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验资业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20 年 月 日止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或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委托目的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实收资本]增加(减少)情况进行审验。审验范围包括与增资相关的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和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增资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等。(减少注册资本的,审验范围包括与减资相关的减资者、减资币种、减资金额、减资时间、减资方式、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减资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等。)
2.甲方委托乙方验资的目的是为申请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或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或换发)出资证明。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确保出资者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增加(减少)出资,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增加(减少)资本;
2.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
3.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4. 因甲方配合不当或未能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导致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验资工作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验资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甲方应在20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如果在验资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将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乙方。
3.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验资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4.甲方对其作出的与验资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5.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验资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6.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验资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验程序的基础上出具验资报告。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验资准则)的规定进行验资。验资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验资工作,以对甲方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或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乙方的验资不能减轻甲方的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于甲方提供所需全部资料之日起 日内完成验资工作,出具验资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1)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涉及乙方的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3、乙方对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不得将所获得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本义务在委托事项结束后,仍然有效。
4、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方。
四、验资收费
1.本次验资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预计本次验资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 日内支付 %的验资费用,其余款项于[验资报告草稿完成日]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验资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增加或减少[ ]%以上(包括)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的验资费用。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验资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验资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验资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 日内支付,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验资服务费用。
5.与本次验资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等)有甲方承担,乙方垫付的,可据实向甲方报销。
6.乙方工作计时确认方法: 。
五、验资报告和验资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应用指南》规定的格式出具验资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验资报告一式 份,供甲方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时使用。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验资报告时,不得修改乙方出具的验资报告正文及其附件。
4.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甲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条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验资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验资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验资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以上述理由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验资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验资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验资费用的,应按 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约完成验资工作的,应按 支付违约金。延期 天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3、乙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应按 支付违约金。
4、任何违约行为,违约方按本条1-3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仍不足以弥补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验资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解决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会计师事务所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验资业务协议书 篇2
协议书编号:
保密协议
甲方(资料提供方)乙方(资料接收方)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公布于众的资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已为乙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除非乙方在为甲方项目申报过程中,需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
(三)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保密资料复印、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四)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
第三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允许情况下,可以披露使用保密资料。
第四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验资业务协议书 篇3
为保护电信用户的通信权利,维护中国电信集团____________省电信公司___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基于用户在本次业务申请中确认的服务项目,本公司将向用户提供___________方式宽带新装接入服务,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本次宽带新装业务上达成协议如下:
1.本公司以免费租贷方式向用户提供宽带接入终端设备,设备产权归公司所有。
2.用户必须妥善保管好终端设备,使用宽带业务期间,设备非因用户原因损坏的,由本公司负责免费维修;属用户原因损坏的,终端维修费用由用户负责支付;如因用户原因造成终端无法修复或灭失的,用户须按设备原价赔偿终端设备费。
3.用户申请暂停使用业务期间,本公司将向用户收取端口暂停使用费,且用户暂停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将根据同时期标准资费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费。
4.本公司今后推出的其他宽带优惠活动用户是否享受详见本公司业务公告。
5.用户逾期不交纳费用,本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欠费用收取违约金,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做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处理。暂停提供服务期间,月租费和违约金照计。因欠费终止服务的,不退回手续费和工料费,月租费不计,继续计算用户所欠费用的违约金并追缴所欠全部费用。
6.用户申请拆机业务,需将宽带接入终端设备归还本公司,否则不予办理拆机并按月正常收取月租费。
7.双方对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
8.签订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一式二份,用户保留一份,本公司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兹声明本人已认真阅看并愿意接受及遵守以上《个人住宅用户新装宽带业务终端租借协议》之各项条款及选定服务的各项费用。本人已充分注意和理解了协议中的各项条款。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受理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验资业务协议书 篇4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
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委托乙方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2、乙方为合法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具备提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的能力。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如实填写《废物信息调查表》,并提供具有代表性的合同废物样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对废物的性状、包装及运输条件进行评估,并确认是否有能力处置。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确保转移给乙方的合同废物的性状与《废物信息调查表》的内容保持一致。若甲方产生新的废物,或合同废物性状发生任何变化,或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导致任何批次合同废物发生任何变化从而与甲方填写的《废物信息调查表》有任何不一致,甲方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并重新向乙方提供样品,以便重新确认废物的名称、性状、包装容器、处置费用等事项,经各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协议,方可就该等重新确认的合同废物进行转移。
如甲方未及时告知乙方任何不一致或未能达成本款所述的补充协议:
(1)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2)如因此导致该等废物在收集、运输、储存、处置等全过程中产生不良影响、或发生事故、或导致收集处置费用增加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责任和额外费用。
2、甲方应按照《危险废物包装标识规范》对合同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在所有的包装容器上明确标示出正确的合同废物名称,并与合同附件1上的合同废物名称保持一致;合同废物应使用完好无损的容器包装,甲方应确保废物的包装安全。乙方对未按《危险废物包装标识规范》及其他相关包装标识规范包装和标识的合同废物有权拒绝接收。
