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1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荒地租赁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 平方米)。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 年( 年),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荒地租赁协议书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并将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的附件二)
5.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荒地租赁协议书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荒地租赁协议书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前未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 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 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荒地租赁协议书。
10.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荒地租赁协议书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约定的附件构成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荒地租赁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荒地租赁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荒地租赁协议书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荒地租赁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本页为荒山承包经营荒地租赁协议书签署页,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2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_________年每亩每______年付给乙方租金________元第二个________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______元最后______年每亩每______年付给乙方租金_______元,租金按每______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_________元、荒地每亩_________元、山林每亩__________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使用地地点:本社后湾盘沟上原公地及荒山东西70米,南北80米。共计8.4亩。
使用用途:在此地修建养殖场
使用范围如下:
1、 此地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使用权,不得拍卖和租赁他人。
2、 此权只有下二坝村五社,如租赁他人甲方将受到每年每亩1000元租费。
3、 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使用期间要将道路、水沟畅通,不能占用或堵死,以免影响他人。
4、 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在指定的范围内修建,不得随意扩展。
5、 使用期在 年10月起动工修建。
6、 使用期限:自 年10月1日至 年10月1日止,使用期为50年。
7、 此荒地如遇国家征用,永昌县德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收取修建设施费用,土地征收权由甲方所有。
8、 本协议由社员大会协商达成一致通过,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4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为响应安徽省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号召,更好更快地绿化荒山荒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所承包荒山荒地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范围:
本合同所订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点在埇桥区符离镇梁套村的西山,小地名为。其四至界限为(见附图):
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为70年。即x年12月1日起至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将采取出租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的流转给乙方使用和经营。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乙方将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于:荒山绿化、栽植干杂果、生态(农家乐)旅游等。不改变林地用途和用于非林建设。
四、承包的面积、价格及支付方式:
1、荒山: 亩, 亩/ 元。
2、荒坡地: 亩, 亩/ 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费;每次承包费的交付以乙方提供的收据有甲方收款签字为准。
五、地面附属物的处置
1、石榴: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2、杏树: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3、杂树:株(含大中小);合计 元。
以上承包范围内树木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共同协商,一次性作价补偿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款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后不再享有其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其后的各种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所承包范围内山林应完整的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承包的荒山荒地无权属争议,协助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甲方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占有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以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的所有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与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应无偿提供给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及时向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地、林木权属变更登记,并积极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其承包范围内的荒山荒地进行自主经营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扶持、优惠、补助等合法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承包费。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费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路网、供电及灌溉等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设相应的护林用房等护林设施,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政府部分征用时,其补偿费用为乙方所有,所剩余未征用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平等协商后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租赁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2、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4、本合同实施期满后,甲方愿意继续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承包。
1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本合同签订后需由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公证。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者利益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灾害、国家征占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按时交纳承包费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占用出租给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占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废除。
5、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合理合法的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果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1、承包期间,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非法占有乙方种植植物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每延迟一个月应向乙方偿付万元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的,每延迟一月,应当向甲方按每亩元偿付违约金。
九、合同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林业部门、乡镇政府或司法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公证机关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公证(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 县 镇______村____ 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亩 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 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1500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 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 相关税费缴纳
(一)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二)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 其他事项声明
(一)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五)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附件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社意见(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村里荒地租赁合同范本]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6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集体所有部分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土地状况:
1、租赁土地位于的土地范围内,四至界线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四至界线以测量绘制的红图为准(详情见附表)。
2、面积为。
二、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期为50周年,年 月合同生效后,在所租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2、甲方应于年
