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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时间:2025-04-22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药品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见附表《莱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品需求目录》。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供货价格和购销方式

  (一)供货价格:按乙方投标的药品价格执行(见附表),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乙方需提前已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不得以药品涨价为由而不给甲方供货。

  (二)购销方式:甲方通过药品采购计划表或电话报单的形式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办理验货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四条 质量要求

  (一) 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 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 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五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如果甲方或第三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即时封存该药品并由甲方或第三方在封条上当场签字确认后,由乙方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该药品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检验费用,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湖南机床厂职工医院药库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期间,若乙方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

  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标的适当调整。

  第十条 其 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合同遵守的质量条款:

  1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2产品附产品合格证;

  3产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包装物免回收、用;

  4购入进口药品,--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5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负完全责任,--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抽检损耗、赔偿及处理等一切费用。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同产品有效期。

  二、交货地点及方式:--负责送货至需方仓库,地址:,收货人:,电话:,附《随货同行单》及《药品检验报告单》,货到验收合格后签收。货及增值税发票同行。

  三、运输方式及其费用的负担:□铁路、□公路、□邮局、□其他___;费用由供--承担。

  四、结算方式:结算期限:。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限期:按合同第一条质量条款有关标准、方法进行验收。--所提供的产品应为新批号,收货时距生产日期不超过。

  六、违约责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数量履行供需双方的义务,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

  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合同附件、质量保证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授权需方在区域独家代理经营本合同品种,未经协商并经需方同意--无论以何种形式向上述区域内发货销售的,--须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其它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负责将药品配送至村卫生室。

  4、质量标准: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5、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24小时内

  6、验收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在药品有效期内,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④、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6小时内验收

  7、付款方式:

  在甲方验收药品合格后,乙方凭有效发票与乡村医生结算药款。

  8、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不能从其他渠道进购药品,配送不齐的除外。

  9、其他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平口中心卫生院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20_年 4 月 1 日至 20_年12 月 31 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4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王竹桥

  委托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报送药品采购计划后,乙方严格按照计划数量、规格、生产企业等内容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时间付款。具体药品品种以甲方药品采购计划为准。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 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每批药品须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提供完整药品信息的随货同行。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有效期≥60天的药品 ,因滞销等原因,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作退换处理;

  第八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

  二、交货地点:攀枝花市铁路医院西药库房。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甲方按验收合格入库,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格票据(增值税发票应注明税率)的供货,作当期应付账款进行财务挂账,并按期进行支付;

  二、甲方可暂扣不超过乙方供货当期剩余库存价值的货款,作为风险质量保证金;

  三、乙方理解并同意当甲方对乙方当期应付账款余额较小时暂缓支付原则;

  四、双方终止合同关系,不再续订合同的,需将乙方供货使用完或退乙方后,没有质量及其他方面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方可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 1000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 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六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5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 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6

  需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供应商(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卫生部、国务院惩教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意见》、《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网上采购药品清单”。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下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发货。甲方应确认乙方在网上交付的药品,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要求。(2)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有效的证明、生产批准文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3)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具有药品检验报告、随附的副本和相同批号的发票;进口药品应附有质量检验报告。

  (4)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有效期配送药品。从药品到货之日起,药品有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药品质量必须保证后才能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1)除包装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均应按照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变质,并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送至指定地点。

  (2)每个包装箱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如果不完整,应附上盖有乙方新印章的质量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包装箱内外的包装、标记和文件应符合合同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检查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药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拒收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2)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

  告知乙方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乙方同意在收到要求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书面通知时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应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的药品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按规格单方面中止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果送检的药品没有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药品检验期间,甲方的临床药品被其他同类药品临时替代。

  (4)若乙方配送的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继续履行本标准药品的采购合同,并返还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浪费药品,甲方应对采购的药品进行妥善储存和管理。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药品有效期管理。甲方应定期检查药品仓库和药店的药品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退换医院药品。甲方应合理采购和使用药品,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近期影响的药品不得退还乙方..

