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木木材购销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采购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供应方)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1) 自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开始供应,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给甲方作为质量保证金;
2) 每批数量,规格及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3)本合同价格系乙方供应松木至甲方工程现场并卸至指定位置之包干价,含乙方加工费,装运卸车费,政府规定的检验检疫费以及乙方所发生的其它费用;
4)合同数量系暂定量,双方按实际供应数量进行结算.
二、质量标准
1)乙方供应的锯材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2)乙方供应的锯材尺寸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其误差范围: 宽度±2mm,厚度<2mm;木材长度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定尺加工。
三、交(提)货式,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指定的卸货地点,装运卸车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双方在卸货地点按实际数量计算。
四、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五、随货必备品和交付办法
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政府核发的检验检疫证明应随货备齐并交付甲方.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双方每个月结算并支付货款一次;
2、甲方以银行转帐支票支付货款;
3、支付货款时,乙方需向甲方交付由甲方收料人员开具的材料或验收单。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供应产品或所供锯材达不到甲方要求或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均成为本合同解除的条件;非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程停建,缓建,本合同自动解除。
八、违约责任
1、如方木规格质量不合格,偏差大,则乙方必须退换,如不退换甲方有权扣除乙方质保金,同时解除合约;
2、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数量供货,影响甲方工程施工,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供应不及,甲方有权另找供货商;
3、乙方所供应木材出现尺寸偏差或弯曲,不能用于工程施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工程后续阶段,对于小批量的锯材,乙方须无条件地供应,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单方面中断供应,否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约定的数量和单价范围内,乙方不得调高供应价格。
4、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且须保证该事故不涉及到甲方。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乙方需免费供应甲方食堂所有的做饭用木材。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红木木材购销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下列合同:
一、产品名称原木、矿坑木、采矿用木每方单价1100/方。
二、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卖受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到货后由买受人对该产品检验,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公司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售人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处置:标准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八、物品数量、品种及价格见附表。
九、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标准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合同法》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如买受人违约,卖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章 签章
红木木材购销合同 篇3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木材一事,自愿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合同标的、价格
备注:上述单价□含□不含税金。
二、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及中山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如提供样板,除符合上述第1项质量标准以外,应按样板质量交货。
3、木材的尺寸误差应小于3㎜。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承担
1、交货时间: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
2、交货地点:乙方厂房,运输、搬运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卸货。
3、木材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至乙方。
四、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
乙方应于收货后60天内将木材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南区恒利木材店,开户行:工商银行中山城南支行,账号:20xx0273,甲方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货款,否则每逾期一天,按照欠付款的 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0.01%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甲方所交付的木材不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及和样板要求,乙方有 权拒绝收货,并要求甲方限期换货,如甲方未按时换货或换货后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且因合同解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合同解除影响生产、导致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红木木材购销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供货材料
杉木双面无结指夹扳规格2.44米*1.2米*0.017 19000块、每块为198元小计3760000元,杉木单面无结指夹扳规格2.44米*1.2米*0.017 18000块 每块为188元小计3384000元,本次合计采购金额为7144000元。 上述材料的价格是包到乙方施工现场包下车费的价格。
二、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异议的期限
杉木指夹板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宽度、厚度执行,木胶板的材质必须跟样板一样,厚度不得低于已定的规格,并必须保证质量合格,验收方法到乙方施工现场按实点数,由甲方提供,供货单、库管签发验收数量单(三联单),依送货单验收,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
三、结算方式
以第一次送到乙方施工现场的日期为准,两个月内支付所送材料款的80%,次月金额支付所送材料款的尾数。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执行合同中,不得向其他供货商供货,如不按合同规定,甲方可拒绝送货,乙方每天应承担甲方总货款的4%违约金,若甲方不能满足乙方需用,耽误乙方施工工期,甲方必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提供需方施工日期按时送货,(但乙方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报的数量多少)若甲方不能按时供货到场,给乙方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的所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3、甲方供货的材料不能满足合同的要求,乙方有权退回或酌情扣除材料费。
4、乙方若向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若甲方供货不及时,每天应承担当日货款的2%违约金,但遇不可抗拒力或甲方按提前通知除外。
6、乙方按合同付有所有货款,乙方如不按合同付款,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费用,每超过一个月未付金额的3%算违约金。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调解,依法向双方依据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并提出充分理由,以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部备案一份,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任何双方无权更改,材料供货完成,材料款结清后即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红木木材购销合同 篇5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树种:________________
成品:_________________
一、结算价格:每张人民币______元
1、胶合板的外表允许小色差、小活结(φ10mm以下)。
2、五厘胶合板的表面不得有脱胶、透胶、虫眼、表面皮开裂,炸裂、凹凸等现象,不可粘纸胶带,胶合板的两面需砂光。
3、胶水:用环保胶.
4、中层杨木芯板拼接部位是错接但不能出现缝隙、空洞,要严密。
5、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在收货后6天内进行通知、处理。
6、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以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货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承担。
三、违约责任:
供货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1、供货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两天),如超过宽限期的,按不能交货的货款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2、供货方交货数量不足的,需方仍然需要的,供货方应当照数补交,并按期交货。无法补办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货方交货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供货方应负责收回和更换,因更换导致不能交货或者交货时间延期的,按不能交货或者逾期交货处理。供货方未更换或者更换的数量不足的,按交货数量不足论处;
4、供货方应负责需方在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第四条质量问题(负责胶合板的退货);
5、需方无故拒收产品或者中途无故退货的,应按拒收或者退货部分产品货款总值的15%向偿付违约金。另:对供货方已制成的成品应按70%向供货方偿付违约金;
6、需方逾期付款的(宽限期6天),应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供货方偿付违约金。
四、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