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 篇1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章)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 篇2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2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192.5014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 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
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关于学校学生饮用奶的通知精神和管理办法,按照“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原则,双方特签订以下学生饮用奶专供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并提供相关证件及每批产品检验报告。
二、甲方订购的酸奶为伊利(蒙牛)牌优酸乳,每箱24盒,价格为____元/箱(含送货运费)。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若合同履行期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出具退还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乙方在货源方面保证甲方需求,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向甲方供应货的具体数量,由甲方根据需求具体情况,安排和决定。
四、乙方提供6个月保质期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月;45天保质期内的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
五、乙方对学生奶产品中破漏、坏包无条件更换。若因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可终止合同。
六、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月结,即一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七、合同签订,双方共同遵守,因违反合同造成经济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八、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变动等造成的不履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 篇4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挤塑板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3.1单价(元/m3) ; 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含运费。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结算方式:款到发货(使用方把款打至供货方指定帐户)。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 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如材料检测报告。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
8.2 双方约定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0%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0%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 篇5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购的设备内容和成交价格
1、甲方向乙方共采购厨具设备15项,具体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详见采购清单(厨具设备采购清单是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2、所采购的厨具设备成交总价合计:肆万元人民币(小写¥40000元)
3、所采购的全部厨具设备免费配送、免费安装及调试,对甲方的两个旧蒸饭车(24盘和12盘)修好并安装,保证其正常使用,所安装的设备全部附件由乙方自理(总价款内已含),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二、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甲方的要求和乙方对甲方的`承诺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当天。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保金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厨具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三、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20xx年10月14日(周五)
2、交付地点: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新食堂内
3、乙方除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外,还要负责个别设备基本操作使用培训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所有设备都要提供使用说明、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单。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甲方要求和乙方承诺。
四、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乙方开具正式销售发票及甲方出具的验收单。
2、结算方式:货款不付现金,使用转账支票,全部设备能正常使用一周后付货款的95%,预留5%的厨具设备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厨具设备,甲方随意单方变卦拒绝接货,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部分损失。
2、乙方所交厨具设备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协议附件一份,即:厨具设备采购清单。
甲方 (采购单位)
委 托 代 理 人:
乙方 (供货单位): 委 托 代 理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