  第六条交货时间和地点

  (1)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遵循甲方发出的订单

  执行。急救药品的运送时间不得超过小时,一般药品的运送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小时。

  (2)交货地点: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应在收到药品之日起天内结算。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交易药品的发票及相关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第八条终止合同的条件和处理方法(一)违约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或甲方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2)乙方破产解除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终止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本合同的终止不会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3)合同终止后的处理方法

  1.根据上述规定,甲方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他规格的挂网药品。甲方购买替代药品超出乙方供货价格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双方结算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果甲方未能按照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本合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延期交货的,承担支付给甲方的额外延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并按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相关文件接受处理。

  (2)延误赔偿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在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逾期赔偿违约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计算,违约金最高金额为合同总价。一旦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2.支付违约金后,乙方还应履行其应尽的交货义务。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采购合同约定购买非联网药品替代乙方网络已识别品种的。

  (2)甲方无故未能完成网上签约药品数量的采购。

  如甲方有上述行为,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得超过

  三.不可抗力违约协议

  (1)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遇到障碍或延误,未能按照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缔约一方。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并寻求采取合理的计划来履行其他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交付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延误的事实、可能延误的时间及原因。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核实情况,并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由双方通过修改合同进行批准和重新签署。

  第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双方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的,网上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造成药品积压的,甲方有权退回积压的.药品或修改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1)网上采购目录所列药品,甲、乙双方按照公布的网上价格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和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3)甲乙双方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认可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伴随服务。乙方可能需要提供以下一项或全部服务:1 .药品的现场处理或仓储;2.提供药品开箱或包装设备;3.更换包装时发现的破损、快过期的药品或其他不合格的包装药品;4.乙方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如乙方需要对上述可能的伴随服务收费,应在报价中注明。

  (5)合同修改。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十二条在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反商业贿赂条例,自觉服从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甲方应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并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权利或者对对方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的,不视为放弃权利或者放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放弃对另一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另一方的任何责任,应作出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变更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盖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生效。一份正本和一份电子文件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7

  地点:____________卫生局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买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户(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接受丙方的委托,根据授权委托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________ ______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1.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和价格。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和价格详见《中标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的不可预测性,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所有药品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护措施进行包装和运输,每个包装箱应附有详细的包装数量清单。对于组装或散装药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防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每周一至二向选定的配送公司出具采购计划,以便乙方组织供货配送。

  动词 (verb的缩写)分销服务

  乙方应在收到丙方采购计划后72小时内送达医疗机构,并亲自验收交接,配送率不低于项目计划的70%。如果由于交通原因,货物可能在非工作时间交付,应提前通知丙方相关人员等待,以免货物到达时无人接收。

  不及物动词伴随服务

  乙方应向丙方提供以下陪同服务:

  1、现场搬运或仓储药品;同时,丙方将提供协助。

  2.丙方应及时更换破损、不合格、过期、淘汰等不符合约定的药品,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票货同行,方便乙丙双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丙方因药品流通不畅需要退换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期日前三个月提交给乙方。逾期不到三个月,乙方拒绝接受退货的。

  八.支付药费。

  1.所选药品的支付由江宁区卫生系统核算中心结算支付,丙方自行购买的药品支付备案。

  2.每月账单截止日期为20日,丙方按照局财务部的要求汇总并上报所有发票到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会计入下个月。

  3.从下月起,局会计中心将在第三个月内支付全部发票款项(如采购中心在10月20xx收到丙方提交的发票时,会计中心将在去年10月支付发票款项)。

  4.款项应直接划入乙方合法账户(以合同账户为准,书写应清晰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如遇紧急情况或公共卫生紧急情况,丙方应按& ldquo邻近原则& rdquo及时购买。

  2.乙方应确保所选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纠纷。如有争议,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

  3.乙方提供的药品被丙方使用时,由于报告、检查等原因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丙方造成的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丙方扣留正常发票,未能按时向甲方和会计中心报告,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报告,江宁区卫生局绝不容忍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___.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和交货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医疗纠纷赔偿)。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已自觉履行该合同报价绩效的责任& rdquo: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在采购中心发出提醒通知后7天内撤回或无法交付项目(以邮局盖章日期为准)的.,每项目罚款5000元,共计3个项目(包括7天内无法交付且被迫撤回投标的)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如果甲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7天支付的,违约金为未付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金额,但最高违约金不得超过未付金额的50%。

  ___I。管理服务费

  根据《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和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甲方应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收费。

  十二.合同生效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为一年。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补充规定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集中采购配送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在江宁健康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交换和索取所需的各种资质文件,存档备查。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8

  甲方:____

  乙方:____

  根据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药品:品名规格厂家单位单价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质量标准: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个月。

  5、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小时内

  ②、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③、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

  6、验收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日内验收

  7、付款方式:

  ①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税票并做到货票同行。

  ②货款在2万元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

  8、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5‰的违约金。③、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④、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采购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9、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青岛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

  签约代表:____

  签约日期:____

  乙方:____

  签约代表: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药品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莱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品需求目录》。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供货价格和购销方式

  (一)供货价格:按乙方投标的药品价格执行(见附表),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乙方需提前已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不得以药品涨价为由而不给甲方供货。

