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通告模板 篇1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仪容仪表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员工仪容仪表管理规范,树立公司员工的良好形象,从20xx年9月1日开始,现就规范员工着装问题通知如下:一、员工着装要求(一)员工在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着装要得体、朴素、大方、整洁。(二)鼓励员工上班时着工作装(职业装),不得穿奇装异服。 1、男员工着装要以清爽、整洁的衬衫或polo衫为主。严禁穿无领、无袖上装;下装应穿长西裤系皮带,款式和颜色庄重、得体,以深色或中性色为主,周一到周四严禁穿短裤、运动装、牛仔裤、拖鞋等。2、女员工着装应以庄重素雅、大方得体为主,周一到周四严禁穿低领、无袖、超短裙(裤)、运动装和拖鞋等。(三)上班时间应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应及时修剪;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留怪异发型。(四)员工上班时,鞋类应保持光亮或清洁。(五)具体要求见PPT(每位部门经理都有)。二、检查考核(一)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仪容仪表方面的管理,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公司的规定。(二)员工着装作为每月考核的重要内容,行政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检查,并严格考核。(三)对于违反公司着装要求的行为,公司将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通报批评和处罚。(四)第一次违反该规章制度将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部门经理连带责任,并扣除相应企业文化考核分。 行政部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行政部通告模板 篇2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渝银监发〔20xx〕2号
中国民生银行:
你单位于20xx年5月获得我局行政许可《关于李钰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xx〕67号),经调查核实,因出现下列第〔1〕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作出注销决定。
1.行政许可有效期或者经营期限届满未延期的。
2.法人或者其他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依法终止的。
3.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公民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你单位如对本注销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日内向银监会申请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注销决定书之日起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xx年1月25日
行政部通告模板 篇3
原告: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诉状副本____份。
2、行政处理决定书__份。
3、其它材料_____份。
行政部通告模板 篇4
全体员工:
由:国际企业行政部
呈报:刘总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29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20xx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
所犯过失: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2、PO120xx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师傅、裁床何锦成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间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给予外发部龙松青、跟单部靳呈能、QA吴可英、QC付进清、纸样房张凡、裁床何锦成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目上。
国际企业(香港)有限公司
东城XX服装厂
东莞市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行政部
签发
行政部通告模板 篇5
xx市银山铁矿: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经我局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你单位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期间,采取个人银行卡收款、销售货物不入账的账外经营方式向部分单位和个人销售货物,共计收款278635309.00元,未申报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和第十九条第一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第(一)项“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第(一)项“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之规定,你单位少计应税货物销售额238149836.74元,少计提销项税额40485472.26元,造成少缴纳增值税款40485472.2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你单位上述隐瞒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拟对你单位处所偷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20xx2736.13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于20xx年10月28日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于20xx年10月18日之前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