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裕安区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
实施情况:已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在完成验收后拨付资金。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20xx年资金预算总额178.67万元,全年执行数178.6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策部署的需要,全面提升我区城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消费购物环境。
阶段性目标:指导市场改造和经营管理主体按照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进行改造建设,对市场建设的政策性奖补资金跟踪。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范围。
目的:清晰界定工作内容是在严格履行项目申报程序和完成项目验收的前提下,拨付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
对象:百花、滨河、云露桥农贸市场。
范围: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原则: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型。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类指标体系、过程类指标体系、产出类指标体系和效益类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关键绩效指标法。
评价标准: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和预算作为评价的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成立项目评价工作小组,制定项目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评价工作执行阶段。收集数据,并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进行评价。
第三阶段:评价报告撰写阶段。根据评价结果,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综合各项指标,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资金评价结果为优秀。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符合部门职责范围、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符合省与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进行必要的可行性研究和集体决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资金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分配下达,符合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时限要求及时拨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预算执行率100%。
已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整,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在预算年度内完成项目阶段性目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完善了市场服务功能,规范了市场经营管理,提升了市场保供、稳价、绿色、安全等公益性功能,同时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也达到98%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问题主要体现在数据分析深度、广度不够,工作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切实加以解决,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经纪律,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水平。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八、相关附件
(一)评价指标体系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评分表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1.设立时间。20xx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设立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是延续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专项资金政策持续实施的。20xx年1月22日,青岛市财政局、工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青财行〔20xx〕10号),20xx年4月2日,青岛市工商局、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法〉的通知》(青工商经发〔20xx〕63号)。
2.设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59号)、《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xx〕27号)、《青岛市商务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xx-20xx年)规划纲要》、《关于强化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通知》(青政办字[20xx]61号)、《关于20xx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xx]1号)。
3.设定用途。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2120万元(后补助,20xx年安排)。对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比例给予综合奖补。其中:五星级市场80万元/处,四星级市场60万元/处,三星级市场40万元/处。
综合奖补资金发放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划拨。获得星级认定的市场取得综合奖补资金后,要用不低于10%的综合奖补资金,对市场文明诚信经营业户等进行奖励。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创建星级农贸市场在全市、全省属于首创,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局领导高度重视,严密关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农贸市场星级创建”活动。一是完善办法和标准。在总结20xx年创建工作经验和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对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办、创建标准进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组织召开动员会。20xx年4月3日,召开了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动员会,对20xx年度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三是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招标选定两家单位作为第三方测评机构,同时,完成星级农贸市场测评软件修改完善和测评人员培训工作。四是申报进行材料审核。按照《创建办法》要求,对参评市场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统一审核,经过区级初审和市级复核,共有61处市场参加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创建。五是组织实地测评。5-10月份组织两家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交叉测评与重迭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市场开展实地测评,次月通过市工商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市场测评成绩。5月、7月、10月分别组织专家集中测评,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现场点评,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认真整改。同时开展农贸市场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市民满意度调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六是组织召开现场会。20xx年9月5日、10月26日,先后在李沧区、西海岸新区召开“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暨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现场会和“走进市办实事见证民生项目”活动座谈会,会议邀请市办实事协办单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市民代表、新闻媒体,170余人参加,进一步扩大市办实事影响力,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七是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20xx年11月22日,由青岛大学、海洋大学、协办单位、第三方测评机构、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等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实地抽取7处市场进行了观摩,观看市场创建纪录片、查阅市场申报材料、市场情况介绍等环节,根据《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由评审专家对参评市场进行综合测评。按照《创建办法》规定程序,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局初审、市局复核、第三方测评机构实地测评、专家集中测评、专家评审会等环节,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xx年市办实事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候选市场。经过市场自评申报、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市工商局复核、实地测评、专家评审等环节、结合公示星级农贸市场候选名单期间市民的意见,12月份最终确定青岛市兴山路市场等44处农贸市场为“青岛市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其中:青岛交运兴山路农贸市场等2处农贸市场为五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团岛农贸市场等14处农贸市场为四星级农贸市场,青岛基隆路金麦园综合市场等28处农贸市场为三星级农贸市场。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xx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20xx年6月25日,青岛市财政局印发《关于下达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青财行〔20xx〕25号),下达各区财政局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第一批)20xx万元。20xx年12月5日,下达李沧区财政局20xx年星级农贸市场综合奖补资金80万元。
(二)20xx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概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20xx年重点办好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10件实事的通知》(青政发[20xx]1号),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专业考核评测机制,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估,创建星级农贸市场不少于40处,为居民提供放心优质服务。20xx年创建星级农贸市场44处,其中:市南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市北区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8处,李沧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6处、三星级市场4处,崂山区四星级市场1处、三星级市场4处,西海岸新区五星级市场1处、四星级市场3处、三星级市场6处,城阳区三星级市场2处。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详见《青岛市20xx年度星级农贸市场名单》(附件1)。
2.各项目绩效情况
