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员调动通告 篇1
根据,现将同志由原楼栋岗位调至楼栋岗位。接到通知后,请本人做好转岗前的移交工作,于年月日至调入楼栋报到。请调出、调入楼栋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
物业分公司办公室
年月日
公司人员调动通告 篇2
公司各部室、项目试验室: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为规范和加强经营管理工作,经x年1月10日管理层会议研究决定,公司执行层机构设置调整如下:
1、综合室、室内检测室、财务室、钻机队名称职责不变。
2、室外检测室改设为:桥梁结构检测室、隧道检测室。
桥梁结构检测室主要职责:负责桥梁结构、基桩、构件等现场检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隧道检测室主要职责:负责隧道结构、监控量测、隧道环境及超前地质预报等项目现场检测工作的组织实施。
3、静载队更名为:地基基础检测室,原职责不变。
4、客户服务部保留名称不变,职责调整为:负责收样及样品管理,报告的验收、盖章、发送、归档管理,试验台帐及工作量统计,委托试验费用的催缴,委托试验客户回访信息的收集和申诉、投诉的接待与处理。
5、成立:市场经营部和项目管理部。
市场经营部主要职责:负责市场信息调查、收集、筛选、跟踪和检测任务的承揽;组织标书编制及招投标工作的实施,业务合同签订与管理;试验费用统计和催缴;客户资源管理,客户接待、客户联系,建立客户信息库。
项目管理部主要职责:负责自建和联合组建项目试验室的规范管理,确保项目试验工作符合公司管理体系及相关标准的规定;负责内部项目的管理,配合财务搞好项目核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负责联合组建项目试验室合同签订,检查验收,授权,内审及资质管理费用的催缴;负责合作项目的管理,合同签订,费用的催缴;项目客户回访信息的收集管理及抱怨处理等。
6、设立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岗位,主要是为了加强公司基础技术工作的管理。总工程师兼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抓好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各部室抓好管理体系文件的贯彻执行,并及时、系统地建立各种活动记录,为管理评审提供信息。
7、设立董事会秘书岗位,主要职责: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负责董事之间、股东之间的信息联络;平时负责董事、股东意见和建议的受理;员工股东满意度调查整理;负责公司各部门信息沟通与联络;参与公司的管理,列席管理层会议。
以上各部门及人员的详细职责在管理手册中具体规定。
请各部门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共同为公司的全面发展而努力。
x年一月十三日
公司人员调动通告 篇3
各员工: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员工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司用电需求不断增大,多次出现因超负荷用电导致的.烧毁配电设施等不安全因素,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用电浪费现象,为了增强节约意识、合理用电、杜绝浪费用电、 保障用电安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员工正常生活,推进公司节约型企业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现将节约用电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各员工要增强节约用电意识,清醒认识公司目前用电的紧张现状,将节约用电当成目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杜绝浪费用电现象。
2 、公司培训学习课上要加强对员工进行节约用电教育,要求每一位员工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从节约每一度电做起”,使节约用电真正成为每位员工的自觉习惯和美德,为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 、在自然光线充足的情况下避免开启照明设备;下班时应关闭电脑、打印机、空调、饮水机等用电器具的电源开关。
4 、公司的生活区路灯自通知之日起全部改用功率为60(W)以下的照明灯。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更换。
5 、各仓库加强管理,对领取的照明设施问清用途。对领取使用于生活区路灯高于60(W)的照明灯,应严格拒绝领取。
6、集团公司电工要进一步加强生活区的巡视,发现私自更换公司生活区照明灯的人员,均按违章用电处罚。
X公司
X年XX月
公司人员调动通告 篇4
公司全体员工:
20xx年6月17日下午上班时间,员工宗位炜与林家俊发生争执并引起了打架事件,不仅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给公司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行为极其恶劣。现做出以下处罚:
1、对宗位炜,林家俊打架行为进行通报批评;
2、宗位炜500元罚款,林家俊200元罚款。
xx有限公司有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人员调动通告 篇5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通告
一、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和搞好行政执法,做到依法行政、按法办事,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决定从1998年9月1日起,全省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使用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以下简称《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以下简称《监督证》)。
二、《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权的资格证明。依法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未依法取得《执法证》的,无权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三、《监督证》是省政府赋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与检查的凭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取得《监督证》的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情况,对执法违法行为有权当场制止、纠正或者建议、责成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提出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建议,有权对实施执法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取得《监督证》的人员,依照上级监督下级的原则,对本系统发生的执法违法行为有权当场制止和纠正,建议或责成下级机关依法处理,提出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建议,有权对实施执法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四、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示《执法证》。不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的,属于行政执法程序违法的行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项工作中,对于不出示《执法证》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纠正。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必须向被监督的单位或个人出示《监督证》。不出示《监督证》表明身份的,被监督的单位或个人有权拒绝。严禁伪造、转让、出借、涂改《执法证》和《监督证》。
五、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十分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做人民的公仆,自觉接受人民和法律的监督;在执法工作中必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正确使用行政执法文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到公平、公开、公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六、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推行行政执法文明举止和用语规范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着装要整洁,体态要端正,待人要礼貌,用语要规范,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执法证》和《监督证》分级进行年度审验。在监督检查和年度审验中发现行政执法人员违法实施行政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或建议有关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影响很坏的要注销或收回《执法证》。凡被注销或收回《执法证》的人员,其他行政执法证件确认的执法资格同时取消,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八、除《执法证》和《监督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国统一使用的行政执法证件外,各级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及其工作部门,都不得再颁发其他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