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九条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___________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2
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 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电 话: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1、承包事项:工程技术资料
2、承包方式:平米包干,元2,建筑面积为: 2(不包含车库面积),
3、承包范围:土建、水电暖安装的工程技术资料填写、收集、整理、组卷,直至竣工。
4、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纸张、由已方提供,竣工装订由甲方负责。
5、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土建工程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6、结算
7、乙方进入现场要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资料承包合同范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项: 平顶山飞宇国际汽贸城及室外管网道路 工程技术资料
二、承包方式: 1平米包干,元2,总建筑面积为: 6700 2,价款为: 10050.00 元。大写: 一万零伍拾元 。 2室外管网定价包干 价款为: ( )。 3合计:合同总价款为:(大写:)。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为________年 9____月 28____日至 ________年 4____月 28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 .00 (大写: 两千元整 )如果甲方在达到资料费支付条件后____日内无法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权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内,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导致乙方的工程资料未在合同工期内完成竣工备案,工程合同发生延期,则在延期的月份内,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资料费 .00 (大写: 两千元整 )。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计算。
五、承包范围:工程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组卷、归档、备案,直至竣工。
六、办公用品归属: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纸张、办公桌椅、资料柜、笔、钉书机、钉书钉、尺、壁纸刀、胶水、资料盒由甲方提供,资料软件由乙方承担。
七、工作分工 乙方要保证资料填写、整理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竣工验收前做好组卷和预验收工作。
①检验试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负责原材料、试样、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乙方负责相关资料的填写并送试验室承办检验试验工作(检验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资料编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各种图、安全资料中有技术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师编制,所有报验表、检验批表、验收表、统表等均由乙方负责填写。
③资料签字由乙方找相关人员签字,要求与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术资料:乙方负责收集检查验收所有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并整理归档。
八、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划的路线行走,防止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调度楼加层(图纸:前进煤矿办公室)
2、工程地点:大寨煤矿。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
4、工程范围和内容:主体砖混结构一层,建筑面积260M2。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除遇不可抗力外,工期不得延误。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发包方: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施工进度的控制。
承包方:履行承包协议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并遵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
第五条 安全施工
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保护好现场使用的`设备及材料。施工期间由承包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期间由发包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按现行国家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第七条 质量保修
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一年),所发生的维修工程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种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4 份,其中发包方执 3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包方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5
甲方:
乙方:
甲、 乙双方通过充分了解和协商,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房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榔梨 住房建设工程交给乙方施工建设。
二、工程结构:全框架,墙体采用粘土空心砖砌筑。
三、工程款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大包干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按建筑面积乘以平方米单价。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以国家建筑预结算方式计算,在承包范围内没有任何预算外资金。
四、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承建内容:
1、本栋工程土建部分按甲方提供的正规设计院施工图施工。第七层按标准层进行施工。除外墙保温、门窗、内墙瓷砖、楼地面装饰、楼梯扶手、内墙涂料外。内墙及地面砂浆抹灰。外墙为甲方认可的外墙砖。外墙砖要粘贴牢固美观。所有工程质量按国家标准验收,不合格立即返工至合格。
2、本栋工程水电部分按施工图的标准安装施工。乙方负责强电弱电的电线管、按线盒、开关盒、防雷、落水管等,其余材料如电缆、开关箱、开关、灯具、给排水管及配件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安装保管。
六、建筑材料要求:所有建筑和安装材料均为正规产家的合格材料,原材料的合格证及进货凭证必须保留备查。所有水泥为“印山台”牌水泥,所用钢料为涟钢、湘钢、冷钢品牌出厂钢材,钢筋为现场配架,落水管为联塑pvc排水管。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砖为合格粘土多孔砖。
七、施工安全: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规范施工,指派专人负责,采取积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隐患。
2、乙方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切记安全第一,人人、个个讲安全。
3、乙方必须给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签定劳动合同,购买足额保险。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
4、若姓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事故发生的费用一切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价款: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定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拾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后进行开工建设。
2、基础完工、验收合格后,
3、工程款支付每完成一层楼面,甲方付给乙方 。
4、屋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总计付款达
5、外墙砖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总计付款至 。 万元。
