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写作 篇1
一、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二、租赁合同怎么签订
签订租赁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示范文本,如经批准使用自行印制的合同文本的',其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租赁标的名称。
(3)数量。
(4)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磨损或消耗,并规定合理的标准,作为返还和区分责任的依据。
(5)用途:承租人必须如实告诉对方租赁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赁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6)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按年计算,也可按月、日甚至小时计算。
(7)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8)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
(9)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违约责任,可促使当事人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或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区分责任时有所遵循。
(10)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1)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合同的写作 篇2
(一)合同前置部分
合同前置部分包括合同名称及当事人基本情况。
合同名称,即合同标题应体现合同的交易性质,融资租赁交易中合同文本名称应标明为融资租赁合同。同时注明融资租赁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明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
(二)名词解释与定义条款
合同中名词如:租赁物件、还租期限、租前息等,所含的意义、内容、范围,应当由当事人商定并在合同中加以阐明。为了阅读方便,有些合同将各种需要解释的名词集中在一起,逐一解释说明,将之写在合同前条或作为合同附件。除此之外,大多数合同则在有关条款加以阐明,而不是集中解释。
(三)租赁物件名称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是承租人自行选定并要求出租人出资购买的技术设备,它同时是一份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因此,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设备技术性能等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详列租赁物名称及一系列物件清单,必定影响合同文本的简洁。在实践中往往只在合同文本中给出租赁物件的明确定义并注明详见合同附件,即买卖合同,如,可以写道:“租赁物件是乙方自行选定的以租用为目的,甲方融资购买的第号买卖合同项下的技术设备。”
(四)租赁物的数量、规格和技术性能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由承租人选定的,出租人只负责融资,对租赁物的选择无专业知识,因此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数量、规格和技术性能条款的订立要尽最大的职责,对租赁物的规格和技术性能条款,即租赁物的质量条款,写作时应尽量全面、明确。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此条款是承租人要求出卖人承担租赁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重要依据,故承租人必须对此条款尽最大程度的注意。
(五)租赁物的交付和验收
租赁物交付条款是指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应写明租赁物的交付地点,交付方式。从国外购买租赁物件应遵循国际贸易惯例。卖方(供货人)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付于船上即完成交货,风险的转移以货物于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因此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当供货人完成交货之时,即视为出租人向承租人交货完毕,租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风险,从此便转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需在指定的目的港从承运人处受领合同货物。这一点需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特别阐明。
出租人支付货款并取得租赁物件的提单后,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到目的港从承运人处受领租赁物件。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件,如果因承租人不能及时缴纳进口关税或办理受领货物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负担。
承租人在受领租赁物件后,应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对租赁物件进行商检、验收,并将商检、验收结果迅速通知出租人。对租赁物的验收是针对出卖人(供货人)而非针对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验收条款对承租人十分重要,一般说来,租赁物的验收方法,除了规定采取什么方式、手段进行检验外,还应当规定验收期限。承租人一旦检查出租赁物有质量问题,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由出租人出面向出卖人索赔,或者出租人将索赔权转让给承租人,由承租人向出卖人追偿。
(六)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体现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期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明确定出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可以约定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也可以约定某个事件的发生为合同生效、终止时间,例如,可约定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自承租人接收到租赁物之日起到承租人交付完所有租金之日止。这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需要来定。合同法规定了租赁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而融资租赁合同无此限制。因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不适宜多次出租,一般出租人都希望从该项融资交易中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润,租赁期限决定于出租人收回全部成本和合理利润的年限,有可能长于20年,有可能短于20年,不能一概而论。
(七)租金条款
所谓租金条款是指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金构成、租金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作出约定。此条款是融资租赁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租金由出租人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成本或者全部成本加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构成。合同中应当对租金加以明确的定义,是包括全部成本还是大部分成本,合理的利润如何确定等,都应当约定清楚。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由成本乘以租赁费率得出。成本的核算方法及租赁费率的高低反映了出租人的收费标准。一般说来,成本是指出租人为承租人购买租赁物所支付的货款、运费、保险费等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计入成本的费用以及上述费用到还租起算日止应计利息之和。租赁费率相当于贷款利率,租赁费率由融资成本利润、融资手续费率、风险费率及出租人的收益率几部分组成。国际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大多从国外银行或国际金融市场筹措而来,其筹资利率水平随国际金融市场的行情浮动。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及筹资手续费的高低主要决定了融资成本利率。租赁公司经营方法和收费标准也会影响租赁率的高低。所以,承租人在同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租赁费率水平的高低,更要注意收费标准和收费方法对租金总额和实际负担百分比的高低的影响。
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是采取固定租赁费率,还是采取浮动租赁费率。采取浮动租赁费率方式时,一要确定浮动日期,间隔;二要确定浮动原则以及如何变更并通知每期调整的租金额。采取固定租赁费率方式时,一要确定固定期,二要确定固定值以及确定固定值期。
租金支付日期主要是在合同中明确还租起算日和还租期限。还租期限是指从还租起算日起,到最后一期租金应付日止。租金支付方式主要包括还租期内租金支付次数,每次需付租金金额,出租人开户银行帐户等。
币种的约定,也应算是租金条款,它对出租人关系较大,尤其是当出租人与出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出租人得支付外币,如美元或者英镑,因此,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也应是同种外币。
罚息标准,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也不同意承租人提前偿还租金,在合同中往往都写明对承租人延迟支付租金加收罚息的规定,并明确罚息的计息标准。
(八)租赁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条款
合同期限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出租人占有租赁物件所有权行为实际上是拥有该物件处置权。为保障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承租人除非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不得有转让、转租、抵押租赁物件或将其投资给第三者及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所有权行为。也可以规定:在租赁期限,出租人有权定期检查租赁物件的完好程度和使用保养情况。
合同中也要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九)租赁物件瑕疵处理条款
我国所有的融资租赁合同都规定:关于租赁物件的质量品质、技术性能、适用与否,出租人对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虽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技术质量问题不负责任,但出租人仍应根据承租人的书面要求和提供的有关证据、证明文件等,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及时向出卖人提出索赔、仲裁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承租人在索赔过程中应派员协助,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但无论采取何种措施、有何结果,都不能因此免除承租人按期交纳租金的义务。
(十)保险条款
对租赁物件保险是让出租人和承租人避免损失的一种保障手段。投保范围,包括财产保险、盗窃综合险、机损险、安装险、对第三者损害事故责任险等,具体投保范围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视租赁物的情况而商定。
