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合同书 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工程。
二、工程地点: 。
三、施工范围和内容: 。
四、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工程工期为 天。
如因停电、恶劣气候及其它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工期可顺延。
五、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购买材料、组织工人、机具以及机具所需用的消耗材料等。
2、 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制作与安装,施工质量应达到国家合格的评定标准。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如果发生伤亡事故乙方自负。
4、甲方负责脚手架的搭拆以及本工程向业主方的开票事宜,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在本合同之内。
5、甲方负责施工所在地政府及非政府等的关系协调。
6、对施工过程由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提出的对本工程的变更等内容,乙方要及时报与甲方,待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造价与付款方式:
1、该工程造价为: 整。
2、 付款方法: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价款的50%作为乙方材料款,骨架安装完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总价款的30%,余款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款项支付完毕,合同即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合同书 篇2
业 主: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本工程概况
本工程系指分包工程中与位于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二巷2号的“东城·印象”中心商住楼工程所需的隐形框玻璃系统、栏杆、外走廊张拉膜、铝合金线条及门窗、金字塔采光棚、广告牌、电子屏幕、石材安装、外墙真石漆等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性能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对业主提供的立面图进行和完成深化设计的效果图、施工图、节点大样图等。对裙楼窗、门、栏杆、张拉膜及其它型窗、隐形框玻璃系统和与隐形框玻璃系统有关及所需的一切材料按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并完成采购、供应、设置、制作、安装、测试、检查、检验、清洁、维修保养以及合同文件规定由承包方执行和完成的其他工作和义务。
在合同期间,业主保留对以上工程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工程承包方式
该分包工程造价采用固定包干总造价方式;其中已包含了工程范围内的:设计费、工料费、施工费、措施费、施工用水电费、税金、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费用及包工程验收通过;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00.0元正)。
本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升降和设计上有缺陷等因素变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 年10月9 日(签发开工报告规定之日起计算)。
竣工日期:20xx 年6月30 日(总工期为260天)。
合同工期:260日历天数
其中: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除非获得业主及总承包方的书面认可,在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延期。有关工期修改的约定详见相关条款。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合同文件与建筑幕墙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97J103-1及现行《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所用材料及配件必须按施工图注明的规格和品牌先送样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料入场施工。竣工资料符合相关验收规范与文件的规定。
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
除本合同文件另有明示外,合同价款已包括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施工图未完善部分与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合同附件
3、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有关条款
4、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合同各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事宜以书面形式达成的协议或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应系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其中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应以签订时间较后者为准,但涉及技术要求或标准的,应以较严格者为准,涉及价款的,应以最低者为准。
七、承包方向业主和施工总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方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方的对本工程的管理。其中,承包方承诺对本工程质量提供的保证期为5 年,并应对此提供质量证明的书面保证书。保修期为免费质量保证期,保修期时间为竣工日期始叁年止。
承包方向业主和施工总承包方保证如下:
1、承包方系具有合法资格、资质、足够的专业水平、知识和经验并有履约行为能力,履行和完成合同文件规定应由其履行和完成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2、承包方所进行和完成的本工程对总承包工程而言在任何方面都是配套,总承包工程的一个分包项目,其个别和总体性能是可行和恰当的,并且在任何方面均会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及完成且能满足业主对工程整体和其各组成部分合格品质的要求,在质量保修期内本工程整体和其各组成部分将保持在前述的状态而不发生任何缺陷。
3、承包方具有执行和完成本承包范围内工程所需要的各种施工证件、批件、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文件。
4、承包方在施工时一定确保全面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施工、防护、环保和消防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
5、承包方应在本工程竣工后,向业主和总承包方移交本承包范围内合同文件要求及工程相应要求的全部材料的质保书、说明书、检验、试验报告以及一切与前述有关的其他文件。
6、承包方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设计、图纸、施工方法、技术、材料设备等在任何情况下造成业主或总承包商损失的赔偿责任。
八、承包方特此确认,对于工程整体及各组成部分的一切设计、施工、质量、功能、工期、可行性和按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业主和总承包方都是依据承包方对前述各项事宜的专业水平、专业知识、经验和合同文件中其所作出的保证而同意将本工程委托给承包方按本合同文件的规定去执行、实施和完成。
九、业主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相应的合同价款。
十、该合同中所有发票由承包方按约定时间出具给业主。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合同书 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城市碧园公寓B、C栋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城市碧园公寓B、C栋”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MC42、MC39、MC41、MQC63、MQC63a、MQC64、MQC53、MQC54、MQC72、MQC65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1.2 工程单价: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报价明细表)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1.5 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东莞银通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佛山金固铝业有限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郑州中原胶厂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3 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
3.4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3.4 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5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
4.1.2 办理施工许可证;
4.1.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
4.1.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8 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陆套。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2.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5 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6 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7 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B栋40天,C栋50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
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 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 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8.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8.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9.1 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9.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
第十条:其它
10.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10.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10.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合同书 篇4
工程质量6.1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6.2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
设计变更7.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7.2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玻璃幕墙安装施工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华立天地豪园玻璃幕墙、大白玻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承包内容:
1、工程承包内容: 257平方米玻璃幕墙,350平方米大白玻制作、安装等,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2、乙方对以上内容实行制作、加工、安装承包,包质量。
二、 工程总价及数量:
1、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制作及安装,其中:257平方米玻璃幕墙的单价为:65元/平方米;350平方米大白玻的单价为: 50元/平方米;合同总价为:34205元人民币。
2、本合同工程量暂以理论计算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 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按合同不变单价进行调整。
三、 工程制作、安装及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施工图由乙方根据甲方及设计院要求进行设计,图纸经设计院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制作加工及安装。
2、安装质量: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 工期:
2、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
3、暂定工期为:30天完成。
五、 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1、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2、工程竣工后乙方先进行全面自检,确认无误后提出书面报检要求,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联检及验收。
3、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 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 付款方式:
1、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2、工程施工完成前,甲方按乙方人头支付生活费(20元/天,一周一发)。
3、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工程总额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付。
七、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与该工程设计、施工一份;
3、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
4、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足够场地约200平方米。
7、督促各单位保护好乙方产品,如发现有意破坏,责任由破坏方负责,由甲方协调。
8、如变更设计,需提前一周内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成品、半成品的报废,责任由甲方负责;
9、甲方负责主持与相关工种及工序之分段验收、交接、签字等手续。
乙方责任:
1、 保证加工及安装质量,严格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规范标准执行;
2、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
4、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
5、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若由于施工方责任而不能执行计划施工,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定的处罚。
7、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 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八、 其它
1、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经甲方认可的函电和有关资料均为合同附件, 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