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通告 篇1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楼盘)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罗湖、福田两区政府分别下发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罗府函[20xx]310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福府房征字[20xx]1号),定于20xx年12月21日起启动鹿丹村片区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自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6月20日止。
二、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业主于12月21日上午9:00时起,按照与鹿丹村改造办的预约时段到现场递交资料,有关业主办事指南等资料将采取邮寄等方式送达业主,业主也可以直接到现场领取或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下载。
三、20xx年12月21日至20xx年1月10日期间集中受理并核对业主签约资料,20xx年1月11日起全面签约。
四、签约地点:鹿丹村住宅小区2栋1楼。
五、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9:00-12:00,14:00-18:00。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泽敏、詹莹莹,82272766、82235781。
特此通告。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12月18日
房屋装修通告 篇2
为维护安置居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入住安全,规范各住户室内装饰装修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之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止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禁止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禁止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六、凡违反上述五项装饰装修行为的,请自觉恢复原状。
七、凡违反上述五项装饰装修行为,且不自觉履行恢复义务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先处罚,再整改,直至履行到位后方能按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特此通告
二月十二日
房屋装修通告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新县城城市容貌管理,切实规范房屋粉刷、油漆、搭建雨棚、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窗等,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加强对新县城房屋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未经批准违法在房屋外部粉刷、油漆、搭建雨棚、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窗、扩展阳台范围等,侵占公共空间和露台,破坏市容市貌。
二、严禁在内装时对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梁、板、柱、墙等构件进行破坏。
三、正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并恢复原状;对仍强行实施的,我局将依法查处。
四、已实施完毕上述违法行为的,必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拆除或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或恢复原状的,我局将依法强制拆除或依法予以其他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四月六日
房屋装修通告 篇4
尊敬的顾客:
您好,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团结路店(联通大厅隔壁),即日起将进行店面升级装修,预计施工为期一个月,在此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果您有业务问题,请致电0315—3x53,或到房管家其他店面进行咨询了解。
幸福道店:荣城底商102—12号(燕山路与幸福道交叉口西行50米)电话:
公园道店:21小区9组团底商(早市十字路口北行,悦色功夫水饺南行30米)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装修通告 篇5
尊敬的:
随着x年春节的临近,州花园一期部分业主也陆续完成了新居的装修工程,正在申请验收。我司在接到业主申请后,马上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装修相关规定的,即安排了返还装修保证金手续,目前已有多户业主退还了装修保证金。
为让广大业主清楚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我司再次就该事宜说明如下:
1、装修完成后,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装修完工查验;
2、若查验不合格,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3、查验合格,装修单位撤场离开,需要再过一个月的观察期,观察这期间是否会对其他单元造成影响;
4、一个月观察期无息后,复验合格,业主将装修保证金收据、出入证押金收据及出入证正副本、业主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用于银行转账)等退费资料交齐到物业服务中心;
5、物业服务中心将装修保证金退还到业主提交的银行账户。
以上,为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请全体业主知悉。祝各位业主早日入住州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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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24小时消防安全紧急联系电话:
xx市物业有限公司州分公司
xx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