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的提案 篇1
案由:
随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快速发展。但是,在很多地方仍然存在着民办园太贵上不起、公办园“拥挤”不易进的现象。同时,很多城市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有很多集体或者街道办园,这部分幼儿园既非完全意义上的公办园,又非民办园,身份不清晰,不仅师编制难以解决,体制性的障碍也妨碍其教育质量的提升。
本案提出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幼儿园的创办主体属于民办,但收费相对低廉,具有公益性、普惠性的幼儿园。在目前难以实现学前免费教育的背景下,明晰普惠性民办园身份,一是可以在硬件上要求其达到办园基本标准,提升整个地区的学前教育水平,并为普通群众提供更多的入园机会,缓解“入园难”;二是可以在收费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缓解“入园贵”;三是可以在教师编制及培训等方面给予其公办园的同等待遇,提升其办园水平。
在这方面,成都市已经探索出创新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机制的路子。到目前为止,成都公益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已经超过60%,对就近、方便入园感到满意的市民达80%以上。成都市的主要做法是:一是限价收费。明确规定中心城区公益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600元/生·月,其他区(市)县由当地在不高于中心城区收费标准的前提下研究确定。二是建立“以县为主”财政补助机制。一、二、三圈层(含青白江区)分别补助20xx元/年·生、800元/年·生、600元/年·生,市级补助比例分别为30%、30%、70%。区(市)县对公益性幼儿园教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给予40%的补贴。三是建立倾斜扶持的奖补机制。市财政对三圈层县(市)、青白江区自筹资金完成新建(改、扩建)的农村公益性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分别给予每所70万元、50万元的补助。四是按照“专业领办,环境安全,配置达标,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起了市、县、乡三级办园标准。制定下发《成都市公益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成教发〔〕8号),从申报、认定、招生、收费、办园、退出、监管等方面,规范了公益性幼儿园管理行为,初步构建起了公益性幼儿园准入与退出机制。
本案建议:
建议教育部推广成都经验,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步伐。建议如下:
一、推动各地进一步明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身份。加快梳理公办园、民办园与普惠性民办园,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其公益性质,给予其与公办园的同等待遇,扫除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二、出台鼓励性政策,支持社会公益组织、慈善机构和个人创办符合标准的幼儿园。并且通过免费提供场地、提供专项经费、补助建园费用、补贴生均经费、提供专业师资等办法,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力度。
三、建议设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专项经费。在新增教育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或基金,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让一大批高收费的民办幼儿园转型为普惠性民办园,满足普通市民的上学需求,另一方面用于改善普惠性民办的办园条件,提升部分普惠性民办园的办园水平。
建议办理部门:教育部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 篇2
民办幼儿教育是我省幼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了多层次的学前教育资源选择,在缓解幼儿入园难、普及学前教育、弥补政府对学前教育投入不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我省民办幼儿教育的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至x年底,海南全省有公办幼儿园171所,能提供6.4万个学位,占幼儿园学位总数的21.4%;民办幼儿园1596所,能提供23.5万个学位,占幼儿园学位总数的78.6%。民办幼儿园作为缓解幼儿“入园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其办园质量和发展状况将直接影响我省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水平。为促进民办幼教事业的发展,我省出台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年)>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x年)》等重要文件,对扶持民办幼儿教育做了重要部署,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级政府的长期投入不足和监管不到位,民办幼儿园发展良莠不齐,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二、民办幼儿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层面缺失。《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近年来国家关于民办教育的法规出台了不少,但限制的多、鼓励的少,规范的多、扶持的少。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未能充分认识民办幼儿园的意义和重要性,有关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举措较少。虽然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民办幼儿园在等级评定、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在建设用地、减免税收、费用收取方面享有优惠,但仍比较笼统,缺乏操作性的指标和规范细则,不仅各地执行这些政策时存在差异性,也使得有些鼓励优惠措施难以落实。目前,缺少地方性的扶持民办幼儿园的系列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
