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2
为推动中央、省级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农业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农业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我局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自查小组,并认真仔细逐项逐笔进行自查,现将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人负责,明确任务
20xx年7月1日迅速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计财股、涉项站股的人员为成员,分工负责,明确各涉项站股工作职责,由各涉项站股长为责任人。对项目帐务、项目方案、项目资料、项目实施地等,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项对照清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折不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确保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始终围绕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基本任务,管好用好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二、实事求是,做好自查工作
(一)、项目计划安排及执行情况
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根据“城乡统筹、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总要求,按照“因地制宜、产业支撑、突出特色、利用合理、良性循环”的原则,在龙沱乡修文村实施了20xx年度农业生产清洁工程、农村生活环境净化工程和农村文明提升工程。
1、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
发挥已修建蓄水池80口,喷灌系统一套作用,对4500亩茶园集雨节灌和喷灌;新建了蓄水池1口(25m3)。同时解决人畜自来饮水和獭兔养殖场用水。
2、清洁田园
实施稻草、玉米秸秆覆盖还圆,堆沤发酵或加工成饲料等处理农作物秸秆,完成示范面积2500亩,建立了秸秆腐熟池2个,重点解决农田秸秆野外焚烧和乱堆乱放的问题。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在项目区大力实施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IPM技术、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田精准施药技术4500亩,防止化肥、农药对农田、水体和农产品的污染。
4、建农村户用沼气池
国债沼气项目除外新建了农村户用沼气池3口(计划8口),通过“一池三改”,即建农村户用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主要建立猪-沼-茶生态循环经济模式,处理人畜粪便和秸秆,实现农村人畜粪的合理循环利用。
5、清洁水源,建农村污水处理池
新建了农村污水处理池(含厌氧池和净化池等)16口(计划30口),安装了净化污水排放管500米(计划1000米),处理和排放生活污水。
6、新建农村垃圾站
新建了农村垃圾箱19个(计划20个),垃圾处理场2个,处理生活垃圾。
7、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
新建了田间有毒有害垃圾回收箱12个(计划45个),收集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肥料、地膜等产生的废旧包装瓶、袋及塑料。
8、消灭农田害虫
在田间安置了频振诱虫灯20盏,诱杀农田害虫。购置机动喷雾器10台,组建了机防专业队,开展病虫统防统治。
9、清洁庭院,购置垃圾清运车
村道入户、完成了农户庭院院坝水泥硬化200户,使其环境美观清洁。购垃圾清运车3台和沼渣液槽车2台,清运农村垃圾和沼渣液。
10、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
设立了村卫生监督管理员2名,负责收集、分类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平时监督卫生。制定村规民约管护好乡村清洁工程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11、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实现农田清洁生产
制定了项目村优质茶叶、水稻、玉米清洁生产技术规程各500份,指导当地农民按要求组织生产,控制农田面源污染。
12、实施科技入户工程
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广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和实用技术培训。
组织农业、水利、卫生、文化等部门深入乡镇项目村,开展科技服务和举办技术讲座;组织农业局土肥、茶叶经作、植保、科教、农技等有关单位技术人员,按照农事季节,进行农业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培训农户420户,培训农民3000多人次,使项目区农民基本掌握农田清洁生产技术。建“科技书屋”1个,在项目村人口集中的村委会驻地建科技书屋,通过项目支持和县级相关部门捐赠,添置农业科技等图书200多本,提高村民科学种田水平,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二)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计划国家财政投资10万元。其中: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计划投资1.0万元,清洁田园计划投资0.13万元,建农村户用沼气池计划投资0.4万元,建农村污水处理池计划投资3.05万元,新建农村垃圾站计划投资0.55万元,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计划投资1.5万元,消灭农田害虫计划投资1.7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计划投资0.25万元,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计划投资0.15万元,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计划投资0.6万元,科技入户工程计划投资0.5万元,标示牌计划投资0.17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实际完成国家财政投资9.906万元。其中:壮大和发展支柱产业补贴1.0万元,清洁田园补贴0.13万元,建农村户用沼气池补贴0.4万元,建农村污水处理池补贴3.05万元,新建农村垃圾站补贴0.53万元,建田间有毒有害物质回收箱补贴1.426万元,消灭农田害虫补贴1.7万元,购置垃圾清运车补贴0.25万元,制定清洁工程管护制度补贴0.15万元,推广农田清洁生产技术补贴0.6万元,科技入户工程补贴0.5万元,标示牌补贴0.1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都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报账制度开展工作,并做好项目事前论证,事中操作规范,事后自查监督,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做起,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断让农民群众在强农惠农政策中实实在在得到好处。在财政资金及时全额到位情况下,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完成,资金严格按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理,没有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遵守财经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发生;按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公示制、报帐制;专款资金实事求是开支,凭证、票据合法,真实有效。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问题。资金到位迟,部分项目提前实施,项目整体效果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整改措施。加强项目计划性安排,讲求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运作,发挥最大效益。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3
__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略政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
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
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4
按照都财发【】79号文件和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5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收入、落实到位情况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组织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