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电视节目购买使用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使用甲方提供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自制的或享有可转让著作权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供乙方依其通常使用之方式(含向公众播放)使用,乙方不得侵犯甲方之署名权,不得再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第二条提供节目的数量按节目时长计算,平均每日提供分钟,一年共计分钟。
第三条转录节目的载体(磁带或其它载体)由乙方提供,甲方每
周向乙方邮寄一次节目,邮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甲方交邮之时视同完成向乙方的交付。
第四条乙方按节目时长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单价为每分钟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半年费用共计_________元;预付邮费_________元(大写:元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余下半年的使用费和邮费。
第五条甲方应尽力保证节目质量,乙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及时通知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同时甲方应保证在一方使用上述节目时不会侵犯任何人在先的著作权或者其他权利,如果乙方因为甲方的保证不真实而涉诉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上述电视节目,并且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七条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对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其它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做出。经修改、补充及变更的条款及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文本由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法制电视节目购买使用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
甲方:电话:传真:网址:邮箱:
乙方: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邮箱: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使用甲方提供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自制的或享有可转让著作权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供乙方依其通常使用之方式(含向公众播放)使用,乙方不得侵犯甲方之署名权,不得再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第二条提供节目的数量按节目时长计算,平均每日提供分钟,一年共计分钟。
第三条转录节目的载体(磁带或其它载体)由乙方提供,甲方每周向乙方邮寄一次节目,邮费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甲方交邮之时视同完成向乙方的交付。
第四条乙方按节目时长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单价为每分钟元(大写:元整)。
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半年费用共计元(大写:元整);预付邮费元(大写:元整)。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余下半年的使用费和邮费。
第五条
甲方应尽力保证节目质量,乙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及时通知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同时甲方应保证在一方使用上述节目时不会侵犯任何人在先的著作权或者其他权利,如果乙方因为甲方的保证不真实而涉诉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上述电视节目,并且不得许可他人使用。
第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七条通知和送达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
对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其它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做出。
经修改、补充及变更的条款及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文本由
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
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法制电视节目购买使用合同书 篇3
法制专题电视节目购买使用协议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使用甲方提供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自制的或享有可转让著作权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供乙方依其通常使用之方式(含向公众播放)使用,乙方不得侵犯甲方之署名权,不得再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二、提供节目的数量按节目时长计算,平均每日提供_________分钟,一年共计_________分钟。
三、转录节目的载体(磁带或其它载体)由乙方提供,甲方每两周向乙方邮寄一次节目,邮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甲方交邮之时视同完成向乙方的交付。
四、乙方按节目时长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单价为每分钟_________元。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半年费用共计_________元;预付邮费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余下半年的使用费和邮费。
五、甲方应尽力保证节目质量,乙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及时通知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第一次向乙方交付可供两周播出的节目。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权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八、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单方违约或毁约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制电视节目购买使用合同书 篇4
购货方:合同编号:
供货方: 签订地点:
一、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纤板 达成如下协议: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按国家GB18580—20xx、GB/T9846—20xx标准执行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分批发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责代办送到需方地址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以转账现金结算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事项:双方承诺,本合同供、需方签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法制电视节目购买使用合同书 篇5
卖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经办人: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