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委托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城______室
鉴于:
1、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原声碟》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内容
1、授权节目:《 》(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使用载体:cd 。
3、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 。
5、授权期限: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 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cd-r格式的母盘。
3、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5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 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50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 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 版费结算
1、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甲方以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2、结算方式:
自合同签订生效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30 %;
3、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 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著作权委托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城______室鉴于:
1、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原声碟》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内容
1、授权节目:(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使用载体:
3、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
5、授权期限: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cd-r格式的母盘。
3、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5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__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__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4、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第四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版费结算
1、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甲方以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2、结算方式:
3、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保密条款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__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著作权委托合同 篇3
合同编号(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揽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酬金总额及支付方式
1、酬金总额:该项目之费用及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 元整,以上单价为含税价。
2、支付方式:
(1)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付费用总额的 _______%,即人民币 ________元整。
(2)甲方在乙方完成拍摄工作,以图片展示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后,需支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 %,即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由摄影师选片用于制作画册的图片,且验收合格后,需支付费用总额的____________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整。乙方在甲方付本合同最后一笔款前,需将所有此次拍摄涉及的资料一次性交予甲方。
(4)乙方同意在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提供等额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
三、承揽项目的工作期限
1、该项目的工作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 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 ____日止。
2、具体时间以附件制作方案为准。可根据模特档期调整时间,但不得超出上述期限。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及费用,如有无故逾期情况出现,甲方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欠款金额万分之二点五的滞纳金。
2、所有需甲方确认的工作,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如因甲方原因确认工作需要延期,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延期确认的时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确认时间延迟,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可顺延工期。甲方的签字确认人必须为甲方指定授权委托负责人。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如变更方案,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须积极配合。因变更方案引起费用及日程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应提供小照片来表示待拍样衣之款式及数量以便乙方在工作期间作点算之用,该小照片同时表现甲方服饰之间的组合方式。如有需要,甲方应以文字表示对服饰配搭的意愿。
5、甲方所选定的模特并非甲方独家使用,其仍有接拍其他工作的权利。甲方所选定的模特不排除因某种原因不能工作的情况,因此甲方需另选定3个模特,作为候选模特。如果挑选之数量不足,乙方在模特不能配合工作时,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另选适合的模特作代替。
6、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十日内,提供甲方标准标志和色标,由乙方负责提醒甲方。
7、在配合的过程中,甲方所有的需求应以书面说明作体现,并需签字作确认为实。 8、甲方所有相关的谈判、确认及验收工作,由甲方指定的谈判当事人来确认验收,其他人不具有代表性。
9、在合同履行结束、甲方付完全部合同款项之后,乙方将所有与此业务相关的印刷大图、文字资料等所有文件都一次性刻盘交给甲方自行保存,甲方对此成果享有所有权,并由甲方相关项目负责人签收。
10、甲方与乙方在今次项目配合完后,甲方可以继续使用乙方公司的服务,且享有特惠价格。
11、因此项承揽工作而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摄影器材运输费、拍摄景点租赁费、通讯费等费用以实报实销的方式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收取酬金及费用。
2、乙方需按合同规定按时为甲方完成以上拍摄,如有逾期情况出现,乙方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万分之二点五的滞纳金。
3、乙方应在约定的拍摄时间内为甲方提供服装画册拍摄服务,并在拍摄期间保持与甲方沟通,保证高水准的拍摄质量和风格。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模特及摄影师或甲、乙双方直接相关工作人员因生病等不可抗拒因素而引起无法拍摄等后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重新选择拍摄日期,但不得超出合同期限。
5、拍摄服装到达乙方时,双方应当场清点服装,确认服装无误。如甲方不能派人当场清点服装的,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装清单,供乙方清点,如服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清单不一致的或服装存在毁损的,乙方应在货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如乙方未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告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承担服装丢失或毁损的责任。
6、乙方在拍摄过程中丢失甲方的服装及服饰品,需向甲方赔偿该物件的零售价。
7、拍摄作品中服装及图片颜色的还原乙方须尽力而为,力求拍摄作品颜色与原物颜色相同。若乙方在拍摄前为衣服进行整烫,拍摄时须尽量不让衣服有皱纹出现。
8、若甲方需提前使用图片,乙方应将电子文件或底片交给甲方。
9、如乙方在拍摄过程中出现严重的技术性问题,将有义务承担重拍的责任,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0、乙方的工作性质为画册的组织、策划、拍摄,甲、乙双方配合期间,除合约规定的责任外,如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均须赔偿。
11、乙方拍摄的图片仅供甲方制作画册使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2、在拍摄完毕后,乙方须在 天内完成转图、选图工作,并确保完成后的图片达到甲方要求的水平。
13、本合同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有保守该秘密的义务。同时,乙方对在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所有商业信息(公众已知晓的除外)、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包括过失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若因乙方原因泄露,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验收标准
以合同规定规格为准。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需书面告知乙方。
七、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
八、其它条款
1、甲方提供的服饰清单及具体的工作要求与乙方制定的拍摄报价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拍摄工作完成后,乙方清算所拍摄服装,确认与甲方寄出服装清单无误后寄回甲方公司,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拍摄,力争实现甲方所需要的效果,甲方如对拍摄效果有特殊要求,应提前书面告知乙方。
4、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都要开启手机,以便工作联系。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更换授权代表人,须事先书面告知乙方。
5、如果画册的拍摄及制作时间临近或跨越圣诞、新年、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内外法定长假,则乙方须承担由假期造成的相应时间、地点、人员变化的风险。具体拍摄场地,模特、摄影师、相关工作人员等如有变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本合同双方的住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为约定的联系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所传递的各种信件、邮函、通知、电子邮件均为有效文件,如无法送达或被通知方拒收,视为通知方已尽通知义务,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由被通知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以下 方式执行:
a、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b、向 人民法院起诉,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因本次诉讼所支付的一切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解决,两审终审
