我年少轻狂时特别爱买这样的书,比如卡夫卡、伍尔夫、昆德拉,巴拉巴拉。他们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不带着我们一起玩。我每次都是追着他们的屁股跑,好累。金庸爷爷不会这样,他很和善,明明博古通今,创造了一个博大精深的武侠世界,但凡是识字的人都能在书里看出滋味来,还可以与人分享那一点心得感悟,所以很多人爱金庸。

  肯爷爷也是如此。写作前翻阅的资料堆得比山高,把他埋在里面都够够的了(我恶毒了~),可写出来的东西,他自己说,是通俗小说。明明写的是虚构文学,可每次都会找历史专家来审阅书稿,确保没有史实错误。对自己要求严苛,但从不要求他的读者也必须具备一二三四五等条件才能看懂或喜欢他的书。

  有一种好东西叫深入浅出。这个标准应该多多用来衡量我们现在的文学读物。书是需要被阅读的,只有被越多人阅读,才越有可能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正如鞋子必须得穿上脚才有价值,一双打脚的鞋子当然还是鞋子,但你愿意承认这是一双好鞋吗?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8

  今晚我读了《秃秃大王》这个故事的一百零二到一百二十二页,我觉得东哥儿是一个乐观坚强的人。在他的家人都被秃秃大王抓走后,他虽然痛苦,但他并不是一直沉浸在这痛苦之中不能自拔,而是联合小明一起想办法救助他们的亲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我相信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就是那些不被困难打败的人,最终才会被战胜困难。我觉得秃秃大王十分凶残霸道,他甚至将自己的自子民都吃掉。而且想将甘甘占为己有,想将世界上一切的好东西都占为己有,我觉得这根本是不可能的。秃秃大王的自私贪婪让我觉得就是好可笑,他现在通过自己的牙齿得到的一切都不是他本该拥有的,而是强取来的,如果有一天他失去了牙齿,这些东西也会跟着消失。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9

  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一直在想,写出来的东西会不会太浅显,弄得一个大学生写出来的东西跟一个高中生没什么两样。我还在想,要不要看下网上“大家”们对这本书的评价。后来想了一下,看完别人写的东西,只会限制我自己的想法,可能写出来的东西根本不是我自己心中最初的想法。所以,还是没有看,就简单的说下我的感想。

  看着这个书名的时候,就觉得挺奇怪的,会不会是跟《变形记》一样的荒诞派的作品。读完一章,勉强看完。感觉前面故事性也不是很强。慢慢读着,觉得自己融入了男主角的感情中。

  影子的秘密,最初的发现是在马格德身上。就这样,男主角读出了马格的忧伤,强悍的外表,获得伊丽莎白的好胜心,赢得班长职位的企图心,全是因为马格在家庭生活中,父母从来不关心,也从来不指望马格能有什么大成就。家庭关系的冷漠,感受不到一个正常家庭里的温暖,直接导致马格在家庭以外性格上的好胜。所以,读到马格的影子时,我感觉,身边也或多或少有这样的同学存在。我不会读他们的影子,我也不了解他们的家庭。

  记得小学时,班上有一个女同学,父母双方都是残疾人,不知道为什么,全班同学都不敢和她讲话,但是轮到她打扫卫生,她从来不打扫,老师惩罚扫一个星期,还是不扫,上课睡觉,下课大吵大闹,就这样一个女同学,后来老师说把她的父母叫过来,她说绝对不允许请父母过来。她哭着说,他的父母都是残疾人,从乡下家里到学校来十分不方便,她不想让父母来到学校辛苦看到自己这个样子。

  我想,这个女同学在家肯定不是这样对自己的父母的。因为在家里难受的心情得不到宣泄,所以,她选择了其他一个极端的方式,在其征服他的同学中获得快感。所以,任何一个强悍的人,在某种特殊的情况下,都有一颗柔软的心,只是这样的柔软需要我们继续发现。

  克蕾儿是个善良的女孩,直到最后男主角再去找他,两个人还是在一起了。这样一个美好的结局,让我相信爱情。我想,这应该是两个人坚守的爱情吧。即使几年,甚至十几年没见,但是最初的诺言,一直在心里。两个人的心,一直是一起的。所以,再次相遇时,才会那么自然。克蕾儿之前是个聋哑孩子,但是,男主角的出现,给她童年的生活带去了最美好的记忆。

  在海边的那十天,每天和克蕾儿相见,相谈,两个人的感情,就在这样的日子埋下了种子。当男主角和克蕾儿的影子重叠时,我看到的是两个人纯正的感情,这能算是一个最无言的表白吗?是影子告诉了男主角克蕾儿的小小世界。当读到“你偷走了我的影子,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跟着你。”这句话是,我被这样沉重的话给感动了。是啊,谁来偷走我的影子呢?

  对于吕克的影子,我想这正是千千万万个正在奋斗中的年轻人的影子一样。在学校时,没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出自己的成绩,没能考上医学院。在和父亲一起学面包的过程中,艰难而且对自己医学梦想的渴望,让吕克在整个面包店的工作都买上了一层阴影。所以,男主角偷走了马克的影子之后,只想帮他实现吕克的医学梦。所以,才会设计找吕克的父亲谈话,虽然谈话以失败告终,不过,吕克还是得到了机会去医学院尝试完成自己的梦想。

  吕克的父亲是艰难的,面对不能把家庭生活维持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上,每天面包店的工作辛苦,劳累。面对吕克的医学梦,父亲还是做了一番艰难的决定,给了吕克他能给出的钱,让他去闯一闯。想想现在的父亲,在儿女找工作期间,都想让儿女找一个工资比较高,工作比较稳定的。但是很多人就会排斥父母亲的安排,认为自己的很多打算计划都还没开始实施。一旦父母撒手让孩子自己去干,孩子才会发现生活是多么的艰难与不易,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要坚持我们自己的选择。

  在医学院经历了一段时间之后,吕克发现,自己并非真正的喜欢医生这个行业,还是面包店比较适合自己,所以,最后还是回去安安心心打理面包店了。我坚信,在尝试了医生的行业之后,吕克才会对自己的未来不后悔,才会把自己的心思全部交给面包店。年轻人,总要什么都尝试了之后,才会最初的东西,原来就是最适合自己的。但是这个经历,就叫做成长。吕克的爱情,也是我们关注的,最后吕克和苏菲在一起了,我们坚信,他们两个会有更美好的生活,因为他们是相爱的。

  每次读到母亲的篇章时,我都会感叹,是不是所有的母亲都会这样的用心良苦。母亲在男主角的成长中扮演了决定性的作用。自从父母离婚之后,母亲想方设法让男主局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在男主角实习医生期间,母亲会过段时间来打扫一次,把小窝恢复成原样。母亲会抽出时间来和男主角去散心,所以才有相遇克蕾儿的机会。母亲还会和男主角写信,告诉他,她是多么的爱他。

  在母亲的一生中,她堆男主角的性格起了决定性作用。虽然母亲把父亲的来信都藏起来了,但是我们知道,这对夫妻,是如此爱着他们的孩子,只是现实生活,摧残了两个人的感情。直到母亲最后死去,她都不愿意让男主角看到自己最后在医院的生活是如此的悲痛,在家里也是一个人忍受着疼痛。母亲和父亲形象的塑造都是极其有菱角的。

  和苏菲的爱情经历,应该很多年轻人都经历过。只是因为一个人生活的孤独。当有一个人同样孤独的出现时,两个人之间,可能爱情的分量就很少,只是对方寂寞的排遣对象。这样的爱情,结局必然是个悲剧。男主局在和苏菲的经历中,男主人对两个人的未来考虑的很少,因为,他的未来,本来是没包括苏菲在内的。所以,庆幸结局是分开了。苏菲还是一个挺不错的女孩,在两个人的经历中,一次一次的相信男主,虽然一次一次的让她失望。爱情,终究是要找到对的人,才可能最后走到一起。

  伊凡,这个影子,一直在帮助男主不断地反思自己。我也在想,李维这样巧妙的安排,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偷影子这个神奇的事情吗?