6、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7%,另3%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全部付清。
十、其他要求:甲方在施工中如有变更,贰仟元以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出任何费用,超过部分只计材料成本。乙方必须具备相应工程的建筑资质。配备合格的技术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确保优质、高效的.建设好本工程。乙方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工具、模板等生产生活设施均由乙方自备。乙方应听从尊重甲方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和合理建议。乙方应与榔梨工业园工程管理人员多交流、多沟通,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用电、用水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积极与供电、供水部门沟通好。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如有托延,按合同日期每日罚款壹仟元(1000元/天),甲方如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按2%的应付款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毁约、停工,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伍进场施工。
2、甲于甲方工程款应未及时到位,引起的工人工资、设备租金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范围:
五、合同价款:
所有箱体两栋楼总造价为xx元。不含税,不开票。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付款方式为预收定金xx元,提箱壳付xx元提明箱时付xx元,提二层板电器时付xx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八、专用条款:
1、工程质量等级: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2、工期问题: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体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及时提供箱体。做门板时甲方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
(1)提交呼和浩特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7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8
甲方(单位全称):工程建设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国道315线X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的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将部分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国道315线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
二、工程内容:K0+000—K34+360、K0+000—K66+000段内的单柱标志牌、双柱式标志牌、悬臂式、悬挂式、道口标注,发光型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见附表《工程量清单》。由于设计缺陷,施工图纸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与业主提供的清单工程量的工程内容和数量部分不符。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和内容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承担5万平方米标线工程,每平方37元计算。
三、工程承包:
1、甲方收3%项目部综合管理费,11%公司管理费,乙方承担3。3%项目税金。
2、工程承包价为:¥6185991。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伍仟玖佰玖拾壹元。
四、进行工程承包的施工队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资金周转、材料采购运输等各项条件。
五、施工工期: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1日。甲方对乙方进行半个月的试工期,若在试工期内质量、安全、信誉等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令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负。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保证劳动力、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地点,否则,甲方将按乙方自行解除合同处理。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纳现金9万元(保险2万元,环保押金5万元,交竣工文件2万元),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返还7万元该履约保证金。2万元保险费不予退还,公司用于购工程一切险,如乙方签订合同后拒不进场或者进场后中途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撤场,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甲方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填报工程价款,待业主批复、资金到帐后,从每次业主批复的工程价款额中扣除10%的质保金后将剩余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否则不予支付工程价款。扣除的保修金不超过工程总承包价的10%,待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合同协议书后面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做参考,不能作为给乙方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由甲方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业主、监理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本合同协议书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因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费支付、物资运输等发生的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税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出具由甲方填写完整的施工现场工程量确认单和甲方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及乙方合同签订人共同评定的交工质量签订书,否则不予结算。
七、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及要求(强制条件):
1、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主要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将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配足与施工工程相适应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否则,导致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进场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和工期合理安排。
八、主要材料要求:
1、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按设计文件要求和业主的要求进行采购,所采购材料通过业主第三方检测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不予进场。
2、所有基础的施工要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xx)的规定。工程所需的水泥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供应到位。其费用按公司成本价加运费扣回。
九、工程安全责任:
1、乙方进出场安全、施工现场的机械和人员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于可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和费用,乙方应及时收集整理索赔资料,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索赔失效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时间擅自离开工地,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质量责任:
甲方:
1、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
2、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协商比例分担。
