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自查报告 篇1
我们按照关于对重点改革事项进展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工作,现将自查有关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经阅研《xx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中重点改革事项和重要改革方案,知悉我们共承担改革事项总数两项,其中:深化农村改革方面一项,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方面一项,按要求已完成两项。
二、承担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一)推进普惠金融改革
做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化工程,组织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云闪付”推广活动,“云闪付”个人增量客户x万户,排名辖区第一,得到xx省银联公司肯定,并作经验交流;建成了强人街示范街区,银联二维码商户达x余户,xx市银联二维码商户共计x余户;开辟小微企业开户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惠及小微企业家。
(二)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服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组织金融机构联系辅导企业家,扶持x万元以上规模企业家,超亿元企业(项目)xx个。截至xx月底,xx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速x%。剔除xx银行核销贷款亿,贷款实际增加亿元,增速x%。
大力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拓展行动。通过印发文件(x银发〔20xx〕72号),制定方案,监测通报,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坚决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降低“三农”、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为小微企业减负。xx月末,金融机构重点扶持小微企业家,减免小微企业抵押评估、登记等费用xx万元;采取简便流程、优惠贷款利率等措施发放小微企业贷款x.x亿元,惠及小微企业家,为企业减负x余万元。畅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授信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线上业务,方便客户授信。农信社、xx银行、xx银行开通个人线上信贷业务,目前完成个人授信近x万户,金额x亿余元;xx银行、行、xx银行开通小微企业线上信贷业务,目前已为近家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授信x亿元,全面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帮扶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存在的不足及打算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市金融工作还面临不少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贵的问题依然存在,金融扶贫“户贷率”不高等仍存在。
20xx年,进一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增强政治责任担当,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推动中央和上级行党委的各项金融决策在落地。
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稳步化解金融风险,提升我市信贷资产质量,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二是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基本满足xx市资金需求;三是继续优化金融服务,为居民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全面深化改革自查报告 篇2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效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工作进展情况
1、试点探索阶段。20xx年,在临淮关镇临淮关村试点的基础上,到20xx年底完成三个村集体资产产权改制试点工作。
2、扩大试点阶段。20xx年在市农委安排二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我县又安排21个村进行试点,即每个乡镇保证一个改革试点村,多了不限。
3、加快推进阶段。从20xx年起,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将全面铺开。
二、初步成效
1、明晰了集体资产产权,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改革基本摸清了家底,比较完整地界定了人员,初步明晰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分配权以及民主决策、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同时也保持了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改革后组建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普遍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形成了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四权”统一协调的经营管理和制新机制,为扩大基层民主、实施监督制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奠定了制度基础。
2、有效保护了农民集体资产权益,加快了城市化进程。确保了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对集体资产所有权、收益权、民主管理权等权益的连续性,打消了广大农民担心撤村时集体资产被平调、侵占的顾虑,在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社会保障与城市居民接轨的基础上,还为农民转居后的基本生活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
3、保护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壮大了集体经济实力。经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主人,彻底打消了农民群众不愿意、不敢于进行投资的顾虑,实现了集体经济投资主体多元化,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4、初步实现了按股分红,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民和集体的利益得到了紧密结合,既体现了广大社员的劳动联合,实行按劳分配;又体现了广大社员的资本联合,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效增加了农民来自集体资产的收入份额,从体制上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了农民增收。
5、切实加强了民主管理,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产权制度改革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在选举管理层和做出重大决策时,严格实行一人一票制,平等地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决策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享有集体资产的份额,差别化地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凭借其投资和劳动贡献,享有集体资产份额,各得其所。
三、主要做法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县乡村都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积极培训。我们通过标语、公开栏等形式宣传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对从事改革的人员包括分管领导、农经站站长、村文书进行了认真培训。
四、存在问题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不明确。目前我国包括宪法有许多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涉农问题的有关文件,都反复提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层面看,并没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一个完全规范的定义,更没有明确其法人地位。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界定。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不明确,其成员资格国家没有法律明确界定标准,成为制约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瓶颈。因为目前户籍制度实行了改革,公安部门对户籍实行居住地管理,统称“居民”,在这种情况下,集体产权改制时成员资格难界定,尤其是城区产权改制时由于“外来户”居多,且这些“外来户”在居住地集体资产的形成过程中多数没有尽义务,如果界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受成员待遇,“老户”意见很大,成员资格难界定。
3、改革经费匮乏。产权改制过程中,需要大力的人力、物力、财力作支撑。但目前在一些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经费支付困难。
4、一些集体经济实力较差的村庄,由于没有可供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目前只完成了清产核资、身份界定和劳龄统计,没有进行资产处置和股权量化,需要适时进行深化改革。
5、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从总体情况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形势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现在改制的村没有进行按股分红,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打算
