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1
为了认真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数据。为了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和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大力推进依法统计,推动统计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宣传统计法规,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批顶风作假的责任人,坚决遏制统计弄虚作假现象,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根据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丽江调查队、丽江市监察局和丽江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县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结合我县统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县统计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方案》,并联合下发了《县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国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文,明确了各相关责任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范围和检查内容,按要求认真开展了我县执法大检查工作。
一、成立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做好我县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县统计局、县监察局和县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统计当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全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好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抽查方案》,成立了县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统计局局长陆绍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统计局副局长赵军、县监察局副局长和立伟和县司法局副局长齐建业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
二、宣传动员
为了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座谈、标语张贴、报刊、互联网等方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使广大统计人员充分认识了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危害性,准确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尽的义务,增强了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制观念,认真自觉地投入到自查自纠工作中去。
三、开展自查
根据我县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方案和部署,县乡统计机构、县直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严格依照《统计法》、《处分规定》和《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全县共收到来自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格约60多份,这些单位和部门都能依照《统计法》和《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精神,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地上报统计数字,
1、县乡统计机构分别从:一是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情况,检查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流程和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二是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调查方案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三是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重点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指标开展自查;四是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问题;五是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告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惩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五个方面逐项进行了认真查对,填写并报送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2、各企业以自查与统计执法办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认真核查了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是否存在迟报、据报、瞒报统计资料等问题,如实填写了并报送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3、县直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要求,重点查对了:一是统计调查项目开展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行为;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三是检查是否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问题;四是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等问题,认真核实并填写报送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
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各级统计机构、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如实查找了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到目前,我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个别单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至今未报本单位的自查表。二是个别企业上报的数字仅凭主观推测,没有原始记录,也不设置统计台帐;三是有的单位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四是个别单位统计人员素质偏低,迟报统计数字的行为时有发生;五是个别单位的统计人员随意更换,队伍很不稳定。六是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不够重视,不当一回事,没有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和表格。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我局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个别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自百不认真细致的,责令其限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在下一阶段的抽查工作中,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扎扎实实查处那些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对在检查中查处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行处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依法统计、形成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和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自查自纠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积极的宣传发动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市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立了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市《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切实加强了对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中,我们多次开会调度工作。先后召开了局长办公会、镇(处)统计负责人及局内专业科室负责人、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贯彻大检查及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动员培训,部署具体工作,明确自查自纠活动的重要意义、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提出了三个“新突破”的工作要求,即要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上有新突破、要在消灭执法空白和死角上有新突破、要在执法方式方法上有新突破,以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查。为确保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等统计调查单位把自查自纠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统计局与监察局、司法局等部门成立三个巡查组,对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到位、认识不到位的个别单位提出严肃批评,及时地指导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自查工作
一是进行了清查摸底。6月1日、4日国家和省统计局分别召开了统计执法大检查电视电话会,6月9日市统计局下发了《开展统计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6月2日开始,我们就着手开展自查准备工作,对照自查内容和要求,在成立市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和《统计法》《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又设立了六个专业组,各专业组按专业进行了内容和责任分解,分组对1022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50余个投资项目、59家限额以上批零住宿企业、300余家服务业企业的报表及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摸底,及时掌握了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是对调查单位分专业进行了数据质量抽查。各个专业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对本专业的抽查单位进行了数据质量检查。
三是及时布置了统计基础工作。在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如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还不健全等,对此,我们对所有被检查的单位统一进行了布置,要求他们必须立即建立和完善统计台帐、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等原始资料,在最短的时间内强化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在上级检查中不发生类似问题。
三、狠抓整改落实
在这次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统计自查自纠工作中,各镇(处)、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和支持,执法检查人员严肃认真,对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基础工作不扎实,报送统计材料不及时,自查走过场的单位或个人,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虽然我市的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到目前告一段落,但是全面进行整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仍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和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3
为了认真做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深入贯彻依法统计的基本方针,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根据文件精神,成立了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副乡长王显章同志任组长。按照上级要求,对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我乡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处分规定》和“通知”精神,对照通知要求对本乡的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切实加强对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在此基础上我乡做好“四个相结合”、即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面向社会舆论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宣传法律知识和宣传执法相结合、注重宣传形式和注重宣传效果相结合。
二、开展自查