十、特别约定
1、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涂改部分须经双方确认签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附件部分共 页。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名 称:_______________(章)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章)
地 址: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 年____ 月 ____日 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著作权委托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机铃声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中国和中国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提供手机铃声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____),以向中国用户提供手机铃声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4.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中国和中国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次数占总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
第二条 授权
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3.授权限制:
(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
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三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保证:
(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2)按本协议
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____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第四条 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______首的,按______首计数。
(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__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____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
(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中国和中国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提供手机铃声单次收费表准版15;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215;铃声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2.支付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
(2)协议生效后的每月____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数、单次收费标准及相应收入等),并按照资料上显示的计数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 费用核查
1.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
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必要时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双方约定,以乙方网站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中国和中国等)提供的手机铃声收入清单情况下,以便甲方进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适用以下公式: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电信运营商向乙方结算的短信服务收入247;80%215;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务收入中所占比例215;20%-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4.双方约定,适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与适用本协议
第四条第1款第
(3)项的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相比,误差率若不超过5%,均属合理范畴。
5.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____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________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手机铃声服务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务项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4.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7.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著作权委托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许可使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著作权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甲方作品著作权转让事宜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以兹遵守。
第一条 音乐作品
1、授权曲目:
2、作曲:
3、乙方交付的作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第二条 授权范围及性质
1、授权作品:乙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著作权。
2、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3、授权地域:乙方将其享有的上述权利在 (根据下述序号选择)区域范围内转让给甲方。
4、授权方式: (根据下列序号选择)
(1)乙方许可方许可甲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当时乙方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的权利
(2)乙方许可被甲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的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乙方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
(3)乙方许可甲方在约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并且在约定许可期内乙方无权行使相关权利,也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作品。
5、授权性质:
(1)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本合约之作品的使用权。
(2)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以甲方名义打击各种侵犯本合约之作品的不法行为及获得赔偿的权利。
(3)以上两项授权的性质都为独占许可使用或独家代理。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内容、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甲方可用于一切商业、发表、传播、发行等途径,乙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约之作品。
(4)乙方具有本音乐作品永久、全世界范围的著作权和署名权。
(5)在合约授权限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甲方拥有本音乐作品独家专属使用权,乙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协议之作品。
(6)甲方对于本授权音乐作品拥有授权地域范围的使用权,在甲方将本音乐作品制作表演成音乐成品之后所获得所有途径的商业利益,按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处理
第三条 授权内容
1、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乙方授予甲方使用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权利种类为: (根据下述序号选择)
(1)复制权,仅限 形式的复制权;
(2)发行权;
(3)出租权;
(4)展览权;
(5)表演权;
(6)放映权;
(7)广播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仅限 形式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10)改编权;
(11)翻译权;
(12)汇编权;
(13)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限 。
2、甲方保证充分尊重乙方对本合约之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在任何渠道发表、传播、经营。
4、乙方同意甲方在适当的范围内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做适当修改或授权做适当修改。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曲著作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
2、若甲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词著作权人、编曲著作权人、录音制作权人、演唱者等)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甲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乙方;若导致甲方涉诉或甲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授权音乐作品无法正常运营,乙方应如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使用权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乙方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甲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甲乙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第五条 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著作权转让费用。
(1)一次性付费: 元(大写 元)。以一次性付费方式支付的,甲方付费时间为: 。采用本项付费方式的,甲方将本音乐作品制作表演成音乐成品之后所获得所有途径的商业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参与分成。
(2)分次付费。分次付费的,甲方分 次向甲方支付著作权转让费用人民币 ,乙方付费时间为: 。采用本项付费方式的,甲方将本音乐作品制作表演成音乐成品之后所获得所有途径的商业利益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参与分成。
(3)基本费用加收入分配:基本费用 元(大写 元)+乙方使用甲方作品产生收入的 %。以基本费用加收入分配方式支付的,甲方支付基本费用的时间为 ,收入分配的结算周期为 。
(4)其他支付方式: 。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将属于乙方的转让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3、乙方收款后须向甲方出具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条、收据、发票等。
第六条 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秘密、其他机密信息,以及合约内容细则,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者泄露,也不可利用其做本协议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自协议生效日起永久有效。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①甲方;②乙方;③其他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变更。
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