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废物的转移、装载、废物种类核实、废物包装、废物计量等方面的现场协调及处置服务费用结算等事宜;甲方应在合同废物转移前与乙方人员进行沟通再如实进行网上报告工作。
4、甲方应对拟转移的合同废物进行准确的计量。
5、如甲方需乙方安排运输,甲方须负责在其内部厂区内清运合同废物时的装车工作,协助办理乙方派遣车辆的门禁通行手续。甲方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运输服务。甲方除支付合同废物处置费及本合同项下其他费用外,还须另行向乙方支付运输费。运输费的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责任将其内部有关交通、安全及环境管理的规定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6、如甲方自行安排运输或是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必须选择符合资格的运输方,并承担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环保、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车辆的驾乘人员进入乙方厂区须遵守乙方的交通、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并接受乙方的监督,若甲方派遣的人员违反规定导致发生事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须于起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接收准备。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持有有效的、涵盖合同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合同,安全、无害化处置甲方委托处置的合同废物,配合甲方所提出的法律规定的安环审核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
3.乙方将根据处置的实际运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许可处置能力、运转率或维护安排等)接收和处置甲方委托处置的合同废物。
4.如乙方发现从甲方接收的任何废物不属于合同废物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应及时通知甲方。
5.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运输的,乙方应在接获甲方发出的合同废物转移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运输安排以及承运车辆信息。
6.甲方转移其合同废物前,应与乙方的业务专员或客服专员进行沟通。
四、合同废物的计量
1.合同废物的计量准则:
每批次合同废物转运发起前,联单填写按照甲方现场的磅秤计量,并向乙方出具磅单,经乙方现场核实后,填写转移数据并进行网上报告;合同废物到达乙方厂区经磅秤计量后,根据乙方磅单数据填写联单接收重量,并向甲方出具磅单,最终结算称重量以乙方现场的磅秤计量为准。
2.如双方计量相差较大,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乙方过磅的数量为准。
五、委托处置的废物范围、价格及结算方式:
1.甲方委托处置的废物为:详见附件1《委托处置废物信息表》。
2.合同废物的处置价格:详见附件1《委托处置废物信息表》中的价格。
3.结算方式:
每月乙方根据实际转运量核算处置费后,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处置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日内通过银行电汇形式,向乙方全额支付处置费。
六、合同废物和包装材料的风险转移
1. 若发生任何与合同废物有关的意外或者事故,合同废物的风险和责任在合同废物交付给乙方前,由甲方承担;在合同废物交付给乙方后,由乙方承担。但是,若该等意外或事故归因于甲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付的废物不符合本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仍应由甲方承担。就本条之目的,“交付”的时点为:
(1)甲方自行运输或自行安排第三方运输的,合同废物运至处理厂并卸货完毕之时;
(2)甲方委托乙方安排运输的,乙方派遣的运输车辆在甲方厂区内将合同废物装车完毕之时。
2.若发生任何与包装材料有关的意外或者事故,包装材料的风险和责任在包装材料交付给甲方前,由乙方承担;在包装材料交付给甲方后,由甲方承担。但是,若该等意外或事故归因于甲方的,仍应由甲方承担。就本条之目的,“交付”的时点为:
1)甲方自行运输或自行安排第三方运输的,甲方派遣的运输车辆在处理厂将包装材料装车完毕之时;
2) 甲方委托乙方安排运输的,包装材料在甲方厂区内卸车完毕之时。
七、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其他方(“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反并纠正违约行为;如经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在3个工作日内仍不予以改正,守约方有权选择中止履行(直至该违约情形得以纠正)或单方解除本合,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将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废物装车或收运进入处置厂仓库,乙方有权将该批废物退还甲方(紧急情形下可自行处置不予退还),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以及承担全部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不可抗力、法律变更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3日内向其他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并书面通知对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可以暂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无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所述之“不可抗力”是指任何其发生和后果均无法预防和避免、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禁运、骚乱或战争,但不包括主张不可抗力一方的财务困难。
3.本合同签署后,如因任何法律法规、许可、批准等的变更,或主管机关要求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收集或处置某类合同废物,乙方可停止该类合同废物的收集和处置业务,此情形不构成乙方违约。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各方经协商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年【 】月日起至202年月日止,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有效期可以续展。
2.本合同除签名外,空白部分内容手写无效。
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一 份、乙方 叁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址:
电话: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验资业务协议书 篇5
委托人(甲方):
住 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受托人(乙方):
住所(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联 系 电 话 :
甲方委托乙方担保,乙方经研究决定同意担保。甲、乙双方就委托担保事宜诚实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担保对象:
甲申请业务(种类如下),乙方为其提供担保。
【可选择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1)人民币借款;
(2)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
(4)银行保函;
第二条 担保金额:拟定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实际担保金额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方式: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范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五条 担保期间:以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六条 担保费用(保费):
1、计费方法:按担保金额、期限、收费标准计费。
2、收费标准:%/年(大写:百分之 /年)。
3、保费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按年计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向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财务会计情况的监督,并按月向乙方提供财务报表。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承包、租赁、联营、合伙、转让、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权、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联系电话变化等;
(3)高层人事和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化、对外重大投资、财务状况恶化、停业整顿、歇业、破产、解散或撤销;
(4)受到行政处罚或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包括但不仅限于吊销营业执照、仲裁、诉讼等;
(5)主合同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
(6)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7)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
(8)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乙方承诺:
1、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担保义务。
2、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所了解的经营情况保密。
第九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债权人停止产生新的债权或提前收回已产生的债权,并有权以乙方名义直接对甲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未投保险、或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4、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6、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7、乙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甲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甲方提起诉讼。
8、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并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提供本次贷款总额5%的保证金,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前将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反担保合同》设置的抵(质)押资产按惯常投保的险种和保险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并承担相关保险费用,确保反担保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 甲方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认可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出具的《保函》和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并承担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
2、《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包括甲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甲方委托第三方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合同》。
3、甲方与债权人产生本合同第七条第五款第
(5)项所约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应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重新协商并支付担保费用。甲方与债权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不再为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费,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从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与主合同债权人的约定偿还债务,累及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的,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已经向主合同债权人代偿的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债权人承担的其他民事责任,以及乙方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和律师费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条承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五条 附则:
1、“主合同”指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2、“主合同债权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贷款人、银行承兑汇票中的承兑银行、保函及其他业务中的受益人。
3、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押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