我市自20xx年首次开展星级农贸市场创建活动,虽然起步时间不长,但创建星级农贸市场成效已明显显现,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复审过程中、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也未专门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充分显现了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成效。通过星级农贸市场创建,农贸市场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得到有效提升,市场开办单位主动投入资金升级改造市场硬件;市场环境卫生得到持续改善,基本杜绝了农贸市场“脏乱差、腥臭湿”问题;市场交易秩序得到有效整治,农贸市场“短斤少两”等欺诈消费行为减少了约80%;市场开办单位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改变了以往市场开办单位“重效益、轻管理”的问题,市场开办单位主动在市场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市场诚信经营意识显著提高,通过开展市场文明经营户创建活动,有效引导场内经营者文明诚信经营;市场食品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三防”设施得到普遍落实;市民购物消费满意度不断提高,星级市场市民消费满意度均达到80分以上。44处星级农贸市场惠及周边市民180余万,岛城内外各类媒体予以广泛报道。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为了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卫生工作,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消费环境,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各地将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同步规划,为推动健康红河建设,红河州政府贯彻落实《全国爱国卫生运动20__年工作要点》《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乡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达到整洁有序,狠抓6项重点工作,着力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着力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着力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着力强化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着力清理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着力提升农贸市场标准化水平。
开远市人民政府根据《红河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开远市推进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针对彻底改变农贸市场“脏、乱、差”现状问题成立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组,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严格标准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倡导鼓励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并在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后城市建成区取消活禽交易,宰杀应定点达标,做到建筑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规范,统一展台、广告装饰、标牌,配备电子屏、监控、检验检测设施等各种安全系统,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和卫生责任、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商品抽检、顾客投诉处理、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最终将10个农贸市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舒适便捷、清洁卫生、管理规范的标准化菜市场。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__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80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8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__年12月31日,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__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资金到位800.00万元,已使用800.0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
(一)项目管理方面。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且内容完善。项目由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何监督实施,项目主体责任明确、项目管理规范、监督到位。项目采购程序合规,项目实施程序合规,项目资金支付完整、及时,项目资金使用过程监督到位,项目信息公开、公示完整及时,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二)财务管理方面。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且内容完善。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实行了专项核算且项目支出审批严格按制度执行。
四、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项目产出
(二)项目实施效果
根据项目工作情况报告、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总结、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及现场了解、调查问卷,20__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实施后,交易量增加效果明显,投诉处理效率能够得到提升,废弃物处理排放合理效果明显,能够促进市场周边经济持续向好发展。
通过现场满意度调查,项目实施经营者满意度为93.33%,居民满意度为91.67%,项目受益者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较高。
五、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项目绩效目标中个别指标设置不清晰,效益指标不够细化;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部分三级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未能充分体现项目的重点方向以及完成情况。
(二)项目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存在偏差
根据绩效目标表、开远市集贸市场提升改造第一批补助(以奖代补)经费拨付表及《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给予集贸市场第二批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的`请示》,项目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10个,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9个,包括鲜又多市场、东城农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集贸市场、河滨市场、东山庄集贸市场、景山市场、南郊市场、北郊市场;计划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超过108000平方米,实际提升改造城区集贸市场面积99176平方米,均未完成全部绩效目标,原因为开远市政府原定红交集团公司筹资对总站市场进行改造,后红交集团公司因经营困难致一直未投入资金改造,经开远市政府多方协调,由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总站市场,并负责规划建设,因项目前期延迟,总站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未于20__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个别农贸市场改造未按计划完成验收
根据《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考核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远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达标奖补方案的通知》(开政办发〔20__〕21号)等材料,城区农贸市场必须于20__年12月31日前改造完工,并按照申请条件和程序申请验收评估,通过验收评估方能获得奖补资金。市监管局20__年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补助(以奖代补)经费项目针对开远市10个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行奖补,截至20__年12月31日,累计已完成8个农贸市场的验收工作,包括东城智慧菜市、河滨集贸市场、云龙集贸市场、景山集贸市场、南郊集贸市场、北郊集贸市场、西城集贸市场、解化农贸市场。存在1个集贸市场未实施改造,1个未按计划验收。
六、整改情况
(一)重新调整绩效目标。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二)总站集贸市场已开始提升改造。总站集贸市场由开远市兴远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并负责规划建设,已于20__年10月开始动工,预计20__年2月完工,提升改造面积9986平方米。
(三)东山庄集贸市场暂未验收。东山庄集贸市场提升改造于20__年1月完工并投入使用,20__年5月18日由开远市工业和商务信息化局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东山庄集贸市场进行实地验收评估;目前还未出具标准化菜市场验收认定结果。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为规范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高绩〔20xx〕8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7月12日—7月30日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谢林港镇地处益阳市西郊,是益阳高新区辖区内唯一的乡镇,谢林港镇人民政府内设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司法所、村镇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动物防疫站、拆迁办、安置办、交通办等机构,负责全镇经济、文化、政治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谢林港镇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和现代特色高效农业项目的实施,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已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了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高新区管委会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于20xx年4月在谢林港镇主持召开了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谢林港镇党政负责人及相关班子成员、相关村级负责人参加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推进会,会议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镇村两级反复讨论,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幸福大道,并按照“道路引领、水利统筹、功能配套和综合推进”的要求,进行提质改造,严格建设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评价日,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1)谢清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总长4866.379m,其中提质改造公路:①长816.379m(路基宽14m、路面宽10m);②长3170m(路基宽8m、路面宽7m);③长880m(路基宽7m、路面宽5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统筹沟渠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639.88万元,于20xx年2月2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1426.23万元。20xx年9月1日开始路面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2)画南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03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64m(新建长460m,提质改造长2904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73m。含拓宽、新建道路、管线、统筹沟渠、挡土墙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524.16万元,20xx年5月5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978.99万元,于20xx年10月5日开工,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3)石岭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42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5m,长1000m;②路基宽7m、路面宽5m,长1640m;③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1787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561.38万元,于20xx年4月24日开工建设,9月20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709.08万元,于20xx年8月2日开工,12月13日竣工验收。
