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项目)入驻培育孵化协议 篇1
科技企业(项目)入驻培育孵化协议
为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_________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进驻企业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审查论证,认定乙方所持有的成果(项目)_________符合入驻孵化的条件,准许进入科技孵化大楼进行培育孵化。
二、乙方根据成果(项目)转化的实际情况,预计孵化周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具体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孵化场所_________平方米,其中_________平方米享受《_________》规定的减免政策,其余平方米孵化期内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天据实交纳租金。
四、超出预计孵化周期,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应另行签订孵化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乙方不再享受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五、乙方在孵化期内,应按甲方规定全额交纳物业及水、电、宽带网、空调等使用费。
六、甲乙双方签订孵化协议,确定孵化关系后,需续签相应的《物业管理协议书》,《房屋租赁协议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
七、在培育孵化期内,甲、乙双方应按照《_________》中的规定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乙双方仅为服务与被服务关系。甲方提供的服务与乙方的经营活动没有任何经济的或法律连带责任。在孵化期间,乙方若违反甲方条约,甲方有权解除孵化关系,中止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相关部门_____。
十、本协议在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科技企业(项目)申请入驻孵化基地的条件
一、申请程序
调查了解情况入驻企业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有关部门汇总材料提交办公会研究批准后,中心与企业签订有关孵化协议企业按约定条件入驻孵化基地中心各部门对企业提供物业管理,信息咨询等相应配套服务。
二、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到创业中心领取固定格式的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参照创业中心提供的格式要求组织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及申报单位(个人)的基本情况,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成熟性分析,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和竞争能力分析,项目实施方案,投资及收益情况分析等。
3.企业三年发展计划。
4.企业章程及管理制度。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7.法人代表,经理等主要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专利证书,成果证书及鉴定报告,各类报奖批复和证书等。
9.委托代办企业开办手续的,需提供办理注册登记所需的有关证明和材料。
科技企业(项目)入驻培育孵化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家劳动法律规定、与工程发包单位的劳务分包合同和项目部的实际,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1、以完成项目中所从事的工种任务为期限
2、合同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应当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工程发包方单位或者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的工资支付办法为:平时预发生活费,每年春节前结算当年工资。
四、劳动保护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地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和必要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操作规程,遵守工程发包单位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相关规定。出现工伤事故,乙方同意按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规定处理,工伤期间乙方月工资按上海市上年度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交费基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即每月2100元支付。护理费、营养费及其它一切伤残补助费,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按综合保险规定处理,乙方承诺不提出其它任何超出综合保险规定以外的索赔要求。
五、工作时间
根据建筑行业特点,双方约定参照工程发包方单位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
六、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即可终止执行。
2、乙方在工作期间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行为的,有严重失职对甲方或工程发包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违反甲方或工程发包方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满足岗位技能要求的,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
3、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擅自离岗,连续三天不上班,本合同即行终止。
5、不论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甲方均不支付经济补偿。
七、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工程发包单位或甲方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科技企业(项目)入驻培育孵化协议 篇3
业 主 单 位 (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管理服务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三江半岛绿化补植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名称:三江半岛绿化补植项目
1.2 建设项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
1.3 项目投资:约43.8571万元
1.4 资金来源:自筹
1.5 建设项目内容:土地平整、人行道路铺设、绿化补植总面积20.7亩,
其中,河堤绿化带补植面积5.9亩,三江菜地补植14.8亩。
二、工作质量
确保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建设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达标,保证该
项目在验收合格、缺陷期满后顺利移交。
三、服务费用
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费暂定为人民币2.6953万元(大写:贰万陆仟玖佰伍拾叁元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四、工期
合同期限:自本项目启动至本项目所有保修期结束为止。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六、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交纳项目管理服务费 无 ,即人民币 / 元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经审计后10个工作日退还。
八、业主单位(甲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1、前期工作阶段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及与该阶段相关的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等行政许可手续;
2、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乙方要求限期整改;
3、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4、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项目管理服务单位(乙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1、组织项目勘察、设计等工作,并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项目勘察、设计合同;
