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1
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绵游财农(200)38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我镇20xx年和20xx年两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农口部门事业费项目支出和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退耕还林资金。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镇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助及现金补助1010800元(其中20xx年532400元,20xx年478400元),两年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地按要求通过“一折通”向全镇退耕还林农户进行了发放。
(二)天保资金。20xx年至20xx年共使用天保资金2万元,实行区级报帐制。
(三)其他支农专项资金。20xx年至20xx年度我镇财政支农资金共使用14万元,其中:水利建设资金4万元,主要补助上方寺村、雨台山村各2万元,用于新建提灌站上;病险水库整治4万元,主要补助给了四清水库2.5万元,新丰堰1.5万元,用于两处水库的维修补漏上;公路岁修0.5万元,主要用于玉刘路的维修;抗旱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长林寺村0.5万元,道碑观村1万元;农机行业管理补助0.5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行业管理中;提水抗旱补助1.5万元,主要补助给苏家扁站、新桥站各0.5万元,龙王庙站0.4万元,马儿滩站0.1万元;电站维修1万元,全部补助给道碑观站用于电站维修;生产救灾资金1万元,全部用于上方寺村,属区级报帐制。我镇两年的支农资金全部按时、足额拨付到了指定的项目实施单位或项目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撒“胡椒面”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由于财政专项资金到位较迟,“拉马填槽”现象依然存在。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同时不同渠道的投资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存在重复和交叉的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牢固树立项目强镇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二是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资金打捆使用。通过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三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用在刀刃上,尤其是搞好救灾、扶贫、以工代赈、天然林保护等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四是建立一套完善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机制,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监督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20xx年至20xx年使用的支农资金都是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方向,性质安排支出,无挤占、挪用现象。财政支农资金为我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起到了一定作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缓解了旱洪灾情,把灾害损失程度降到最低限度。支农资金的投入,有力推进了我镇各项工作的顺得进行。
财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2
学校根据柳城县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使教育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地处社冲乡的西面,是一所乡级学校,管辖仓贝、社冲、无忧、洛文、冲江、平村、长漕七个行政村。我校现有教职工100人,全乡现有小学(园)12所,其中小学9所(中心校1所、村完小8所),幼儿园3所;在校学生总数669人(不含幼儿和学前班学生)。我校根据县乡政府的指示件精神,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二、成立机构
学校领导充分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分工明确,把惠农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副校长)
组员:学校中层领导、班主任
三、认真落实
1、“两免一补”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
在学校及周边墙体书写“两免一补”宣传标语,张贴宣传图片、印发宣传标语等,及时将党的惠农政策宣传到学生和家长心中,让农民群众、教师、学生都了解中央的政策,了解国家资助的条件、程序,了解免费教科书、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使“两免一补”工作及时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同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全乡共有669位同学享受“两免一补”。
2、严格落实收费政策。
切实贯彻执行市县有关收费政策。学校按照国家和区市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并在学校校门口公示栏按要求公示,全面执行免学杂费、书费,无乱收费行为。
3、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程序规范、及时。
学校严格执行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有关规定,开展了对申请补助的学生进行审核,在校内醒目处公示拟贫困寄宿生名单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召开家长座谈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家长手中,家庭困难学生、二女户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困难学生享受到补助,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普遍好评。20__年秋学期、20xx年春学期共有205人获得贫困寄宿生资金发放,1000元/人年。
4、学校坚决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审批手续。
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学校各类经费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经费报销先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财务人员审核票据符合规定后,由财务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批,坚持三人以上签字制度。对数额较大的开支项目,由学校校委会集体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无统一购置教辅材料的问题,学校及班级没有给学生办理任何商业保险。
5、寄宿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学校设有寄宿生管理领导小组,没有虚报寄宿生人数,有营养早餐发放样表、花名册等,材料规范齐全,每月上级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早餐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及时公开。
6、校舍安全工程方面。学校已竣工一幢学生宿舍楼,按合同书要求按进度支付拨款。正在新建的教师周转房,主体已完成,工程建设有开工许可证,证件齐全,规范施工。
四、存在问题
“免费午餐”村校的档案不齐全;
五、整改措施
认真、细致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针对教育系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要求,查思想认识、查政策落实、查存在的问题,重点要从以下方面大力整改:
1、继续加强“免费午餐”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学生热爱党、勉励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
2、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违规违纪现象,并且重大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透明、阳光。
财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3
一、资金运作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农村低保资金收入共计35245。31万元(其中XX年收入12947。65万元,XX年收入17297。66万元,20xx年收入5000万元)。支出共计32444。7132万元(其中XX年支出10020。49万元,XX年支出15884。87272万元,20xx年支出6539。35048万元 )。由于农村低保实施动态管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我县低保对象由XX年的173661人减少到现在的158624人,故XX年至现在共结余农村低保金2800。60万元,结余的资金将调整作为即将拨付的20xx年第二季度低保金使用(预计20xx年第二季度需下拨农低保资金3530。11088万元,待上级匹配的低保金划拨到账后即可下拨到各乡镇)。
(二)自然灾害资金收支、结余情况
XX年以来,我县自然灾害资金收入共计2444万元(其中XX年收入665万元,XX年收入1043万元,20xx年收入736万元),支出共计2444万元(其中灾后重建项目资金支出303。7万元,生活补助资金2140。3万元),目前无结余。
二、取得的成效
