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型材采购合同范本 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供应 工程钢材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
第二条 钢材供货厂家及质量和技术标准
1. 甲方向乙方所供应的钢材为国营大型生产厂家的合格包检产品。
2. 质量标准为国家现行执行标准。
第三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和费用承担
1. 货物运费和下车费、下车过磅费及下车安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需货前三日,书面或信息向甲方提供该批次的需求计划。该批次需货计划应当包含钢材的具体的规格、数量、供货时间。甲方应当在收到批次需货计划24小时内再次确认,甲方按确认后的批次需货计划履行交货义务。若由于市场原因,乙方该批次需求计划中所列部分的某一规格在成都本地市场缺货,甲方应在收到该批次需货计划之日起24小时内将此情况通知乙方,再由双方另行约定供货时间。
3. 供方负责将货送到需方工地,需方指定作为乙方指定的收货人,代表乙方收货。乙方任意一个指定的收货人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字后,均视为乙方已收货且乙方对甲方所供钢材的厂家、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以及交货地点等已经确认。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 甲方所供材质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标准执行。乙方必须对所供产品先检后用,如对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差异议,需方必须在收到材料后7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同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检测报告。供方在收到质量检测报告之日起5日内,由供需双方会同该生产厂家抽样共同到国家认可的质检权威机构进行质量复核,上述部分的出具质检报告所确诊的检测为最终结果。供需双方均应认可。如确实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可退货,供方负责承担检测及往返运输,上下车费用,不的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和损失。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货到工地后,先检后用,不检验使用所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 计重方式以过磅计量为准。合理磅差在千分之三之内乙方予以认可。数量异议在货到工地时当时并保持原包装未动的情况下提出。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 付款方式:除首批垫资100吨外,其余以后按批次实际收货数量三日内(若特殊情况,必须在5日内)现金或银行电汇支付,现金必须凭供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支付,如果逾期未支付,乙方每天承担当批次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 付款期限:供方首批垫资钢材100吨,不计垫资利息,在最后一批次钢材供货后,30日内必须付清。否则,乙方每天自行承担甲方向乙方所供钢材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 如乙方未按本条上述约定支付货款,则供方可停止供货。在停止供货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厂家、商家的钢材,否则视为违约。
4. 甲方所供的钢材材料,乙方承诺不要求甲方提供《建筑钢材货款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商业手工版发票》。甲方只提供给乙方收款收据既可 。
第六条 特别约定事项
1. 乙方该项目工程全部钢材由甲方独家供应。供货期间,甲方在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乙方使用甲方以外供货商提供的钢材,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必须保质、保量(合理磅差在千分之三以内),按时供货给乙方,否则视其违约,乙方有权力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责。
3. 乙方将钢材需用计划以书面形式或信息发给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的当天攀成钢挂牌价(即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对成都的当期钢材报价),另外每吨加价50元)为准,按时组织货源送货至乙方工地。
第七条 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违约方按违约条款承担已履行交易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计算。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若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
2.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至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塑钢型材采购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鉴于甲方承包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工程,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及单价
钢材规格和生产厂家由甲方指定,价格及数量规格见后附表,本价格在合同签字生效日起25日内如遇市场价下调乙方价格同等幅度下调,市场价格上涨时甲方不予调整,还按本合同执行,钢材由乙方组织运输,钢材到甲方场地后由甲方组织卸货。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钢材必须是甲方业主准入生产厂家的产品,并且复核现行国家的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出售的钢筋随车提供该批钢材的产品质保书以及相关资料。
三、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完成甲方采购清单所需钢筋(采购清单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采购清单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提供钢筋采购清单,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清单供货。
五、运输及交货地点
运输由乙方负责,交货地点为:
六、计量方式
1. 螺纹钢:按钢筋理论单位重,计算重量(验尺);
2. 线材:按过磅计重,以甲方磅站计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
乙方每供货满200吨,甲方应按应付款(在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及钢材质量保证书后五个有效日内支付)。乙方在供货期限内将按甲方所需全部钢材(采购清单)运到交货地点,并且提供全部有效发票及钢材质量保证书后五个有效日内结清货款。如果乙方未在供货期限内完成,甲方有权拒付已交付货场剩余的5%货款。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 甲方对不合格的材料有权拒绝进场,对已经进场的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费清理出场,或由甲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也不负担该材料款。
2. 甲方付给乙方材料款时,有权向乙方索要发票。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保证材料合格,若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质量事故,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运输过程中,应遵循环保部门对环保方面的要求,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若因乙方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叫破坏,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政府对超限超载的管理规定,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否则由此造成道路破坏及相关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安全负全部责任,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
5. 乙方在甲方付给材料款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有效发票。如甲方未在规定的五个有效工作日付款,从第七个有效工作日开始按当期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短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乙方若违约,应承担对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合同期间若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及合同有效期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塑钢型材采购合同范本 篇3
供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需方: 签订地点:供方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守信誉的原则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材质、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列下: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需方自提,费用自理。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线材、盘螺过磅,过磅合理磅差在±3‰之内,提货时当场验收。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铁边捆扎,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钢材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供方不承担责任。如有质量问题,七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供需双方共同协商退货或换货,逾期视同合格。
七.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八.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支付方式: 现款现货,现金结算。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交由北辰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需方委托 同志全权办理、执行本合同相关事宜。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供 方
需方
年月日
塑钢型材采购合同范本 篇4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守信誉的原则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标准。
二、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实际数量,减尺、过磅为准。
三、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货异议期限:如有质量问题,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供需双方共同协商退货或换货,逾期视同合格。
四、 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钢材单价及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的《钢材供应清单》为准。结算方式:20xx年6月15日前结清货款。如果到期不能结算完,需方按8元/吨/天支付违约金给供货方。
五、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交由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需方: 单位名称:
年月日:
塑钢型材采购合同范本 篇5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购货总价值为人民币 213250.00元。
第二条 质量(含包装)要求及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标准,I级钢代号为HPB235,II级钢代号为HRB335,III级钢代号为HRB400,乙方保证所供物资质量合格、规格符合要求,提供材质证明书,经复试合格后项目方可使用。若复试不合格,甲方立即退货,往返费用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三日内供到甲方施工现场。
第四条 运输及费用:乙方负责装、运、卸并承担其费用,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和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验收及结算办法、付款方式:按国标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线材、盘螺过磅,螺纹按理论重量计算。货到工地,经验收合格待手续完善后,视项目部资金计划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负责供应的货物,应当在约定期间内将货物安全供应到合同约定地点。乙方逾期不能供货,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供货部分货款的1%的违约金。
2、 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使用者,应当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换或退货,并承担保换包修或退货所支付的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1%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供货时,少供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供;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供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供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1%的罚金。
(二)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货物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在约定供货时间前2天通知乙方,并适当补偿乙方因变更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自提的货物,甲方应按双方约定日期提货。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第七条 争议或纠纷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本着事实求是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时,约定向南阳市经济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南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 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约完毕失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4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 河南天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材料设备科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