具体的保险条款应有以下几点规定:
1.何人经办投保手续
可由承租人或出租人进行投保,无论谁投保,保险费都由承租人承担。
2.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自货到目的港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日止。
3.保险金额和投保币种
保险额是租赁物件的购买成本总额或租金总额,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商订。投保币种应该与合同的租金币种一致。
4.保险金的受益人
在合同中规定,保险金的受益人为出租人。
(十一)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应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可以约定租赁物归出租人、续租或者归承租人所有。约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届满归承租人所有是融资租赁合同特点决定的,也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租赁合同之处。
融资租赁合同除上述条款之外,还需约定下列条款:租赁保证金;担保;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性质,合同中还应有对某些事项必须作出约定的条款,即必约条款,如租赁物的购买条款,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出租人为承租人出资购买租赁物。”还可以注明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约定必约条款,有利于在实践中减少纠纷。
租赁合同的写作 篇3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产:
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____市区大厦层房屋,建筑面积为:平米(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同意将该承租单元平米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免租装修期为____个月,即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_月__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3.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租金
4.1该房屋首年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____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每季度租金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第二个租赁年度(含第二个租赁年度)起,年租金在上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____%,直至合同租赁期限结束。
4.2乙方采取按每个季度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预交付下一季度的租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内,预付第一租赁年度第一季度的租金,起租日开始后该笔租金自动转为第一季度租赁。之后乙方应当在每季度租期届满前____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4.3支付方式: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户名称:
帐号:
4.4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5.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月标准为:每建筑平米人民币元,合计每月___元。
5.2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5.3物业管理费交付办法和时间以物业公司规定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6.1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交房标准及房屋装修或改造
7.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首年保证金、租金后,甲方开据《入住通知单》,乙方持《入住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对于消防等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7.2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交还时,乙方不得要求甲方给予装修补偿。
7.3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客户入住、改造、装修的规定,完善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大厦装修有关的技术要求,遵守大厦《装修手册》、《客户手册》的规定。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
7.4乙方的装修方案未获得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批准前,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和经营用品的安装及摆放(如乙方需要存放装修材料的`,乙方须声明对装修材料的安全性负责,并得到甲方同意,方可存放)。
7.5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7.6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等相关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7.7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户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可以代为维修,但必须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7.8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8.1甲方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物业的公共设备设施、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负责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防范事项的协助管理。
8.2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权监督乙方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8.3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该房屋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本合同继续履行。
8.4按本合同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和保证金。
8.5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第种:
①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或附属物归甲方所有。
②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③甲方恢复原状,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8.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他人。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9.1按时足额缴纳该房屋租金及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明确的有关费用。
9.2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及其共用部位的使用权。
9.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物业使用手册》及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9.4如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恢复原状。
9.5甲方或该房屋管理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修缮或处理突发事件采取避险措施时,
乙方应积极配合。
9.6按照公平、合理、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9.7负责做好该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8房屋使用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8.1乙方自用部位的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修缮、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9.8.2乙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网络费、电话费、室内电费等使用该房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9租赁期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变更、终止本合同。
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①擅自将该房屋转租、分租、转借的;
②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③无故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的(含1个月);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10.3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未能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的,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乙方拖欠租金7天以上的(含7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追收所欠费用及滞纳金,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3乙方违反《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本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或该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要求其限期整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1.4租赁期内,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搬离房屋,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装修损失(合理折旧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通知解除本协议的,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5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合同条款内容,给对方造成损失