  北岛说,生活,网。对啊,生活就是一张网。我们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两面性格的马格,追求梦想最终回到起点的吕克,坚持守候的克蕾儿,向往真爱并付出的苏菲,不奉献的母亲和暗中关怀的父亲。每一个形象都是一种人物代表的缩影,所以读起来才会如此的可感。

  偷走的是影子,留下的是真请,让我们慢慢回味。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0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小妇人》。这本书情节曲折,它的内容给了我很深的启发,直到现在我还回味无穷。

  它讲的是马奇一家的四个姐妹身上发生的故事。大女儿梅格很有追求和理想,二女儿乔像个男孩子般活泼,三女儿贝思非常文静,小女儿艾米倔强中又包含着温柔。虽然四姐妹的性格各不相同,但我在她们身上发现了一些共同点——都有良好的品德。梅格为了追求幸福而心甘情愿地忍受贫穷;乔发愤努力,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作家梦想;贝思很坚强,对死亡毫不畏惧;艾米也是个乐于助人、宽容懂事的好孩子。尊老爱幼、懂礼貌、善良、坚强、无私......

  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现在有很多人已经丢失了这些美德。有些孩子在家任性,生气时对父母大喊大叫;有些学生调皮捣蛋,经常惹老师生气;有些人很脆弱,一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有些人很自私,总喜欢占别人的小便宜......想起书中的这四个姐妹,她们的品质难道不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吗?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也一定要向马奇家的四姐妹学习,特别是要学习贝思坚强的精神。因为我平时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一遇到委屈就哭鼻子,和贝思比起来,我是多么的羞愧啊!以后,我要不断地改掉自己身上的缺点,提高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1

  《最后一片叶子》它讲述了一个重病在床的小女孩,望着窗外正在凋零的树,说:“这棵树就代表着我,当这片叶子落下的时候,就代表着我的死亡。”一位画家知道之后,便为她画了一片永不凋零的翠绿的树叶。就这样,小女孩的病情得到了好转,终于还是活了下去。

  坚持信念是成功的必要条件。

  信念支持着一个人走向成功。周恩来,伟大的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在他只有十二岁的时候,东北成了帝国主义列强在华争夺的焦点。当他听到大伯说“中华不振”的时候,他沉默了,当魏校长问“为什么而读书时”,他清晰而坚定的回答“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是信念领导他一步一步成为中华之栋梁。

  希金森曾经说过“有必胜信念的人才能成为战场上的胜利者。”信念是一个钢刀,它支撑着去往成功路途上孤身奋战的勇士们,给予他们勇气去克服困难,用这把锋利的钢刀斩断路上的荆棘。让这次旅途更加顺利,使勇士们更快的到达成功的目的地。

  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必胜的信念去克服它,要记住“人有了坚定地信念才是不可战胜的”。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2

  《幻城》,这个名字令人向往、令人遐想,也许某些成年人不会肯定这本书,但他同样能告诉人许多道理。

  走进《幻城》,首先会被故事主人公的名字所陶醉:卡索、梨落、徐、星旧、蝶澈……个个都那么充满诗情画意,像一首耐人寻味的诗。

  这本书主要讲幻雪帝国的王卡索渴望得到自由,他的弟弟樱空释为了实现哥哥的愿望不择手段,最终,卡索在不知情的情景下一剑刺穿了释的心脏。之后,释转世成为火族皇子罹天烬,他率军侵入幻雪帝国,当他看见卡索时,忽然想起前世的记忆,可一切都为时已晚,卡索已经用匕首刺向心脏。

  我很可怜卡索和樱空释这对亲如手足的兄弟,可释的做法太极端,牺牲了太多人。但这全凭一个字——爱,它具有无穷的力量,这兄弟之爱一向牵绊着卡索,至死也无法泯灭。

  这本书的作者写这本书时仅有17岁,大不了我们多少,可我们却玩世不恭,怎样对得起教师和家长的栽培?

  也许每个人都渴望自由,也许每个人都得到了爱,也许爱能够改变世界,也许自由能够让我们翱翔天际!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3

  孙悟空师徒取经回来后,因悟空保护唐僧有功,玉帝给悟空封了个斗战胜佛,有一天,如来派悟空和八戒再下人间扫除妖魔为世人除害,他们心想,这下正好,总算可以出去透透气,也到人间瞧瞧去,于是,孙悟空便叫上猪八戒腾云驾雾一起下凡去了人间。

  他们脚还未着地,就看见一个怪物向他们行驶过来,孙悟空抡起金箍棒就要打怪物,可是怪物里走出一个人来,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了看他,发现这不是妖怪而是人,这个人迎面过来。孙悟空问了问,原来这个人是中国航天员杨利伟,是听说孙悟空和猪八戒来人间看看,乘神舟号宇宙飞船专门来接他们的,这下孙悟空可乐了,俺当年西天取经还没白取,过了这么多年,这儿的人们还都记得俺呀。孙悟空兴奋地说。杨利伟把孙悟空和猪八戒领到了北京,一天到了北京大学,孙悟空进了一个房间后东摸摸,西瞧瞧,这时,一个机器人进来了,孙悟空抡棒就打,把机器人给打扁了,到了最后才知道这是机器人,是教授们研制出来帮人们工作的。

  孙悟空在人间见识了许多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汽车、火车、飞机、电脑转了几天后,孙悟空看到是太平人间,根本没有见到什么妖魔,最后,孙悟空对杨利伟说:我们要走了。说完就拉着猪八戒飞走了。

  其实,孙悟空要回去二闹天宫,他觉得玉皇大帝的天规天条太残酷了,要来一个彻底改变,向人间学习。孙悟空回去后每天都要去传播人间的真理,贫苦的小仙纷纷参加了孙悟空的组织,就连托塔李天王,二郎神,太白金星,太上老君等大仙也都非常支持孙悟空。

  最后,在各位大仙的鼎力相助下,大圣把玉皇大帝的天条给改了,牛郎、织女跳起了团圆舞,七仙女、董咏也手拉手来拜谢大圣,天宫沸腾起来了。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4

  《雪国》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川端康成的作品,《雪国》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风景如画的北国景色与主人公的内心融为一体,《雪国》整体给我的感觉是平缓而抒情的,但《雪国》里有一个地方给我的冲击力异常的强,也是我认为整部中篇小说的高潮,便是叶子在一场大火中逝去生命,驹子那悲痛欲绝的神情,那撕心裂肺的哭声,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叶子的死亡预示着一种幻想的完美人性的破灭,川端康成笔下的叶子是一位善良又洁身自好的女性,其实叶子和驹子在小说里面临着一场相同的生活处境,但叶子从始至终也没有沦为艺妓,显然作者把叶子和驹子进行了比较,驹子是“实”的,那么叶子便是“虚”的,应对那样恶劣的生活环境,叶子又怎能独善其身,洁身自好呢?这只可是是作者比较驹子产生的美丽幻想罢了,所以川端康成对叶子的描述其实并不多,用了一种淡化的处理方式,你能够感受到这个人物的存在,但又不能过多的了解,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虚无飘渺的感觉。