(4)湖湘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5482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49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0m;③新增2m宽绿化带,长2073m。含新建、拓宽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内容。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04.28万元,于20xx年5月8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8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17.23万元。路面工程于20xx年10月18日开工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二、项目评价情况
根据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的特点,评价小组采取到建设单位查看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及执行、监督等资料,与项目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管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到财务部门查看明细账、原始凭证等方式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对该道路项目工程建设资料进行了全面查阅。
(一)组织评价小组
依据益财高绩〔20xx〕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做好绩效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主要包括:拟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等。
(二)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情况反馈、报告形成和资料归档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拟定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依据、工作计划、评价要求、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有关工作条件。
2、评价实施。收集项目资金有关的政策文件;审核会计凭证和相关项目支出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查证复核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3、情况反馈。评价组对于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报告形成。评价工作组对取得的资料和依据进行整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指标扣分因素、发现的问题、成绩的总结等,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5、资料归档。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妥善保管佐证材料、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反馈落实情况等
有关材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施工合同中标总额为6461.23万元,实际结算审计金额为6203.9033万元,资金来源为益阳高新区财政拨款。截至20xx年2月,累计已支付5171.03万元,占审计结算总额的83.35%。其中,路基工程支付2630万元;路面工程支付2541.03万元。
资金管理方面,由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提出资金申请和配套发票,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门初审、财务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支付。项目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资金账务处理及时,资金管理基本规范。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启动项目建设。20xx年4月,益阳高新区召开谢林港镇村级道路建设专题会议,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谢清路、幸福大道5条村级公路。7月,谢林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委托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前期勘察,委托宝信云建筑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公司进行道路提质改造设计,并组织专家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工程设计。8月,镇政府委托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研究院进行前期可研论证,9月,财政局组织谢林港镇乡村振兴办、设计、财评中介机构等单位进行现场察看,提出了道路设计优化意见,根据优化方案,镇政府再次委托设计单位优化施工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并报请高新区经济合作局项目立项。该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谢清路)、20xx年3月至5月(湖湘、石岭、画南)进行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确定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
(二)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谢林港镇政府印发了《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人员职责》文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技术指导、施工质量检查和督导。每条道路建设均设项目部,实行项目部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所在项目负总责。施工环境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施工环境,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把关,同时把驻村干部纳入项目部管理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其他成员做好质量监督、工程量确认签证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强化安全监管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各项目部负责人坚持至少每三天到施工现场一次,了解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监理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施工环境负责人对驻村干部排班,保证每天有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并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消除安全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在施工现场全过程跟踪检查,协调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四)组织竣工验收。镇政府成立道路工程验收小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单位(村委会)对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分别于20xx年7月8日、20xx年9月13日对石岭路的'路基、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24日、20xx年6月10日对画南路、谢清路的路基、路面和湖湘路的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8日对湖湘路的路基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做好道路质量检测。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沥青混泥土面层钻心测压实度、厚度,沥青混合料油石比,沥青混泥土面层厚度以及道路面积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扣除不合格的项目费用57.35万元。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79分,被评为“中”等级(详见附件: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善了道路沿线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该项目作为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经提质改造后,路基扩宽,摊铺沥青油路,亮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齐全,首先是改变了过去“雨天一地泥,晴天满天灰”的状况,有效减少了空气、噪声污染,改善了沿线村民的居住环境;其次是改善了交通条件,基本消除了堵车、会车难现象,减少了交通事故,缩短了居民的出行时间;第三,改变了乡村面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该项目建成后,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晚上灯火交相辉映,已成为沿线居民茶余饭后散步、纳凉、休闲的好去处,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完善了交通网络,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该项目建成后,完善了玉皇庙村、谢林港村、复兴村、北峰垸村与其他相邻村的路网结构,并与234国道、536国道互通,实现农村与城市道路的“无缝连接”,使得道路沿线住户的农业生产机械、种植养殖户和产业园加工企业货物进出更为便捷。同时可使城市中的一些要素顺利向农村扩散,一方面缓解了城区的发展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城市周边的农村发展带来了活力。
