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望遵照执行。
一、承包内容:独山盛源国际A区1#、2#、3#、4#楼项目所有塑钢门窗、楼梯扶手及阳台栏杆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使用建设单位指定的中空材料,塑钢框颜色为白色,扶手及栏杆见施工图的具体要求。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_年的定额附后,系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工程单价结算执行贵州省___________定额标准及贵州省最新文件调价按实结算;工程量按竣工实际工程量结算。
四、质量:制作安装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返工,返工的工、料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窗户与墙体周围的塞缝施工及质量由甲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每栋楼为单位进行付款,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每栋楼工程总价的25%为预付款付给乙方。安装完外框后甲方按每栋楼工程总价析45%付款给乙方。每栋楼窗扇进场安装完毕后甲方再付工程总价的15%给乙方,竣工验收后甲方付工程总价的13%给乙方,预留2%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付清,保修金无利息。若甲方不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并向乙方支付正在安装该栋楼工程总价15%的违约金。
六、安全: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工期:乙方应将接到甲方通知安装A区其中一栋楼之日起30天内安装完外框,不得影响工程工期。如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使工程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应付正在安装该栋楼工程总价的5%给乙方;工期另行协商。
八、本协议共设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如修订合同需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如一方擅自更改,视为无效。
九、竣工及保修:乙方应对所放工的分项工程负责保修,要按时参加竣工验收,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
十、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乙方相应费用。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付有关款项,乙方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补充事项:乙方不承担税务费用。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塑钢承包合同 篇2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包保方:______________
为充分调动______________塑钢厂全体职工的自主性、能动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塑钢厂工作目标的按期完成,经三方协商特制定如下责任承包协议:
第一条承(发)包对象及经营范围
1、承包方在职权范围内对塑钢厂进行责任承包。塑钢厂位于______________院内。有相关厂房、设备等生产所需条件。
2、承(发)包内容:
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安装任务。
②、积极对外承搅生产安装任务。
第二条承包期限及经营指标
1、承包期为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承包期为_________ 个月。
2、经营指标:
① 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安装任务。公司工程等内部使用塑钢门窗的按__________________元/平米结算(含安装量)。
② 对外承揽生产安装业务的,按实际价格核算。
③ 制作、安装合格率_________%。
第三条工资奖惩及考核
1、塑钢厂现定员_________人,月工资__________________元。全体人员的工资在承包期内由发包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月,剩余部分由发包方按生产安装__________________元/平米结算给承包方。用于工资补差、生活补帖及管理费用等费用开支。
2、承包人的工资经双方协商确定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3、 塑钢厂员工承担公司的零星任务的按零工或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承包条件
1、塑钢厂配备必要的生产管理人员,共_________人(附花名表工资标准)。
主承包人(兼厂长)_________人
技术负责人 _________人
保管员 _________人
厨师_________人
生产人员_________人
2、__________________以塑钢厂现有厂房、设备等供其使用。承包人有义务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附设备、设施清单)。
3、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有经营权和人员调配权。
第五条风险抵押条件
1、协议生效时,承包方交纳风险金抵押__________________元;
2、承包期满后,按协议条款考核,余额退回。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负责协调材料供应部门按计划,保质、保量将材料供应到厂;
2、负责指导承包方开展生产和内部管理工作;
3、负责对塑钢厂的生产安全、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配合承包方开展对外的协调工作;
5、负责给承包人管理创造条件,以确保政令畅通;
7、负责按时发放工资、结算业务款。
(二)、承包方责任:
1、执行公司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2、按时完成公司的生产任务。
3、负责组织生产。
4、负责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质保量;
第七条其它
1、承包人要积极与公司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工作,要想办法降低生产成本;
2、公司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作;
3、本协议一式五份,发包方、承包方各一份,包保方三份。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4、履约过程中出现异议,三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塑钢承包合同 篇3
税务筹划对于企业而言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既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又要为企业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EPC工程总承包方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
一、合理签订合同,提供支持文件
(一)合理分解设计、采购和安装合同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从事EPC工程总承包时,由于合同区分为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不可避免地遇到混合销售的情形。
相关税法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增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务收入征收营业税:第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第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增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针对上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长期从事EPC总承包项目,应办理相关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这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工作中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在此基础上,针对设计、材料设备和建筑安装分别适用营业税或增值税中5%、17%和3%税率的不同情况,在同甲方签订总包合同时,企业原则上应将合同额向适用低税率的设计和建筑安装部分倾斜。但是,在采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能够抵扣的情况下,客户也希望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设备采购部分价格尽量提高,以便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这需要企业同甲方友好协商,尽量达成一致并区分不同项目签订合同。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1]20xx年初,甲公司与某钢铁公司签订了一台连铸机的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额为2 000万元。其中,设计部分为100万元,设备部分为1 8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100万元。假设甲公司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项目施工所在地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税率为3%。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另外假设该项目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了相关结算手续c甲公司外购材料设备成本为1 300万元且均能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此合同条款下.甲公司应承担的相关税费计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一: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 800÷1.17×17%:261.54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17%:221.00万元