  (二)购销方式:甲方通过药品采购计划表或电话报单的形式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办理验货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四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五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如果甲方或第三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即时封存该药品并由甲方或第三方在封条上当场签字确认后,由乙方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该药品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检验费用,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湖南机床厂职工医院药库

  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期间,若乙方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标的适当调整。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1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签订地点: 乙方(卖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 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 个,签约金额为 元,大 写 ,含增值税,税率: %。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

  第三条 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 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4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 验收方式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 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7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书面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本地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报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10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可选择 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

  2. 仲裁委员会解决纠纷。

  第十一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由甲方在七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本合同与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合同有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2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和实践经验,在充分研究和吸取国内外相关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药品。

  第二条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经营证件,以及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与招标方要求相关的真实合法销售文件和手续。在首次供货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文件。

  第三条投标人须提供经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真实检测报告书,作为首批所供药品的凭证。每批产品必须附上该产品的合格证。对于进口药品,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单位的质量检验报告书以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在生产日期后不超过3个月。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6个月的生产日期。对于有有效期的药品,距离失效期的时间必须至少是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每个批号的药品数量限制如下:提供的药品少于10件时,只需提供1个批号;提供的药品在10件至50件之间时,不得超过2个批号;提供的药品超过50件时,不得超过4个批号。此外,各批次药品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另有特殊要求,投标人应按照规定对所有药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或变质,并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送到指定地点。

  (2)每个包装箱内必须附有一份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报告。所有的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都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后续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招标人应及时向投标人书面通知药品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确保透明公正。若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经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由投标人承担检验费用,并在投标人交货至最终目的地时进行检验。

  (2)作为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必须进行验货确认,并且有权拒绝接受那些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药品。如果拒绝接受了某些药品,投标人应该及时更换这些药品,以免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当招标人发现药品质量存在问题时,经过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确认后,有权在其他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该决定必须在7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招标人在收到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批药品配送后,根据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应当支付全部货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以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的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更改。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与已交易药品相关的发票、单证及其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招标人:

  投标人: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药品:

  品名:______规格:______厂家:______单位:______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质量标准: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5、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72小时内

  ②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

  ③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

  6、验收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根据本院临床实际需要,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④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2日内验收

  7、付款方式:

  ①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2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税票并做到货票同行。

  ②货款在2万元以内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货款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以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8、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5‰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④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做临床和给医务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9、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签约代表:_____签约代表:_____

  签约日期: _____       签约日期:_____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

  投标人:____

  为了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药品流通秩序的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____

  产地____

  规格____

  单位____

  供货价格____

  出厂价格____

  零售价格____

  数量____

  金额____

  交货时间____

  人民币____(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应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质量标准,并遵守与药品质量相关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需要提供有效的经营证件,以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和价格单等真实相关文件和手续,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在首次供货时,必须提交上述文件。

  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出具的药品检测报告书作为首批所供药品的证明,并且每一批产品都必须附上该产品的合格证。对于进口药品,投标人应当附上供货单位的质量检验报告书以及进口药品的注册证。如果由于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另有特殊规定,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所有药品进行适当包装,采取标准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或变质,保证药品安全无损地送达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需求方确认需要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具体要求。若投标方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检验结果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由投标方承担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检验将在投标方交付药品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当招标人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若发现有药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这些药品。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应立即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以免影响到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如果招标人发现药品质量存在问题,并获得了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作为证据,招标人有权在其他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对于这一决定,招标人必须在7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方接收到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批药品配送后,根据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招标方应及时支付全部款项。在合同签订前,招标方和投标方可以就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的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方提交已交易药品的发票、相关单证以及其他合同规定的履行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试行)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经招标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根据以上规定,招标方在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后,有权购买评标时的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对于购买替代药品所额外产生的费用,投标方应负责。招标方也有权要求投标方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发生破产或无法偿付能力,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书面通知投标人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其提供任何补偿。该终止合同不会影响或削弱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措施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承包方遇到影响按时交付药品和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他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应包含拖延的事实、可能的延误时间和原因。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由招标方来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是否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若需要延期,双方应通过修改合同并重新签署的方式来达成共识。

  ②若投标人无合理原因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处罚措施:需支付逾期赔偿费用和/或有可能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如果投标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会影响本合同下的其他救济措施。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逾期交付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计算为7天,不满7天的算作一周。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方应按照本合同中列明的条件采购中标种类,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其他品牌药品替代。投标方在无违约情况下,招标方不得变更采购计划。

