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和内容: 。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 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 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 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 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__》、《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第五条 竣工验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乙方应在一周内按铁通网建[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十二个月;
2、 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一经发现,乙方自行承担整改所需的工料费,同时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情节恶劣的,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3、不服从甲方指挥,拒绝或延误电话机及数据终端安装,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并同时取消乙方入围施工资格。
4、未按期按铁通网建[__]32号关于《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编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0.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工程款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据乙方编制的施工预算,合同价暂定为 。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邮电部(1995)626号文件《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的规定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经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审计费的支付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__]262号文件执行。
3、工程最终结算款的确定:工程最终结算款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审计审定价款中乙方采购的材料款和其他费用不作调整,按审计的价款确定;(2)审计审定价款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部分(扣除材料费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铁通计建[__]303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费率后下浮 %。
3、乙方向甲方开具建安和材料统一发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90%(甲方有权在该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待十二个月保修期满后,若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甲方付清剩余工程价款。
第九条 合同解除
1、 双方协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 乙方确认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铁通公司的相关文件内容;
2、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正式施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遇天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可以顺延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统一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款
工程完工以后,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合计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前先付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安全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制定安全规章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章制度施工,杜绝违章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工伤事故由施工方自行自负,与甲方无关。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正式施工合同 篇3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雇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出具资质和条件审查书,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招、投标等活动。
2、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2.1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2.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3配备的机械、工契据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2.5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
3、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生技和安监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工程,发包方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里机构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派专人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安全质量监督。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生技、安监和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注册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监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乙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监部批准。总包方必须对分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分包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1、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乙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四、安全施工保证金:经承发包单位协商一致,本工程所提取的质保金,同时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由发包方负责在工程预付款中提取,安全施工保证金扣除办法如下: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50%保证金;
3、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未遂事故,扣除30%保证金;
4、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擅自调换人员,又未经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除1-10%保证金。
按上述条款执行后,仍追究其它责任。
五、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监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六、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设备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监察机构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发包单位(章):承包单位(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代理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正式施工合同 篇4
乙方: 甲方现将 外墙涂料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应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外墙涂料工程。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质量________年以上。
四、工程内容: 粉刷外墙。
五、工程材料: 本工程使用涂料为品牌,颜色以甲方确定的`色板为准,材料到达现场必须经甲方代表验收,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后可投入使用。
六、工程造价:
1、本工程外墙涂料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此报价含税款(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做法工序:专用腻子二遍、底漆一遍、面漆二遍)。
2、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3、结算造价: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若有设计变更可按实际调整。完工后,所有的工程款(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 4 、工程款支付:工程开始预付总工程款20%,工程完工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0%,竣工结算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保金,________年后。 七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73-91》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若有减少施工工序的操作,甲方将拒绝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进场时必须对外墙基底进行清理,如发现有裂缝必须先做处理后,才能进入外墙涂料工程的施工。
3、涂料施工基本要求:
(1)、修整基面时,必须细心注意修补,休整处接着要绝对平整,与原基面胶接要结实。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接口、重要部位的处理,线条顺直,感观良好,确保颜色一致,细部构造工艺要细致,符合操作规程。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提供进行施工的场地及库房(不负责看护)。
(3)、提供水源、电源。
(4)、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按施工安全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3)、管理维护现场清洁,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4)、自竣工之日起两年的保修期,如有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