实际应交增值税= 261.54 - 221.00= 40 54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 100×5%:5.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100×3%:3.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 5.00+3.00:8.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40.54+8)×7%:3.40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40.54 +8)×3%:1.46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40+ 1.46:4.86万元
方案一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53.40( 40.54 +8+4.86)万元。
假设甲公司通过与客户协商,合同条款变更为设计部分为200万元,设备部分为1 60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为2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则甲公司承担税负测算如下,称之为方案二:
1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1.17×17%:232.48万元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17%= 221.00万元(注:增值税进项金额不变的原因是外购材料设备金额是相对不变的)
实际应交增值税= 232.48 - 221.00= 11.48万元
2应交营业税
(1)设计部分应交营业税=200×5%:10.00万元
(2)建筑安装部分应交营业税=200 x 3%;6.00万元
实际应交营业税= 10.00+6.00= 16.00万元
3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1.48+ 16)×7%:1.92万元
(2)应交教育费附加=(11.48+ 16)x 3%:0.82万元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92+ 0.82:2.74万元
方案二中,甲公司应承担的税费合计为30.22(11.48+ 16+2.74)万元。方案二较方案一而言,少承担税费23.18( 53.40 -30.22)万元。
由此可见,在外购材料设备总额一定的情况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减少总承包合同中材料设备部分合同额,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签订建筑安装分包合同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务劳务收入的营业税。
在实际工作中,EPC总承包商可能将部分建筑安装工程予以分包或转包,在缴纳营业税时,仅按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款扣除分包或转包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由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举例如下:
[例2]乙公司20xx年度承建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其中建筑安装部分合同价款为300万元。乙公司将其中部分土建安装部分分包给某工程公司.假设该钢厂当地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暂不考虑其他税费。该工程于当年全部完工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则乙公司实际承担的税费计算如下: 1营业税=( 300 - 200)×3%=3万元
2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3×(7%+3%)=0.3万元。该项业务合计承担相关税费3.3万元。
如果乙公司未分包,则实际承担税费为:300×3%×(1+7%+3%):9.9万元。与上述分包后相比,多承担税费6.6(9.9 -3.3)万元。
二、利用技术开发,享受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另外,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研究开发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基于此,EPC总承包企业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客户针对工程项目中重点难点技术进行立项和开发。举例如下:
[例3]丙公司中标一钢厂连铸机生产线,鉴于在工程中需要攻克漏钢预报的一项高新技术,丙公司向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立项并获得批准,预算费用为200万元。20xx年度,丙公司为该研究开发项目投入150万元。假设丙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15%。那么,20xx年度丙公司因此项业务可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为:150×50%×15%= 11.25万元
三、进行技术转让,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xx年4月24日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xx ]212号),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的五项条件和技术转让所得的计算方法以及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
由于EPC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往往占有一定比例的金额。故此,对于符合国家鼓励发展的技术,企业可以采取转让技术的方式与甲方签订独立的合同,并将此金额从项目总合同中予以扣除,以此达到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目的。为便于理解,举例如下:
[例4]20xx年度,丁公司累计向客户转让技术所得800万元,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相关成本和税费200万元。同时,丁公司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科学技术厅和主管地方税务局办理了相关认定手续和备案手续。假设丁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20xx年4月,丁公司办理20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实际应缴纳所得税金额计算如下:
1.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一技术转让成本一相关税费= 800 - 200= 600万元
2.实际缴纳所得税金额=( 600 - 500)×50%x 25%=12.5万元
如果丁公司并未办理相关技术转让所得的手续,将800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合同收入,其他条件不变,为简化计算,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事项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800 - 200)X25%= 150万元,两者相差137.50( 150 - 12.5)万元。
四、合理确认收入,节约资金成本
建造承包商对工程项目的会计核算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对于合同收入的确认,基本原则是:(1)对于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2)对于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金额确认:第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企业在确认合同收入时,应同时确认相关的税费及附加。
