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 篇1
新春将至,正值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的旺季,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宣城市应急局高度重视,强化监管力度、深化检查深度、落细问题整改,为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监管效能,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对全市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查出隐患36条,其中35条已整改完成,未整改到位的隐患,企业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有序推进整改;抽查52家零售网点,重点对零售店的消防设施配备、用火用电安全隐患、存放产品数量等情况进行逐一查看。
二是加强执法力度,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绩溪县、泾县等多地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一线督导,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纵深推进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截至目前,绩溪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2家非法经营场所,1家违法存放网点,共没收烟花爆竹600余箱;泾县共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三车次,共计500余箱。
三是落细问题整改,推动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取得成效。以企业自查,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为依托,“全方位”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应急部门对全市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共查出问题隐患101条,其中99条已整改完成,对804家零售网点已实现全覆盖检查,查出问题隐患1447条,其中1346条已整改完成。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夯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规范了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
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 篇2
为切实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督工作,保障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镇安监站于20xx年11月20日开展食品安全、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了超市、街边小摊、便利店、等5家“九小场所”,主要检查经营户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贩卖食品是否过期,是否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是否过期等,尤其防止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每到一处,检查组对都其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经营户的安全意识,此次检查,暂未发现食品及消防安全安全隐患问题。
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 篇3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安全。扬州市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局按照《关于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6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部分零售户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查看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的现场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及摆放,是否有私库,是否存在烟花爆竹存货超量,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店铺周边是否存在违规带电、带火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按计划开展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宣传安全知识,详细讲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条件,要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依法、文明、安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秩序,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为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奠定基础。
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 篇4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商铺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禁燃禁放管控措施。近日,拉布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全力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安全稳定。
期间,对辖区烟酒店、杂货店、小卖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情况,并向个体户宣传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普及了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也为春节期间辖区的安全稳定夯实了基础。
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 篇5
春节临近,连日来,娄星区双江乡根据区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乡应急办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管理所等部门对全乡重点集市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力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此次行动对双江乡辖区内规模较大的10余家经营商户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个别经营商户小规模违规仓储销售烟花爆竹。针对此类行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收缴了价值1600余元的违规仓储销售烟花爆竹,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经营商户立行立改问题7个,并对相关商户负责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安排专人跟进,确保类似行为不再发生。
双江乡作为洪家山森林公园所在地,辖区内林区面积广阔,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森林火灾隐患较大。近年来,双江乡大力推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同时通过乡党委政府的大力宣传、全力推进,目前辖区内各行政村通过村规民约倡导约束村民群众节俭过节、禁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双江乡将继续加大爆竹安全检查力度,同时不断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各村加强日常巡查,严禁在本村辖区内,特别是林区范围内出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杜绝因燃放爆竹而引发的森林火灾,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简报范文 篇6
2月1日-2日,区安监局按照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可能进行烟花爆竹销售的场所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大检查。
检查中,区安监局根据“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相关规定,对6家大小超市进行突击检查。经查,2家超市(世纪华联超市和江之南生活超市)正在经营销售少量的烟花爆竹。该局当即要求2家超市立即整改,将少量烟花爆竹搬离经营场所,除合法自用外,不得违规销售。其他4家超市(九杏生活超市一店及二店、珍舟日杂、云海超市)经查,未发现销售经营烟花爆竹,安监局要求4家超市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
结合这次检查,区安监局还向6家超市着重宣传了《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告知被查对象,下一步该局还将不定期开展突击暗访和“回头看”,全面杜绝区内非法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现象,确保集中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