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异议申请书 篇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_____族, __________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号 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申请你院通知__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以证明 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待证事实)。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写明申请证人出庭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公章)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仲裁异议申请书 篇2
法定代表人:高。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南市人民东路
被申请人:周,男,汉族,1976年8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汉县东乡镇学坝街48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判决撤销成都市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成华劳人仲委裁字(20xx)第615号裁决书。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理由:
一、仲裁裁决的法律适用错误,
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规定,裁决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半个月经济补偿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理由如下:
1、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本案时,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
第一:被申请人劳动合同期间处于试用期,根据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申请人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公司对作出的《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证据相互佐证,可以证实申请人处于合同试用期,被申请人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申请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但成华区劳动人事1
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中(见裁决书第7页第14行——20行)认为申请人举证的20xx年8月份对周兴海的绩效考核表中没有周兴海的签字,以此推断申请人提供的此证据依据不充分,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为什么8月份对周兴海绩效考核没有周兴海的签字,那是因为周兴海工作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侧面证明了周兴海违反了公司绩效考核的规定,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任何员工必须进行绩效考核,周兴海入职后4月、5月、6月、7月的绩效考核都签字,为什么8月份绩效考核不签字呢,只能证明其8月份不服从公司管理,由于自己的行为导致绩效考核无劳动者签字,故,应认定申请人提供的8月份绩效考核是真实的,能证明周兴海8月份绩效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
第二:由于被申请人不服从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开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申请人就是依据被申请人处于试用期,又经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公司管理,所以申请人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故,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以《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第1款裁决,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属于法律适用错误。第三:《劳动合同法》46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按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真实意思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要想使用第38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
情形,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申请人处于试用期间,其擅自离职,未向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所以应属于擅自离职,不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6条、38条规定情形,不应享受经济补偿。
二、仲裁程序违法。
在仲裁开庭前,申请人向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周兴海同志的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关于周兴海处罚规定》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仲裁庭应让双方进行质证,然而,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证据,仲裁庭仲裁裁决中无此证据的举证质证,裁决书中亦无此证据的质证意见,严重违反法律关于仲裁程序的规定。
综上所述,成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该案的仲裁过程中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异议申请书 篇3
申请人:______,男,住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十堰市____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____年――20__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____年2月被十堰________劳务公司派遣到____________车身厂工作,20__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仲裁异议申请书 篇4
申请人:杨x,男,汉族,1981年2月2日出生,驾驶员,身份证号:________,住连云区宿城乡宝山村宝山组__号,
被申请人:连云港宁海____建材有限公司,住连云港市宋跳工业区振兴路__号 。
法定代表人:徐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____年3月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____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20____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黄海大道与242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解放军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导致申请人不能独立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依法作出了连人社工认字[20____]第49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为工伤,20____年5月17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委员会作出连劳鉴通20____578号劳动能力结论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八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致使申请人在受伤后不能得到相关保险待遇,为此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多次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可惜至今申请人仍没有得到被申请人一点应有的`赔偿。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此致
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异议申请书 篇5
申请人:,男,汉族,电话:住所:邮编:
被申请人:住址:邮编:法定代表:职务,总经理电话: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x月x日到20xx年x月x日双倍工资计x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年xx月和x年1月至2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年xx月至x年3月加班工资256·4元(112小时15.2元/小时1.5倍=256.4)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年xx月xx日至x年3月5日工资xx61·11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积金x元(每月1)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3年年终奖25元。合计金额:224x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1年xx月xx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x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xx元。直至xx月xx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xx年x月x日到0xx年x月x日工资计xx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xx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共计165xx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x2年12月1日至x3年3月5日工资xx61·11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5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x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积金x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x1年月至x3年3月加班工资256·4元(112小时15·2元/小时1。5倍=256·4)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