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购销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草莓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保护价:
交付草莓时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的,按照保护价成交;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成交价格。固定价: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市场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交付草莓时的市场价为基准,协商确定成交价。市场价确定方式为: 。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品质要求: 草莓应当符合 □ny/t444草莓标准 □标准,标准编号为:,且不得存在检出国家禁用农药或农药残留物超标的情形。
2、外观要求:
果实着色度 %以上(不少于70%) □无霉变 □无汁液浸出 □形状、颜色及光泽符合品种特征□无明显碰压伤 □无腐烂□无病斑 □无尘埃泥物 □无外来水分 □带新鲜萼片 □无萎蔫变色 □。
3、等级标准和规格:同一等级果品应当形状、色泽均匀一致。
□特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一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二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三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4、乙方应当提供的书面资料: 。
第三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
1、草莓由 □甲方 □乙方 负责包装(如选择“甲方”,本条下面内容无需填写)。
2、外包装质量要求:□包装牢固 □适宜装卸运输。
(1)如外包装为纸箱,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品名 □品种□净重□等级□产地 □种植户、合作社或销售公司地址电话□采摘日期□包装日期 □注册商标(无注册商标可不选此项)及注册商标名称 □
(2)外包装为 材质,应当符合。
3、内包装容器为 ,规格: ,包装容器应当清洁、无毒、无异味,对草莓应当具有良好保护作用。 本合同第一条“单价”中 □包含 □不包含 包装费用(如选择“包含”,以下内容无需填写)。
4、包装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 包装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第四条 交付、运输及验收
1.交付地点
2、运输方式:□甲方自提 □乙方运输至交付地点,草莓运输中应当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挤压,运输工具为,且应当保持整洁并配有防日晒、防冻和防雨淋措施。
3、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 。运输费用由 □甲方负担 □乙方负担 □ 。
4、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五条 结算方式
□定金: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元(不超过总价款20%),结算时抵作价款。
□预付款: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元,结算时抵作价款。 选择定金或预付款方式的,剩余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为:。 □货到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草莓交给甲方,甲方自验收合格后 日内分 次付清价款,付款时间分别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价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草莓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草莓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拒收,或要求乙方采取退、换货或降价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交付草莓或擅自将草莓出售给他人的,□按照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双倍返还定金。
4、甲方未按照约定收受符合要求的草莓的,□按照 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下列几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份,甲方 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草莓购销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钢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具体明细见合同附件明细(共贰页)。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供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A4纸制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及到货清单(一式三份),并对产品质量负全责,钢板的技术要求满足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三、到货时间:25天内全部到货.
四、交货地点、方式:
五、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运杂费的承担方式: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装车费、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六、交货计量方法:板材采取检尺方法验收,按理论重量计算。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及监理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技术参数验收,需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在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并妥善保存该货物,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回复。逾期提出,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必须配合需方按相关执行标准规范进行验收,进入现场的材料标识必须清楚且与质量证明书相符,材料将按比例进行抽检,样品送到取得材料材质测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化验,材料检验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样品检验不合格,将对同批材料进行100%检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材料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协调钢厂进行解决,质量异议的赔付标准按钢厂赔付金额进行赔付,供方不再另行赔付。需方不得以已供货物质量异议为由要求供方延缓剩余货物的发货、扣留供方货款或拖延货款支付。并且在以后双方的经营活动中不得以前面的质量异议为由扣留或拖延供方货款。
八、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法院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十二、合同有效期:货款付清后合同解除,质量责任不在此范围之内,参照此合同第七条。
十三、合同附件及生效:本合同除签字盖章之外的任何非印刷体的修改和增删均为非法和无效,与本合同有关的确认函、协议、通知、相关证明性文件、证书等,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且预付款于20_年6月8日18时前到供方帐户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需方):
草莓购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草莓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保护价:交付草莓时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的,按照保护价成交;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成交价格。
固定价:价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市场价:双方不事先约定价格,以交付草莓时的市场价为基准,协商确定成交价。
市场价确定方式为:。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品质要求:草莓应当符合□ny/t444草莓标准□标准,标准编号为:,且不得存在检出国家禁用农药或农药残留物超标的情形。
2、外观要求:果实着色度%以上(不少于70%)□无霉变□无汁液浸出□形状、颜色及光泽符合品种特征□无明显碰压伤□无腐烂□无病斑□无尘埃泥物□无外来水分
□带新鲜萼片□无萎蔫变色□。
3、等级标准和规格:同一等级果品应当形状、色泽均匀一致。
□特级果:单果重不小于g,每盒重量不低于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盒(kg)。
□一级果:单果重不小于g,每盒重量不低于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
盒(kg)。
□二级果:单果重不小于g,每盒重量不低于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盒(kg)。
□三级果:单果重不小于
g,每盒重量不低于g(含包装盒重量),每箱装盒(kg)。
4、乙方应当提供的书面资料:。
第三条包装要求及费用
1、草莓由□甲方□乙方负责包装(如选择“甲方”,本条下面内容无需填写)。
2、外包装质量要求:□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1)如外包装为纸箱,应当标注以下内容:□品名□品种□净重□等级□产地□种植户、合作社或销售公司地址电话□采摘日期□包装日期
□注册商标(无注册商标可不选此项)及注册商标名称□(2)外包装为材质,应当符合。
3、内包装容器为,规格:,包装容器应当清洁、无毒、无异味,对草莓应当具有良好保护作用。
本合同第一条“单价”中□包含□不包含
包装费用(如选择“包含”,以下内容无需填写)。
4、包装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运输及验收1.交付地点2、运输方式:□甲方自提□乙方运输至交付地点,草莓运输中应当轻装轻卸,防止碰撞和挤压,运输工具为,且应当保持整洁并配有防日晒、防冻和防雨淋措施。
3、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大写:¥:。
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担□。
4、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五条结算方式□定金: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元(不超过总价款20%),结算时抵作价款。
□预付款: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元,结算时抵作价款。
选择定金或预付款方式的,剩余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为:。
□货到付款: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将草莓交给甲方,甲方自验收合格后日内分次付清价款,付款时间分别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支付价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草莓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草莓不符合约定质量要求或掺入其他品种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拒收,或要求乙方采取退、换货或降价等补救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或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交付草莓或擅自将草莓出售给他人的,□按照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
4、甲方未按照约定收受符合要求的草莓的,□按照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一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解除合同的条件: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照下列几种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草莓购销合同 篇4
甲方(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
1.购销青皮核桃的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品质规格:_________________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乙方应将好果卖给甲方。
3.甲方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预付货款定元,货物拉完后,定金以最后一车现场付款结算。
4.甲方购买乙方的顿青皮核桃,每公斤核桃元,顿核桃共元。每天提供的产量和收购时间没有限制,乙方能提供多少,甲方能收多少。
5.甲方提供包装物品。
6.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天以内提出协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
7.乙方收核桃的时候甲方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乙方负责顿货物的装袋,装车装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8.违约处理:_________________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_________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草莓购销合同 篇5
合同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