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 篇1
根据《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晋会协[20xx]41号)要求,本所特组织有关人员,对自身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概况
包括自查时间、自查范围、自查内容、自查人员及分工(组)、自查结果等。质量控制体系检查概况,以及业务报告检查概况等。
二、事务所概况
包括事务所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事务所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及其构成等内容。
三、对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整体评价
四、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自查情况
包括: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整体框架与制度构成(结合质量控制体系检查9要素:质量控制环境、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合伙人机制、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人力资源、业务执行、监控、总分所一体化、职业道德);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是否得到执行,实际执行的效果如何;与事务所质量控制的目标相比,质量控制体系在设计(尤其是有关业务承接与保持、项目组内部复核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制度设计)和运行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缺陷与不足。
五、事务所业务项目质量自查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比如,针对存在的问题,事务所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的举措或整改措施)。
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 篇2
××市(地)、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事务所成立时间及其沿革,内部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及构成,业务规模及构成,有关资格、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其出资额度和比例、上年度业务收入等基本情况。
二、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上一年度开展业务工作和执业质量情况。主要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范围、自查内容和抽查业务的类型、数量、主要检查方法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对自查中发现的较大问题逐项进行分析阐述,并说明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自查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逐条提出下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和提高执业质量的具体措施。包括应注意和避免的主要问题、改进方法及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的努力方向等。
五、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事务所执业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对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 篇3
市(地)、县(市)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于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事务所成立时间及其沿革,内部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及构成,业务规模及构成,有关资格、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其出资额度和比例、上年度业务收入等基本情况。
二、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上一年度开展业务工作和执业质量情况。主要包括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范围、自查内容和抽查业务的类型、数量、主要检查方法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
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对自查中发现的较大问题逐项进行分析阐述,并说明产生问题的原因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自查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逐条提出下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和提高执业质量的具体措施。包括应注意和避免的主要问题、改进方法及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的努力方向等。
五、其他情况
主要包括事务所执业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及对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主任会计师(签名):
___年__月__日
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 篇4
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接到检查通知后组织自查并编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在检查组进入事务所现场时提交。
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务所概况。包括成立时间及其沿革,内部组织架构,人员规模及其构成,业务规模及其构成,有关资质、注册资本、20xx年1-6月业务收入。
2、20xx年1-6月收入情况。总收入、审计按标准应收金额、审计实际收入、验资按标准应收金额、验资实际收入、事务所其他业务收入等情况。
3、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既要对事务所存在的共性问题总括说明,又要对重大问题逐项进行原因分析,同时需要对改进情况予以说明。
4、其他情况。事务所执业中发现的问题及体会以及对行业管理的建议。
5、签章。自查报告应由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签名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会计师事务所自查报告 篇5
对本单位执行财经纪律及有关政策的情况以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1、我局所有财政资金均按预算用途使用,支出真实合规。
2、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行为。其中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接待支出略微偏高。
3、非税收入征收合法合规,无乱收费、乱罚款和截留非税收入的行为。
4、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政策,无以支抵收和坐收坐支的现象。
5、认真执行规范津补贴政策,无在政策规定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的行为。
6、国有资产帐实相符,核算规范,无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截留处置收入的行为。财务自查自纠报告。
7、我局单位资金全部集中统一管理和核算,无“账外账”和“小金库”。
8、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
通过自查,我局在某些工作性的专项资金招待费略微偏高。清查小组提出在以后的接待工作中一定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