  驹子是《雪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驹子从一位社会底层的乡村女子,最终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完完全全的沦为了一名艺妓,驹子以其说是为未婚夫沦为艺妓,还不如说是生活的压力,把她一步步的逼上了这条路,如果像叶子那样生活,可能只能是提前的死亡。驹子渴望“正正经经”的生活,渴望完美而真正的感情,期望找一个爱自我的丈夫。她对岛村是有一种期待的,而这种期待在驹子身上表现的越来越强烈,但驹子的这种愿望破灭时,最终便是驹子人性的毁灭,驹子的刻苦学习,勤奋练习三弦,读小说等等努力,都是徒劳无获的,不能让她的生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岛村虽然对驹子的遭遇有着同情心,但早有妻子的岛村无法实现驹子的愿望,虽然驹子热烈般的爱着岛村,但岛村最多把驹子当做是朋友罢了,只是他在旅途中无聊消遣的玩伴,在驹子身上展现了对于完美生活的渴望、渴求和对于生活的热爱,而岛村身上展现出一懒散、懈怠悲哀着生活在虚无中,岛村和驹子对于生活的态度是完全的不一样的,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也从侧面烘托了驹子身上所具有的完美的人性。

  川端康成在《雪国》中运用了西方的现代主义和日本传统文学的多种艺术手法,创造出了一种悲中有美、美中有悲的独特意境。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5

  之前在图书馆的新书书架上,遇到了一本新书,它的名字是《背包十年》。好像不久之前听说过这本书,看到这书名就想到这是一本关于旅行的书,于是我毫不犹豫地把它翻开,怀着发现新知的心态去阅读它。因为旅行,是我一向所欣赏的。

  书名的副标题是“我的职业是旅行”,小鹏是一个职业旅行家,能够跟“家”字搭上关系的都很了不起。这是我最羡慕的地方。能够把赚钱和旅行一齐干,这是一份令人热泪盈眶的事业啊。有多少人想去旅行却缺少资金的支持,又有多少人赚了很多钱却没有时间去旅行。封面是一个背着背包的背包客在沙漠里前行,不管前面的景象是日落还是日出,他都是向着光芒处走去。黑色的影子落在黄沙上,好像是在暗示着,既然我选择了远方,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读封背上写的话,我感动得泪流。这本书能够使一个男孩看得热泪盈眶,那几句短短的话,无关凄美,无关悲痛,仅仅是它满足了一颗走向世界的心。

  当时手上还有一本《一个游荡者的世界》,读着《背包十年》就不自觉地把它们作比较。许知远的是理性叙述,小鹏的是感性抒情较多。许知远的文章总是带有对历史教训的担忧,他不断尝试指出变革发展下的“陷阱”,所以看他的书是挺沉郁的。小鹏的书是纯粹的旅行游记,但不是旅游攻略,他更多的是在体验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生活环境。这是跟他们的身份有关系的,公共知识分子和职业旅行家。看多了许知远的书看看比较轻柔的游记,这样就一并有了理性与感性的享受了。

  进入大学应当尽早地进行一次旅行。李欣频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旅行是后天混血的过程,每一次旅行就换一次血。小鹏的书写到“多元意识影响多元世界,多元世界又反向造就多元生活,而旅行,正是供给进入另外一种生活方式的可能。”我觉得旅行是一种认识世界的实验,它和读书一样,能使人从不一样的角度去看待这个复杂的世界。那些世俗的`眼光并不重要,自我内心的声音才重要。如果能够对其它大学生说一些话,我的话是在大学里面尽可能早地独自去一次旅行,用不一样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世界。我挺后悔自我到了大三才实现第一次旅行,如果能够早一点地旅行,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或许不会那么单薄。

  你必须会厌倦固定模式的生活,何不出去走一走,与你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呢第一次一个人去旅行,第一次坐11小时的硬座火车,第一次遇见异地风景和风俗。你在学校里面消失一段时间,再回来,就带回了一段美丽传说。当你在谈论自我旅行的故事时,你的同学依旧是在谈论考试分数和关于分数的考试。在学校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好像仅有旅行才能贴合人生的轨迹。你能够用旅行对四年大学做最好的标注,用相机把大学四年中最宝贵的记忆定格,使每年的年度总结里总有一段旅行的忆记和对世界新的认识。

  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6

  “你要学学那些战士们,他们用热血谱写了一首首壮丽的战歌!”

  妈妈的声音又响起了,她已经背好包准备出去了。

  “快点,去买一本红色经典书,不买你不会知道战士们的辛苦。”

  偶然,我读到了一本《林海雪原》的红色经典读书,书中的故事刻骨铭心,是一个个热血铸就的灵魂——他们是战士!没有他们,就没有这本《林海雪原》;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的新中国这片江山如画的土地!

  书中讲了东北民主联军一支小分队,在团参谋长少剑波的率领下,侦察英雄杨子荣与威虎山座山雕匪帮斗智斗勇,深入林海雪原执行剿匪任务的故事。作者曲波用这本书怀念他的老战友,怀念那段一起抗战的日子。

  不知大家可曾听过那雄赳赳气昂昂的京剧《智取威虎山》,那就是他的战友杨子荣用热血谱下的一首战歌。他足智多谋,把威虎山的土匪消灭了许许多多,真是一个大英雄!

  老话说得好,“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总是懒的,遇到困难总想半途而废,总是会哭泣,会伤心,会难过,但是一想到这些不畏艰苦,勇敢在抗日路上牺牲自己、保卫祖国的那些战士,我的热血仿佛也被点燃,仿佛也身临其境在抗日战争那艰苦的环境下,我并无退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人是逆风而行的,如果不往前行走,就会被风吹倒,从而得不到那以后的荣华富贵,得不到我舒适的安逸生活……

  但学习上,我总有那么一点的欠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我选择生闷气,把门猛地一关,把笔全部砸到地上,然后大哭一顿。面对学习中的困难,有时我选择放弃,有时我选择哭泣。这使我愈发气馁。但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学会了向英雄学习——向这些革命先辈学习。只要有他们的精神激励着我,我就像机器人一样奋起读书,像周恩来总理一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7

  今天,我读了《小妇人》这本小说,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女作家路易斯·梅·奥尔科特。下面,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本小说的内容。

  小说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马奇家的四姐妹分别叫梅格、乔、贝思、艾米。虽然家里很穷,但是四姐妹不怕苦,她们经历风雨的磨难和奋斗的历程,自强自立地将道路延续下去。

  小说中有为了爱情历尽艰辛的梅格,有通过奋斗成为作家的乔,有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以及以扶弱为己任的艾米。总之,她们都具有博大无私的爱,我十分热爱她们一家子。

  梅格在父母离家之时,细心地照顾妹妹们,教她们针线活,不让外人进入家里打闹。乔为了让自家过上小康生活,一直用写作来赚钱,为了让父亲用二十五美元购买物品,剪掉了自己的长发,卖了。为了让妹妹幸福,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把心上人留给了妹妹。贝思冒着风雨去看母亲可怜过的生病的男孩,结果自己被感染了,坦然地面对了死亡。艾米想让家庭富裕一点,开始学画画,可是一只手却遭到了伤害。不过,她不甘心,又弹起了钢琴来,最后成了的接班人——音乐家。

  《小妇人》是我想到了一种比山高,比海深的爱,它使我一生受用。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8

  《波莉安娜》这本书名气很大,每个看过这书的人都说它是一本好书。说得我想看极了!双休日,我到图书馆去借书,发现书架上有这本书,我毫不犹豫地将它取了下来。

  这本书的作者是埃莉诺霍奇曼波特。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是一个天使带来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一天都要高兴,教会我们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之中寻找快乐。

  书中还介绍说:这本书于出版,迅速畅销全球,“波莉安娜”一词已成为英语中的一个固定词汇。可见其著作影响之大。

  回到家里,我什么事都不想做,立刻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果然,此书名不虚传。整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主人公波莉安娜是个孤儿,她爸爸生前教过她如何从悲伤中寻找快乐。爸爸死后,她住在姨妈波莉哈林顿家。因为波莉安娜家很穷,她的姨妈十分瞧不起她,对她很冷漠。但波莉安娜仍然活得很快乐。因为发现快乐并和大家分享快乐是波莉安娜最爱做的事。