XX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10020。49万元,让83960户173661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的保障;XX年下拨农村低保金15884。87272万元,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20xx年下拨第一季度低保金以及临时价格补贴,保障了82732户169415人的基本生活,有效保障了民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XX年以来,我县共下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03。7万元,恢复重建因灾倒塌房屋925间,保障了因灾造成房屋受损的532户灾民的基本住房需求,确保灾民住有所居。
三、资金管理使用措施
(一)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上级划拨的所有民政涉农资金都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户专账统一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我局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合理安排资金。通过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效避免了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
(二)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资金划拨工作中,凡涉及具体救助对象的,如低保金,由财政部门按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资金划拨到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按人员名单、金额将资金打入到个人账户;救助对象不确定的,如救灾救济资金,由民政部门提出安排意见,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资金拨到乡(镇),然后由乡(镇)造册发放后才到财政部门报账。我县的农村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与保障对象实名制管理相结合。只有民政部门提供的发放低保金花名册的信息与保障对象在银行登记的所有信息一致,银行才能将资金打入个人账户。划拨实行封闭运行,发放实行社会化发放,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减小了资金管理风险,有效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
(三)使用情况公开透明,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以农低保对象花名册和各乡(镇)受灾情况为依据,按照资金分配使用程序划拨资金,并将使用情况在民政局政务公开栏、各乡(镇)政务公开栏和各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农低保金和灾后重建资金使用的违法违纪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农村低保资金以及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的使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个别基层干部对农村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把握、理解程度不够,将极少的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二是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救灾资金少,不能满足现阶段救灾救济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创新农村低保工作机制,采取“重心前移,服务上门”,进社区、下基层核查农村低保,实施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努力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健全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确保民政涉农资金规范运行。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制约。坚持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将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健全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纠正、从长远上解决民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加强对民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将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查看台账、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农低保资金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以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等形式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确保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救灾救济资金缺乏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帮助解决救灾救济资金。
财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4
根据财预〔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负责牵头,财政所人员负责全面清理,相关部门配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工作高度重视,于3月4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成立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此次清理工作小组组长由乡纪委书记李万曲同志兼任,财政所所长刘良君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负责此次清理工作具体事务。
二、我乡财政存量资金状况。
我乡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管理财政资金,按期对财政工作进行清理和自查。此次专项清理自查:
一是我乡行政事业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二是我乡行政事业专项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三是我乡无未开工项目、无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和无项目有剩余资金;
四是我乡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我乡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从思想上树立良好意识,做到财政无小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财政工作,坚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保证财政资金用准、用实、用好。
财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身上,局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全县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
为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在实处,不走过场,采取了如下几条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给予支持,县委、县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县长文宗锋亲自过问,分管县长亲自抓,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四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对自查自纠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自查范围、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进行了详细部署。二是2月1日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全县民政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局长亲自与会,县监察局局长00同志从党纪政纪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感情出发作了发言,县政府副县长00从端正认识采取措施,加强学习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三是主动请审计局
审计人员对民政局的民政资金进行全面内审、自审,查漏补缺。四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于20__年三月五日前分别上报县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整改到位”的结论语句,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五是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四家联合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审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自查自工作落在实处。
00县民政局
00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