3月日前将承租土地返还给甲方。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荒田亩,每亩元,(大写) 元。
2、租赁期限内,土地租金按三年交纳制,每三年租赁金从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日起15日内付清。以后每三年租金都在合同签订日付清。
3、租金以现金形式的方式支付。
四、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因国家重点项目征用,拆迁土地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其它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做好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及时制止村民的阻工、闹事行为。
2、甲方应制止本组村民在出租地内放牧、葬坟等妨碍乙方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的行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界线由甲方踏界、定桩,土地林木等青苗交甲方处理,若甲方不处理,则乙方可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异议和阻止。
4、水电由乙方自行接通,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允许乙方使用电。
5、现有道路允许乙方通知。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承租地范围内有自主生产活动权,根据需要可在出租土地上修筑水泥道路、房屋和围墙等,但不得毁坏稻田的田埂,如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甲方应积极协助,费用由乙方负担。
7、租赁期限内除种田补贴外,其它赔偿归乙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若不再承租,则乙方自行处置好固定资产,但不承担恢复土地原状义务。
六、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合同的,如果是甲方,则应退还已付全部租金和赔偿乙方已投入的资金;如果是乙方除已交租金和全部投入归甲方外,另向甲方支付2年的租金作为赔偿。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为凭,马元村村委会存档一份。此合同一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若有哪方违反本合同,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月日 月
马元村村委会盖章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7
出租方:增城市竹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房:广东省南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承建的东港城市花园项目需租赁土地搭建工人住宿、生活等临时设施。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土地租赁协议条款如下:
一、土地租赁位置面积及用途
1、租赁土地:位于增城市中新镇集丰村赤竹山(土名),具体见本合同附图。
2、土地面积:约18亩。(以实地测量为准,其中约2亩为镇政府规划乡村道路,在镇政府没有征用前该土地属租用范围,计算租金,征用后开始扣除该道路面积的租金,多除少补)
3、用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为荒地,供乙方项目施工时搭建工人住宿、生活等临时设施。
二、土地租赁期限及支付
1、土地租赁期限从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20日,共壹年。
2、甲方应在本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出租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租赁的土地面积按每月每亩壹仟元整(¥1000元/亩/月)计算,每月租金约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每年租金总额约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整(¥216000元)。(税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只开具收据向乙方收款)
2、租金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乙方即支付首期 3 个月租金给甲方,以后按每 3 个月为期支付,以此类推。如不按期、按时支付租金,超过10天视作违约。
四、甲方权利及义务
1、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供该租赁土地的权属红线图的复印件。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3天内,甲方负责清理完土地上的附着物(甲方现场人员住宿、林木、农作物等),逾期乙方有权清理。
3、甲方负责解决租用范围土地权属问题(包括村与村的地界),保证乙方能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并负责处理与当地村民的社会矛盾。
4、如发现问题,甲方及时负责协调解决,超过十日仍不能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多付的租金。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承租土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乙方必须按建筑、商住行业的文明施工标准,符合安全生产、安全用电、用水等措施、设施的要求进行搭建和经营。
2、租赁期限,乙方不得将土地转租他人。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发生欠发工人工资、欠付工程材料款、工人在工作、生活中所发生的工伤和人生安全(包括打架闹事)等一切事故所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土地,土地上乙方搭建的临时设施补偿等归乙方,土地权属归甲方,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须退还多收部分的租金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和履行本协议的条款义务,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属甲方违约,还应退还多收取的租金给乙方,如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超过10天,每天按年租金总额1%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八、合同期满,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协商后才能继续租用,如不继续租用,乙方需交回土地给甲方。乙方在租用土地内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可以自行拆走:乙方期满后十天内不拆走的,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置。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广州市增城中新镇集丰村东港城市花园项目。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8
菜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菜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杨溪湾三组甲方的菜地,该地东到河沟边,西到后面的水沟,南到田埂边,北到水沟边。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甲方的菜地。
二 、转让方式:
1.乙方需支付甲方转让费: 人民币?60000元整(大写陆万元整)。 2.乙方在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后,该菜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3.乙方今后建房时,所需各种证件及手续均由已方自行办理,与甲方无关。
三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甲已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甲已双方各执壹份。
四、其它
1.已方在付清甲方的转让费后,该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均归乙方所有。 2.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已方:
证明人:
日期:年月日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厂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地情况
1、甲方出租的厂地位于南康东山街道办事处石塘村田心,组角落坑,为平整好的厂地。
2、甲乙双方测定,该厂地租赁面积为积为 平方米。
二、厂地起租日期和租赁期限、
1、年月 日止,租赁期为20xx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20xx年上涨 零参元每平米。
2、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每年度前一个月交下年度全额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该厂房所发生的由乙方承担。
五、厂地归还
1、租赁期间满后,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共同协商按当时周边厂地租赁市场行情乙方享有优先权重新签订合同。
2、乙方归还厂地时,乙方投资厂房设施归乙方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应于年日,前将厂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土地在使用权属上无瑕疵,土地界址争议等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未能妥善解决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的生产生活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至变压器,甲方应保证电力的正常、充足供应及供电安全。甲方的供电单价为 元/度。电力设施的产权谁投资建设的归谁所有,电力设施的维护义务由产权人承担。
七、乙方责任
1、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生产,乙方生产过程发生的消防、环保等各项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需爱护甲方的设施
3、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如逾期,三个月内按应付租金的10%支付滞纳金,超过三个月按应付租金的15%支付滞纳金,超过半年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甲方将厂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在生产中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合同期内,如乙方要将厂地租给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遵守本合同条款。
九、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征收,土地补偿收益归甲方所有,租赁面积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含地面硬化部分)归乙方所有,水、电、路等其他财产的补偿收益谁投资建设归谁所有。
十、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生效。
出租方签名: 承租方签名:
年 月 日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住所地/居住地: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为便利甲乙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自愿就农村土地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合同基础内容
第一条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市区村,总面积共计平方米,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西至:北至:南至:。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土地地下资源、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租赁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禁止用于非农业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为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
