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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5-04-12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城乡低保、救灾、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民政资金的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身上,局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全县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自查自纠。

  为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在实处,不走过场,采取了如下几条措施。一是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给予支持,县委、县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县长文宗锋亲自过问,分管县长亲自抓,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四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对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对自查自纠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自查范围、时间安排、组织领导进行了详细部署。二是2月1日召开了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所长参加的全县民政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议,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局长亲自与会,县监察局局长00同志从党纪政纪的高度,从关心爱护干部的感情出发作了发言,县政府副县长00从端正认识采取措施,加强学习的高度作了重要讲话。三是主动请审计局

  审计人员对民政局的民政资金进行全面内审、自审,查漏补缺。四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于20__年三月五日前分别上报县监察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本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资金使用、发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全部纠正到位,整改到位”的结论语句,自查自纠报告必须有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五是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由监察、审计、财政、民政四家联合对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抽查审计,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自查自工作落在实处。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2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镇组织财政、民政人员,围绕20xx年度民政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镇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清查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反复开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严格了纪律要求,明确了工作时限。

  二、认真清理

  抓紧时间对一年以来的账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一些重大资金发放由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询问当事人,了解具体的发放金额及事由,与账面金额进行核对。

  三、清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我镇民政所资金万余元,其中,五保资金X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X万元;城镇低保资金X元;医疗救助金XX元,合计金额X元,资金已全部下发到对象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监管。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截留,镇纪委严格监督,坚持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等,对审批程序、项目名称、设计对象及责任人、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确保了民政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专户。在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上级审计、财政、民政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坚持重大资金使用由党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由民政所提交当事人申请,逐户审核,做好相关记录,低保五保资金和优抚资金坚持打卡发放,灾害救助及医疗救助资金现金发放并要求当事人签字发放。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镇20xx年度民政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省、县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管理规范。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3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认真开展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政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xx年度,上级共下拨各类民政专项资金3265.12万元,我办下拨各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304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抚恤费、安置费、福彩公益金、农村医疗救助等。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余款224.32万元,全部进入专户。

  二、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xx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南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办制定了《关于武夷山市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民[20xx]3号),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时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照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完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上级民政部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范围。同时,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韩雄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叶林、刘秀明担任,成员有各有关股室负责人组成。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小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各乡(镇、街道)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了检查。一是对民政专项资金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对民政专项资金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主要发现个别乡(镇、街道)一是存在救灾款物核销不及时;二是发放公示材料未输入电脑保存;三是少数挂点村领导未参加确定低保对象会议等问题;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办要求对有存在问题的相关乡(镇、街道)要及时进行整改:一是要求救灾资金发放未及时核销的个别乡(镇、街道)要按规定及时核销救灾款物;二是要求个别乡(镇、街道)要对村级发放救灾款物的监管要到位,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的发放到灾民手中;三是救灾款物发放公示材料要输入电脑保存;四是要求挂点领导必须参加低保对象确定研究,履行签字负责等低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及规定。

  通过此次民政专项资金的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了民政专项资金款物的接收、发放程序,建立健全了民政专项款物管理使用监管机制,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的发放及时、公开,使用准确到位。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查自纠的通知》(桂扶领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专门成立了由县长担任组长、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扶贫办、发改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审计、财政、监察、纠风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对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一)20xx-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20xx-20xx年度县扶贫办共累计获得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525.62万元。

  (1)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66.45万元(20xx年974.37万元,20xx年1269.48万元,20xx年2622.6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59.17万元(20xx年50万元,20xx年30万元,20xx年579.17万元)。

  (2)按年度分:20xx年共计1024.37万元,其中:776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9.25万元用于沼气池建设项目;84万元用于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9.2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17.92用于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1299.48万元,其中:97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15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8.55万元用于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1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6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26.93万元用于项目管理费,55万元用于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20xx年共计3201.77万元,其中:2407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和桥梁建设、人畜饮水项目以及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521万元用于种植麻竹、东魁杨梅,发放猪苗等产业开发;49.67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7.5万元用于贫困家庭子女高校本科生教育试点补助;42万元用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100万元用于小额到户贷款贴息;64.6万元为扶贫项目管理费。

  (3)按投向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60万元;沼气池建设项目29.25万元;重点产业开发项目756万元;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66.22万元;“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资金项目17.5万元;龙头企业贴息贷款63万元;小额到户贴息贷款260万元;项目管理费100.73万元;工作经费72.92万元。

  资金使用成效:三年来,共实施743个项目。其中:20xx年实施110个项目;20xx年实施243个项目;20xx年实施390个项目。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新建和硬化村屯道路557条374.35公里;人饮项目工程182处,独立桥41座558.5延米,小型水利建设32处,建设沼气池150座,累计受益群众521106人次。

  (2)重点产业开发方面:共发放猪苗6966头;扶持种植杨梅431亩;扶持种植麻竹4100亩;扶持种植糖蔗1180亩。

  (3)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方面:接受培训的农民共计12707人次。我县荣获20xx-20xx年度度自治区扶贫培训先进单位。

  (4)“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大学生试点教育方面:20xx年共扶持35名贫困家庭大学生,每位补助5000元。

  (5)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方面:20xx-20xx年扶持广西博白县银龙工艺品有限公司获得贴息贷款2100万元,共获得贴息资金63万元。

  (6)小额到户贴息贷款方面:20xx-20xx年共争取扶贫到户贷款资金指标520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260万元,惠及81个贫困村。在县信用社的支持和配合下,到20xx年12月底止,累计为贫困村20xx户贫困户发放小额到户贷款5200万元,累计收回到逾期扶贫到户贷款1675户,金额3169.02万元,到期回收率89.82%。

