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股权股权激励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万元,现各方一致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虚拟成_______________万股;
2、乙方系公司员工,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入职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看好其工作能力;为了体现“_______________”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进行干股激励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定义:
1、干股:甲方无偿赠与乙方的股权,乙方受赠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甲方的利润分配权,但无其他股东权利,在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该部分股权收回。
2、期权:乙方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约定的较低的价格认购甲方的股权,也可以选择不购买,购买之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干股)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税后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原则
1、首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可以无偿获得价值相应金额的公司股权。
2、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参考首批人员标准、条件等因素,确认持有公司股权;届时,公司股东会制定补充方案后,具体实施。
三、股权激励基金构成及运作
1、公司股东拿出公司______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的股权激励,统一由_______________代持,并与每位持有人签署三方协议。
2、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的部分股权,仍由____________________代为持有。
3、____________________代为持有的剩余股权及其分红,作为以后批次公司股权激励基金,并实行专户专项管理。
4、公司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用途:
① 用于支付受让公司员工持股人员,转让的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② 第二次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用于对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成员的持股补贴。
③ 作为今后公司董事会特别决定的股权激励的分配安排。
四、公司分红
1、公司每年利润按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拿出净利润的进行分红。按各位股权持有人的持股比例,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红。
2、____________________代为持有的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中的剩余股权所获取的分红,留存作为后续股权激励基金使用,实行专户专项存储。
五、 激励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乙方_______________万股的干股股权作为激励标准,每年按公司年税后净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标准给乙方分配分红收益,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乙方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用于购买股份,且实行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
3、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为期权考核期,考核期内乙方应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期权授予条件。
六、股权调整及退出机制
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或离职(包括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原因离职/其他原因离职)时,均应遵守下列约定:
1、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其因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所持的公司股权,通过考核后,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调整(不强制规定职务变动一定就要调整持股比例);
1)职务调升1年后,根据考核表现突出的成员,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最近批次的股权激励时,按现任职务对应的持股标准调整其所持股权;但要按不同的持股月份加权平均计算股权数,享有当年分红。
2)职务调降后的公司持股成员,从调整后第1个月开始,即按降职后对应的股权进行调整,并重新签定协议,并按降职后的股权数,享有当年的分红。
2、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时间不满5年(含5年)离职时,均同意无条件放弃离职后其所持有的持股公司股权的分红权;离职人员所持股权所对应的分红,留存纳入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由_______________代为持有,供后续批次实施股权激励时使用。
3、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时间不满5年(含5年)离职时,在离职后一个月内,将其所持的公司股权的全部股份,定向转让给_______________。转让人定向转让价款,根据在职公司的服务时间规定以下可享有的转让比例,以及当期实际每股股权转让价款来计算。
每份股权实际转让价款:为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实际体现的每股股权价值,即:转让当期的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
① 不满1年而离职的持股人,自动放弃其所持公司股权,全部股权免费收回。
② 满1年但不满1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的2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③ 满1年零六个月不满2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的3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④ 满2年不满2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的股份的4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⑤ 满2年零六个月不满3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5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⑥ 满3年不满3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6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⑦ 满3年零六个月不满4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7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⑧ 满4年不满4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8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⑨ 满4年零六个月不满5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9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4、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5年期满(含5年)后离职的,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定向转让给_______________;定向转让股权时,可以享有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_______________%转让价款。
5、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参与股权激励后离职转让股权时,参考以上标准、条件来执行。
6、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承诺,如果涉及自身因职务调整需要调减持股比例,因故未能按时调减的,则相应的公司持股成员同意从第二年起,放弃其所持股权中应调减尚未调减的相应股权的分红权。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本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管理层股权股权激励协议 篇2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目标公司股东: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现各方一致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虚拟成?万股;
2、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担任?职务,公司看好其工作能力;为了体现“?”的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现对公司?进行干股_____与期权计划,并以此作为今后行权的合法书面依据。
一、定义:
1、干股:甲方无偿赠与乙方的股权,乙方受赠后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甲方的利润分配权,但无其他股东权利,在约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将该部分股权收回。