2、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工作;
3、办理施工场地七通一平工作。
4、建设实施阶段主要内容
5、组织施工图设计,负责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6、组织项目施工、监理、第三方服务单位、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活动,并与施工单位、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7、编制项目年度计划和基建支出预算,办理资金申领手续;
8、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开工前各项报批手续;
9、组织项目施工,负责办理项目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手续;
10、组织项目中间验收,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11、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编制并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12、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1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14、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1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8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5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科技企业(项目)入驻培育孵化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已经通过甲方gmc项目的初步面试和考核。甲方可以为乙方提供gmc项目培训。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乙方免费提供半年的gmc项目培训。
甲方负责报销乙方因培训产生的培训资料、交通、住宿或其它经过双方协商的费用,报销标准由甲方制定,原则上给予全额报销。
乙方在培训过程中表现不优秀或者蓄意破坏培训的顺利进行,甲方有权利终止乙方的培训资格,并收回为乙方报销的和gmc培训有关的所有费用。
乙方在培训过程中如果擅自退出,甲方有权利收回对于乙方的所有投入费用,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培训结束后甲方有责任推荐并接纳乙方到甲方会员集团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自接受培训起至培训结束,在甲方规定的培训日内,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
乙方在gmc培训过程中,不需支付和gmc培训有关的培训资料、交通、住宿等费用。
乙方需做好在培训期间接受的培训内容,甲方公司机密和相关资料,甲方公司会员集团资料的保密工作。如果因乙方泄密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甲方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回损失。
培训结束后乙方需优先考虑甲方提供的工作机会。
三、协议项目服务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争议与仲裁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谅解的精神通过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名(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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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湘成本管理〔20xx〕 号
关于印发《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各企业、各部门:
现将《湖南万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万源建设程有工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地质与设计不符、地下水等不可预见或灾害性现场情况变化所引起的工程量、工程费用等改变。合同外增加工程仅证明增加工程事实,任何按本制度规定审核的增加工程费用并不绝对代表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公司将按照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规定办理增加工程的结算。
第二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可以采用《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工程现场签证单》由分包单位填报,《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由项目部填报。
二、收到工程指令及委托书等函件时,如果涉及到返工时,分包单位应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如果根据工程指令等不能计算出增加工程量时, 分包单位应于该工程指令完成后,立即会同项目部现场施工员、项目预算工程师到现场就返工或增加内容、部位、数量及工期等详细情况进行现场计量,《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或《机械台班申请单》一式三份,审批手续完成后,项目部、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各持一份,分包单位留复印件。
(三)、项目部现场施工员应会同项目预算工程师深入现场,实测实量,确保计量准确,计量原则公正合理。
(四)、《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应由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专业工程师)、现场预算工程师现场会签,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部经理审核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及成本管理部备案后生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五)、《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与附件资料(工程指令、委托书或施工联系函等)形成一份完整的有效申报资料。
(六)、所有《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必须经工程管理技术部、成本管理部(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按规定由公司相关部门或领导审核后生效) 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第三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费用的审批增加费用3000元以内的,由项目经理审批并报工程管理技术部备案;增加费用超过3000元的,需由工程管理技术部经理审批;增加费用超过5000元的,需报主管副总审批;
增加超过3万元的,需报经营部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分包单位增加工程申报的时效规定(一)、各项目部的《工程现场签证单》、《零星用工派工单》、《机械台班申请单》等单据上报公司的时间统一为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接受。
(二)、上报截止时间:从发生用工、台班、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十天(含周六周日),遇国家法定节日,可按公司放假时间顺延。
(三)、项目部未在截止时间前上报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罚款从超出截止时间开始计算,按“20元/份〃天“进行罚款,所罚款额在责任人工资中扣减。
(四)、严禁擅自修改工作完成时间而拖延上报,一经发现,予以重罚。
(五)、由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现场签证等工作的结束日期开始计算,超过30天上报的,无特殊原因者一律按无效文件处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后果。
第五条、分包单位之间(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规定合同外增加工程费用涉及分包单位之间(或班组之间)扣减费用的,应在申报单中予以注明,而不必专门申报扣减单,以避免重复扣减。
第六条、相关文件及记录
1、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2、附件二:机械台班申请单;零星用工派工单;
附件一:
附件一、工程现场签证单
单位工程名称:班组名称:编号:
说明:1、此表必须在签证发生当日填写;2、此表每星期
一、星期四各报一次给公司工程管理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