  (二)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下达及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20xx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295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95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6万元),其中:(1)安排基础设施项目214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9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万元);(2)安排城乡风貌项目10万元;(3)安排产业开发项目58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23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4)安排扶贫培训项目72.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6万元);(5)安排扶贫到户贴息项目15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安排在全县28个乡镇159个村,总共330个项目。其中:投入资金206.2万元新建砂石路36条19.91公里;投入资金1656.3万元升级硬化路221条55.523公里;投入资金43万元建设桥梁12座100延米;投入资金234.5万元建设人饮工程61处2555立方米。目前,已完成道路建设86条,25.35公里,占计划33.6%,受益人口21102人;已完成桥梁建设4座33延米,占计划33.3%;完成人饮工程20处,占计划33.6%,受益人口16821人。预计20xx年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以及报账工作。

  (2)城乡风貌建设项目:硬化浪平乡茂龙村和六路口至茙景屯路0.4公里,项目建成后受益人口983人。项目正在施工过程中。

  (3)产业开发项目:扶持贫困村养猪、养鸡和种麻竹、油茶等4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发送猪苗3292头,占任务80.5%;预计12月底全面完成任务。已完成发送鸡苗30200羽,占任务100%。预计20xx年春季完成种植麻竹和油茶项目。

  (4)扶贫培训项目:20xx年自治区下达我县贫困村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6.6万元,培训贫困农民5780人次。我县计划培训贫困农民11250人次(党员不少于20xx人次)。目前,已完成培训109期1128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抓好“雨露计划”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工作。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达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今年下达我县贫困村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扶贫人数32人,每人补助5000元,资金总额为16万元。

  (5)扶贫到户贴息项目:20xx年贷款资金指标为3000万元,贴息资金由财政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150万元中安排解决。据统计,截止9月底累计发放876户,发放金额为5609万元;本年应收1085户,3492.6万元;实收814户2958.8万元,回收率为84.72%。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下达我县的年度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计划使用资金,项目投资控制在投资概算内。每个项目的申报和实施,都是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有序进行,即按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要求进行管理,扶贫资金严格用于财政扶贫项目,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规范,项目实施按时推进,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和进行项目报账,没有因为滞留资金而导致项目实施进度延缓和效益低下的情况发生。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贪腐侵占资金的情况,没有、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情况,没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没有公款消费的情况,没有项目失败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情况,没有资金滞留闲置的情况,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调项的情况没有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的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博发〔20xx〕2号),县纪委特别对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作出有关规定,提出“五不准”等纪律要求。严禁杜绝在扶贫管理费等经费中列支用于吃喝、送礼、旅游等支出的问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我县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财政报帐制管理制度”。严格按区、市批复的项目组织实施,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按项目实施进度核拔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工。

  (三)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的`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四)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五)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六)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充分发挥我县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监管作用,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七)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管理上,结合我县廉政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涉及财政扶贫资金部门自觉接受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执行政策的水平,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全,让群众满意,让上级放心。

  四、存在问题

  我县认真执行上级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及监管,没有擅自改变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没有违反规定改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及时拨付扶贫资金或履行项目报账,未造成资金滞留或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效益;没有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腐和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扶贫资金投入相对不足,扶贫攻坚任务艰巨。虽得到中央、区市大力支持,但到位资金量与贫困群众的需求存在很大差距。由于我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项目村普遍存在集体经济薄弱,积累少,群众收入低,有限的财政投资只能发展规模小的项目,筹措和整合扶贫资金难度大。加之财力有限,并受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投向和扶贫项目资金投向矛盾的影响,难以形成多元化扶贫投入格局。

  二是项目实施批复时间推后和资金就位晚等因素,有个别项目村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有个别项目需要投入资金额较大,而扶贫资金投入有限,群众自筹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扶贫效果,

  三是个别项目村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个别项目进度不一,已建成项目资金未及时结算报帐,项目管理存在重建轻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等现象。

  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对中央、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政策,特别是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成效还需大力宣传,同时需要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五、整改措施

  一、加大扶贫力度,积极争取扶贫项目。根据我县“老、山、边、库、穷”的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十二五”期间新一轮扶贫攻坚战的锲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向上级争取更多的扶贫项目。

  二、加强项目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我县积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探索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支付方式,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完善项目招投标制,重大项目严格实施招投标制度,小项目尽量交由村级组织,由群众自主决策实施。完善扶贫资金报账制。健全多元化的监督检查体系和公告公示制度,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以优化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为着力点,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412号)文件有关规定,制定了博白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等,切实加强、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三、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工作,充分调动各部门的参与扶贫开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协作,并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扶贫开发事业。继续探索建立扶贫开发与其他支农政策的协调配合机制。树立“大扶贫”的观念,主动搞好扶贫办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在项目选择、资金安排和监督治理上,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扶贫资金为“黏合剂”,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下,将各种资源有效地引导到扶贫开发上来。

  四、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民政资金自查报告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镇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镇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由所长亲自抓,并安排专人抓好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组织、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对全镇20个村143个小组20xx年度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三、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镇组织人员分别下到各村委会对强农惠农资进行全面摸底检查,逐一核对,对”三重”户进行认真核实。在掌握基本情况后,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的政策宣传及落实、农民减负等强农惠农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足额拨给农户。20xx年度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农作物良种补贴:20xx年上级补助资金xx万元,补贴面积亩,补贴农户。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2、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xx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xx万元,补贴面积亩,补贴农户。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3、农机购置补贴:20xx年我站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全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xx万元

  4、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5万元,18个村委会,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群众筹资严格按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10个工/劳动力以内执行。

  在落实各个项目的过程中,财政所认真对照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和滞留,以及在兑现中变相附加条件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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