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便利网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名词定义
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条款中对于各名词的解释及定义,并同意按照该定义履行相关义务。
1、团购:通过互联网渠道,一定数量的消费者组团,以较低价格购买同一种商品/服务的商业活动。
2、小二便利网:系提供团购交易服务的网络服务平台。
3、团购信息:甲方通过小二便利网发布的,在小二便利网页面上展示的甲方商品/服务信息(如团购价、商品/服务描述、电子券有效期、团购规则等)。该信息为甲方就前述商品/服务向团购用户发出的要约,一旦团购用户通过小二便利网确认同意购买甲方该商品/服务,即视为甲方与团购用户达成了团购合同。
4、团购订单:即团购合同,系团购用户通过美团网与甲方间达成的购买商品/服务的合同。
5、小二券:指甲方提供给团购用户的商品/服务的消费凭证,团购用户可以凭其获取相应的商品/服务;小二券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小儿便利网页面、短信、电子邮件等。
6、小二券消费数:团购用户已实际消费的小二券数量。因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需要在小二便利网验证平台上进行验证,小二券消费数以小二便利网验证平台上已标记消费的数量为准。
7、门店价: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不参加团购活动时(即在实体经营场所销售/提供时)的单份销售价格。
8、团购价:甲方提供的商品/服务参加团购活动时的单份销售价格。
9、代收团购款项:小二便利网实际经营者代甲方收取的团购用户通过小二便利网向甲方支付的已实际消费的小二券对应的款项。该款项由小二便利网实际经营者代收后转付至乙方,乙方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后支付给甲方。计算标准为:团购价乘以小二券消费数。
10、服务费:为了实现甲方进入小二便利网开展经营活动、进行团购交易之目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服务收取的相关费用。
11、服务费价格:团购用户每实际消费一张小二券,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数额。
12、结算价:针对每一张已实际消费的小二券,乙方于代收团购款项中扣除应收取的服务费后,应支付给甲方的数额。计算标准为:团购价减服务费价格。
13、代收净额:对应团购用户实际消费的小二券数量,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实际结算款项。计算标准为:结算价乘以小二券消费数。
二、服务内容
为实现甲方进入小二便利网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小二便利网发布团购信息、与团购用户进行团购交易之目的,乙方为甲方提供授权许可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授权许可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乙方授权许可甲方使用下述软件,并为甲方提供相应的软件技术服务:
(1)小二便利网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2)乙方已经取得或将来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有关小二便利网的其他计算机软件。
2、网络技术服务。本合同约定的网络技术服务是指,乙方以其自有技术、知识,为甲方解决其在小二便利网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网络技术问题。例如,针对甲方工作人员使用“小二便利网验证系统”、“商家后台”等进行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
3、其他相关服务:
(1)代理甲方与小二便利网经营者进行沟通洽谈,协助甲方进入小二便利网开展团购经营活动;
(2)按照小二便利网实际经营者关于团购信息的发布要求,为甲方采集、撰写、编辑团购信息;
(3)代甲方收取小二便利网实际经营者转付的团购款项,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代收净额支付甲方;
(4)为甲方提供现场或电话客户服务,协助甲方开展团购经营活动;
(5)与甲方进入小二便利网经营有关的其他服务。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及结算周期
1、基于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授权使用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该服务费由计算机软件服务费、网络技术服务费以及其他相关服务费构成。
2、甲方同意并确认,乙方可于代收团购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后,将代收净额支付给甲方。
3、服务费的计算标准为:截至小二券有效期截止之日,小二券消费数乘以服务费价格。
4、本次合同中门店价为 ;网上展示价为 ;结算价为 ;
5、本次合同中相关费用的结算周期为 天。
四、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本次团购享受和零售产品同样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2、乙方保证本次团购价格低于同期卖给其他普通客户价格(含促销价),如甲方发现卖给其他普通客户的价格(以下称为价格一)低于本次团购价,差价部分乙方应双倍返还给各甲方(差价计算方式:本次团购价减去价格一)。
3、乙方为本次团购所提供的商品品质及服务品质负全责,不得对甲方进行恶意推销、设定最低消费、强制消费等不符合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若乙方由于商品及服务质量或自身行为与与甲方产生纠纷,乙方必须给予退货或换货,退货或换货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组织团购活动,全力负责协调甲方团购成员及乙方之间沟通事宜。
5、团购结束后,甲方必须及时提供团购券号给乙方,便于乙方核实及提供商品。
五、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 ;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
乙方:(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小二便利网服务合同 篇2
一、服务范围及其价格:
乙方(_______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为甲方提供_______条的企业短信服务,费用为_____元。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下称“服务期限”)。
三、费用及其支付:
1、甲方需要预付足够的短信发送费用给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后传真付款凭证复印件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或未传真相关付款证明给乙方,则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2、乙方将根据甲方填写的订单信息,于服务到期之前一个月内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续约,如乙方在服务到期之日前未接到甲方续约款项或相关付款证明,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乙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停止服务,并且不负责保留甲方相关数据。
3、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发送短信的数量或提供其他服务,则应依据本合同或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对其地址本信息的管理权利。
2、甲方需自行支付接入互联网的电话线路占用费用、网络服务费用或其它与接入互联网使用与服务有关的费用。
3、在甲方需要获得乙方帮助时,甲方须提供详尽的注册资料,乙方因资料不详不能确认甲方身份及其帐号时,不能够提供相应的帮助,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4、对于甲方通过乙方服务而上载、张贴、发送或其他形式的传输的任何内容负责,并且对自己账号及密码的安全性负责,甲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其用户账号情况,应立即通告乙方。
5、甲方的行为准则是根据互联网以及移动通讯网络管理法规,政策、程序和惯例的。未经接收信件人的允许,甲方不能利用乙方企业短信服务作连锁短信、分发垃圾短信或分发任何商业、非商业短信。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甲方以群发手机短信的服务。
2、乙方保证甲方企业短信服务期间,除非受不可抗力(包括第三方的疏忽或恶意破坏)的影响,获得良好的发送质量。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交互式管理界面。
4、乙方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甲方的短信内容,除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机构、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要求。
