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购销合同 篇1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商品名称:电梯;
1.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合同总价:共部电梯,总价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交货期限:
5.2.1本合同项下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最迟在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5.2.3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天。
5.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6.1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每一期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6.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作为定金,即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2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3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货到合同指定工地、并经双方拆箱清点确认无误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已经到货的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5在各批次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已经领取准运证的该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全部批次电梯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6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留作质量保证金(RMB¥,大写:人民币元整),有效期至电梯保修期结束。
7.7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
7.8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8、技术文件:
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8.1装箱清单;
8.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8.3品质证书。
9、质量保证: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9.2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按电梯技术规范(见附件四)、中国的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年。
9.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本合同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0.2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应推迟。
10.3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4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5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民法典律的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购销合同 篇2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商品名称:电梯;
1.2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合同总价:共部电梯,总价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交货期限:
5.2.1本合同项下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 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年月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最迟在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5.2.3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天。
5.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6.1 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每一期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6.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 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作为定金,即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2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3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货到合同指定工地、并经双方拆箱清点确认无误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已经到货的电梯价款总额的%(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5在各批次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已经领取准运证的该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全部批次电梯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大写:人民币元整)。
7.6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留作质量保证金(RMB¥,大写:人民币元整),有效期至电梯保修期结束。
7.7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
7.8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8、技术文件:
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8.1装箱清单;
8.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8.3品质证书。
9、质量保证:
9.1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9.2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按电梯技术规范(见附件四)、中国的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年。
9.3 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本合同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 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0.2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应推迟。
10.3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4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5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律的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7 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卖方:
买方:
日期:
小区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就买卖 茶具适宜,订立本件合同,条约如下: 一、 甲方向乙方交售茶具品名,数量如下:
二、 送货地址:乙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指定的地点。
三、 送货日期: 甲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乙方指定地地点、组数
如期送达,如有延迟,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日按计罚违约金,甲方不得有异议。
四、 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甲方负担,唯乙方所指定
送货地点不在市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元酌収运送费。
五、 乙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时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
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甲方更换。逾期甲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六、 乙方应凭甲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甲方。
七、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电话:
小区购销合同 篇4
连锁总部:(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
注册号:
代表人:
职务:
明确地址:
合作加盟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现居住地:
为明确双方在连锁经营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资共同遵守。
2、连锁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资______万元(甲方投______%,乙方投______ %)并由甲方授权后开办连锁店,连锁门店是专门经营甲方开发、加工的“ ”系列食品和配送的其他产品,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连锁企业名称:(以下简称连锁门店)
经营地址:
2.2甲方向合伙门店授予连锁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包括专用的商业名称、商标、店面装修指引、培训体系、财务体系、“佬呆”系列食品、经营指导、开业指导、管理手册,核心是“佬呆”商标,“佬呆”系列食品和经营管理标准。
2.4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
熟食系列及公司的产品。
3、连锁经营费用
3.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加盟费不收。
3.2管理费:第一年内不收,第二年开始按第一年营业额等级收取,营业额100万元以内,按每月200元上交上级公司;营业额100万元以上,按每月300元上交上级公司。
注:管理费为上级公司对合作加盟店员工培训、管理、广告宣传以及货物配送的贴补,管理费可作经营成本。
3.3货款和结算:营业额为活动资金,当日营业额第二天交品牌出让方周转,第二个月的5日由品牌出让方按上月营业额25%的商业毛利返回。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合伙连锁门店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连锁门店提供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上海开坛香食品有限公司连锁经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复印和扩大使用范围。
4.4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5向合伙门店提供所有连锁经营资料和门店平面设计图。
4.6负责企业的形象、品牌宣传,组织促销活动。
4.7有权向连锁店配送本公司各种包装物品及各种带有企业标识商标的易耗品,由合伙门店结算。
4.8按照合伙门店的订货单及时保质保量将食品送到乙方门店。
5、合伙连锁门店的权利和义务
5.1合伙门店按甲方要求(门店设在繁华商业网区和中高档住宅区,并由甲方认可),自行负责筹备经营场所,申请办理开业所需等手续,为连锁门店落实经营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设计进行装修,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连锁门店的开业经营条件。
5.2合伙连锁门店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方或连锁门店发生重大变动时,必须在3日内通知甲方,连锁门店改变经营场址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或连锁门店应保证连锁门店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连锁经营管理。
5.5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之外使用连锁权,不得擅自将连锁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标志。
5.6连锁门店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价格和展示方式进行销售。
5.7连锁门店只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企业的产品。
5.8连锁门店必须在甲方指定处购买营运所需的设备、器具、用具。在甲方处购买所需的包装材料、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参加连锁会议和公关活动及各种培训。
6、连锁门店的管理
6.1连锁企业应严格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乙方连锁门店执行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
7、督导制度
甲方根据需要对连锁门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
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导人员工作。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连锁门店遵守连锁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在经营管理中,合伙连锁门店发生服务质量等其他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销售甲方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连锁门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连锁门店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三年内,不得将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组织。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执行,为其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放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除赔偿相应损失外,违约方另付______元(人民币)以上。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区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住址:
乙方经实地察看并认真考虑后,自愿在会同县城东市场购买 号门面 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总面积为 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万。
一、付款方式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以前付给甲方人民币 万元。
2、乙方应在甲方办好证后,将所欠的 元全部付清。
二、甲方责任
1、在20xx年12月31日以前将门面交付乙方使用。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房屋土建质量保修期为一年,水电设施半年(房屋、水电如属自己使用不当除外),从交房日开始计算。
三、乙方责任
1、办证所有的手续费、工本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签约日期将未付清。
3、凡装修、改造、维修需要动土建部分,都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及技术部门的审批方可。
4、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
5、必须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若发生除房屋工程质量的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违约处理
1、甲方在超过交付使用日期六个月后(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仍不能交付房屋,应按乙方所交额的5%给予补偿,如超过一年仍不能交房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应退给乙方所交款额,并按所交款的10%赔偿(包括已补偿的5%)。
2、不能按期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间超过一年以后属甲方违约,应将乙方所交的房款全额退回,同时按交款额的10%赔偿给乙方。但乙方应将门面退给甲方,使用期间应按同类门面补租金给甲方,并从所交款中抵扣。
3、乙方未能按合同付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应按所欠款的8%补给甲方,如超过三个月仍不能付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门面收回,待该门面出售后将房款退给乙方,但乙方应按所购门面价格总额的10%赔偿给甲方,包括已补偿的8%,使用期间按同类门面计收租金,一并在所交房款中抵扣。
4、乙方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要求退房,按该门面价格总额的15%给甲方作为补偿费。使用期间按同类门面计收租金,一并在所交房款中抵扣。甲方应在该门面重新出售以后再退款给乙方,其它任何情况下不允许退房。
五、其它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