(三)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融生产、生活、观光、休闲功能为一体的,具有田园特色、水乡风貌生态宜居示范地和都市乡村旅游目的地,提升第一、三产业发展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效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个别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工程勘察,招标之前已经确定了设计、勘察单位,并出具了正式设计图纸及勘察报告。路基及路面工程(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幸福大道)通过招投标程序20xx年2月19日与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设计施工图纸注明日期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设计后招标。通过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2月29日与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出具时间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勘察后招标。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时签订施工合同。湖湘路、画南路提质改造路面工程开标时间分别为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8日,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5月21日,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此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二是先施工后签订合同。湖湘路路基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4月17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益阳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13日,实际开始施工日期为20xx年5月8日,先施工后签订合同。
(三)路基施工费用超出预算金额。石岭路路基工程实际结算金额为710.1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26.49%,谢清路路基实际结算金额为742.13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15.98%,均超过中标价10%以上。主要原因为施工设计前期论证不足,设计变更较大:石岭路变更内容包括软基换填、抛石挤淤、新建D1200、D1000钢筋混凝土管、新建4座Ф1000检查井、新建780m砖砌排水沟、新建240m铸铁盖板明沟、1400m排水边沟等;谢清路变更内容包括新增1.5m高35m挡土墙,5m高60挡土墙,高岳坝1座,54mDN40排水管道,10mDN1000排水管道,51mDN1200排水管道、260m排水明沟,变更排水明沟材料施工长度2330m、暗管加固及软基处理等。
(四)道路施工程序不合规。一是四条道路基路面竣工验收时间顺序倒置,路面竣工验收均为20xx年6月和7月,路基竣工验收为20xx年7月8日、7月24日,路面竣工验收在前,路基竣工验收在后,验收时间顺序倒置,不符合规定。二是路面施工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中载明的路面建设合同工期均为“开工日期从路基验收合格之日起,建设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实际上路面施工的开工日期都在路基验收合格之前。以石岭路为例,路基验收合格日期为20xx年7月8日,而路面建设开工时间为20xx年8月2日,即路基尚未竣工验收即进行路面施工。其他3条道路的路基竣工验均为20xx年7月份,而路面施工开工日期均为20xx年9月或10月。
(五)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中石岭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6月2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超工期85天,湖湘路、画南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10日、20xx年7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9日、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2个月,谢清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4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5个月。
(六)工程质量指标检测部分指标未达规范。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道路面积等项目进行了检测,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未达规范要求,其中石岭路的下层压度为91.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上层、下层压实度合格标准值均为92%);谢清路上层、下层压实度分别为91.4%、90.1%,两项指标不合格;画南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检测结果分别为8.9㎝(标准值为9.2㎝)、90.9%、90.2%,三项指标不合格;湖湘路的雷达测厚度、下层压实度分别为8.9㎝、91.1%。两项指标不合格。
(七)绿化管护不到位,少量绿化乔木成活。经现场核查发现,湖湘路全线有39株绿化乔木(桂花、水杉)未成活;石岭路有51株绿化乔木未成活(其中南段支线有一外侧路堤约200米有25株未成活,按6米的间距,应有33株,实际只有6-7株成活);画南路全线有9株绿化乔木未成活。道路沿线杂草丛生,影响了灌木的正常生长。
七、建议
(一)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中标人,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项目运行,防范投资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湖湘路、画南路路面工程开标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相差分别为56天、43天,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事项,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应向招标人说明原因,请求延期签订合同,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招标人应督促中标单位及时签订合同,避免先施工后签合同现象再次发生。
(三)加强前期规划设计审核,科学编制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实施工程建设中,高度重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加强现场调研论证和勘察,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配套设施,以满足道路使用条件和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前提,科学规划施工设计方案,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投资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可控。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规定,规范工程验收程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在今后的道路项目建设中,如路基施工与路面施工分属不同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路基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路面施工的程序进行,规范工程施工管理,推进工程规范建设。
(五)合理计划工期,增强施工工期的可操作性。在计划施工工期时,除按《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划工期外,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情、民情等施工环境的优劣以及天气情况,综合考虑,坚持适度从紧的原则,合理计划施工工期,使施工工期既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从而保证合同履行落到实处。除了合理计划工期外,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施工,保证项目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六)完善施工方案,健全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施工规范制定路基开仓补强施工方案和低温天气路面沥青摊铺施工保证措施,建设单位要合理配置项目现场负责人员,进行专人专岗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控制,督促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以及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规范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施工规范执行不到位、施工质量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设计规定质量标准的,实行暂扣工程款形式预留处罚工程款,返还视工程整改及现阶段工程质量情况而定。
(七)做好未成活绿化苗木补栽补种。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保期内未尽到管护责任,致使湖湘路、画南路、石岭路两侧少部分绿化苗木未成活,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道路绿化苗木成活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成活的苗木按设计要求的规格、种类进行补种,并加强管护,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
(八)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管护机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加快村级道路的提质改造是大势所趋,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的管护机制,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已迫在眉睫。建议以村委会为道路管护主体,成立道路管护机构,成立管护队伍,筹集专门经费,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把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一项考核指标。对于完成养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于管理不到位,完不成养护任务,导致道路严重损坏,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5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组织对20xx年度部分专项资金及中央专款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xx〕4号)相关要求,我中心对20xx年度办公场所设施维修费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立项背景
办公场所设施和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是保证机关办公、生活的必需工作,其专项维修资金历年由市财政专项列支。
(二)项目预算和工作内容
办公场所设施维修费专项资金预算为40.00万,包含两大类项目:1、工人管理费用30.00万,2、日常零星维修10.00万。
(三)项目绩效目标
在时效指标方面,实现全年无休办公,周末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在社会效益方面及时组织维修,保障机关办公正常进行;在可持续影响方面提供高质量服务;在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实现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95%以上
(四)项目组织管理
1、零星维修项目的工作流程
(1)房产管理科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报修记录,汇报维修方案。
(2)安排维修人员维修。需要更换配件时,到房产科仓库领用。仓库没有的配件,需向领导请示后方可进行购买更换。
(3)费用使用权限:500元以内,由科长批准;500元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1000元以上由主要领导批示。
(4)遇有突发事故需要抢修的,及时进行抢修,边抢修边汇报。
2、零星维修维修施工要求
(1)房产科接到报修后要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或勘察,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2)维修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对于自来水跑冒、道路塌陷等紧急情况,要在半小时内维修人员到位;
(3)维修项目应在报修24小时内维修完毕,如因施工技术要求及施工难度等原因不能完工,要明确回复报修方或使用人;
(4)维修要使用房产科经过集中采购的施工材料,没有集中采购的施工材料必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5)对于因没有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和使用伪劣材料施工造成的损失,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处以维修或工程造价3-5倍罚款。
3、零星维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维修过程中要做到节水节电,尽量避免影响正常上班,如有影响要提前告知;