5、如果甲方发布的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乙方有权终止企业短信服务。
6、乙方在甲方未提供详尽信息资料或资料不准确时,有保留中止甲方使用企业短信服务的权利。
7、如果甲方需要增加发送数量或其他服务,乙方将收取相应费用。
六、服务详述具体服务内容见《定单》。
七、违约及赔偿
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2、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乙方在执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因其过错给甲方带来损失,而向甲方支付的补偿总额不应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3、若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受到第三方的处罚或索赔的,或者由于甲方发送垃圾短信等原因致使乙方服务器遭到损失或导致其他用户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骨干通信线路故障、用户端设备故障、收信人有意拒收乙方的短信、收信人宿主服务器故障、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网络病毒及“黑客”行为。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的影响。
九、争议的解决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1、不限制一方根据法律或本合同其他条款享有的权利,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出现下列任何情形,另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1、1一方违约,并且在守约方依本合同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_日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未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2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并在_____天内该程序仍未被撤消;
1、3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达_____日以上。
2、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应该影响双方于本合同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合同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期满自动失效。
4、双方根据需要续签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小二便利网服务合同 篇3
收购方(甲方):
种植方(乙方):
农户为了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订单农业”的发展,保护种粮大户的利益,经双方协商___年粮食生产收购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确保合同履行。
一、品种和数量
品种:圆粒型早籼谷。
种植面积:——亩
交售数量:——公斤
二、收购价格
甲方对乙方签订的粮食收购订单价:每__公斤最低价__元,当市场价高于订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低于订单价时按订单价收购。
三、收购质量
乙方交售的粮食必须符合中等质量标准:水份%以内,杂质%以内,出糙率%以内,黄变粒不高于%,无霉变,无生芽谷。
四、交售结算方式
乙方将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结清售粮款。
五、甲、乙双方职责、义务 —— 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户主: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小二便利网服务合同 篇4
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学校信息化水平,提高学校安防效率,帮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在校的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展“和校园”人脸识别服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和校园”人脸识别服务介绍
中国移动“和校园”人脸识别服务是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针对校园市场推出的业务,用于解决学校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学生营造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它是利用先进的人脸识别算法,高清捕捉摄像机,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进行教师学生的人脸识别,实现到、离校查询、师生校园考勤管理以及校内的门禁管理等功能。
第二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关于网络,信息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信息。
2.甲方应保证项目设备的安全,负责设备的防盗工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的,甲方应给与设备提供方赔偿。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开展业务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以甲方名义对学生家长发放和回收有关学生基本信息资料(含学生姓名、家长号码和人脸照片等),以便“和校园”人脸识别业务正常使用;以甲方名义宣传和发动学生家长使用“和校园”人脸识别业务以及其他“和校园”业务。
4.乙方免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运营设备和相配套的软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有关宣传材料等文档内容。
6.甲方保证首次合作协议期至少3年。甲方有义务协助在项目交付使用后的三个月内,在校学生 “和校园”业务的开通率达到85%以上。甲方必须使用乙方100M及以上的集客有线业务接入“和校园”人脸识别服务平台。
7.上述第6条款满足后,协议期内,乙方免费部署人脸识别服务设备和系统供甲方使用,设备和系统产权归属乙方,但甲方有保证设备安全,负责设备的防盗工作的义务。若上述第6条款在协议期内未满足,乙方有权随时回收人脸识别服务设备和系统。
第三条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甲乙双方应建立快捷、联合的业务运行交流体系,该体系包括:设立技术咨询渠道(包括电话、传真、网站、电子信箱等),为双方和最终用户提供咨询服务。定期整理相关的材料并提供给对方,及时反馈和交流信息等。
2.甲乙双方应该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共同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更好服务。
第四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何方提供或披露与合作双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用户的脸谱信息。
2.甲乙双方对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在本协议结束以后,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根据中国法律,甲乙双方有义务进行披露的情况除外。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构成违约。有关违约处理首先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免责条款
1.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导致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协商决定是否修改、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协议。
2. 乙方将不断提升“和校园”人脸识别的准确率,保持在国内领先水准。鉴于技术发展阶段、识别环境及被识别人穿戴存在差异等原因,“和校园”人脸识服务有可能产生无法识别或无法正确识别的情形,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第八条 附 则
1.任何一方必须向“和校园”用户特别声明如下免责条款:由于相关部门的通讯线路、通讯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停电、系统不稳定等原因或其它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双方及其双方以外的任何一方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之补充协议或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小二便利网服务合同 篇5