1、深化改革,加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管理。一是加快研究制定加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从完善组织架构、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分配机制、理顺组织关系等方面全面加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管理。二是指导集体股持股比例较高的村减持集体股比例,组织早期完成改革的村开展股权继承、流转试点,进一步明晰股东产权,探索股东进退机制。三是认真总结先进典型经验,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简报、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多方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2、加大扶持,为集体经济发展创造条件。积极研究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加大对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为按股分红创造条件。根据山区、平原、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地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结构,有针对性地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途径和方法。重点鼓励地处城乡结合部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平原地区的村集体,规范发展集体物业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重点鼓励和支持以农业为主、集体资产较少的村集体,结合沟域经济和乡村旅游发展,采取“资源+资本”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开发新的产业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实现按股分红创造条件。
全面深化改革自查报告 篇3
根据会议安排,按照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和时间进度表的要求,以县政务服务中心为载体,通过政府采购建设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推动互联网+系列政务服务活动,具体想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加快行政审批电子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审批业务信息共享和审批结果互认机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和证照信息核对等;加快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安全、有效的数据交换机制,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审批新模式。
2、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编制县级各部门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对行政审批事项“设定依据、受理部门、审批要件、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核标准、收费项目、办理场地、承办机构及人员、监督电话”等基本信息逐一进行明确,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设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
3、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准入机制,加强对中介服务行的日常监管,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网上“中介超市”,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4、推进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年内实现“一照一码”。
5、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即:将分散在部门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落实到位,审批窗口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将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纳入政务服务中心,提供集约化“通透式”的窗口服务。
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中心租借地税局大楼办公,面积1600m2,进驻30家窗口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年办理10万余件。客观上由于大厅办公面积受限,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县政务服务工作优质高效更好地开展,建议县政府加快县政务服务大厅(1.5万m2)装潢进度,力争10月1日,确保12月份整体搬迁进驻,20xx年元旦县政务大厅窗口(县民生服务大厅)正式对外开放服务。
6、以新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为契机,建设我县“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的模式,以各级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配合相关镇(园区)推动“三级(市县镇)政务服务平台、四级(市县镇村)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优化政府“12345”政务热线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使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政府阳光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亲民利民便民。
总之,我们将按照今天的会议要求,自加压力,努力工作,力争更好的为全县群众和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时段的政务服务。
全面深化改革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专题审议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情况。根据工作安排,今年5月中旬,我们组织调查组,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听取县民政局有关工作汇报;分别召开由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及福应、南峰、安洲街道和官路镇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深入横溪、下各等乡镇走访座谈;实地视察公益性墓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比较重视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据统计,自1999年实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县共火化遗体3万多具,遗体火化率达到100%,节约棺木用材25000立方米,节约土地280亩。
(一)加强领导,殡改工作得到推进。
县乡两级分别成立殡改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设立县殡管所、县殡葬管理监督执法大队、乡镇(街道)殡改协管员和行政村殡葬管理员,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殡葬管理组织网络。结合我县实际,相继出台《关于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的通告》等相关规定,逐步完善殡改工作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推进生态墓区建设,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
(二)宣传发动,殡改氛围逐渐浓厚。
围绕殡改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殡改工作的良好氛围。召开县、乡镇(街道)殡改工作动员会,开展万人签名活动,不断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文明殡葬意识。印发生态葬法宣传资料,滚动播出电视专题宣传片和相关通告,抓好“百场电影进乡村”影前生态葬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态葬法的认识,推进生态墓区建设和生态葬法的实施。以“青山白化”治理宣传月为载体,就整治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具体任务等内容加强宣传教育,确保“三沿五区”坟墓整治有效推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逐步形成。
(三)注重管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
坚持植树覆盖为主、动员迁移为辅原则,充分利用植树节、清明节等时段,对县域内的县道、省道、高速公路等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墓区山体进行植树绿化遮挡处理,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据统计,整治期间共调运树苗2万余株,总投资30多万元。针对土葬、骨灰装棺和乱葬乱埋、建寿坟等殡葬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采取教育引导促使其自行纠正的同时,逐步加大依法处置力度,确保殡
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得到落实。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石材加工点的一批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努力从源头上刹住违规建造墓地的歪风。
(四)落实措施,殡葬服务不断完善。
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殡葬服务单位的硬件建设,通过升级火化设备、改扩建停车场等,进一步改善殡葬服务环境。推进殡葬服务体制改革,立足公益事业,实行事企分开,探索成立仙居县殡仪服务公司,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加强殡葬服务机构内部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并将相关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操作流程上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服务公开、透明。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优质服务月”活动,清理殡葬服务收费中的违规现象,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