(2)维修过程中应减少噪音污染、不随便乱排污水,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不乱倒乱放。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
(3)科室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各类维修施工;
(4)维修过程动土、占道、动火、临时用电、登高、进入受限空间等的作业,必需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5)临时雇用外来人员及施工公司时,需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4、零星维修工程验收和结算
(1)对于造价超过20xx元的工程项目,要有现场勘测工程量、编制施工图,专人负责现场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过程管理,提供工程预算书;
(2)工程审结后,施工单位开具税票,由房产管理科汇总按程序结算。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方法
平度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专人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及抽查分析等评价方法,对本项目所涉及指标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28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53号)、等文件,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及其权重,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和《平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零星维修管理办法平事发〔20xx〕19号》等文件,相应设计了三级指标及其权重。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投入类指标按照一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共性指标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结合项目特点进行了部分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结合该项目特点从项目时限内开展完成情况、质量目标完成等方面进行考察;效益类则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考察。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6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xx}1号、2号)文的要求,现将会龙山街道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上级专项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项目实施地点是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涉及河道12612米,涉及农田2358亩,人员26323人。
(二)该项目完成后,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耕种及安全。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出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支出75万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工程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开展中的`管理工作,结束后的质量控制和验收方面,来进行一个整体的综合评价,以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
(二)20xx年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27.6万元、革命老区建设项目75万元,已全部申请、批复到位。资金全部用于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革命老区维修及维护以及改善革命老区生活生产环境。
(三)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在会龙山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意见征集和办事处党工委的前期讨论。因项目资金过少、项目数量比较多、项目比较分散、工程量过小,所以办事处没有进行招投标。此项目完成后,办事处组织各相关站所人员前往进行了验收。
(四)会龙山街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资金纳入财政局预算管理,由财政局年初进行预算编制,分期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款、使用,采取直接支付的方式将资金发放到街道,由街道发放到大河坪村手里,由财政所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全部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农业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安全。
项目完成后还需要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员进行不定期维修、维护,以确保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革命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
四、资金检查情况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专项立项依据充分。村部没有资金管理办法。
(二)资金分配合理,突出重点,公平公正。没有散小差现象,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资金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四)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产生了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期要加强渠道的维护。
(二)此项目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棉县建设局市政水费、电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及公厕正常使用、公共绿化区域的日常管护和全县各大街小巷的路灯、各景点亮化工作顺利进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我们根据石棉县财政局关于绩效评价选点要求,选取了该项目实施单位石棉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进行现场评价。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总体上看,项目目标明确、资金到位率高、组织监管体系完善。该项目资金较好地实现了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1.60分。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用水和路灯亮化用电。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及公厕正常使用、公共绿化区域的日常管护和全县各大街小巷的路灯、各景点亮化工作顺利进行。
2、资金分配情况
截至20__年12月31日该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管理及公厕正常使用、公共绿化区域的日常管护和全县各大街小巷的路灯、各景点亮化工作顺利进行。
3、分配结果情况
该项目20__年该单位预算申报市政水费电费资金2,400,000.00元。县财政预算安排市政水费电费专项资金1,800,000.00元,截至20__年12月31日市政水费电费资金实际发生额电费发生额1,881,200.00元,水费支出212,700.00元。资金支付超年初资金安排293,900.00元。超额资金局机关垫付71,270.00元,向县政府申请并支付281,200.00元。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预算资金240.00万元,县财政局批复预算指标180.00万元。实际拨付预算资金18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该专项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项目单位对该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3、财务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用的'是基建财务管理制度。遵循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依照财务制度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准确、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记账货币为:人民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采用的借贷记账法;记账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组织实施情况
市政用水、用电主要是:
1、建筑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水;
2、环境卫生管理所公厕和洒水车用水;
3、县城园林绿化花草苗木用水;
4、县城各大街小巷的路灯、各景点亮化用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__年园林绿化、环卫卫生、路灯亮化方面按照项目计划目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项目完成质量
20__年园林绿化、路灯管理、环境卫生完成当年目标质量。
3、项目完成进度
按照年初计划园林绿化、路灯管理、环境卫生已完成本年目标任务。
(二)项目效果
1、环境卫生管理所:城区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工程已顺利完工,改造公共厕所8座、新建公共厕所3座;完善提升公共厕所12座。加强了日常保洁和管理工作。出动洒水车1800余车次,清洗人员7000余人次,对城市道路、护栏、桥面进行全面清洗和清扫。
2、路灯管理所:承担着全县各大街小巷的路灯、各景点亮化工程的新建、维护、维修、运行管理工作。保持路灯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主要干道亮化率95%以上,确保了路灯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园林所:加强公共绿化区域的日常管护根据天气和花草树木的生长情况等实际,及时进行浇水、施肥,并认真做好了病虫害防治工作。美化了县城,提升了石棉县的旅游形象。
五、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是服务面积大,管理难度大,时有浪费现象发生。
六、相关建议
建议采用市场化方式招租管理单位进行管理。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一、项目概况
项目基本情况: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建设0.339公里,路基宽4.5米,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建设1.23公里,5%水泥混凝土稳定层(20cm)、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硬化。
项目单位职能: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城市公共交通、汽车站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管理权限负责公路通行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和审计监督工作。
项目立项依据:赤水市财政局赤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赤财农〔20xx〕39号);赤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赤扶领〔20xx〕17号)。
项目实施主体: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实施主体是赤水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实施计划及主要内容:
1.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0.339公里,路基宽4.5米,18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排水、安保及防护工程、1个停车场等。
2.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建设1.23公里,5%水泥混凝土稳定层(20cm)、15cm厚C30混凝土路面硬化、4cm粗粒式沥青底层、3cm细粒式沥青面层、改建中对全线已有的桥涵、构造物等全部进行加固维修。
二、目标设置
(一)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绩效目标申报项目个数有为2个项目。安排资金80万元。
(二)支出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建成后,改善旅游、货运基础设施,增加群众收入。
