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申请书 篇1
致:
申请人:
xx市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住所地:xx市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A,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证事项:网络证据保全
申请人xx市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为防止日后证据灭失,于20xx年四月十三日向本处申请对“浙江机电有限公司”网站相关“产品展示”中“通机系列”的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品信息进行网络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本公证员C和公证工作人员D于20xx年四月十三日十五时三十分来到律师事务所律师办公室,由律师进行操作。律师通过互联网打开“浙江机电有限公司”网站,点击“产品展示”分别查找“通机系列”网页相关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品信息,对上述网页及相关链接进行了实时打印,共打印书面文档15页,操作时间自十五时三十五分开始至十六时三十分结束。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复印件与上述实时打印所得的.书面文档内容相符。该书面文档原件保存于我处。
此致
敬礼!
公证员
20xx年四月二十四日
公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情况
姓名:
别名:
性别:
外文译名:
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出生地点:
现在住址:
生父:
生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往国外定居时间:
往港、澳、台定居时间:
婚姻状况:
在中国居住时有无登记结婚:
公证书使用地:
公证书用途:
声明
本人自愿申请办理上述公证事项,并保证以上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和向公证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X年XX月XX日
村民(居委)工作单位员审查意见:
签名:
X年XX月XX日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意见:
签名:
X年XX月XX日
说明:
1、婚姻状况栏是指居住国内申请人的婚姻状况;
2、在中国居住时婚姻状况栏是指域外居住者出境前的婚姻状况;
3、审查机关要盖章和签名(婚姻登记机关要盖婚姻登记专用章);
4、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要单位盖章及加意见。
公证申请书 篇3
山东省临沂市沂蒙公证处:
我们申请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与临沂市兰山区盛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签订了《 》,为确保严格履行合同,我们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特申请临沂市沂蒙公证处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申请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已明确公证员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声明:申请人为申请公证事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家庭住
址均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确认,如果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提供的虚假证明材料和做出虚假陈述及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有误,导致公证处无法核实或出具了错假证,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均由申请人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承担。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保证人:
保证人:
年 月 日
公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现住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号。
本人于____年____月 ____日奉委派为,是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_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为,谨向贵处申请法定代表人公证;现提供以下证明材料:______。请予审查,并予公证。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申请书 篇5
XX市国信公证处:
王某于20xx年1 月3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XX市支行签订了100万元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用于育肥牛养殖。我公司于20xx年3月7日与借款人王某、反担保人姜某某、王某某、刘某某、雷某某、修某某共同签订了《反担保协议》,上述反担保人及借款人王某以其及其配偶个人项下的所有财产设定抵押,作为反担保。上述《反担保协议》、《承诺代偿书》在贵公证处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书》编号:(20xx)某某国证字第235号。
该借款人自《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并取得贷款后,至20xx年1月29日合同约定还款日未履行还款义务,截止20xx年2月8日累计连续逾期达到10天,我公司因此为其向银行垫付贷款本息共计壹佰零捌万贰仟陆佰贰拾玖元柒角玖分(小写:¥1082629.79元),根据协议约定已经符合申请强制执行条件。为保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特持(20xx)某某国证字第235号《公证书》向某某市国信公证处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书,请依法出具公证文书以维护国家金融秩序。
被执行人:王某、姜某某、王某某、刘某某、雷某某、修某某
执行标的:王某、姜某某、王某某、刘某某、雷某某、修某某截止20xx年2月8日拖欠的`贷款本金、利息、垫款损失以及相关的执行费用。
某某省某某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2月10日
公证申请书 篇6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请求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向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
____________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公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x,,族,x岁,居民身份证号:。
住所地:xx省xx县xx乡xx村x号。
申请事项:申请人与xx学校因劳动关系争议向双流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向你处申请对有关网页进行证据保全。
此致
xx市武侯区公证处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公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已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人民法院判决_______________,剥夺了我的_______________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_______________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证申请书 篇9
申请人:×集团总公司,法定地址:××市路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支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何,男,42岁,原籍上海市人,现任×集团总公司总经理,住××市路号,电话:。
委托代理人:张,男,31岁,原籍湖北省××县人,现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住××市路号,电话。
申办事项:证明《集目总公司和×公司购销合同》证明文件的副本与原本相符。
证明材料:
1《×集团总公司和×公司购销合同》原件一份。
2《×集团总公司和×公司购销舍同》副本一份。×集团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何(签章)
年 月 日
公证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 集团总公司。
法定地址: 市 路 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支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 ,_____,岁,原籍市人,现任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市路号,电话:.
委托代理人: ,_____,岁,原籍省县人,现任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住市路号,电话:.