3、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完工检测、评定、核实。
乙方:
1、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施工期间,工程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施工现场混乱、发生质量隐患等现象,造成被业主、监理和上级单位通报、返工、罚款的,返工费、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返工费、罚款额30%的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仍将按本合同中工程进度责任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协议,并将乙方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无条件返工。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书,由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退场。
十一、工程进度责任
服从甲方的管理,执行作业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按5000元/每日支付违约金。拖延工期超过5天以上,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监理、业主等部门罚款和其他一切责任)。
十二、农民工队伍工资支付
乙方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并将农民工工资表报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核实,如乙方不能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时,甲方可暂停给乙方支付工程价款,必要时由甲方直接给农民工兑付工资,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十三、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设立"国道315线察汗诺至德令哈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项目部",对乙方按施工计划下达工程进度指令,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计划与技术管理。
3、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教育,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开工后甲方提供乙方200万元的周转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乙方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承担违纪违章责任,承担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工程损失的经济责任。
2、乙方进入现场后要尽快核实自己的工程数量和内容,此项费用乙方承担。。
3、项目开工后,乙方必须为自己管理的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保单复印件报送给甲方,如乙方不购买,甲方将强行为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4、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如实填报劳务人员情况,并收集好参加劳务人员的身份证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劳务人员,合同签订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持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5天。若需离开工地时,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写出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同时,合同签订人在施工现场坚守工地时间达不到实际工期2/3以上时,甲方将原合同废止,重新委托施工人员签订新的合同,与原合同签订人不再发生劳务关系。
5、乙方必须配备2—3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测量放样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相应的测量仪器和工具乙方自带,并按工程施工进度编制完成相应的`技术资料。配备1名技术娴熟、实践经验丰富的试验人员,负责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试验检测工作和相应的试验检测资料。乙方按要求每旬或每月将完成的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报送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检查,工程完工时,一切工程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均要同时完成,交竣工验收前,要完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程使用的各类表格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
6、工程施工前期和施工当中的各项工艺试验、验证试验和标准试验工作由甲方协助乙方开展,与此(如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自采材料各项指标试验、外购材料检测以及施工期间的材料抽检、砼强度检验等)有关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试验数据和资料,以便于资料的及时上报,因乙方资料延报造成分项工程开工延误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施工期内乙方人员的住房(帐房)、供水、主副食、燃料、劳务用具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8、加强对农民工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当地植被,不得乱挖乱弃,不做有损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劳务税3、25%乙方自理。原材料乙方开公司名称发票进入成本。
9、乙方自行承担自己人员因病救治的医疗费用,自行承担进出场费用和生活费用。
10、所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签认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11、遵守施工驻地乡规民约和民族宗教习惯,搞好环境保护,维护工程安全,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十四、其他事项:
1、施工期间内,因雨、雪、冰冻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时,所产生的人员、机械设备窝工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施工期间内,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施工期间内,因工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由甲方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因工伤亡应及时救治,医疗终结,依鉴定结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相关开支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业时间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也由乙方自负。
4、乙方开工壹个月后,生活确实困难的,甲方可以按劳务人员花名册预付适当的生活费,在后续价款支付时扣回。
十五、本合同必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印章,乙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乙方为自然人应交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签字并押指纹,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银行帐号)签字后生效,待工程完工并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结清经济手续,合同自行失效。
十六、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执行合同阶段若有争议,乙方向甲方主管单位(青海省公路工程建设总公司)申请协调解决,协调无效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八、本合同条款及内容除甲乙双方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养殖场及住房承包给乙方建筑施工,工程地点:清远市太平镇水库旁,设计建筑面积:4538 平方米。
二、承包方式:
大包(包工包料)。总工程款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捌佰肆拾元整(¥300,0840.00)
三、承包价格:
780 元/平方米,总造价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四、施工范围:
土建、水池、地面硬化、房屋建筑。
五、施工要求:
1、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团纸建筑施工规范和要求组织施工,并达到验收合络的质量要求。