2、期权:乙方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以约定的较低的价格认购甲方的股权,也可以选择不购买,购买之后乙方即成为甲方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3、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干股)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税后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原则
1、首次参与股权_____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可以无偿获得价值相应金额的公司股权。
2、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_____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参考首批人员标准、条件等因素,确认持有公司股权;届时,公司股东会制定补充方案后,具体实施。
三、股权_____基金构成及运作
1、公司股东拿出公司___%的股权,作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的股权_____,统一由_____代持,并与每位持有人签署三方协议。
2、第一批股权_____方案实施后,剩余的部分股权,仍由_____代为持有。
3、_____代为持有的剩余股权及其分红,作为以后批次公司股权_____基金,并实行专户专项管理。
4、公司第一批股权_____方案实施后,剩余股权_____基金用途:
①?用于支付受让公司员工持股人员,转让的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②?第二次及以后批次股权_____方案实施时,用于对参与公司股权_____成员的持股补贴。
③?作为今后公司董事会特别决定的股权_____的分配安排。
四、公司分红
1、公司每年利润按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拿出净利润的进行分红。按各位股权持有人的持股比例,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红。
2、_____代为持有的公司用于股权_____的股权中的剩余股权所获取的分红,留存作为后续股权_____基金使用,实行专户专项存储。
五、?_____标准与期权的授权计划
1、公司赠送乙方?万股的干股股权作为_____标准,每年按公司年税后净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标准给乙方分配分红收益,自?年?月?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原则上干股_____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乙方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用于购买股份,且实行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万股。
3、自?年?月?日起至期权行权日止为期权考核期,考核期内乙方应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期权授予条件。
六、股权调整及退出机制
参与公司股权_____的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或离职(包括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原因离职/其他原因离职)时,均应遵守下列约定:
1、参与公司股权_____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其因参与公司股权_____所持的公司股权,通过考核后,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调整(不强制规定职务变动一定就要调整持股比例);
1)职务调升1年后,根据考核表现突出的成员,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最近批次的股权_____时,按现任职务对应的持股标准调整其所持股权;但要按不同的持股月份加权平均计算股权数,享有当年分红。
例:B君_________年8月获得晋升,到______年___月年满一年,且考核比较突出,按对应的岗位级别,在______年___月正式批准将其持股比例调到8%,原持股比例为5%。则根据不同阶段的持股比例可以计算分红
股权数:(5%_________9个月+8%_________3个月)÷12=5.75%
2)职务调降后的公司持股成员,从调整后第1个月开始,即按降职后对应的股权进行调整,并重新签定协议,并按降职后的股权数,享有当年的分红。
2、参与公司股权_____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时间不满5年(含5年)离职时,均同意无条件放弃离职后其所持有的持股公司股权的分红权;离职人员所持股权所对应的分红,留存纳入剩余股权_____基金,由_____代为持有,供后续批次实施股权_____时使用。
3、参与公司股权_____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时间不满5年(含5年)离职时,在离职后一个月内,将其所持的公司股权的全部股份,定向转让给_____。转让人定向转让价款,根据在职公司的服务时间规定以下可享有的转让比例,以及当期实际每股股权转让价款来计算。
每份股权实际转让价款:为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实际体现的每股股权价值,即:转让当期的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
②?满1年但不满1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的2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③?满1年零六个月不满2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的3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④?满2年不满2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的股份的4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⑤?满2年零六个月不满3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5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⑥?满3年不满3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6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⑦?满3年零六个月不满4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7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⑧?满4年不满4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8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⑨?满4年零六个月不满5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9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例:若A君持有公司在工作满3年不足3年另六个月离职的,当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5元,其获得离职股权转让价款为:5万股_________1.5元/股_________60%=4.5万元。
4、参与公司股权_____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5年期满(含5年)后离职的,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定向转让给_____;定向转让股权时,可以享有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100%转让价款。
5、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_____的持股成员,在参与股权_____后离职转让股权时,参考以上标准、条件来执行。
6、参与公司股权_____的持股成员承诺,如果涉及自身因职务调整需要调减持股比例,因故未能按时调减的,则相应的公司持股成员同意从第二年起,放弃其所持股权中应调减尚未调减的相应股权的分红权。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本人签字:
目标公司股东:
签署地:
年月?日
管理层股权股权激励协议 篇3
一、目的
为进一步稳定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队伍,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加强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建设;公司股东会决定设立股权激励基金,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实施股权激励,鼓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长期为公司服务,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原则
1、首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可以无偿获得价值相应金额的公司股权。
2、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参考首批人员标准、条件等因素,确认持有公司股权;届时,公司股东会制定补充方案后,具体实施。
三、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及服务时间
1、第一批公司股权激励成员: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核心骨干人员,服务公司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特殊人才可以减少为半年;
2、今后因职务调整或人才引进,进入公司管理层或核心岗位的人员,经过1年以上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成员,在公司实施第二批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时,可以作为相应批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但股权激励数量,不得超过首批激励成员的对应岗位等级股权数量的80%。