申办事项:证明《集团总公司和公司购销合同》证明文件的副本与原本相符。
证明材料:
1.《集团总公司和公司购销合同》原件一份。
2.《集团总公司和公司购销合同》副本一份。
集团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公证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A,男,岁,族,省县人,县乡菜农,现住县乡。
案由:蔬菜购销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请求仲裁机构裁准保全证据,及时向证人B提取证言。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事实,此略。)基于上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特请求仲裁机构裁准保全证据,并转由人民法院迅速向证人B调取证言,以保证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
此致
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A
年月日
公证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陈志忠,男,汉族,__年__月__日生,芒市华侨农场一分场退休工人,住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居委会第二组。
申请人:李美英,女,汉族,__年___月__日生,芒市华侨农场一分场退休工人,住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居委会第二组。
申请人:陈卫东,男,汉族,__年___月__日生,个体户,住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居委会第二组。
申请事项:请求撤销(20__)云德民宇证第1461号公证书
事实与理由:20__年初,芒市华侨农场进行职工住房危房改造,农场退休职工陈志忠、李美英及其儿子陈卫东共同划得宅基地一宗,该地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陈志忠、李美英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对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不了解,儿子陈卫东又远在广东佛山工作,有关危房改造的土地、建房等手续都由女儿陈卫军出面帮助办理。20__年12月18日,陈卫军到其父母家陈志忠、李美英里家里说“办理土地手续需要办理公证,现在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陈卫军随即用车子将两位老人陈志忠、李美英拉到德宏州公证处,诱骗陈志忠、李美英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并作了公证。其内容是陈志忠、李美英将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的土地使用权赠与陈卫军所有,公证书号为(20__)云德民宇证第1461号。该《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公证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第一、陈志忠、李美英无权赠与,赠与合同无效,公证违法。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书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书中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财产。(20__)云德民宇证第1461号公证书的赠与合同的标的物是赠与人依《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取得的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的土地使用权。《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必须登记才有法律效力。赠与人陈志忠、李美英赠与的土地使用权尚未进行登记,还没有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无权对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处分。该土地使用权赠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公证程序规则》第18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该条第2款第(4)项规定:“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法定证明材料有且只有《土地使用权证》。而(20__)云德民宇证第1461号公证书,当事人没有向公证机构提交该土地使用权证。《公证程序规则》第48条第1款规定:“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该条第2款第(6)项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显然,作为“赠与人”的陈志忠、李美英没有提交、也无法提交其土地使用证。州公证处依法应当不予办理公证。事实上办理了,当然也违反法律的规定。
第二、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和公证是陈卫军采用欺骗手段骗取陈志忠、李美英和公证处办理的,并非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陈卫军得知农场职工住房危房改造和芒市农垦路东段改扩建相关政策后,于20__年2月9日,借陈卫东回芒市家过春节之机,即召开家庭会,议题主要是:陈志忠、李美英将危房改造所得的'158.2㎡宅基地、农垦路延长线120㎡老宅基地政府拆迁补偿安排的新宅基地、搬迁补偿费都归给陈卫军所有,危房改造地由陈志忠、李美英和陈卫军共买,房子由双方共同建盖。土地和房子产权都归陈卫军所有,陈卫军负责陈志忠、李美英的养老等。因父母、女儿和儿子三方对前述的土地及房子建盖、产权归属、老人赡养等问题意见分歧很大,未达成协议。之后陈卫东即回广东佛山,陈卫军就将家庭会所谈的事项写成两份《关于家庭财产协议》,拿到陈志忠家里,叫陈志忠、李美英在协议上签。李美英说:“家庭会没有开成(功),现在陈卫东又不在家,协议写的是什么,我没有文化晓不得,你叫我们签我不签。”陈卫军就叫陈志忠代李美英签了。然后,陈卫军又叫陈志忠、李美英在协议书上按手印,因家里没有印泥,陈卫军说:“手印我去按,你们认着。”李美英说:“你要按是你的事,我们是不认。”陈卫军按了手印后,连同另一份协议寄到广东佛山给陈卫东,电话告诉陈卫东说:“父母已经同意并在协议上签了,按了手印。”陈卫东看了后,认为协议内容既然是父母的意思,他尊重父母的意见,即在协议上签了,将协议寄回芒市给陈卫军。在两份《家庭财产协议》中,一份协议当事人甲方为陈志忠、李美英,乙方为陈卫东。另一份协议当事人甲方为陈卫军,乙方为陈卫东。两份协议内容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姑且不论,协议都涉及陈志忠、李美英,陈卫军和陈卫东三方的权利义务,而两份协议都只有两方当事人签,协议无效。另外,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陈卫军和陈志忠、李美英之间没有协议关系,协议的内容对陈卫军和陈志忠、李美英都没有约束力,陈卫军依协议无需承担“约定”的赡养责任,也不能得到所“约定”的财产。再说,赡养父母是儿女的法定义务,陈卫军说:她负责父母养老,父母把所得的两块土地使用权给她,这不能作为条件。
陈卫军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时曾对陈志忠和李美英说:“土地手续我来帮你们办、房子我来帮你们盖,叫你们签就签,按手印就按手印,其他的事你们不要管。”20__年12月18日,陈卫军到陈志忠、李美英家里,对其父母亲说:“办理土地手续需要办理公证,现在到公证处办理手续。”随即用车子将我们两位老人拉到德宏州公证处,诱骗陈志忠、李美英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并作了公证,公证书号(20__)云德民宇证第1461号。陈卫军拿着土地赠与合同书和公证书,假借陈志忠之名向芒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将该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潞国用(20__)第0000176号。