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乡认真开展了统计执法自查工作,自查内容包括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处分规定和实施情况,是否办理统计管理登记,是否持证上岗,主要数据来源的'方法,有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有无违法行为,存在的问题和改正的措施,通过自查,我乡各部门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认识必须到位,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三、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自查,并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基层统计人员数量偏少、综合素质较低、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
二是个别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网络不健全,没有专职或兼职的统计人员;
三是统计人员学习不够;
四是个别部门与统计部门之间上报过程中口径不统一、数据打架等现象依然存在,从而导致统计数据缺乏真实性,连续性。在此次的统计业务工作检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很多单位统计原始记录不全,又未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制度、统计数据的来源性差,甚至没有来源依据;
五是统计数据上报还存在迟报,漏报现象。
四、整改措施
1、提升统计地位,提高统计待遇。应该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解决统计人员的待遇。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各级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各级统计单位的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力度,杜绝统计违法行为。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要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必须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可以积累经验,为单位管理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5、实现基层统计电算化、脱离手工报表,提高工作效率。统计工作网络化、信息化是必然趋势,统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快速提高统计工作的服务。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4
根据统计局《XX县20xx年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镇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保障措施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
1.我镇为了工作的需要,明确了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汪启飞分管统计工作。
2.配备了2个专职统计人员,承担统计工作;聘请15个村两个社区的村副主任兼任本村的统计调查人员,并按县统计局的要求足额发放调查经费。
3.不定期的组织统计调查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积累经验,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
4.专职统计人员编制安排在经发办,并配置了电脑用于统计工作,以便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和国民经济、社会统计和政府管理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以及其他资料,依法设置和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二、广泛组织学习,大力宣传法律法规
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统计法、统计人员、统计调查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数据的统计与核实、建立健全统计制度
1.认真统计并加以核实纠正重要的统计数据。近些年,我镇统计数据没有出现失实现象,统计人员没有伪造纂改统计资料。在认真实施统计执法检查行为的同时,从未出现过打击报复统计人员,阻挠限制和干扰统计执法检查等行为。
2.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制度。统计人员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自觉遵守统计评估制度,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纂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等行为。
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自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基层统计人员数量偏少,综合素质较低,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二是统计人员学习不够;三是统计数据上报还存在迟报和基层报表质量不是很好的现象。针对存在问题,下步,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解决。
1、提升统计地位,改善统计环境。应该严格执行《统计法》,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法定性,以提升统计地位。
2、健全统计监管制度。为使统计工作步入正轨,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统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坚持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真正做到“数出有据”。
4、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相对稳定的统计队伍,搞好村级统计员培训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化建设,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统计工作队伍。积累经验,为政府统计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使统计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统计执法自查报告 篇5
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统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始终把农业统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通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强化业务基础,不断创新,圆满完成了农业统计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数据。根据农业厅统计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对统计法规在农业统计工作中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分析,现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认真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
统计法规是统计工作的准绳,是做好农业统计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局高度重视统计法规的宣传学习,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法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统计工作职责、任务,促进了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法定统计指标项目及统计工作方法
1、我局法定统计指标项目有农业生产统计、农村经济统计、农民负担统计、乡镇企业统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
2、农经统计的基本核算单位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最终形成的数据是按照村—乡镇—市级的顺序,逐级汇总而来。
在农产品单位产出、单位成本、单位价格的采集上:
一是根据各产业部门提供的测产数据确定单位产出,如农作物单产;
二是根据本部门测算的农产品成本核算数据确定农产品单位成本,如农作物、畜产品单位成本;
三是根据市场即时信息确定单位价格,如农作物单位价格。
调查中除按照年终逐级汇总形成数据外,还采取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一些重点产业、收入重点指标开展调查工作。除此之外,对影响收入形成的因素进行重点调查,及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
农业生产中涉及到的对粮食、棉花、油料、甜菜、蔬菜及特色农业的面积和产量情况统计,按照自下而上顺序,逐级进行统计,对享受补贴的作物面积,进行基层统计公示,确保无异议后再行上报。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自下而上、层层负责开展统计,进一步掌握了农业种植结构情况,了解了各类作物面积和产量情况,农业经济发展实力与水平,为上级领导更全面的了解农业发展问题、科学指导本地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通过落实层层统计责任制,已先后完成了农资综合补贴及四种作物的良种补贴兑付工作,确保了将中央的惠农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统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统计面广、量大,需要与之配套的硬件设施比较落后,突出表现在计算机、核实工具的配置上,核算手段尚不能实现现代化。
二是统计人员配置较少,除承担统计之外,还承担其他多项工作,难以完成各级政府临时交办的各种专项调查。
三是统计工作条件差,经费严重不足,一些调查工作难以及时开展,如种植面积的核实等。
三、改进统计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争取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对农业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搞好农业部门统计工作,领导是关键。目前,农业统计无编制、无专人负责,严重制约着农业统计工作的开展。要摆脱农业统计工作的窘境,必须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此,统计人员要积极主动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农业统计工作情况,使之了解农业统计工作的具体情况和重要性,让领导们把农业统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为农业统计工作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二)加强投入,改善农业统计基础条件。
随着办公自动化,现代化设备的投入、更新成为了农业统计工作的基础性条件。
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是结合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业统计工作专门配备一定数量的微机。使农业统计工作的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稳定农业部门统计人员,建设高素质统计队伍。
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农业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健全机构,配强人员。市乡两级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与此同时,利用行政手段,在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确定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具体负责以村为起报单位基础数据。
二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市县农业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培训统计人员,确保统计队伍人员的素质提高。
(四)加强部门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一是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提升基层领导、业务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为统计执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正确评价领导业绩,改变领导干部的业绩观,改变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方式及考核指标,全面客观考察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不单看统计数据。
(五)搞好部门协调,是农业统计工作的重要环节。
要处理好这些联系,必须搞好各方面的协调关系,如与统计局、水利、畜牧等部门通力合作,加强联系。
3、近几年改进统计工作所采取的措施
一是年终报表采用软件汇总,节省了人力和物力。
二是加大对村会计的培训力度,适当提高他们的工资待遇,以稳定基层农经统计队伍保障数据核算的真实完整。
四、建议意见:
1、建议当地财政在预算时,专项安排统计经费,并保障足额拨付到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使农业统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为确保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准确。
2、继续抓好全市农业统计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建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定期对市乡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提高痛击人员的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和健全硬软件配置。
4、建议对统计专干给予岗位津贴。对从事村级会计和农经统计工作多年的人员,退休后参照“四老“人员待遇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