  有一次她对一个摔断腿的人说:“你就应高兴你没有摔断另一条腿。”又有一次,她对一个驼背的老花匠说:“你就应高兴你在拔草是不用使劲弯腰。”因此,这座城市的大人小孩几乎都认识了她,并都学会了怎样寻找快乐。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车祸使她下身瘫痪,失去了知觉,永远不能走了,人们得知这消息后,好多人都为她哭泣,可这个“快乐天使”并不很难过,她没流过一滴眼泪,她很乐观,之后在医生的帮忙下,她一步一步地练习走路。

  波莉安娜真的好伟大哦!竟然能在悲痛中寻找快乐!她所想的,全是我不敢想的。如果我们当中有谁不能走了,他肯定每一天会冤天冤地、哭泣、流泪可波莉安娜呢?如果有谁摔断了一条腿,大部分人是不会这样安慰自己的――“还好我还有另一只脚。”

  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世上有许许多多快乐的事,虽然我平时总是笑,但其实我并不快乐。我每一天都有悲哀的事:这天悲哀学习压力太大,明天悲哀考试没考好,后天悲哀心爱的东西丢了

  读了这本书后,想一想这些事根本不值得我悲哀。我相信,我今后必须会很快乐的!我要让波莉安娜永驻我心中。

  我明白了怎样寻找快乐了,我还期望我周围的人都能向波莉安娜学习,真正学会寻找快乐,让我们的生活充满欢声笑语。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19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感情心中都有一个完美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我折磨的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梦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可是自我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梦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可是一个人即使十分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可是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期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完美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此刻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此刻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此刻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忙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明白。黛茜很绝望,可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我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杯具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完美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梦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我的家乡。

  这就是盖茨比的杯具人生,一个活在完美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我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梦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完美,最终杯具在自我的幻想世界中。可是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我的感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杯具人生。不明白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境,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当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杯具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杯具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明白,直到最终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我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终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可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0

  今天,我读了一本精彩的好书——《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这本书叙述了一名叫查理的小男孩,家里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一家七个人只靠父亲一个人赚钱,生活非常辛苦。查理很喜欢吃巧克力但是他家里很穷,所以长辈们总是会把钱存起来,在他生日的那天送他一块巧克力糖。巧克力工厂大老板威利·旺卡先生宣布有五张金奖券藏在全世界任何一块巧克力里,找到的小朋友可以参观世界上最宏大、最神奇的巧克力工厂。查理的家长为了帮助查理提前给他买了生日礼物一块巧克力但没有成功,第二次祖父用自己的私房钱买巧克力还是没有成功。查理在路上捡到了钱,又去买了巧克力。这次,他终于找到了最后一张金奖券。和其他四位小孩子一同参观了巧克力工厂。在参观时,查理能够克服自己的好奇心,忍住了重重诱惑,最终圆了梦想,拥有了这座巧克力工厂。巧克力工厂非常美丽,巧克力瀑布飞流直下。流淌着棕色的巧克力河流,郁郁葱葱的草地变成了口香糖草地,还有许多满山的牛奶糖,这些巨大的“糖衣炮弹”其他四个孩子没能忍住。一个胖小男孩掉进了巧克力河里;一个女孩变成了一个大蓝莓;另一个女孩掉进了废品炉;还有一个小男孩钻进了电视里,变成了微粒。

  这些描写让我对巧克力工厂产生了无比的向往,同时也让我明白了自私、贪婪、任性的孩子是没有好下场的,终归会倒霉的。在最后威利·旺卡邀请查理一个人到工厂时,查理拒绝了,因为只有家人才能带给他温暖、带给他快乐。直到第二次威利·旺卡答应了他的家人进去,查理这才同意。

  这本书用简单易懂、生动有趣的文字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世界上存在着许多我们没有接触过的人和事,但我们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这样才能取得别人的信任,得到最好的结果。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1

  《彼得.潘》这本书,诞生于英国作家杰姆.巴里的笔下。是杰姆.巴里最著名的童话剧。

  这部童话,主要讲了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了小姑娘温迪家里,教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在空中飞翔。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他们一到岛上,历险就接连不断。他们遇到了印第安人、海盗、美人鱼。由于海盗胡克作恶多端,导致战争不断爆发。虽然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不幸的事情就像虫子一样多。可是聪明的彼得总能发挥他的智慧,大显身手,让事情有一个好的结局。

  这本书中的彼得.潘,虽说也是一个小孩,但是他很勇敢,还会飞,计策多端,还会舞剑,就连凶残的海盗船长胡克也被他制伏了。对比彼得.潘的勇敢,再想想我自己,是多么的胆小,晚上一个人上卫生间都不敢去。有一回,一只蟋蟀蹦到了我的腿上,差点把我吓哭了。我还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什么事都推给别人,犯了错误,也不敢承认。看看人家彼得.潘,连海盗都敢打,你还害怕一个小虫子。看完这本书,我对自己有了信心,胆子变大了,我要做一个敢作敢当的小男孩。

  人总要长大的,这部写永远可以不长大的故事。却让我成熟了许多,彼得的勇,温迪的善,也让我变得更加完美了。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2

  查理巴克特是一个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小男孩,家里很穷,一日三餐只能喝汤。他的父亲只能靠在一家牙膏厂拧瓶盖儿来挣几个便士来维持生活,全家七口人挤在一幢好小几乎快要倾斜的倒掉的木屋里。他家附近有一个大型的巧克力工厂,工厂的主人就是生性古怪的威力?旺卡先生,威力?旺卡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巧克力发明家,他发明了许多巧克力和糖果,并且威力?旺卡有超乎常人的创造力。他能把人们想到的和想不到的都能变成真的,这就是威力?旺卡的神秘。

  威力?旺卡从开一个小小的糖果店变成开一个很大的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的巧克力卖的是最好的。印度王子还专门让威力?旺卡给他打造一个巧克力宫殿,宫殿终于建好了,威力?旺卡劝王子赶快开始吃,王子却不理会,终于在一个无比炎热的天,宫殿融化了。因为种.种原因,威利旺卡的独门巧克力秘方让其他人虎视眈眈,经常派间谍去窃取秘方,他们把秘方拿到手,开始跟旺卡先生做一样的巧克力,对旺卡先生威胁很大,直到有一天,旺卡先生宣布巧克力工厂关门了。一天巧克力工厂的烟又冒出来了,巧克力工厂又恢复运行了。

  旺卡先生向全世界发放了五张金奖劵,他把五张金奖劵藏在五块普通的巧克力包装纸下面,获得金奖劵的五个孩子有机会亲眼看到工厂里的秘密和魔法,还会有永远吃不完的糖果,全世界都为之疯狂。但是仅有五个幸运儿,小查理有幸成为五个人中的最后一个,参加了这场奇异的冒险。他们来到巧克力工厂,威力?旺卡亲自做向导,引导他们参观,而这次参观令人震撼不可思议。在工厂里有一种他们连听都没听过的民族,查理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孩子,而其他的四个孩子都有一个坏习惯。

  第一个是奥古斯塔斯——非常贪吃巧克力和糖果的男孩,在一个草地上是薄荷糖,花儿是糖片,苹果是红糖的车间了,他掉入巧克力河,被装入了玻璃运输管,退出了比赛。

  老二个维奥利特——几乎一天到晚在嚼口香糖的女孩,得过很多奖杯,自以为是,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蓝梅退场了。