  ②招标人需在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数量。若无法按时完成合同采购量,应顺延至下一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至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指定结算银行并按时完成价款结算。严禁以任何方式干预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活动。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果招标人违背上述合同义务,将面临以下后果:需支付法定滞纳金,并可能导致合同的终止。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签约方,详细描述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受影响方应尽力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完成其他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事项。当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积极进行协商和谈判,以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仍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提交争议至专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是指在网上签订的药品批量购买合同,它作为最终的药品购销合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其他义务:

  ①双方达成一致,对于所有列入成交目录的药品,同意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而不采用其他方式。

  ②招标和投标双方均应对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③双方参与招投标的各方一致同意在网上进行交易,且一致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所提供的交易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提供的附加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书中详细列明相关费用和条款。

  ⑥合同修改:除非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并正式修改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否则本合同的条款不得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

  第十二条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作为招标人,根据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药品采购,并且按约定时间准时付款,不得添加其他额外条件。

  第十四条此合同可由招标方的代理人根据招标方的授权,以招标方身份与投标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____

  招标人:____(章)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邮编: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____

  招标代理机构:____(章)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5

  买 方:

  卖 方: (药品供应商)

  《中选通知书》明确了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视为卖方对药品供货的品牌、价格及服务作出了承诺。

  1 采购

  药品交付地点:

  日。 采购周期,是指履行期间,即

  2 规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买卖双方实际交易的药品规格应与卖方通过集中采购资质审核后,进行有效报价的规格相一致。

  3 有效期

  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4 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如发生上述纠纷造成甲方或采购方经济损失,卖方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5 包装

  5.1 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包装变型、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每一个批次药品应附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买方提出的其他要求。

  6 数量

  在本采购期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的采购量的,应延续采购直至完成。

  7 付款

  买方验收无误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到货情况办理入库。如果超过三个工作日,甲方不主动进行入库到货确认,又未正式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即可视为已经到货确认。

  结算时间为配送企业到货确认30日内,供应商与配送企业按照合同条款结算货款。

  8 价格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应该是《中选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采购期内,卖方不能私自变更药品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政策性降价且此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以国家规定价格为准。

  9 配送

  买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药品全部通过成交供应商进行网上采购,同时,买方应保证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根据库存和医疗机构订货量及时向卖方订货;卖方应保证将所有成交的按照买方的要求及时发货,同时,按照卖方要求配送到位并进行相关伴随服务。

  10 伴随服务

  10.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2)卖方应对买方的质量查询、检查、医疗机构不良反应报告等做出及时应答;

  (3)其他卖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10.2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书面声明。 11 质量保证及检验

  11.1 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11.2 买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到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

  量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受。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

  11.3 药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11.4 因药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损失或发生药品不良反应(ADR),给买方、医疗机构或患者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12 退货

  买方将货物验收入库后原则上不得退货,如特殊原因确需退货的,应在验收入库后1个月之内进行退货。

  13 卖方履约延误

  13.1 卖方应按照采购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到货并提供伴随服务。

  13.2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买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13.3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按照拖延交货标的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14 赔偿

  14.1 除本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出现第13.3条款情况按第13.3条款执行。

  14.2 卖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14.3 药品买卖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4.4 药品买卖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14.5卖方提供的药品中出现伪劣、假冒等质量问题的,须赔偿买方该药品实际发生额的3-5倍罚款及其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 买方履约义务

  15.1 买方须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选品种且完成约定的采购量。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非中选品种,不得采购其他替代品种。

  15.2 买方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如买方未如期支付货款,每延误1天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万分之五,直至付款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15.3 买方必须要求卖方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具发票,并如实记帐。

  16 不可抗力

  16.1 买卖双方或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6.2 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6.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买卖双方或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买方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8 违约终止合同

  18.1 在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另一方可在如下情形下,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一方在合同履行中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18.2药品买卖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8.3 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条款的继续履行。

  19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卖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和分包

  因客观原因卖方无法独立履行合同,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1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22 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合同生效。

  23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4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参加此次药品集中采购的各方当事人。

  买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经营场所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6

  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 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 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 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 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 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药品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见附表《莱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品需求目录》。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供货价格和购销方式

  (一)供货价格:按乙方投标的药品价格执行(见附表),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乙方需提前已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不得以药品涨价为由而不给甲方供货。

  (二)购销方式:甲方通过药品采购计划表或电话报单的形式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办理验货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四条 质量要求

  (一) 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 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 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五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如果甲方或第三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即时封存该药品并由甲方或第三方在封条上当场签字确认后,由乙方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该药品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检验费用,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湖南机床厂职工医院药库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期间,若乙方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标的适当调整。

  第十条 其 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医院药品采购合同模板 篇18

  20__药品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xx公司

  乙方(供方):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__年11月30日至20__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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