2、如有变动,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下达变更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乙方加以实施,同时对工程造价进行增减。
3、施工图纸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以团纸设计的.施工要求和材料要求为准。
六、乙方保证条款
乙方必须保证进场的原材料质量(经甲方认定)合格,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一旦发现工程不合格,乙方必须负责整改并承担损失。
七、甲方负责通电、通水、通路、土方使用、回填缺土及相关费用。
八、乙方承诺文明施工、科学施工、规范施工,在此基础上造成邻居房屋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协调和赔偿,否则由乙方调和补偿。
乙方负责施工监理所需的一切进度资料的填写完善齐全工作。
九、施工期的安全境外和伤亡、病等事故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付款方式
1、施工机具进场基本槽开挖完成,甲方付给乙方30 万元。
2、基础完工甲方付给乙方50 万元。
3、八幢鸡舍完工甲方付给乙方150 万元。
4、住房完工甲方付给乙方30 万元。
5、路面及地板硬化完工甲方付给乙方60 万元。
6、内外建筑在 年 月 日前完工验收合格付足工程总额的90 %,剩余10 %一年内付清。
十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属不可抗拒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竣工日期顺延,甲方工程款延误造成停工,一切损失及工期延误甲方负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1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重庆市北碚区上也机械厂自用办公楼
2、工程地点:北碚区城南新区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费承包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乙方以包人工、包小型工具的形式承包本工程主体的砌体工程、构造柱浇筑工程、抹灰工程、屋面砌体砌筑工程(防水工程除外)、其它专业的收口补洞工程。室内抹灰简易脚手架搭拆、安全文明施工、带班管理。(小型工具包括灰刀、灰匙、灰斗、灰铲、灰尺、砖线、手锤、凿、淋水用水管等自用工具,劳保用品、灯线、灯具。乙方所用器具全由乙方自行保管。甲方提供砂浆搅拌机、砖转运架车两台、及隔层一个照明开关箱。)
二、本协议中的单价是包括国家规定的一切劳保用品、工伤事故医疗费在5000元(五千元)以内由班组自负,如超出五千元,便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清凉饮料、高温津贴、夜间加班夜餐费、进退场车旅费、雨天停工补助以及乙方本身各项杂务、利润费均包含在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设计增、减变更的工程内容。
四、负责本分项工程所有材料的人力垂直及水平运输。
五、负责按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承包本工程所有的图纸范围内(项目部确定标注)的全部墙体砌筑、其中包括局部脚手架整改、安全防护、预留施工洞的封墙、墙面养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每日工完场清和落地灰回收)等
第四条:工期及承包单价: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二○__ 年 九 月 二 日(不计外力影响)。
3、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砖体、构造柱、门窗过梁砼浇筑单价170.00元/m。
4、如工期超过20__年9月2日,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砖体、构造柱、门窗过梁砼浇筑单价130.00元/m3。
承包价款所包含工作内容:
本合同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同为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中涵盖的工作内容,为一次性综合
一、砌体工程工作内容:
(1)具体操作范围:砖基础、室内外填充墙及女儿墙、出屋面烟囱、管道井砌体、室外台阶、室外院墙、蹲位、所有安装后的补砖等所有砖砌体,含钢筋砼过梁的制作、安装,包括不便于预制的过梁和构造柱砼浇筑及养护,现浇砼门垛、窗台及水电安装后补洞、吊洞,砌体加固筋的制作、安放、配合水电管线预留预埋、灌缝、划线、镶砌红砖、安装铁件、墙体转角筋、搭拆简易砌筑用架、安全防护等操作过程。
(2)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纸,配合本工程施工员放线,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调制砂浆:砂子和水泥等材料运输、配料、过磅(过斗)、清理机具等全部操作过程。
(4)运输:包括砖、砂浆、砌块、砼预制品等材料现场内全部水平及垂直运输。运输包括铺移跳板;运砖包括砖浇水或浸水;材料运输设备由劳务班组自备,材料调运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5)清扫: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砖(红砖、砌块)、灰,施工前、后所有材料及垃圾均须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分类堆放,每天均应对堆放砂浆的地面用水进行冲洗,保持地面清洁。
(6)其它工作:图纸范围内的预留洞留设、预埋铁件安放;配合甲方及其它工种工作。
(7)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见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补充)
二、室外散水暗沟工作内容:
(1)具体操作范围:承包办公楼的室外散水砌砖明(暗)沟,浇砼明(暗)沟、分格缝处理、嵌缝、场后清理等工作。
(2)搅拌砼:原材料及半成品,地面水平运输及砂浆、细砼组成材料上料、过磅、搅拌、运输等全部操作过程。
(3)运输:包括原材料和半成品地面及垂直运输。
(4)具体操作程序及方法见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文件是本合同文件的补充)
三、二次结构工程:
二次结构的工作内容包含,构造柱、门窗过梁、压顶、收口收边的小结构、空调板结构、阳台栏杆结构以及需二次施工的结构所含的工作内容。
(1)钢筋安装与绑扎;
(2)砼搅拌、运输、浇筑、养护;
(3)构造拉接筋的安装内容。
第五条:结算与支付:
按实际完成量计算。
1、所有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扣除总借支(进度付款),生活费、罚款。其计算式为:工程总价-应扣及代扣款=工程结算款。
2、工程决算后预留后期维修保证金,按该项工程总款的3%待抹灰工程完工15天后付清。
第六条: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应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
2、乙方代表必须现场指挥工人严格按技术交底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施工。
3、砌体后塞口应在砌筑完墙后7天后、在进行后塞口施工,否则造成质量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严格按施工图、及技术更改施工、所有工序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
第七条:双方责任及工作:
(一) 甲方工作:
1、为乙方施工顺利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2、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
3、甲方施工员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解决技术问题,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依据。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本合同中的工期、质量及安全要求,服从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技术交底及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施工、不得超越规范要求、如发现前任班组因施工遗留下的缺陷、如不反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严格要求工人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好自身安全工作。
4、组织工人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允许工人打架骂人(安全及文明施工条例另行签定),做到工完场清。
5、做好质量自检工作,树立质量、安全工作第一的思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6、如遇合同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及零星用工、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如产生收方工程、其价格双方协商解决:
7,工程完工后、应作好后期交房维修工作(如因维修不力、甲方有权另行按排、其费用从乙方保证金中扣出)。