在税法征收管理中,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认定,针对营业税明确如下: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及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合同未明确付款日期的,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对于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针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明确如下: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账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由此可知,为了避免企业因提前确认收入而承担相应的现金流出,企业可以在商务合同中规定除了部分预收账款外,其他工程款根据完工进度进行结算并予以收取,以此保证会计计量和税务计征的一致性,尽量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需要说明的是,该方法仅能调节某个会计期间的应缴税金,当工程项目完工时,会计计量的应缴税金和实际应缴税金必将趋于一致。
五、计提安全生产费用,降低企业税负
20xx年6月,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其中第三条对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作了明确规定。在企业提取时,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企业实际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化支出的,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在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并未就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予以明确。在实务工作中,我们仅根据税法原理来推断。《企业所得税法》涉及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条款主要是第八条,即: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一条对《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着重强调了企业实际发生且与企业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性活动相关的支出才予扣除。且在第四十五条对专项资金做出了专门规定,指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由此可见,对于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既不属于扣除范围内的专项资金,也不属于与企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只有在且有实际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时,才能予以扣除。据此,EPC总承包商在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后应足额使用或将其支付给建筑安装分包商,以避免在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作纳税调整。 开展税务筹划时,需要经常关注税法及相关法规的最新变化。同时也应从企业整体利益考虑,做到统筹规划,不可仅仅为了减轻部分税负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还应比较税务筹划的成本及因税务筹划带来的节税收益,综合多种因素后再行实施。
塑钢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承包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
身份证号:本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现有葡萄地承包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_______的_______亩葡萄园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
2、承包期内,乙方须按每亩_______元上缴甲方,总计_______元,承包期为_______年。
3、乙方在承包期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负责管理好各类配套基础设施不得损坏,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干上缴时间:乙方必须在每年秋收(葡萄买完)最晚在每年月____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用,逾期未上缴承包方,上缴承包费用5%滞纳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必须按照葡萄丰产管理技术标准加强对葡萄园的精心管理,提高葡萄的产量、质量。如不按技术规范管理造成树体损坏,要按照损失程度赔偿,严重的直接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6、承包期内葡萄园的'生产管理及施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葡萄园的性质,且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在生产期间采取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
8、乙方不得在院内随意增加设施,或者征得甲方的同意。
9、乙方在承包期内生产、生活中的一切费用自理,甲方不再投入,排灌设备等大型农机具由乙方自己承担。
10、合同期满双方交接时,乙方须保证院内所有设施完后,葡萄树体强壮,不缺株,并完成修剪及覆土工作。
1、在合同期内,生产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权转让承包权,如有转包行为,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葡萄园地,并终止合同。
3、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故解除合同,要赔偿乙方一切损失并退还租金;乙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无故解除合同,赔偿甲方包括租金等一切损失,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应甲方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塑钢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提高有机蔬菜种植的技术水平,保障蔬菜产品安全生产,推行科学种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与20xx年10月1日就种植百果坝乡下家坝村蔬菜基地合作。经营范围为蔬菜,瓜果种植等。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农业种植服务,甲方将白果坝观音塘基地大棚40亩承包给乙方。承包费用为:租金为每年每亩1000元,租金租一年付一年.种植品种主要是瓜果葡萄种植。
三、合作期限为3年,从20xx年___10__月___01__日至_20xx年_10_____月___01___日止。
四、甲方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方便,并已经前期聘请业技术专家在基地指导农业技术,乙方应认真学习并掌握技术要领,且应具备独立完成种植任务及技艺的服务能力,精心完成甲方指定的各项种植工作。
五、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1、提供详细蔬菜瓜果种植方案;
2、负责棚室蔬菜生产种植工作,严格按照专家的标准方式方法进行全面指导工作;
3、负责有机蔬菜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指导,病虫、草害损失率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4、负责蔬菜基地工人管理和日常的流程工作。
5、种植所有的产品达到绿色蔬菜标准。
六、甲方必须履行的义务:
1、负责种植产品所有的物资购买工作。
2、配合乙方的产品的销售业务拓展工作。
3、配合品牌策划推广工作。
4、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乙方的达标的种植产品。
5、乙方可自行销售所种植的蔬菜。
六、劳务报酬及分配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的收益为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七、特别约定
1、如果乙方未能掌握专家授予的蔬菜种植技术、或怠于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补偿,且乙方不享受任何奖励。
2、在合同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单独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相类似的相关项目合作或提供同类劳务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并双倍返还已经取得的`利润等。
3、如果因为特殊原因双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在解除、终止合作关系后乙方五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相类似的相关项目合作或提供同类劳务行为;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伍拾万元并双倍返还已经取得的劳务费及各项提成、奖励等。
4、甲乙双方仅为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用工关系,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承担社会保险等责任。
5、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八、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或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