  第三个卢维卡——是被个爸爸妈妈宠坏的小女孩,想要什么就必须如愿,得不到就发脾气很讨人厌,结果被松鼠推到垃圾槽里去了。

  第四个麦克蒂维——一个疯狂的游戏虫,一天到晚只顾着打游戏,被电视机运送的不到一尺高。

  最后参观完工厂,就只剩下查理,旺卡先生竟要把工厂送给查理。旺卡先生觉的自己不再年轻,要找一个合适的孩子做接班人。而不贪嘴,做事认真,镇定的查理得到旺卡先生的青睐。

  旺卡先生告诉查理要把工厂送给他的时候非常高兴,旺卡先生提出了一个条件,条件是如果查理可以放弃家人,他才可以得到旺卡的巧克力工厂,对于一个穷孩子来讲这是多么丰厚的奖赏啊!但是查理拒绝了。对他来说,他是非常得需要钱,可他更需要家庭的温暖跟关怀。我一直都深深地记者旺卡先生听到答案后的表情,我想在电梯关上的那一刻,旺卡先生是羡慕但又是失望的。他羡慕的是查理有爱他的家人,而他只有一个人在拼搏、努力。他失望的是他就要失去一个优秀的接班人了,所以他决定和查理回家重温家人带给他的温暖。看看获得金奖券的五个孩子,都比查理富有,却都因为富有和娇惯被宠坏了,养成了许多坏习惯。作为一个读者,我觉得那四个孩子太糟糕了,爸爸妈妈应该从现在开始锻炼他们的独立性,并让他们在社会上自己立足,并不是前方家长给铺好了路去走。然而,爸爸妈妈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孩子并不受欢迎,甚至还在纵容他们犯错。其实一个家庭太富有了不见得是件好事,所有的人不是自己选择此生而是此生选择了你,也许人生是铺满荆棘的,但最重要的看你如何创造。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3

  我在生活作文的《欣赏读本》中,读到一篇文章――《访绍兴鲁迅故居》。里面提到闰土。当时,我对闰土很好奇,他长什么样?是个怎样的人?当在语文课上学了《少年闰土》这篇课文后,我最后认识了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戴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少年便是闰土。从这段文字中,我了解到闰土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少年。

  闰土是捉鸟的能手:他在雪地里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棍支起一个大竹筛,撒下秕谷,看见鸟在吃了就一拉,那鸟就被罩在大竹筛里了。用这种方法能捉到各种各样的鸟。读到那里,我想:如果我也能用着种方法捉到多多的鸟就好了。

  闰土也喜欢在潮汛时看鱼:在潮汛时,有很多鱼跳出来,有长着两条腿的飞鱼。看到那里,我想我只听说过蝌蚪会长出两条腿,并没有听说过其他长两条腿的鱼。

  夏天,闰土和他的小伙伴门能够在沙滩上拾五颜六色、奇形怪状的贝壳。在鲁迅的心目中,闰土知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他的生活充满乐趣,丰富多彩令人向往。而鲁迅和他往常的朋友却生活在有高高围墙的院子里。每一天只能望着高墙上四脚的天空。他们的生活天地很狭窄。

  我和那时候的鲁迅一样。生活天地也很狭窄,每一天只能一个人呆在家里没有小伙伴和我玩,就只能玩玩具、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我真想像闰土一样拥有多姿多彩的童年。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4

  一个晴朗的周末,清理书柜时,我发现了这本书。它看起来好旧,封面上“国际大奖小说”的徽章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它叫《一百条裙子》,一个让人很感兴趣的名字。

  我翻开了它。

  在开头,我跟着作者质朴的文笔,将自己带入美国乡村的蓝天白下。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古怪名字的女孩,她没有妈妈,总是装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裙子,所有女生都喜欢捉弄她。有一天,她居然声称自己有100条裙子,而这只使她得到了更多讥讽与嘲笑,根本没人会相信她。班上最漂亮的女生佩琪甚至还发明了一种叫“100条裙子”的游戏以天天笑话她。而旺达默默忍受着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她走了,到遥远的大城市去了。在临走时,她留给了女生们一百条“裙子”——一百幅美丽的裙子设计图,还留信分别送给佩琪和她的朋友玛蒂埃一张。女孩们意识到旺达原来是那么喜欢她们,她们决定写信把旺达找回来。但是旺达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她到底有没有收到她们的信呢?

  比起旺达和佩琪,我更注意作者对佩琪的朋友玛蒂埃的描写。她家也很穷,只不过比旺达家好一点罢了。在佩琪嘲笑旺达时,她更多地是在远远地看着。她好怕有一天成为佩琪的新靶。玛蒂埃和佩琪是不是真正的朋友呢?

  哦,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一百幅色彩鲜艳的画,一个小女孩纯真的心灵……

  旺达到底有没有收到女生们的信呢?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旺达留给女生们的一百条“裙子”,同她那颗纯真的心,永远深深地“挂”在了女生们和我的心里。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5

  霍桑让我再次相信人的内心的博大。生命中的每一种情节都极具喻义,我们要做的只有宽容和沉默。

  故事情节简单,如果可以的话,一篇短篇小说尽可表述清楚。而霍桑却极尽心理之能事,竟写出一部宏大的长篇小说。故事背景发生在一六五〇年前后的波士顿,作为在英格兰被迫害的清教徒,他们抱着创建人间乐土的理想移居至此,他们注重理智,排斥感情,推崇理想,禁绝欲望,甚至走向极端,禁止妇女微笑,儿童嬉戏。海丝特?白兰智慧而且刚毅,虽为齐灵渥斯的妻子,谣传丈夫早已丧身大海,与敏感而学识渊博丁梅斯代尔牧师发生私情,并育下一女婴珠儿。事情败露之后,海丝特被监禁数日,并在受弄刑台受辱数小时,并要时时刻刻佩带能奸的标志“A”字样的红字。但她拒绝说出女婴父亲的名字。而后移民至此的齐灵渥斯恳求海丝特隐瞒两人的夫妻关系,在此地做了一名医生。海丝特饱受周遭的耻辱与诟病,深居简出,乐人好施。而丁梅斯代尔牧师一方面要宣扬所谓的正统教义,另一方面又要忍受心理的折磨与煎熬。齐灵渥斯为了治疗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病情而走近他的身边,并从他的日常言行中感觉到他心中的隐痛,并生发了报复的仇恨。在海丝特?白兰与丁梅丝代尔的森林中一次会面后,海丝特向丁梅丝代尔揭露了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牧师内心感到更大的痛楚和解脱。牧师决定在庆祝选举的布道时完成自赎,向众人表明了自己的罪恶,最后丁梅斯代尔走向海丝特?白兰受辱的刑台,因病情加重而死亡。一年之后,齐灵渥斯也逝去,与丁梅斯代尔合丧一处,但中间留有一块空地,共用一块墓碑:“一片黑暗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而海丝特?白兰再次返回此地,依然佩带耻辱的象征红字安静地活着。

  霍桑极尽渲染描摩人的心理,避免言语落入流俗,为后世所推崇。使我更感兴趣的是文中的象征意义以及深沉而厚重的人文内涵。

  “A”字的意义多重性引人深思。由于海丝特?白兰含辛茹苦、助人为乐的美行,使得她胸前的红字不再是“通奸”(ADULTERY)的耻辱徽记,而成了“能干”(ABLE),甚至是“尊敬”(ADMIRABLE)的标志,而小珠儿则当作“天使”(ANGLE)的象征,更有甚者,将其看做社会的进步(ADVANCE)或者美国(AMERICA)的象征整个社会的错综关系的象征。

