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维修合同 篇1
建筑单位: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乙方)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__(丙方)
甲方与乙方协定由乙方开挖自来水管道和绿化树沟,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拟定如下条款,在丙方的监督下,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施工项目
1、开挖自来水管道60米,宽0.5米,深1.8米,每米______元,合计资金________元;
2、开挖绿化树沟70米,宽1米,深度1米,每米______元,合计资金_______元;
二、开挖时间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月______日
三、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以上两项工程合计资金共________元整。
2、经甲方验收,丙方监督,开挖沟槽达到合同要求,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3、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及开户银行账号,由丙方开据转账支票付清所有款项。
建筑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监督单位(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自来水维修合同 篇2
建筑单位: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乙方)
监督单位:______________(丙方)
甲方与乙方协定由乙方开挖自来水管道和绿化树沟,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拟定如下条款,在丙方的监督下,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施工项目
1、开挖自来水管道60米,宽0.5米,深1.8米,每米______元,合计资金________元;
2、开挖绿化树沟70米,宽1米,深度1米,每米______元,合计资金_______元;
二、开挖时间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月______日
三、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以上两项工程合计资金共________元整。
2、经甲方验收,丙方监督,开挖沟槽达到合同要求,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3、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及开户银行账号,由丙方开据转账支票付清所有款项。
建筑单位(甲方):____________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监督单位(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自来水维修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用户编号: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用水双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供、用水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共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水地址、用水类别
1.根据用水人要求,供水人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向用水人供应自来水。
2.用水人用水类别为居民生活用水,计费水表口径为DN__________mm。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质量
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应保持不间断供水,提供的自来水水压应符合国家标准,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条 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
(一)用水计量
1.供、用水双方按照计费水表计量的水量作为水费结算的依据,计费水表须经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经其授权认可的检验机构检定合格。其安装、移位、更换、定期检验与拆除等均由供水人办理,用水人应予以配合。
2.用水人对计费水表准确性有异议时,可依法申请检定,经法定检验机构检定,计费水表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标准的,当月按验表结果核收水费,此前的水量不作调整,水表检定、复装等费用由供水人承担;计量误差在规定标准以内的,用水人除缴纳正常水费外,还应承担水表检定、复装等费用。
3.因用水人原因造成不能抄见水表或遇计费水表故障的,按《台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用水人无正当理由连续_____个月以上停止用水的,供水人可拆除结算水表并对其销户,用水人要求复装时,应当重新办理用水手续。
(二)水价
水价执行政府定价,即指按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供水分类价格核定及代收费规定执行。在供水期限内,若遇水价调整的,按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
供水人按周期抄验水表并向用户收取水费,用水人应在接到供水人出具的《水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____日内缴清水费。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以计费水表为分界点,水源侧的管道及附属设施(含计费水表)由供水人负责,用户侧的管道及设施由用水人负责。用水人发现计费水表封印损坏或脱落,水表箱、阀门等设施损坏的应及时通知供水人。
2.对有计划的管道检修及施工等原因造成停水或降压的,供水人应提前___________小时通过张贴停水通知或媒体公告等其他形式通知用水人。
3.供水人专门设立报修服务电话(____________),及时组织人员前往修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水人的违约责任
1.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法定部门认定,由于供水人责任造成的停水、水压降低、水质事故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2.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其它有关法定部门认定,供水人未按规定检修供水设施、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或水质事故,使用水人受到损失的,供水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供水人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恢复通水。
(二)用水人违约责任
1.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按应缴纳水费额每日加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用水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人可中止对其供水,但应提前五天通知用水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用水人自行承担。
2.用水人未经供水人同意擅自改变用水类别的,除补缴相应用水类别水价差价外,另应向供水人支付违约期间水费总额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补办有关手续。
3.用水人未经供水人同意不得向他人供水,擅自转供自来水的,用水人应立即停止转供水行为,并且向供水人支付违约期间应缴纳水费总额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4.用水人私自开启计费水表封印、更换计费水表、拆装计费水表等致使计量失准的行为均属窍水行为,供水人有权中止供水,并移送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因用水人原因造成计费水表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用水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供、用水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如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_____方式解决争议:
A.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B.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用水人销户或过户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水人执贰份,用水人执壹份。
供水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用水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自来水维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村自来水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X村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PPR管道安装、土方,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 XX日历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以上。
第五条 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X元整(¥X元)(含税),总工程量约为X米(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按实际仗量米数计算),单位造价为X元/米,此价款为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平均造价,工程开工以后,如因土质结构造成施工难度增大,可按实际情况调整该项的价格。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乙方所购进的材料必须由甲方工程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2、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鉴定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3、主管道为PPR管,管径寸,管壁厚6毫米以上;支管道管径为寸,管壁厚
第七条 工程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XX米(埋管位置)。
第八条 质量验收
1、甲方审核后认为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10天内组织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4、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6、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7、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8、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
第九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设计方案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第十条 双方责任事项
1、甲方:
(1)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及有关技术资料;
(2)派驻施工现场的工程监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4)工程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
2、乙方: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税费;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用主要建材质量及采购过程接受甲方监督,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4)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回访义务,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5)完工后做好场地清理工作;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回访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维修;
(8)安全施工,防火、防盗以及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款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理及工程的养护,当工程具备验收的条件下,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并附完工资料一式八份:
2、工程施工进度及工程验收时的照片、验收结论;
3、工程竣工、竣工决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单;
4、本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含原始施工记录资料)、建筑材料的试验检测资料。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工程预付款:本工程平时不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达50%可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X元(¥X元),系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3、付款期限:经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上级拨付的工程款到下庄亭村集体户头的实际金额可付至总工程造价的80%;其余工程款经审计后,留足5%的质量保修金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税金由乙方到当地税务部门自行缴纳。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总价款中扣下 5 %的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内属乙方的工程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无条件及时进行返修,费用自理,保修期满,工程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工程保修金(不计息)。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协调解决。
2、合同附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要求等。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款,回访期满后自然终止,如有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X年X月X日
自来水维修合同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服务内容和承诺时限
1、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查勘,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来水窗口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
2、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安装,经查勘符合改造条件的申请人持市政公用事业局的占(挖)道路许可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来水窗口结清所有水费并缴纳安装费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
优质服务,方便群众
1、在营业大厅和中心窗口公布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制度和标准。凡市区的新建住宅(包括商住楼)均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供水方式,建设前我公司可向建设单位提供实施“一户一表”的推荐方案。
2、管道报修实行24小时值班,自来水管道爆管,抢修人员按下列规定时间赶到现场止水:和平路以东、中山路以北,梦溪路以XX区域在10分钟以内;上述区域以外,润州路以东、南徐路以北、焦化专用铁路线以XX区域在20分钟以内;其他区域在25分钟以内(丹徒新区区域35分钟以内)。修复时间:dn300以下管道不超过24小时;dn300-dn800的管道不超过36小时;dn800以上管道不超过48小时。
3、出厂水水质优于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每月在报纸上公布出厂水及管网水检测主要指标。供水水压符合建设部有关规定要求,dn300以上主干管末梢水压不小于 0.14mpa。因接水及维护等作业需要影响较大片正常用水的,在报纸上提前公告,实施时在作业片区张贴停水通知。
监督和投诉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规定,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
投诉接待部门:客户服务中心(地址:解放路49号市自来水公司四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