第八条: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进行验收。所承包分项工程应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各分部分项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超出施工规范规定的偏差的项目由乙方的自行返工处理,至达到合格为止,其人工费自负,损失材料照价赔偿,并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3、如乙方无法保证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工期进度,未按程序进行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另行选班组,乙方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承包金额的40%人工费(不加任何费用)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出质量隐患及各种合理建议。
第九条: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乙方借故中途停工或退场,(如不听从管理人员的安排)甲方拒付人工费,乙方所有人工工资由签约人全权负责。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分项工程人工费总造价的15%赔偿,由
2、除甲方的垂直运输、搅拌机外,其他小型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从甲方借用的设备,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设备进行保管。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或支付修理费。
3、严禁将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已完成金额的60%人工费结算给乙方,并清退出场。
4、乙方如因工人素质低、技术差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及文明施工等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等,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签约人全权负责。
5、甲方不向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如乙方人员损失甲方公共财产,应照价赔偿。
6、若乙方施工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甲方按建筑面积奖给10元/m
7、项目部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和细则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
8、工程外包工人员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严格遵守执行。
9、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次支付乙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形成新的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结清尾款,自然失效。
甲 方: 乙方负责人:
乙方: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11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图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12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行签订如下合同。
甲方在冷水滩区上岭桥镇卫东村何家组新建住房一栋,建筑面积约750平方米,由乙方主承包施工。建筑面积以最后完工实际测量为准。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沙、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水电。
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脚手架用材、机械、码钉、模板、撑树、铁钉、扎丝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注:一楼层高3。5米,二楼层高 米)。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地基建设、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抬装预制板、现浇混凝土、一层地面混凝土及地面、外墙四周散水、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外墙四面贴瓷砖、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及屋顶琉璃瓦铺设完工等房屋建筑工程的所有施工工序。
三、承包价格
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95元(大写壹佰玖拾伍元),建筑面积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计算规则为依据,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计算。
四、付款方式
主体工程每层抬板完工付总工程费的70%,室内粉刷按进度付款,
外墙瓷砖等其它项目按承建要求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总工程费的.20%,剩余总工程费用的10%作为质量检验保证金(应对自然天气等),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经历大雨两次,房屋无漏水等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总工程费用的10%,基础完工预付肆仟圆整。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施工造成他人、财物的损伤、损失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3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20_____年4月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1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_________
工程量: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工程预算价:(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工程单价:(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____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____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总工程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
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________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____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现场代表(乙方):监理: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十
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十
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____日内进场维修,____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十
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十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三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附土地平面图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合集 篇14
甲方:(房屋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同意,就下列承包建筑房屋事项,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一、承包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府城镇高登里二横128号对面三层混凝土框架房屋,筑墙、内外筑水泥砂浆给乙方承包,一层建筑面积为110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130平方米,三层为130平方米。
二、承包价格:
经双方同意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施工,包括屋顶筑墙壹米高,内外筑水泥砂浆,包住水泥柱壹米。屋顶水泥砂浆光面,二、三楼外墙筑水泥砂浆二次,窗四周水泥光面,窗下水泥混凝土掏制15公分,大窗上水泥钢材混凝土掏制15公分。中、小窗水泥红砖掏制,每个卫生间、厨房建筑物间面积贰平方左右,所有外墙筑18公分,内墙筑12公分,房屋前面筑脚台30201200公分。
三、附加价格:
筑红砖每个0.25元,水泥砂浆,外墙每平方米13元,内墙每平方米7.5元。拉红砖上三楼顶每个5分。
四、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建筑质量和按要求施工,听从甲方指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负。
五、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
六、付款方式:
按施工进度付款。要求在20xx年前完工。每人每天补助5元。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