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型材买卖合同 篇1
供方:华蓥市通联建材有限公司
需方:盂县金龙街通联塑钢加工厂 签订时间: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订货单: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按供方提供的企业标准验收,如因产品性能、质量与供方企业标准不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责任。 三.交货时间及数量:按需方每批订单指示或电话通知时间和数量发货。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区仓库.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供方企业标准验收、如有质量异
议请在收到货物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七.结算方式:电汇、款到发货
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署地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信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供方(章):华蓥市通联建材公司 需方(章):
地址:四川省华蓥市工业园区 地址: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传真:0826-4723555 传真:
塑钢型材买卖合同 篇2
买方:(以下称甲方)
卖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有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
二、 规 格: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工挤、颜色为灰蓝15#)
三、 质量要求:14-20xx国标,并符乙方提供质检报告具体标准及留存甲方的样品材质,产品主要配料树脂胶不低于60%,并符合国家节能指标要求。
四、数 量:34.70T。
五、供货时间:首批供货(一车)20xx年12月20日前,其余按照甲方提供的各类规格分批,按期供应。
六、产品价格:工挤型材11580元/T,白色(沙扇、压条)9500元/T,乙方不提供发票。
七、 运费:分批供应单次超过5T以上的运费由乙方承担,不足5T的由甲方承担。
八、 货物交接及结算方式:货物送达甲方加工厂,车上验收合格后,现款结算。
九、 产品检验:乙方产品到货后,甲方组织人员初检,初检范围:产品不弯曲、变形,无裂纹,不起泡,颜色均匀等。乙方应随车携带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甲方并负责计量检斤。理论与实际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
对已收到乙方的产品,甲方有权将乙方产品送供应地质检部门复查,复检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主要配料树脂胶不低于60%,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的赔偿,乙方同意可以乙方下批送到货物按数抵扣,或按买卖价格赔偿。
十、 违约责任:
1、 甲方提供的需求产品,乙方到货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视为甲方违约;
2、 乙方不能按期供货或产品复检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
十一、违约赔偿:
单方违约,按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以产品价格计算直接损失赔偿。
十二、其他:
甲方复查结果各项指标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如检验为不合格者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议达成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12月12日
塑钢型材买卖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厂签订时间: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订货单: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按供方提供的企业标准验收,如因产品性能、
质量与供方企业标准不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责任。
三交货时间及数量:按需方每批订单指示或电话通知时间和数量发货。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区仓库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供方企业标准验收、如有质量异议请在收到货物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七结算方式:电汇、款到发货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署地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信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供方(章):需方(章):
地址:地址:
供方代表:需方代表:
传真:
塑钢型材买卖合同 篇4
买方:(以下称甲方)
卖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有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
二、 规 格:按甲方提供的要求(工挤、颜色为灰蓝15#)
三、 质量要求:14-20国标,并符乙方提供质检报告具体标准及留存甲方的样品材质,产品主要配料树脂胶不低于60%,并符合国家节能指标要求。
四、数 量:34.70T。
五、供货时间:首批供货(一车)年月日前,其余按照甲方提供的各类规格分批,按期供应。
六、产品价格:工挤型材元/T,白色(沙扇、压条)元/T,乙方不提供发票。
七、 运费:分批供应单次超过5T以上的运费由乙方承担,不足5T的由甲方承担。
八、 货物交接及结算方式:货物送达甲方加工厂,车上验收合格后,现款结算。
九、 产品检验:乙方产品到货后,甲方组织人员初检,初检范围:产品不弯曲、变形,无裂纹,不起泡,颜色均匀等。乙方应随车携带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甲方并负责计量检斤。理论与实际误差按国家标准执行。
对已收到乙方的产品,甲方有权将乙方产品送供应地质检部门复查,复检各项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主要配料树脂胶不低于60%,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的赔偿,乙方同意可以乙方下批送到货物按数抵扣,或按买卖价格赔偿。
十、 违约责任:
1、 甲方提供的需求产品,乙方到货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视为甲方违约;
2、 乙方不能按期供货或产品复检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
十一、违约赔偿:
单方违约,按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执行,以产品价格计算直接损失赔偿。
十二、其他:
甲方复查结果各项指标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如检验为不合格者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议达成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塑钢型材买卖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产品订货单:
二.质量标准及要求:按供方提供的企业标准验收,如因产品性能、质量与供方企业标准不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责任。
三.交货时间及数量:按需方每批订单指示或电话通知时间和数量发货。
四.交货地点:供方厂区仓库.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费由需方承担.
六.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供方企业标准验收、如有质量异
议请在收到货物七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七.结算方式:电汇、款到发货
八.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合同签署地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信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供方(章):
需方(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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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