2.阶段性绩效目标。
我单位没有跨年度或连续多年实施工作(项目)所设置的当年完成绩效目标。总体绩效目标和阶段性(当年)绩效目标一致。
三、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一)项目支出完成率。
20xx年收到财政拨款80万元,实际支出80万元,支出完成率100%。
(二)财务合规性。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各项支出,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和规定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核算准确、合格,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四、预算管理情况
(一)项目管理。
1.项目实施程序。
一是细化责任。对每项专项经费的使用、关键工作、主要环节,逐一分解,落实责任。财务管理上,实行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使项目工作内容看行见、摸得着、说得准。
2.项目监管。
我单位先后制订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
五、项目绩效
(一)元厚镇石梅村苗寨公路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实际完成30万元,占比100%。
(二)云湖天香至富强建材厂组组通公路硬化。计划投资50万元,实际支付50万元,占比100%。
20xx年交通运输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实际执行情况良好,自评分为91分(详见附件:赤水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结论为优。
六、存在问题
绩效编报质量有待提高。绩效目标编报的质量还有待提高,存在绩效指标的量化还不够,时效指标、质量指标不完整等问题。
七、今后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加强部门绩效目标编报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表编报水平。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财政预算前期管理,理清本部门预算管理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和阶段目标。在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时,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同时,关注绩效指标的可考核性,从数量、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来设置绩效指标,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表的编报质量。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9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监〔20xx〕10号)要求,自治区体育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开展了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现将预算绩效自评相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104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xx〕69号),下达西藏自治区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其中安排体育类项目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用于全区全民健身场地器材建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用于全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
根据《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__〕54号)和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结合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实际,于20xx年12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386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其中:拉萨市202万元,日喀则市80万元,那曲市104万元。20xx年1月分解下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184万元(藏财预指〔20xx〕001号),其中:自治区社会和民族传统体育指导管理中心104万元,自治区体育产业和实施开发管理中心80万元。20xx年8月,分解下达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其中:拉萨市260万元,日喀则市240万元,山南市200万元,林芝市220万元,昌都市240万元,那曲市260万元,阿里地区280万元。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批复了项目绩效目标表,要求项目监管单位和实施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10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xx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藏财预指〔20xx〕00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xx〕42号),已下达20xx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270万元,其中: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1700万元,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5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数1490万元,执行率为65.64%。
预算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科学合理申报、安排项目资金,实施中严格落实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和项目管理等制度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活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下达时,设定如下年度绩效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提高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用于提供体育及相关服务的面积不低于60%;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周边户外场地全面免费开放;全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30天,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场馆所属户外场地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提供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体育健身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20xx年实际完成情况:
1.项目的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实施健康中国、健康西藏行动的有力体现,是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不仅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健身器材短板、健身难和“去哪儿健身”问题,同时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健身自觉性。
2.大型体育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能按要求做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贯彻落实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在保障场馆开放工作的前提下,各大型体育场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了体育健身相关配套服务,开展科学健身推广、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群众体育及文化等活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已完成,已全部完成预期绩效指标;全民健身补短板工程已完成46个,完成预期目标数的54.12%,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具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数量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数量大于等于85个,20xx年实际完成值46个;设定新建、改扩建体育场地面积大于等于30000平方米,20xx年实际完成值16550平方米;设定项目受益人数大于等于30万人,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万人;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年平均开放天数大于等于330天,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350天;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周平均开放时间大于等于35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40小时;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平均每天开放时间大于等于8小时,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9小时。
2.质量指标:设定体育器材类项目采购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地设施类项目验收合格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率10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体育场馆利用效益显著提高,20xx年实际完成值85%;设定经常锻炼人数明显增多,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3.时效指标: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按期执行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54.12%;设定全民健身补短板项目资金按时拨付率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完成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大型体育场馆按期开放率大于等于95%,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
4.成本指标:设定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成本小于等于170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92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312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312万元;设定大型体育馆开放补助资金小于等于240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240万元;设定大型体育场馆开放奖励资金小于等于18万元,20xx年实际完成值18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提供良好履行基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带动体育消费增长5%,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5%。
6.社会效益指标:设定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0%;设定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参加锻炼群众的身体素质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基础公共体育服务设施服务水平有所提升,20xx年实际完成值85%。