3、第一批股权激励的成员:为___前服务于公司。对于特殊引进的人才,经过特别批准,迟于___服务于公司的,可以按以下第六条第7项所列的司龄系数折算相应股权。
四、股权激励基金构成及运作
1、公司股东拿出公司___%的股权,作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的股权激励,统一由_____代持,并与每位持有人签署三方协议。
2、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的部分股权,仍由_____代为持有。
3、_____代为持有的剩余股权及其分红,作为以后批次公司股权激励基金,并实行专户专项管理。
4、公司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用途:
① 用于支付受让公司员工持股人员,转让的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② 第二次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用于对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成员的持股补贴。
③ 作为今后公司董事会特别决定的股权激励的分配安排。
五、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方式
1、经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参与第一批股权激励的人员,按本方案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比例,直接作为公司的发起股东;用于股权激励的剩余股权,委托_____代为持有。
2、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的持股人,不影响在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中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所需要的公司股权,不影响第一批持股成员的股份比例,均由_____所代为持有的股权中转让取得。
3、第二次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按公司股东会为该批次股权激励制定的补充方案实施。
六、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持股安排
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时的公司总股本总价为万元,总股份为__________万股,初始股权估值为每股1元。实行股权激励的比例为_______%,折算股权激励的股份为______万股。
1、公司部门总监: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____%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公司部门副总监(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3、公司部门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股权,享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4、公司副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5、核心骨干人员(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
不等的股权,根据能力、贡献大小来确定。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6、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中的剩余股权,由_____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及其相应的分红,作为以后批次股权激励基金,实行专户专项存储。
7、实际持股的股权比例=应持配股的股权比例×司龄系数
司龄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1”
司龄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9”
司龄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8”
司龄在______年___月___日后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7”
例:A君______年___月入职,作为特殊人才,相对经理级别,可以享有5%股权激励;司龄系数为0.8,则实际持有股权为:5%×0.8=4%
七、公司分红
1、公司每年利润按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拿出净利润的进行分红。按各位股权持有人的持股比例,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红。
2、_____代为持有的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中的剩余股权所获取的分红,留存作为后续股权激励基金使用,实行专户专项存储。
八、股权调整及退出机制
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或离职(包括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原因离职/其他原因离职)时,均应遵守下列约定:
1、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其因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所持的公司股权,通过考核后,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调整(不强制规定职务变动一定就要调整持股比例);
1)职务调升1年后,根据考核表现突出的成员,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最近批次的股权激励时,按现任职务对应的持股标准调整其所持股权;但要按不同的持股月份加权平均计算股权数,享有当年分红。
例:B君20__年8月获得晋升,到______年___月年满一年,且考核比较突出,按对应的岗位级别,在______年___月正式批准将其持股比例调到8%,原持股比例为5%。则根据不同阶段的持股比例可以计算分红
股权数:(5%×9个月+8%×3个月)÷12=5.75%
2)职务调降后的公司持股成员,从调整后第1个月开始,即按降职后对应的股权进行调整,并重新签定协议,并按降职后的股权数,享有当年的分红。
2、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时间不满5年(含5年)离职时,均同意无条件放弃离职后其所持有的持股公司股权的分红权;离职人员所持股权所对应的分红,留存纳入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由_____代为持有,供后续批次实施股权激励时使用。
3、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时间不满5年(含5年)离职时,在离职后一个月内,将其所持的公司股权的全部股份,定向转让给_____。转让人定向转让价款,根据在职公司的服务时间规定以下可享有的转让比例,以及当期实际每股股权转让价款来计算。
每份股权实际转让价款:为公司当期财务报表实际体现的每股股权价值,即:转让当期的公司净资产÷股份总数;
① 不满1年而离职的持股人,自动放弃其所持公司股权,全部股权免费收回。
② 满1年但不满1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的2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③ 满1年零六个月不满2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的3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④ 满2年不满2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的股份的4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⑤ 满2年零六个月不满3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5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⑥ 满3年不满3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6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⑦ 满3年零六个月不满4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7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⑧ 满4年不满4年零六个月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8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⑨ 满4年零六个月不满5年离职转让股权时,按其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90%,获得实际转让价款。
例:若A君持有公司在工作满3年不足3年另六个月离职的,当期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5元,其获得离职股权转让价款为:5万股×1.5元/股×60%=4.5万元。
4、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5年期满(含5年)后离职的,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定向转让给_____;定向转让股权时,可以享有所持公司股权股份价值的100%转让价款。
5、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参与股权激励后离职转让股权时,参考以上标准、条件来执行。
6、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承诺,如果涉及自身因职务调整需要调减持股比例,因故未能按时调减的,则相应的公司持股成员同意从第二年起,放弃其所持股权中应调减尚未调减的相应股权的分红权。
九、附则
1、参与股权激励方案的成员,均应接受本方案的全部内容。
2、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第二天,正式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
4、本方案实施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后,进行修改。
管理层股权股权激励协议 篇4
甲方:
名称:
法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和《______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的前提条件
(1)乙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职位为甲方公司______之职。
(2)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乙方的职位为甲方公司之职。
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款,则本协议失效。
2、限制性股份的考核与授予
(1)由甲方的薪酬委员会按照《______公司______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限制性股份数量。
(2)如果乙方考核合格,甲方在考核结束后30天内发出《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
(3)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后30天内,按照《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规定支付定金。逾期不支付,视为乙方放弃《股权确认通知书》中通知的限制性股份。
3、限制性股份的权利与限制
(1)本协议的限制性股份的锁定期为______年,期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在锁定期间享有与注册股相同的分红权益。
(3)乙方持有限制性股份锁定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
(4)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据《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进行相应调整。
(5)若在锁定期内公司上市,公司将提前通知乙方行权,将乙方的限制性股份转为公司注册股。行权价格以《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中规定或董事会规定为准。
4、本协议书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a、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违背职业道德、失职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降职。
b、公司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在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c、开设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公司。
d、自行离职或被公司辞退。
e、伤残、丧失行为能力、死亡。
f、违反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其他行为。
g、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被刑事处罚的其他行为。
(2)在拥有限制性股份锁定期间,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的,甲方将无条件收回乙方的限制性股份。
5、行权
(1行权期本协议中的限制性股份的行权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行权价格以《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中规定为准。
(3)行权权力选择
乙方若不想长期持有,公司可以回购其股份,价格根据现净资产的比例支付或协商谈判
乙方希望长期持有,则甲方为其注册,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享有股东的一切权利。
6、退出机制
(1)在公司上市及风投进入前,若持股人退股
a、若公司亏损,被激励对象需按比例弥补亏损部分;
b、若公司盈利,公司原价收回。
(2)若风投进入公司后,持股人退股,公司按原价的150%收回
(3)如上市后持股人退股,由持股人进入股市进行交易。
7、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根据相关税务法律的有关规定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纳税义务。
(2)本协议是公司内部管理行为。甲乙双方签定协议并不意味着乙方同时获得公司对其持续雇佣的任何承诺。乙方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依照《劳动法》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能擅自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透露给其他人员。如有该现象发生,甲方有权废止本协议并收回所授予的股份。
8、争议与法律纠纷的处理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
《______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已涉及的内容,按《______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解决。
《______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甲方《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章解决。
公司制度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和公平合理原则解决。
(2)乙方违反《______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制度》的有关约定、违反甲方关于激励计划中的规章制度或者国家法律政策,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通知乙方,终止与乙方的激励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协议书规定的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均可通知甲方终止股权协议,但不得附任何条件。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9、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管理层股权股权激励协议 篇5
甲方(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 于:
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2、乙方系公司员工,从 年 月 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
3、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资认购公司 %的激励股权。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认购 股的激励股权,认购价款为 元/股,共 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可增加或减少乙方认购的激励股权的份额。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按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回购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支付当年应分配股权分红,并按照乙方所购激励股权的原值进行回购:
(1)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2)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回购乙方所持激励股权,且无需支付对价或只需支付乙方所购价款的 %。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2)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5) 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6)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8)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 %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协议的生效
1、甲方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细则》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约定
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互独立,乙方在享受激励股权分红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员工股权激励分配协议书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让经营者以持股方式成为企业股东,将经营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联系在一起,以激发经营者通过提升企业长期价值来增加自己的财富,是一种经营者长期激励方式。股权激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或消除“代理人风险”,有利于减少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股权激励也是保留人才的有效手段。同时,股权激励使经营者成为股东,从而有利于鼓励经营者负担必要的风险。
甲方: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1 2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50%。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⑴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⑵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 《 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 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双方各执一份,保存一份,五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