(5)、如发生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和解除合同,否则,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后,没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场者,已完成达到约定质量部分均按合同价款的70%予以结算。
3、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拒绝支付工程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如两年内出现空鼓、脱皮、变色、龟裂等一切质量问题乙方无常进行维修,接甲方通知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保证金内支付。如乙方未及时维修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签证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正式施工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发包人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包括:人工费、机械费、钢筋笼制安、砼泵送费。
2、不包括:主辅材料费、水费、电费、税金、测量放线、施工场地平整、施工场地泥土泥浆清运、相关措施费、主辅材料检测试验费、工程成品质量检测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按每天24小时施工计算,含节假日)。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和相关技术文件执行。
五、合同价款
1、单价:详见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2、工程总造价:
金额(大写): (以实际施工计算)
(小写): (以实际施工计算)
3、机械进场、出场、转场费: 15000元/次。
4、核价原则:合同协议固定价格。
5、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 ①设计变更; ②地勘报造与实际地质不符; ③施工条件与双方约定的条件不一致; ④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 ⑤增加设备、人员抢工期;
⑥工程量调减超过原设计工程量20%; ⑦施工工艺的改变; ⑧以上因素调价双方另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六、工程量确认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定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
2、工程计量公式: 无;
3、总工程量:详见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4、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或施工工艺改变增加的工程量另计
5、工程计量以施工机械所处地面标高(或工作面)开始计算。
七、合同价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1、支付方式:现金或转帐;
2、按月支付已定工程量70%的工程款(进度款);
3、工程完工支付至80%;
4、基坑开挖后,无重大质量问题支付至90%;
5、基坑出土后30日内支付至100%。
八、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内容:
监理权限:
监理工程师姓名: 职务:
2、发包人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权限全权代表发包人履行本合同。
3、承包人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权限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顺延
1、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进度的
发包人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
3、工期顺延: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所有条款。
十、图纸
1、开工前七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壹套(含竣工图);
2、本工程设计图纸为发包人专用,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能用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
6、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双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会议纪要、通知、工作联系函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在开工前10天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施工便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平整硬化施工场地,使施工场地标高达到设计图纸所示标高,保证平整度不超过±20cm,保证施工场地硬化程度能达到机械正常施工的要求,不下陷不堆陷;
4、保证垂直空间40m内天架空线监等障碍物,安装630KV变压器一台,并将电源接到主配电柜(内设600A,400A漏电保护开关各一个),主配电柜与承包人施工工作面最远距离不超过200m;
5、提供Φ100mm供水管道,接水口与承包人用水设备距离在20m以内;
6、开工前,办理完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内及周围的地下管线架空监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需要保护和不能拆除的由发包人进行技术交底,协调相关单位协助承包人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能清理拆除的由发包人负责清理拆除后交承包人;
8、清理拆除地勘报告载明或未载明的其他地下废弃管道、地下障碍物(如原建筑的基础,砼结构物等);
9、开前10天提供工程地勘报告和地下管道线资料;
10、向承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所需的房屋及设施;
11、办理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费用;
1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十三、承包人工作: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地、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承包人在施工中无权在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承包人原因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修复,非承包人原因(如交叉作业,提前使用保养期间的已完工程等)造成已完工程的损坏,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追加合同价款;
5、遵守政府有关主要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发包人的指令施工,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向发包人提供年、季、度、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7、承包人做到文明施工,科学管理,安全规范操作,服从甲方管理;
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竣工工程的损坏,由承包人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9、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承包人进行返工和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10、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能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 十四、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本合同签字生效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工程开工承包人将为完成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一次性金额返还承包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五、进场设备清单及台班费用标准:(详见附件2)
十六、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发生重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
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七、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十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发包人每天承担应付工程价款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误工,每天承担4000元停工、误工损失;
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每天4000元违约金。
4、本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昆明市五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九、其他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大风、雷雨、下雪、洪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②不包括政府政策调整,政府相关职能对发包人建设方(或业主)的处罚,市场环境改变,建设方(或业主)与发包人的合同变更或纠纷,建设方(或业主)资金问题,施工过程各种变更,各种证件、批件问题,工程本身所涉及的各种纠纷等;
③、 ②条所例内容本合同均视为发包人因素(或原因);
2、因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由发包人供应的主辅材料,发包人必须按照承包人的用料计划按时供应到承包人指定的地点,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工期延误的损失,同时工期顺延;
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支付承包人合同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5、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的报告、请示、工作联系函、现场签订等文件资料,发包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批示、答复,否则承包人视为发包人同意认可承包人意见和要求,相关事项影响正常施工的,承包人只能停工,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负责,并顺延工期;
6、本工程具备隐备条件和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呈报的施工记录经双方现场施工人员和监理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
7、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交叉作业等因素造成施工降效、误工、窝工,工期顺延,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本工程截水帷幕采用“套接一孔法”施工;
9、基坑截止帷幕未施工完之前,严禁开挖土方和抽取基坑内外地下水;
10、承包人已竣工工程在后序工程施工时造成的破坏,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补充协议。
二十、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保存两份。
二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4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合同订立当日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