7.可持续影响指标:设定场地器材建设服务全民健身事业大于等于8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大于等于8年;设定对于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健康持续发展长期,20xx年实际完成值100%;设定提供大型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期限大于等于1年,20xx年实际完成值1年。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健身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设定场馆使用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20xx年实际完成值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从此次绩效自评情况来看,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进展缓慢,仅完成了预期数量的54.12%,导致部分绩效指标未完成。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资金于20xx年8月份下达至各地市,资金到达地市级财政部门后,需再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受西藏气候条件恶劣,常年低温,施工期短等因素影响,加之项目资金到位后需进行一些政府采购招标前期工作,导致项目进度缓慢。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建立项目执行定期监控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督促项目实施
下一步,计划建立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工程项目执行监控报告制度,要求地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督促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各类体育调研、检查等工作契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推进项目实施。
2.健全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保障前期手续齐备的项目
在以后工作中,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各地市做好项目入库前前置手续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健全项目库制度,优先安排项目库中前期资料齐备和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实施,发挥资金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将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在工作中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工作机制、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等,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并将自评结果应用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预算申报和资金安排工作中来,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xx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区乡村振兴局用足用好用活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积极应对因新冠疫情造成对困难群众增收的影响,对符合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非卡边缘户、建档立卡脱贫户及达到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追加贷款、风险补偿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和办理,做到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应展尽展,做到确保不因疫情而影响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按季度及时为20xx年、20xx年、20xx年投放、20xx年投放的3年期扶贫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进行贴息。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20xx年未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隆阳区扶贫办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财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组,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安排,按照相关项目的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区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股室实施管理职能,进行自评。
(二)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贯彻落实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贫小额信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隆财农〔20xx〕16号)文件,下达资金1300万元,20xx年结转于20xx年,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1050.0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50.00万元,下达资金1300万元于20xx年末指标追减,资金到位x元,到位率为x%。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xx年应发放贴息资金907.94万元、配备风险补偿金250万元,因财政困难20xx年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x元,执行率为x%。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隆政办发〔20xx〕47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隆办发〔20xx〕126号)、《隆阳区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隆办发〔20xx〕127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隆办发〔20xx〕128号)等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计划。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获得贷款年度总金额大于5000万元,年末实际完成20xx.3万元,完成率40.37%,未完成年初目标值;建档立卡脱贫户贷款申请满足率达到90%以上,实际完成100%;完成年初目标值;质量指标年初指标值:扶贫小额贷款还款率达到99%以上;贷款风险补偿比率控制在10%以内;小额信贷贴息利率(=1年期按1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1至3年期按5年期LP下调20个基点确定),所有目标值;实效指标年初目标值:贷款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100%。所有指标均已完成年初目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均已完成年初指标值,完成绩效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满意度指标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90%以上,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未完成。因受区级财力影响,导致20xx年贴息资金未在20xx年完成拨付。
2.年度获贷总额未完成。一是因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用于发展产业的贷款,自工作开展以来,剔除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绝大多数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都已反复使用过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需求逐步萎缩。二是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5万元的贷款额度无法满足贷款户的需求,使得部分脱贫人口转而去申请额度更大的“肉牛贷”、“信用贷”等贷款产品。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对接财政按要求及时拨付贴息资金及风险补偿金。二是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宣传力度,力争扩大放贷规模;争取完成相应的投资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项目的产出指标未全部完成、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78分,自评等级为合格。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20xx年7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和区财政局门户网站“隆阳区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
一是强化前期工作谋划。做实项目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规划,整体有部署,落实有程序。二是强化动态监控管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项目绩效跟踪,针对新发生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三是强化资金执行进度管理。按照年初目标,规划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按序时开展工作,确保预算执行进度稳定,工作落实有序平稳。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项目绩效自评、公开、结果运用等方面不够完善。
改进的措施:一是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自我约束与管理的能力,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对资金安排、管理、使用等信息进行公开。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xx〕5号)文件精神进行年度化肥储备工作。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由市供销社提出储备确定品种及数量,由市财政局审核储备资金来源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实施。承储企业以政府采购方式确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增强我市农资化肥市场调控能力,切实做好淡储旺供,保障农业生产应急需要,促进农业增产增收。20xx年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xx年10月开始至20xx年3月结束,为期6个月。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xx〕5号)第五条完善农资供应保障体系中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化肥商业储备制度”。市供销社严格按照20xx年由市供销社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化肥淡季储备。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项目资金计划是50万,全年预算39.1万元,资金到位39.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20xx年化肥淡季储备项目资金已全额支付,资金使用率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1.资金来源。淡储化肥所需资金由存储企业自筹,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淡储化肥利息补贴,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场行情、淡储化肥资金占用情况、银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和合理运杂费用测算,承储企业包干使用。
2.资金拨付。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由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供销社按照《乐山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定承储企业。储备期满后,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待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承储企业完成化肥淡季储备任务后,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核拨项目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度市本级化肥淡季储备从20xx年10月—20xx年3月为储备期,储备期间月平均储备量为4500吨(其中:尿素2200吨、复合肥2300吨)。