二、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县深化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
(一)思想认识仍需提高。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对殡葬管理存在着忌讳心理,不愿过多过问。二是部分乡镇(街道)、村干部普遍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怕激起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导致一味迁就思想观念落后的群众。三是有的部门职责不够明确,错误认为殡改工作就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遇到问题推诿、扯皮,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四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时有回潮,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殡葬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一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再加之墓地征地和各项设施的投资大,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还比较滞后,全县已建公益性墓地的行政村还未到总数的二分之一。二是有的公益性墓地缺乏规划,布局不够合理,设施不全,甚至无人管理,导致群众集中安放的意愿不强,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不高。三是一些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档次还比较低,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没有达到生态化、小型化的要求,公益性墓地规范化建设亟需进一步推进。四是基层的殡仪服务组织还比较缺乏,没有正规的殡仪事务机构为群众进行正确引导和提供相关服务。
(三)殡葬监管措施不够到位。
一是部分乡镇(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不够到位、整治力度不大,给群众造成当前殡葬事务无人管理、无相关殡葬法规约束的错觉。二是社会上乱葬乱埋、违规建造墓地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和经济实力强、有一定社会势力的人员违反殡改规定,建造的超标准、豪华坟墓使人触目惊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三是丧葬用品市场还比较混乱,制售封建迷信用品以及石材加工点无照经营、超范围违规制作墓碑和墓体,丧葬陋习现象愈加突出。四是有的村通过收取较高的穴位费,接纳非本村骨灰葬入本村公益性墓地,扰乱了殡葬行业的正常秩序。五是一些丧属私自占用城区街道、学校附近等公共场所举办丧事活动,产生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
(四)殡葬服务和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殡葬服务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个别殡葬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甚至存在诱导消费的不良行为,殡葬行风建设需要不断推进。二是由于殡葬行政执法是常规性、动态性的工作,殡葬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受编制和经费等因素的制约,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三是乡镇(街道)的殡葬管理人员很多由民政助理员兼任,由于民政助理员承担的其他具体民政事务较多,导致兼管的积极性不高,有的甚至出现对殡葬违规行为瞒报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殡葬改革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当前国家级生态县、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强化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指导、协调职能,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殡葬管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深入宣传,大力倡导,积极营造文明殡葬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集中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活动,层层发动,集中造势,强势引导,努力形成良好工作氛围。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充分利用清明、元宵、冬至等社会高度关注的时段,加强对国务院、省《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殡葬法治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葬法,大力提倡树葬、花葬
、草坪葬等丧葬形式,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奠倡议活动,逐步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努力发挥殡管所、殡葬服务单位的作用,将宣传工作寓于日常管理和服务之中,形成宣传常态化,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将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依法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努力改善殡葬基础设施。
要在整合现有公益性墓地资源的基础上,按照“保护生态、方便群众、总量控制、相对集中”的原则,制定完善全县公益性墓地规划。健全公益性(经营性)墓地经营机制,以公益性为主适当兼顾经营性,出台相关鼓励政策,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民间资金投入,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树立精品意识,在三个街道、中心镇建设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大型公益性墓地;对土地较少的地区或人口较少的行政村提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若干相邻行政村进行联建,加快推进镇、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探索建立公益性骨灰堂,实现骨灰安葬由“入土”到“入室”的转变,使骨灰处理更加集约化和多元化。强化墓穴设计销售、墓地选址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简化审批手续,把好公墓建设的入口关,力求使公墓建设朝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同时,要加强公益性墓地日常养护和管理,完善排水、道路、墓区绿化等基础设施,
不断提高公益性墓地的入葬率。改造拓宽殡仪馆与35省道的连接道路,搞好殡仪馆改扩建、更新火化设备、修建骨灰寄存楼、增设守灵厅和丧属休息场所以及殡葬环境的美化,为殡葬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四)突出重点,综合整治,全面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要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公安、民政、林业、国土、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殡葬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全面排摸违规墓地底数,分门别类,制定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的原则,加大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置力度,平稳有序地推进违规墓地整治工作,坚决刹住建造超标准、豪华墓地的歪风。同时,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加强“三沿五区”等重点区域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始终保持殡葬管理高压态势。整顿丧葬用品市场,重点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石制品生产企业违规生产、制作超标准墓碑和墓体以及其它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制售进行查处,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殡葬违规行为的发生。在城区划定丧事服务区,为丧属提供丧事场所和相关服务,并要禁止一切影响公共秩序和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丧事活动。要对出殡活动及规模进行引导和监管,控制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骨灰跟踪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强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控制骨灰去向,及时发现和阻止乱葬乱埋行为,严防出现新一轮的“青山白化”。
(五)优化服务,建好队伍,不断提升殡葬管理水平。
要坚持以惠民、利民、便民为目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强化殡葬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丧属至上”服务理念,积极为丧属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和救助保障制度,加快实行丧葬四项基本费用由政府买单等惠民政策,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行风建设纳入殡葬服务单位管理,健全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制度,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在服务大厅设置举报箱、投诉电话和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将殡葬服务置身于公众监督之下,增强服务透明度,打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服务环境。抓好现有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帮助解决殡葬管理力量薄弱、执法经费偏少等实际问题,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