短信广告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发布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发布短信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服务内容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要求和约定标准提供短信广告服务,由甲方支付相应价款。
2. 广告发布概况
1) 发布内容: 。
2) 发布期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 发布数量:文字短信: ;彩信: 。
4) 发布单价:文字短信: ;彩信: 。
5) 其他约定: 。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2.1 本合同价款 固定 (固定暂定) 为: 陆仟 圆整(¥ 6000 元)。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产生的各类成本、政府报批费用、利润、税金等,并不因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因素调整。
2.2 本合同付款方式采以以下第 A 种方式付款:
A.一次性付款
广告发布并经甲方确认后 5 日内支付。
B.月度支付
1) 每月 日前,甲方提供本月发布结算单,约定投放广告的信息数量以及乙方相关赠送内容;
2) 每月 5 日前,乙方提供上月发布结算单、月度发布报告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后 3 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修改内容。甲方确认后,则在每月度投放期满后 25 天内付款。
2.3 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发票;乙方未提供有效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4 支付方式采用:□支票 □转账 □现金 □其他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权利义务
3.1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 ”业务系统,通过短信方式向特定用户群发布个性化短信。
3.2 甲方可以随时检查和督促乙方系统故障、发送错误等问题,并要求乙方改进。
3.3 短信发送对象须经甲方确认后发送。
3.4 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要求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并承诺文件真实、合法。
3.5 甲方必须合法地使用乙方的短信系统资源,不得利用乙方的短信资源散布反动、暴力、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权利义务
3.6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支持互联网的合法中文短信平台资源,并保障短信发布系统符合的畅通和正常运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甲方提供企业短信服务。
3.7 乙方负责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常规技术支持,并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必要的培训。
3.8 对于甲方发布信息的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应在发布前予以及时的提醒和更正,以保证短信内容的合法和健康性。
3.9 为保证短信的时效性,甲方向乙方提出业务需求后,乙方必须在 小时内作出确认。
3.10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平台调整的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协商另行发布的时间。甲方取消委托的,双方据实结算合同价款。
3. 11 乙方确保手机用户接收信息免费。如有发送对象因为接收乙方发送之短信或信件而产生费用,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 12 乙方同意甲方在发布期间内,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公司同时享有投放权。
3. 13 其他: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 1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0.3 ‰支付违约金。
4.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或约定数量或约定发送对象发送短信,或未按约定内容发送短信或短信内容发送错误的,均视为未发送。因乙方未发送的,应当就每条未发送短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为 元。乙方未发布超过 3 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3 乙方实际发送短信数量少于甲方要求数量的,减少的数量由甲方确认和结算后,据实扣减。
4.4 乙方有义务尽力避免因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黑客攻击等情形造成乙方服务系统的中断,并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乙方设置专人接受甲方的故障通知,在接到故障报告 48 小时内,乙方负责对故障进行检查并予以解决,在72小时之内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甲方。由此造成发布迟延的,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决定退订或接受另行调整时间安排。
4.5 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或因此引发第三方诉讼、索赔等,则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4.6 乙方未尽约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内容违法,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可向乙方追究,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经济损失、追偿费用、聘用律师产生的费用。
4.7 其他约定: 。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双方为执行本合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技术产品或资料,除非提供方声明为可公开资料,则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要求,以及双方的法律顾问、财务、审计及其他顾问、双方雇员除外)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否则,双方均有权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不可抗力
6.1甲、乙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 4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及时书面告知对方、附上政府或相关权威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对方损失扩大的,免除责任。
6.2 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第七条 通讯联络、送达
7.1 本合同需要双方确认的内容,由专人负责:
(1)甲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人为: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负责人变更,应当迟至变更后三日内有效告知对方。
7.2 在本合同执行中需要双方认可的资料、通知和违约情况均以书面形式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正常发出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国内EMS特快专递方式的发出之日、或挂号信发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八条 争议解决
8. 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可发生效力。
9.2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份,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附件有:
(1)附件一 “ 价格清单 ”;
(2)附件二 “ 短信发送确认单 ”。
9.3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相同效力。
9.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