  在作者的笔下,“海丝特?白兰、丁梅斯代尔、珠儿、齐灵渥斯”极具深刻的意味。毫无疑问,故事最大的主角当属海丝特?白兰。海丝特的人生哲学让她活得坦荡无恃。当事情败露,海丝特本可逃避,移居别处,她内心强大的救赎意念,以及隐藏在深处的对丁梅斯代尔牧师的眷恋,支撑着她默默地承受着无处不在的非议与指责,她没有仇恨,更恰当地说,她安静本分的生存意识战胜了仇恨,只是默默地行事好施,她没有目的,行善的美行不是来赚取好名声,她只是用正常的方式对抗人们心底的怒恨。霍桑在书中结尾处写道:“一个值得探讨,引人入胜的课题是:是恨和爱,归根到底是不是同一的东西。”霍桑十分明确地给出了我们答案,当“二者发展到极端”时是“密不可分和息息相通的”,作品也向我们印证了这一观点,齐灵渥斯的情到极处而生恨,而丁梅斯代尔爱之真切却痛苦不堪。爱和恨在发展过程中都是“使一个向对方谋求爱慕和精神生活的食粮。”这句话也能在文中找到证据。完成之后,“都能够将自己热爱的人或痛恨的人同样置身于孤寂凄凉的境地。”结合故事,情节,这一论断更加深刻可晰。海丝特?白兰是爱与恨交融得恰到好处的例证,而牧师爱大于恨,齐灵渥斯恨多于爱,而珠儿则是似一个独立于情感王国的精灵。故事更具深义的是,当两人相继死去,海丝特?白兰自愿又回到那个充满着她的耻辱与悲伤之地。她心中坚定的信仰,使得原本耻辱的红字竟使人生畏起敬,这也昭示着世界变得成熟与宽容,一切正义、真诚的情感都被接纳。霍桑作出了呐喊:“要真诚!要真诚!一定要真诚!即使不把你的最坏之处无所顾忌地显示给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迹象,让别人借以推断的最坏之处。”我曾经饶有兴趣的想过这个问题。人只单纯的分为好人坏人是不够的。一个纯粹的真善美,无可非议,他一定会上天堂;一个服从于内心的道德失准的人,我们可以判定他是坏人,但他

  是真诚的,他所做的每种行动都是心底真实的思想而引发的。但一些好人违于内心,隐藏内心真实的想法,一些坏人也许由于难言之隐而不得不扮演恶人的角色。世界太丰富,我们确实无法判别每个人的真实心境,那就只能真诚与宽容来完成自赎罢了。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6

  早在高中的时候我们就学过卡夫卡的《骑桶者》,在那篇课文中我初次体会到了卡夫卡的魅力。在大学里我又阅读了卡夫卡写的另外一部作品《城堡》,相比较而言,后者要难懂许多,但是通过这两部作品的阅读我也更加喜欢上了卡夫卡的写作风格。这次大学语文需要我们赏析一篇作品,我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卡夫卡的作品。

  此次我要赏析的是卡夫卡最有名的作品之一《变形记》,相比于《城堡》的让人找不到头绪的情节来说,《变形记》显然更能让我读懂。《变形记》讲的是一个年轻的旅行推销员格里高尔一觉醒来变成了大甲壳虫后发生的事。格里高尔变成了甲壳虫后,母亲一看他就会发哮喘病,父亲一直都很憎恶变成甲壳虫后的格里高尔,试图把他弄死。只有那个妹妹在起初的时候还对他很好,给他打扫房间,给他准备他喜欢吃的食物,为他搬掉房间里面的家具让他有更多的空间活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对他也变得冷淡了,到最后妹妹变成了最憎恶他的一个人,他们都想把格里高尔这个累赘弄走,这样才能使生活变得正常。最后格里高尔在自责中死去了,家人们得知了消息并没有表现是什么难过或者惋惜的心情,他们辞退了那个女佣,避而不谈格里高尔的事,准备去旅行一趟,然后回来开始新的生活。

  读完这部作品首先是我就为格里高尔感到不平和同情。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商店破产后一直是家庭生活支出的主要来源。他任劳任怨,不管那个推销员的工作多么辛苦他都不会对家人们抱怨些什么。在每次拿薪水回家时他就会特别高兴。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喜欢小提琴,还曾经秘密的打算把妹妹送到音乐学院去进修。但是这个愿望还没有完成他就突然间变成了一只甲壳虫。在变成甲壳虫之后,父亲就非常憎恨他,狠心的用苹果砸他,导致他的背上一直嵌着一个苹果,这可能也是导致格里高尔最后死去的原因之一。但是格里高尔并没有就因此憎恨他的父亲,他还是喜欢去看看他的父亲在做的那些什么一直维持的习惯。在他们家的经济陷入危机的时候他也担心他们该怎么度过。而母亲在看到自己的儿子变成甲壳虫之后一直都很害怕,不敢去看他,在整个故事中她并没有多恶意的伤害格里高尔,但是最后对于格里高尔的死也没有产生多么大的反应。我们试着想一想,如果自己的儿子死去了那会是怎样的情景。但是呢,在这里的那位母亲明显对于自己的儿子已经在意识上抛弃了,这也是格里高尔可悲的地方,连最该疼爱自己的母亲都不管他的死活了。在变成甲壳虫的那段日子里,格里高尔唯一欣慰的是有个妹妹并太不在意自己的变化,为他打扫房间,为他准备食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妹妹也变得失去耐心了,最后她居然强烈的要求把那只甲壳虫弄走。那个格里高尔一直认为是一个好妹妹的,他努力想帮她完成梦想的妹妹,最后居然也放弃了他,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有谁还能支撑着活下去。而更加可悲的是格里高尔在这种情况下还为他们着想,自己需要马上离开这个家,才能使他们更好地生活。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7

  有一本书,让你边看边流口水,有一本书,让你心驰神往,有一本书,让你回味无穷,有一本书,让你……这本书,就是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的作品——《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趁着周末,我又读了一遍这部 趣味横生的故事书。书中主人公是查理?巴克特。查理是个穷孩子,只能在每年生日那天,品尝到一小块旺卡公司生产的巧克力糖,这小小的巧克力糖带给查理无限的快乐。查理对旺卡公司充满了好奇,有一天,旺卡公司的主人——威利?旺卡先生,发出了告示:他将邀请五位获得金奖券的幸运孩子参观工厂。于是,查理成为了五位幸运孩子中的一员。在二月的第一天,他和其他四位被父母宠坏了的孩子一起,跟着旺卡先生参观整个公司。其他四位孩子因不听从旺卡先生的指挥与劝告,自作主张,结果都被旺卡先生运用巧妙的方法,好好儿地惩罚了一通,一个被吸进大管,一个掉进了垃圾堆,一个变成了一只硕大的蓝莓,一个被电视传输,变成了“小蚂蚁”。最后,你想不到的是:威利?旺卡先生把整个公司都送给了查理。

  这个故事,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它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什么“巧克力瀑布”啦,什么还没正常人膝盖那么高的“欧伦比人”啦,这些奇特的想象充满了诱惑,还有任性的孩子,他们受到的惩罚,令人深省,这让我想到我们的生活中不也存在着这样的同学吗?他们不听劝告,任性妄为,自以为是,想要什么就要什么,这其实是非常可怕的,作者通过令人捧腹的情节告诫同学们不要任性。