或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12.1本合同任何一方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免责。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某条款不能执行,双方均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的损失,需免责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免责书面函(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其证明得到证实后,可不计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在下列情况下应视为已经充分送交:(1)专人递送;(2)通过挂号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发出;(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并取得必要的回答。
14.2下列情况下通知应视为有效送达:(1)专人递送到对方约定的地址;(2)通过邮件方式的,在寄出七日后视为送达;(3)通过电邮或传真形式发送,以电邮或传真发出之日期视为送达。
十五、其他约定
15.1非经双方书面协议,本合同不得变更或者修改。
15.2.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需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15.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的写作 篇4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方: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甲方所拥有之物业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元),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个月。租金按月结算,以 形式支付甲方,由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缴付当月租金。
三、乙方已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元正(¥ 元)作为房屋租金押金(保证金),乙方在租赁期满之日缴清租赁物业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本押金不得于租赁期满前抵付租金。
四、甲方已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已提供身份证明。甲乙双方已分别审查并确认对方真实合法性。
五、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责任:
1、在付清水、电、煤气费、管理费等应付付费后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保证内附属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使用。
2、负责房屋和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承担房屋设备正常的维修使用。如甲方应及时进行房屋及设备维修,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赔偿。因房屋维修须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应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
3、甲方在租赁期内如转让该物业之所有权,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此物业。乙方不购买的,不得拒绝接受新业主继续执行本合约之出租权,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合同至租赁期满。
4、租赁期满甲方要求收回房屋,应在租赁期限满日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5、甲方因该物业发生任何经济及产权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有权继续执行本合同至合约期满为止。如因此而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期交纳房屋租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或转租、转让、分租或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乙方保证不改变房屋用途。
3、如需与他人合作使用房屋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联营、经营均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4、因使用需要进行房屋内部装修,须经甲方同意。
5、要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房屋。因此延误房屋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6、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原配置的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7、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安装或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及储存有危险、易燃等违禁物品,或在该物业内进行非法行为。
8、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应交还承租房屋和原配置的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房屋,乙方应当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9、租赁期内,该物业的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电视天线费、电话费由乙方负担。
10、乙方于租约期满、解除合约或终止合约时,应即时迁出及交还该物业给甲方,如有任何遗留物品,甲方有权作出处置。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守约方有权提前合同,违约方应以等额于押金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予以赔偿。如仍不足弥补因此造成之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仍就应作出赔偿,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准。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二收取违约金。逾期 天视为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业主同意继续租赁的除外)。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金额百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视为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除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外还须支付等额于押金数额之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9小点规定之应付费用的,应按欠费总额每日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租赁期满解除合同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房屋和设备,如发现有人为损坏的,则在乙方押金(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期间,合同一方均有权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的,须退还押金,并支付等额于押金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乙方要求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赔偿。
6、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承租合同或已解除合同后,乙方逾期不交出承租房屋的,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外,甲方还有权按月租金额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7、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8、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内因征地拆迁的,双方应共同遵守《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的一方承担。
九、租赁期届满,乙方不得破坏物业原有装修,应以原状交还房屋给甲方。一切嵌装在墙体内的装修(包括乙方已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的装修部分),乙方一律不得拆烂、损毁及拆走,同时甲方不子补偿。除此之外,一切乙方搬入的可移动的财产均可搬走.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基于经纪方为租赁双方提供的中介代理服务,并促成签署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当天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其中甲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乙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逾期支付的须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每日按代理费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至支付完毕之日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特一份,经纪方持二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自签订、变更合同之日起3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甲、乙双方已悉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相关事宜。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经纪方:满堂红(中国)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经纪人:
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的写作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从甲方租赁_________一台,价值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时间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押金_________元。
制作加租金_________元/天,租金在还机时从押金中扣除,剩余押金返还给乙方。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约定,若有违背则一方有依法追究另一方赔偿所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甲方提供的设备主要功能在出租时正常,能够及时提供机器。使用中由于机器不正常而造成资料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由于操作、天气等原因电池使用时间可能减少。
二、乙方在正常按说明书使用情况下机器损坏不承担。
三、及时归还甲方,若有延迟则加倍租金,如违反规定操作造成损坏则有乙方负全责。
四、基本操作规则(详细请看说明书):
1.不要手摸镜头、取景器等部位,也不要弄脏它们。万一弄脏,自己不要去擦,以免损伤,及时与我们联系。
2.不要让水、沙子或其它异物进入机器,不要对着太阳等强光摄像。以免损伤ccd等贵重器件。
3.不要私自开拆机器,不要弄坏机器上的时鉴。
4.小心震动损坏,使用中要通风良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