(二)监督管理不到位。目前,市县教育管理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基本上是政令式的,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转发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精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取缔未注册园、校车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注册民办幼儿园开展年检活动等。这种管理模式,对数量众多,发展参差不齐的民办幼儿园难以实现有效管理;对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和办园方向、保教质量、内部财务管理,等级评估与指导等方面的监管难以有效落实。
学前教育工作量大面广,管理难度大,而当前学前教育行政管理力量较为薄弱,很多市县未设有独立的学前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缺乏有丰富幼教管理经验的专职管理干部,难以有效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三)经费投入不足。长期以来,我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中,学前教育经费所占比例过低,对民办幼儿园的投入有限。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办学经费全部来源于收费及社会力量投资,这给民办幼儿园的规模壮大和提高质量带来一定的困难。近几年,在党和国家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大环境下,我省加大了对学前教育的投入,x年4月我省出台了《海南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x年起,通过争取中央支持和省财政配套设立奖补资金,对各市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补助。与外省相比,奖补资金数量有限,且覆盖面不广,例如,x年省下达琼海市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135万元,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有12所,仅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15%;省下达澄迈县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资金48万元,获得奖补资金的幼儿园有4所,仅占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10%。
(四)民办幼儿园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随着我省学前教育的大力发展,社会资金投资学前教育的热情高涨,我省的民办幼儿园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以海口市为例,短短两年内,新批办幼儿园达115所。根据现行《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要求,民办幼儿园办学规模不低于30人、校舍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等。但部分民办幼儿园属城区居民楼改造,办学条件受限,硬件设施不理想、卫生条件差、膳食质量低、教学随意性强。进城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数量增加加剧了学前教育学位供需矛盾,这为黑幼儿园的出现提供了土壤。部分民办园为了争夺生源,竞相降低收费标准,以低价与其他园竞争,使其自身的膳食质量、保教质量难以保证。
师资是制约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瓶颈,受办园规模和资金限制,少有达到国家规定的“两教一保”标准;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大多1500-20xx元/月,部分民办幼儿园未为教师缴纳应该缴纳的各种保险。民办园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不受重视,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少,不少教师认为难以实现自身的价值,再加上工作压力大,因而,跳槽、换岗等现象频繁发生,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
三、扶持和规范我省民办幼儿园的建议
(一)完善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法规政策。建议认真学习与研究民办幼儿园发展较好的先进省份的做法,从各方面不断调整和充实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和法规,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坚持以灵活的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以务实的措施引导办学方向,为民办幼儿园的生存与发展构筑良好空间。
(二)强化政府对民办幼儿园监管责任。市县政府要合理规划布局所辖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统一将民办幼儿园的发展列入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民办幼儿园的准入标准和监管部门,规范登记注册制度,从入口处保障民办幼儿园的基本质量。逐步完善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与指导机制,配备专职的学前教育管理与指导人员,如每个教育局至少配备2名幼教专职管理人员; 另一方面要依据本区域民办幼儿园发展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市县幼儿园等级评定,建立对民办幼儿园管理与指导的常规流程,定期对本辖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公开公布评估结果和报告,引导支持鼓励民办园创建省市区级示范园、优秀园。
(三)设立扶持民办幼儿园专项资金。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继续做好一次性的奖励补助工作,同时要求市县部门也拿出一定数量的奖补资金,逐步增加奖补资金数量、奖补资金的项目和扩大覆盖面。一是设立专门的奖励资金,对民办幼儿园的优秀创办者、优秀园长及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对现有办园等级基础上等级提升的民办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奖补。考评提升幼儿园等级,未入级升至三级园、三级升至二级园、二级升至一级园、一级升至省级示范园的,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分级予以一定的奖补资金。同时规范使用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幼儿园的建设、购置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改善办园条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三是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教育劵、捐赠幼儿教具等方式对民办园进行补贴。