20__年陈卫东回芒市家过春节,谈到盖房子的事,陈志忠、李美英才知道陈卫军把自己危房改造和拆迁补偿所得的两宗土地和房产都登记在她名下了,陈卫东也才知道陈卫军寄到广东要他签的协议,协议的内容父母并没有同意过,协议书上签、手印有假。陈志忠、李美英要求土地和房子的产权证一定要办成他们的名,陈卫军不同意,由此引起矛盾和纠纷。
陈卫军为达到占有申请人土地和房产的目的,在20__年2月9日主动召开家庭会,其目的和动机不言自明,家庭会没有达到其目的,之后又私自写了两份《关于家庭财产协议》,欺骗申请人陈志忠、李美英签,又将协议寄到广东佛山骗取陈卫东签,直到最终把申请人的土地和房产变成她个人的财产。申请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赠与陈卫军的意思,(20__)云德民宇证第1461号公证书是陈卫军以欺骗手段骗取申请人和公证处办理的。
第三、德宏州公证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违法。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而该公证不是赠与人陈志忠、李美英提出,而是受赠人陈卫军诱骗赠与人陈志忠、李美英,说:“办理土地手续须要办理公证,”用车把赠与人拉到公证处。到了州公证处后,两个老人对什么是公证,公证什么都不知道。从公证书德档案资料看,《公证申请书》是陈卫军填写的,申请人的签和手印都是陈卫军签和手印。《公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的签和手印、《赠与合同书谈话笔录》被接谈人签和手印都不是陈志忠、李美英本人的签和手印。尤其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中李美英的签不是出自她本人,《公证书》“合同书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及手印属实”的证词与事实不符。
其次,公证处没有向陈志忠、李美英交付或者送达公证书。《公证程序规则》第45条规定:“公证机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公证程序规则》第46条规定:“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送达。20__年12月18日当天,公证处就向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但公证处没有把《公证书》交给陈志忠、李美英,而把双方当事人的公证书正本都交给了陈卫军,陈志忠、李美英至今还没有拿到公证书正本。
第四、土地使用权共有人陈卫东没有同意赠与,赠与合同无效
国营芒市华侨农场《芒侨场(20__)11号文件规定:危房改造的对象“户口在芒市华侨农场,场员子女为独生子女的不能分户;场员有几个子女的,其中一个不得分户,必须与父母同住,作为同一套危房改造户处理。陈卫东户口在芒市华侨农场,与父母属于同一住户,是该土地的共有人之一。该土地使用权属于三个申请人共同共有,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应当由三共有人协商一致,赠与合同书其他相关公证材料没有其同意和签,赠与无效。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第1款、第63条第1款、第2款第(3)的规定,特向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请求撤销(20__)云德民宇证第1461号公证书。
此致
德宏州公证处
申请人:_____
__年__月__日
公证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 ________,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
本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在_____大学经济系学习,完成学业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请予公证。
附:本人所获_____大学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申请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
公证申请书是法人、非法人团体、公民向国家公证机关提出的书面文书,用以请求其依照法定程序对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
公证申请书由以下五部分组成:
① 名称。即在首行的中央部分写明“公证申请书”五字。
② 申请人的情况。申请人如系法人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地址、企业性质、开户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籍贯、电话和住址;如委托代理人代为公证的,还应写明代理人的上述情况。
③ 申办事项及用途。在这一项中主要应写明办理的公证是属于哪种公证。
④ 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在这一项里应逐一说明办理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的名称,如法人代表证明、委托书等。
⑤ 结尾。这一部分应首先写明申请人或单位,并签字盖章,然后由法宝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最后注明申请的年、月、日。
公证申请书 篇14
**市中星公证处:
我公司自愿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贷款合同》,为借款人(向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客户)提供担保。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特向你处申请公证,并对该合同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本公司郑重承诺:对上述合同全部条款理解清晰、无任何疑义;并保证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如贷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回贷款本息,本公司同意接受相关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申请单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20xx年XX月XX日
公证申请书 篇15
申请人:,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X市西北路211号5号楼3-202室。电话:
被申请人:,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X市XX街68号5号楼2-8.电话:
申请事项:请求撤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办理的声明书公证。
事实与理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办理公证声明书,声明“位于X小区28层D2房产,位于新民路建筑面积122.761平方米的房产一套,自愿办理到X名下”。该声明书中并未明确声明变更的基础法律行为是赠与或是买卖等方式的物权转让内容。根据办理公证时的谈话记录反映,双方是借用关系,所办公证是为方便被申请人使用房屋之用。但被申请人私自利用该公证书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登记领取了房产证。申请人发现后,为维权数次诉讼,终因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强于公证记录的证明效力,造成诉讼失败。申请人认为,公证声明书只是房屋借用行为,并未涉及房屋产权的'转让,申请人的声明房屋借用真实意思未在公证书中体现。恶意利用该公证书,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为此,申请人特提起撤销公证的申请,请贵公证处依法对该公证予以撤销。
此致!公证处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