  这本书富有感染力的另一个原因是书当中贯穿了人间永恒的主题——爱,查理家虽然贫困,可查理的亲人并未丝毫减少对查理的关爱。旺卡先生发明永远吃不掉的“石头弹子糖”是对广大穷孩子的关爱;惩罚那四位孩子,也是对他们的爱,希望他们能够痛改前非;阅读这个故事,所有读者都受到了教育,这是作者对我们的爱。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8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观看了《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部电影,故事的主人公查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查理家很穷,查理一年只能吃到一块巧克力,可是他们仍然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在查理住的城市里,有一家最大的巧克力工厂,有一天,巧克力工厂的主人威利发现自己有了白头发,就想找一位小朋友继承这家工厂,于是他设计了五张金奖券,只要中奖的小朋友就可以去工厂参观,其中一位还将获得大奖——巧克力工厂。经过一波三折,查理很幸运的得到了其其中的一张金奖券。每位小朋友可以选一位家长陪同参观,曾经在巧克力工厂工作过的爷爷当然是首要人选。终于,五位小朋友和五位家长一起去参观工厂,仿佛进入了一个童话世界,(应加以详细描述)。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一个小孩犯错,然后会有一群小矮人即兴演唱,唱出这个小孩犯下的错。第一个犯错的是一个小胖子,天天吃很多巧克力,来到巧克力工厂,当然得大吃特吃了,最后掉入了巧克力湖里,受了很大的苦;第二个小孩在实验室乱碰乱摸,不听完大人说话,吃了还没有完全成功的口香糖,变成了一个大蓝莓;第三个小孩因为太受宠,想要松鼠,结果被松鼠当成坏送过扔进了垃圾堆,他父亲也受到了惩罚;第四个小孩是个游戏迷,狂妄自大,像傻瓜一样,最后变小了。只有查理一个人问了很多关于家人的问题,让威利想起了他的父亲,查理的懂事令查理得到了大奖。可当威利说起必须离开家人才能得到巧克力工厂时,查理放弃了。因为他觉得只有和家人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

  看了这部电影,我知道了:我们要听大人的话,不能自作主张。就是因为查理懂事明理,遵守规则,重亲情,才获得了巧克力工厂。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29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30

  《小妇人》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乔。因为她活泼开朗的性格,像劳里所说的一样“一分钟前掉眼泪,转眼又笑了!”不拘小节的她,会双手插进衣袋,吹起口哨,会穿红灰两色的划艇衣,再戴顶又破又旧的大帽子;她对姐妹们的嘲笑从不在乎,因为她非常爱自己的亲人,胜过爱自己。当妹妹贝思受理病痛折磨时,乔伤心地失声痛哭,令我感动:真是姐妹情深!

  我最敬佩的是乔的坚强,她从不一味地抱怨生活的艰难,而是一次次鼓足勇气,勇敢面对重重考验。她很少把懦弱的一面表现出来,使大家心情沉闷。当母亲要去看望病重的父亲时,乔把自己一直引以自豪的满头秀发卖了25元钱,并说“现在剪掉这头乱发,我还可以健脑益智,我的脑袋变得又轻便又好使”,可是晚上她又在被窝里为自己的头发而伤心。她是一个充满活力,乐观向上的女孩,给家人们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她能平静地面对生活,为她爱着的人着想,理智地做出选择,也正因为如此,她获得了人们的尊重与文学创作的成功。小说的最后,她已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了,像她的母亲一样温柔、乐观、充满爱心。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31

  一则童话犹如一副画卷,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

  金银岛——一个多么吸引人的名字,一拿到书,我就被书名和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宝藏图,阅读着书,我随着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开始了金银岛的探险寻宝之旅。

  故事里有许多危险的情形,例如:机智勇敢的小吉姆和海盗在船上搏斗,还差点被刺死。船长、医生和乡绅和邪恶的海盗们激烈的枪战,看得我触目惊心,真替书里的人物捏把汗,紧张的都想冲进书里去帮他们一把。

  当勇气和能力都受到挫折的时候,千万不要忘了智慧。因为智慧的力量是无穷的。你看,吉姆在探险之旅中,最初只是见习水手,仅有对寻宝的向往,单纯而无丝毫航海经验,但却凭借着胆量和勇气从海盗手中夺回大船,真令人佩服不已。当遇到最大的敌人——狡诈的海盗西尔弗时,吉姆巧妙的探试,仔细地察言观色,还适度的用了激将法,最终吉姆取得了获胜,生命也转危为安。

  这正是勇敢所带来的力量啊!如果大家都与吉姆一样,面对困难不退缩,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

  看完这本书,这让我想起胆小的我。我不敢面对生活,总是逃脱现实,做事慢慢吞吞的,所以哥哥经常戏称我是胆小鬼,小蜗牛。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只要去努力,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出现,顽强的精神和勇气才是生活中的宝藏,遇到困难一定要知难而进,所以我决定要改变自己,勇于去尝试,使自己在人生中迈出更大一步。

  话也不多说了,收尾的时刻也到了,勇敢,不放弃,我希望大家都拥有这种品格。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32

  人与人的邂逅充满了神奇,也因为人人与人的邂逅生活才有了美好。从这本书中,我不仅学会了“快乐游戏”,还品味除了一些道理。

  铁石心肠的波利小姐:几年前,她还是一个十分烂漫和快乐的年轻女人;但因为他和那个自己爱的人分了手就再也不肯打扮了,这之后,她就仿佛被一个咒语箍住了,就像一只牡蛎,关严自己的壳,一直痛苦下去,现在没有任何人愿意和他来往。、所以她变成了一个铁石心肠的女人。

  怨天尤人的南希:她怨天尤人的性格也不能全怪她。此前,南希从未做过女仆或厨娘,但因为家境的变迁他不得不去大户人家去工作,可是这个不会笑的女主人波利小姐给她带来了太多的苦恼。

  快乐的波莉安娜:这个是我所有用去介绍人物的墨水中最漂亮的一笔,这个女孩给我带来了太多的感动。波莉安娜是个不太老实的女孩,她喜欢叽叽喳喳的像小鸟一样倾诉自己的快乐,她喜欢拥抱,虽然都被波利小姐一一禁止了。她可以从容的向一位陌生人热情的打招呼,他可以和任何人做好朋友!谁也看不出他有那么凄惨的身世——父母双亡,只有波利小姐这一个活在世界上的亲人。她很乐观,总能把令人伤心的事看成一件快乐的事。

  能认识波莉安娜真是一种缘分!我得到了我以前从未有过的东西:快乐和原谅,我以后会乐观的生活,更会原谅别人,体谅别人。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33

  所有的孩子都要长大,只有一个例外--他就是英国的詹母斯·巴里笔下的小男孩彼得潘。

  彼得潘是个顽皮、淘气、会飞翔、勇敢、有绅士风度、又有些傲气的小男孩,他住在一个叫做“梦幻岛”这样的可爱小岛上。据说要是小孩子死了,他陪着他们走一段路,小孩子就不会害怕了。

  有一天,彼得潘的影子被温迪家的“狗保姆”娜娜叼回家中。晚上,彼得潘来找自己的影子,找到影子后他想方设法地把影子粘上,就哭了起来。哭声把温迪吵醒了,彼得潘告诉温迪原因后,温迪细心的把他的影子缝了上去。

  后来彼得潘、小仙女可铃铛、温迪、还有她的两个弟弟约翰和迈克尔飞向梦幻岛后,开始了冒险的旅途。他们看见了美丽可爱的美人鱼小姐,阴险毒辣的海盗船上的船长霍克……在梦幻岛上彼得潘和朋友们一起和霍克船长展开了殊死决斗,最终彼得潘赢得了胜利。

  每个孩子都想飞翔,也幻想着自己的“梦幻岛”。彼得潘有着很大的勇气,我看了这本书后在想象中描绘着自己心中的彼得潘。

  永远不长大得男孩,没有了爱情,便没有了烦恼,飞翔在夜空中,身边跟随着诡异的小精灵,飞翔的身影和着自由的笑声,成就了男人的梦想,也变成所有女孩的噩梦。

  看到潘笑,那是多么纯粹的笑,嘴角上扬,没有忧伤只有快乐,我喜欢那种笑,我的心都化了,我想:当我们面对面,即使什么也不说,但可以发自内心的笑,我对你笑,你对我笑,那是多么幸福……