(四)提升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力量。把民办园的教师队伍纳入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范畴,要建立起民办教师档案,使其工龄、教龄、职称等纳入正常轨道管理,在其转为公办教师或在民办园之间换岗时,保证其工龄、教龄、职称的延续性。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免费培训力度,建立保教人员准入制度,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对民办园在教师工资、社保、医保等方面的投入进行适当比例的补助,以减轻民办幼儿园负担并增加教师的收入和保障,稳定民办园教师队伍。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 篇3
提 案 人
案 由
(提案的题目)
关于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的提案
建议承办单位:区政府、人社局、财政局
内容:(包括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建议,办法和要求)
案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苏人社发〔〕138号)盐城市近两年来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工作。
1.盐城市区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为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1920元/月,今后随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
2.东台公益性岗位工资是1800元/月。
3.射阳公益性岗位工资是1700元/月。
4.亭湖区公益性岗位工资是1500元/月,市场物价飞涨,这样的工资水平养活他们自已都难,更不谈养家糊口了。他们本来就是来自困难家庭,而这些同志也是大学生,他们有文化、有素质同样奋斗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兢兢业业,为亭湖区各项事业作出自己的努力。
建议:
区政府充分考虑社会公平的原则,特别是考虑公益性岗位事业是一项长期的社会事业,建议提高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从而让这些为我区各项事业作出贡献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 篇4
提案人: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提案主要内容:
建设绿色生态,是市委、市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就目前形势而言,距离建设绿色生态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主要的问题有:工业污染物排放有一部分未达标排放,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现象;城镇生活污水绝大部分未经处理,污水排放总量万吨,污水处理量万吨,处理率%,COD吨,污水处理厂处理的COD只有吨;城市化进程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城市地表水质有恶化趋势,河城区段水质呈富营养化趋势;城区公共绿地较少,美化、绿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建设生态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最根本的问题是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的理念,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推进。要实现这一目标,建议要大力实施好“五项工程”:
1、碧水工程:确保**市附近和河水体不受污染,还碧水于人民。
(1)**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等河流域的县(区)需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2)加强流域水源地的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3)要切实加大水系和城区山塘、水库、湖泊的生态保护力度,特别是绿色植被和水质的保护。
2、绿色工程:提高**市的森林覆盖率和绿化率,发展城市森林文化,把早日建成森林型生态城市。(1)要加大力度提高中心区的森林覆盖率及城区绿化率,在市区建设综合性公园和植物园,加大城市绿地和小游园的建设,把城市绿地纳入总体规划。(2)老城区原则上只拆不建,确需新建的项目都必须要依照规划,留足建够相应的公园、绿地,确保绿化面积不打折扣,此外要坚决保护好城区现有的林木、花草等。
3、洁净工程:给人民创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在重视主干道保洁的同时,加快里弄小巷的改造步伐,特别要重视里弄小巷的道路硬化和保洁的责任管理。
4、美化工程:根据城市框架,科学修编新城区建设总体规划,精心设计和提升城市形象。
5、蓝天工程: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燃煤锅炉烟尘污染,建立、完善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使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并保持二级标准以上,让全市人民天天呼吸到清洁的空气。
关于幼儿园的提案 篇5
重视、关爱残疾人家庭
提案人:
【案由】
残疾人不仅仅是其本人身体感官上的“残疾”,更是其家庭的“残疾”。相对于正常家庭来说,残疾人家庭缺少了应有的劳动力,增加家庭经济上的负担,需接受别人异样的眼光,需付出多几倍甚至是十几倍的心血去养育或培养残疾人,这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生存状况以及城市和谐发展。
【建议】
一是重视残疾人居家环境的无障碍设计,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如残疾人、老年人)群众的使用需求。二是重视残疾人的家庭“教育”,辅导残疾人的同时应注重其家属的心理辅导,同时让家属也能掌握专业的康复理论知识。三是重视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开设或鼓励支持民间开设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加大对此类机构的投入,将其定位为公益事业机构,街道或社区工作人员亦相应加强对辖区内残疾人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