(二)项目效益情况。
化肥淡季储备主要是围绕全市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在农业生产上出现遇有重大灾情和化肥供应紧缺,价格异常波动,可调配到市内指定区域销售。截至目前,全市每年化肥市场稳定,未发生一起因没有化肥供应不上而影响农业生产的事件发生。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的化肥储备为春耕肥储备,储备期为上年10月至次年3月。若在7、8月遇到洪灾、冰雹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需调运化肥,则没有化肥可以调运。主要因为现没有开展淡季储备期外的化肥储备。
当前,化肥价格涨幅相当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xx年5月下旬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中,尿素3184.5元/吨,复合肥3991.7元/吨,去年同期价格分别为2454.3元/吨和2512.5元/吨,分别涨价730.2元/吨和1497.2元/吨,涨幅分别达到29.8%和59.6%。由于价格上涨,储备成本相应增加。
(二)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同市财政商议措施,力争解决化肥储备空档期的问题。
二是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防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投机倒把问题。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一、项目建设情况
X项目为XX公司自主研发项目,项目技术依托单位是XX大学,20xx
年3月与XX大学签订了技术合作协议,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本项目三个系列的相关数控产品已于20xx年度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专利名称和专利号分别为:
公司按照项目要求,目前设置了计量室、理化实验室、切削实验室和试验车间,随着发展的需求,公司还将设立数控产品测控中心,使所有产品均能在产前、产中、产后得到检测,从而保证产品的综合质量达到较高水准。该项目目前已经达到小批量产品试制阶段,所有工艺规程、工艺装备、大部分检测量仪和生产装备已经完成,产品试制情况符合计划要求,各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状态良好,进展较为顺利。
二、项目运行服务情况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不断提高完善科技创新和服务水平,发挥在数控研究领域的带头作用,针对相关单位提供相关服务,如等单位提供了高精度定制数控孔加工刀具,数控车铣加工刀
具、可调整镗铣刀等产品,相关技术人员多次上门调研其加工状况,分析设备的冷却、转速、径向跳动和夹具的配置情况,根据现场的使用情况提出来解决方案,改变了其主体设备的转速和进给量,重新设计了主要夹具,调整了设备
主轴转速,采用定制的高硬度合金刀具,使其加工工序效率提高了20%,质量达到工艺要求,整个加工工序具有非常良好的技术经济性。
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目的,就是要形成适应市场竞争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的企业技术开发体系及其有效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的市场反应能力、协调、运用资源的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在数控刀具市场,国内的大部分高精度数控刀具都是采用进口刀具,
价格高昂但是性能一流,近几年来技术研究中心就是围绕这一主题不断研究,从客户现场服务确定加工方案,给予客户最好最及时的技术服务,生产可以替代进口的高品质数控刀具。
三、经费使用情况
中心采用主任负责制,下设1名副主任,其中主任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聘任。设四个主要研究方向,每个方向设2-3个学术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主要研究方向和重大课题的选择由本工程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中心的营销推广工作统一归口营销部门管理实现。中心将实行“市场化、流动化、联合化、竞争化”的开放运行管理方针,充分发挥中心学术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各项日常工作的管理,运用市场方式,建立健全筹款机制,并与公司、政府之间建立良好的互动机制。工程中心的经费
来源主要有四部分:
1、项目产业化经营收入;
2、公司科技投入;
3、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其中,工程中心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项目成果化之后的.经营收入。
四、社会效益
中心的运行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安全质量环保等严重影响企业发展、损害社会效益的工艺或项目坚决停止,x年中心运行过程中,在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均无重大事故发生,相关主管部门,如安监、质监、环保、经信、科技等部门历次现场检查监督,均能达到相关要求。在20xx年的生产科技活动中中心也必将认真执行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进步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也使得中心的建设在健康规范的环境中不断发展。中心所研发的项目产品主要用于现代机械加工业,生产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可以降低对国外产品的依赖,部分替代进口,提升刀具加工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以其发挥高精度生产设备的最大制造能力,使得机械制造业尽快步入先进制造的行列。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备良好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的获取、分析和判断能力,从技术机会和市场机会相结合的角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决策提供咨询,并参与企业发展战略和承担技术创新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五、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完成总投资11111万元,新增投资1200万元,预计到20xx年6月完成部分产业化转化工作,项目实施完成达产后,实现年新增产值3678万元,年新增利税480万元,年出口创汇80万美元。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中心运行良好,存在的问题主要就是:
1、信息获取困难,每年都要选派相关技术人员到许多的企业、学校、研究机构、展会等收集相关信息;
2、重点装备和检测量仪、技术服务的购买费用较大,时间较长。建议相关部门给予重视和支持。
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3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自治区上级分配我县20x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任务190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文件精神,20xx年下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190万全部到位。我县立即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公示,并开始办理补贴申请。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xx年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万,完成拔付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使用于当年购机的购机农户,小部分用于上年度已经购机但因上年度资金不足等客观原因致使未能取得补贴的机具,所购农机具必须是符合自治区农机中心公布的补贴目录产品。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严格按照自治区20xx--20xx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实施、流程办理,公示期7天后由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农户帐号。
二、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万,占玉林市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任务190万元的100%.
(二)绩效分析
1.数量指标。至20xx年12月底,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45万,占玉林市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任务445万元的100%。
2.质量指标。我县农机中心严格按照《容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制度》要求进行购机核实、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避免出现套取补贴的不良现象。覆盖率达到了100%。
3.时效指标。从年初开始政策宣传,在计划内完成了绩效任务。每月按时申请结算,对拟兑付补贴资金的购机者名单在其所在的村或镇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的信息须拍照留存备查。县农机中心在广西农机化信息网站容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容县财政局对县农机中心报送的补贴资金结算材料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把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购机者的银行帐户上。
4.成本指标。20xx年县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工作经
费14万元。本着节约开支,高效工作的原则,专款专用。县农机中心工作人员在开展补贴各项工作时,通过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安排工作地点,减少下乡费用的支出,节约了一定的工作支出成本。
(二)效果分析
1.经济效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使农民减少购买农机具的开支,更高效的开展各项农业生产。据初步统计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让受益农户农民增加了大约25%的收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深入民心,各级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家喻户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惠农政策深入民心,并有效的实施贯彻,让更多的农民以更舒适更省力的劳作方式开展农业生产,实现了大面积耕种、收获,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业机械使用的燃料为汽油,跟柴油相比,对生态环境的污染更小,更为环保。
4.可持续影响。从以上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几点分析来看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是一项利国利农的好政策,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民、农业生产组织在逐年上升。并且在今年新机具的发展,如轨道运输机,微灌设备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激发了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我国粮食生产的总量,减少了粮食进口的经济支出和繁琐,对我国的粮食安全具有长远的意义。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使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深入民心,各级政府、部门为民办实事深得广大群众的赞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为满意,没有出现相关投诉现象。
(四)总体评价结论
20xx年我县共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万,占玉林市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任务190万元的1002%。从以上各项情况逐步分析,我中心转移支付20xx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