  是我在变?还是你们在变?还是我们都在变?我们没有了小小童年的无忧无虑,我们有了烦恼,我们有了嫉妒,成了小叮当,我们有了愤怒,成了虎克船长,我们不在是我们的彼得潘,而是温蒂,温蒂离开潘,终究会长大,只有彼得潘,只剩下彼得潘,永远年少,永远有着清澈的笑……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34

  美玉前阵子来南宁时,送了本书给我《遇见未知的自己》。我没看完,先借给面条看了。因为她有心理困扰,正好有朋友建议她看这本书。

  她没看完,便建议说:元家族的成员都该看看这本书。

  这是一本都市修行的心灵书籍。周末的读书会,我便以此为主题,分享此书心得。

  其实这本书对我触动不大,因为我已经过了那种发现内在自我、唤醒心灵觉醒的阶段。当然里面有很多学识可以令我补充新知,完善我的个人系统。

  因为没看完这本书,所以我分享的更多是近期我的阅书心得。

  一是,有好书,我会尽量推荐给大家;

  二是,你是否要接受,随缘。

  所谓的“人讲人缘,书讲书缘。”就是这个意思。

  这本书对面条小姐的触动大,因为她刚好处在这样一个心灵迷茫的人生阶段,所以恰当的书籍能给她指明灯的作用。所以,书讲机缘,处在不同的人阶段,有不同的人生需求,倾向的书籍就不同。

  就我自己及大部分的女性阶段而言:

  15-25岁的阶段,一般就是《女友》、《花溪》《瑞丽》《时尚》之类的书籍。25-35岁的阶段,会更喜欢看张爱玲、张小娴、仓央嘉措、纳兰性德等小资书籍,也能静下心来看身心灵修行、养生方面的书籍。35-45岁的阶段,喜欢重读古典名著、喜欢佛禅类书籍,也喜欢疏通知远的历史类书籍。45岁之后,喜欢研究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易经》《茶经》之类的。

  同样的,人讲人缘。往往你认为很好的一本书,很迫切地推荐给别人,别人不一定会采纳,这个时候,授者也要考虑和尊重受者的意见,千万不要勉强人家。

  我以前专门和元真研究过这个话题。

  好比说,我认为很好的一本书、一部电影、一个体验、一个课程……推荐给别人,尤其是身边的人,很希望他们跟我有同样的体验。可是对方不领情,我会觉得失落,觉得可惜和遗憾。

  后来和元真探讨,便释然。

  对方不领情,那也是正常的。一方面,对方可能没有这个缘分,另一方面,对方的缘分没到。你何必拿自己的缘分强加到他人的身上呢?

  明白了这一点之后,但凡我向别人推荐好东东时,便不会那么地急切。如同我办这一次读书会,不是要大家都要看这本书,而是,因为我们是长期的朋友,我是希望通过不定期的活动,让我们彼此之间,逐步建立更多沟通上的共识。

  而,从受者的角度来说,如果有人向你推荐什么东西,必定是那个东西是好的、对他受益的,所以我们要体晾这份用心和善心。

  不管是授者,还是受者,希望你们随缘就好。

卖米读书心得总结 篇35

  第一次读张爱玲的书。读起来确实有种引人入胜的感觉,今天半天之内就读了全书的一半。这文字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足够诱人。不过,读到结局,弱弱地有些失望——感觉张爱玲这样的女子,她怎么可能写出喜剧呢?虽然这在很多人看来已经是个悖论了——很多人都不会认为这是喜剧——张爱玲啊。。

  《半生缘》把张爱玲那种精妙绝伦,回味无穷的语言表露无疑,就像一窗精巧细致的窗棂格纹,少了每一格都不成,只是放在眼里便透着美,但到底美在哪里却又一时道不明。洗尽铅华、略带伤感的笔调,正好用来缓缓叙述这一段漫长的不了情。曼帧与世钧注定的情深缘浅,世钧与翠芝两个不相爱的人结了婚。叔惠去了后方,翠芝对叔惠的情深几许,却是“汉之广矣,谁可泳之?”曼帧怀着自杀般的心情嫁了祝鸿才……流年似水滔滔逝去,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爱,慢慢淡去;那些曾经撕心裂肺的痛,已然远去;而那些曾经摧肝裂胆的恨,也变得轻如飞絮……

  不禁感叹,时间,真可怕!没有谁离不了谁,曾经的海誓山盟最后不也归于平淡了吗?一切都是浮云,一切都是浮云!

  只是,爱情的死亡在于什么?在于误会!!世钧和曼帧,多么纯粹、多么真挚的爱,却因种种误会被生生地扼杀,徒留终身遗憾!是怪当时的社会环境吗?不是!怪他们自己不敢坚信,坚信爱的伟大力量!

  如果那时就有《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这本书就好了,他们这种文化人应该看看这本书,就不会轻易的产生那么多误会,让反对他们的爱的人有机可乘,留下那无可挽回的遗憾。所以,吸取经验教训,必然要送冉冉一本!

  其实他等同于已经说了。她也已经听见了。她脸上完全是静止的,但是他看得出来她是非常快乐。这世界上忽然照耀着一种光,一切都可以看得特别清晰,确切。他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这样觉得心地清楚,好像考试的时候,坐下来一看题目,答案全市他知道的,心里是那样的兴奋,而又感到一种异样的平静。

  曼帧想到:“这次和世钧冲突起来,起因虽然是为了姐姐,其实还是因为他的态度不大好,近来总觉得两个人思想上有些距离。所以姐姐就是死了,问题也还是不能解决的。”她反复地告诉自己,姐姐死了也没用,自己就又对反对自己有一点疑惑,是不是还是有一点盼望她死呢?曼帧立刻觉得她这种意念是犯罪的,她惭愧极了。

  春天,虹桥路祝家那一课紫荆花也开花了,紫郁郁的开了一树的小红花。有一只鸟立在曼帧的窗台上跳跳纵纵,房间里面寂静得异样,它以为房间里没有人,竟飞进来了,扑啦扑啦乱飞乱撞,曼帧似乎对它也不怎样注意。她坐在一张椅子上。她的病已经好了,但是她发现她有孕了。她现在总是这样呆呆的,人整个有点麻木。坐在那里,太阳晒在脚背上,很是温暖,像是一只黄猫咕噜咕噜伏在她脚上。她因为和这世界完全隔离了,所以连这阳光照在身上都觉得有了一种异样的亲切的意味。

  今天这雨是突然之间下起来的,慕瑾出去的时候未见得带着雨衣,一定是他太太把雨衣带到饭馆子里去的。他们当然是感情非常好,这在慕瑾说话的口吻中也可以听得出来。

  那么世钧呢,他的婚后生活是不是也一样的美满?许久没有想起他来了。她自己以为她的痛苦久已钝化了。但是那痛苦似乎是她身体里面唯一的有生命力的东西,永远是新鲜强烈的,一发作起来就不给她片刻的休息。

  她挂上电话,就拨了世钧的号码。若在前几年,这简直是不能想象的事,但是她现在的心情很明朗,和从前大不相同了,自从离婚以后,就仿佛心理上渐渐地健康起来。她现在想起世钧,也觉得时间已经冲淡了一切,至多不过有些惆怅就是了。但是一面拨着电话号码,心里可就突突地跳了起来。其实很可不必这样,即使是世钧自己来听,也无所谓。——

  曼帧站在房门口,也呆住了,她大概也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世钧。满地的斜阳,那阳光从竹帘子里面晒进来,风吹着帘子,地板上一条条金黄色老虎纹似的日影便晃晃悠悠的,晃的人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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