第四条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五条乙方需每个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六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土地租赁租金,每季度一付,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日前支付,每季度金额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付款方(乙方)开户行:
付款方(乙方)账号:
收款方(甲方)开户行:
收款方(甲方)账号:
第七条除上述规定的银行汇款支付外,以下三种支付方式双方均予认可:
(一)支付宝转账;
(二)微信转账;
(三)现金支付。
三、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已经通过法定程序,获得了无瑕疵的出租土地的权利,需要审批、登记和/或备案的,双方及时积极办理审批、登记和/或备案手续。
第九条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法合理地使用。
第十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土地上其他资产的行为。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
第十三条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村内无偿使用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第十四条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管理权。
第十五条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出租该地块。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租赁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受出租土地纠纷的干扰。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租赁的土地。
第十八条乙方对其所租赁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纠纷均由乙方单独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在其所租赁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且合法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甲方所在村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乙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土地、空气以及水源等,不得产生影响村民正常生活的其他污染。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遵纪守法,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四、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双方信守并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非甲方原因,乙方延期付款,按日计算,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
第二十七条一方接受对方逾期履行的,不视为对其违约行为的认可,仍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在对方未履行义务前,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不等于认可对方已经履行了先前的义务或同意对方可以不再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合同变更、解除
第三十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约定的,在对方催告后十五个自然日内没有改正为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律师费用等全部损失)。
第三十二条一方只主张违约责任,没有主张解除合同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一方收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对解除有异议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定机关提出,否则,视为对解除无异议。
六、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的约定和履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也有权在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双方还可以约定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七、附则
第三十四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住所地(居住地)、代表人(联系人)、电话等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变更的一方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微信和短信内容作为双方来往文件。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有效联络方式交给经营特快专递的单位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中的标题只为便于双方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不作为权利义务的约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捺印)/(盖章):代表人(签名): 月 日
乙方(签名捺印)/(盖章):代表人(签名):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11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期共同遵守;
一、租赁地址:
二、室内附属设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房屋租金:每年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乙双方验收确认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厕所费等与居住有关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甲方需结清乙方使用前的所有与属住产生的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逾期2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共同承担交纳水,电,厕所费等与房屋使用产生的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有问题,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和乙方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甲方不准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双方应平摊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更换、修缮费用平摊,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1.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未尽事宜及各类突发事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县有关房配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额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款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种方式(注:从(1)、(2)中选择一种)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费。(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入住时的电表度数:
水表度数: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略)
二、租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_______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_______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1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1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租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需要,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__小区私人住宅作办公场地用。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房屋相关租赁法律、法规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租金:_________________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另交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退房时,乙方在付清租赁期内的一切费用,无水、电欠费,门窗、墙地、管道、电路、灯具其他原有用具等无损坏时,经甲方验收后,凭保证金收条及物品清单退还此保证金(物品按双方签字认定物品清单为准,损坏按原价赔偿),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和押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为止。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在同等条件下如乙方需续租,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租,本合同顺延,以此类推。
三、租赁期间,水、电费乙方按期交纳,如不按期交纳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出。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维护(修)房屋内所有设施,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如乙方需要另行改变房屋设施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一切费用乙方自理。
五、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若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整,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坏,也应由乙方承担原物的全额赔偿责任。
六、乙方在租期内应遵守国家法规、文明经商、做好门前“三包”,如有违法、违规、拖欠各种费税及民事责任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租赁期间因乙方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事故,应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期内年租金总额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同时附《物品清单》为附件。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乔如斌 身份证号码: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里处大通北川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第 3层办公用房的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状况:
1、有限公司办公楼第 ____层,面积为 ______平米。
2、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三、租赁费用:
1、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方式为 一年支付 。
2、房屋装修期为一周,即房租计算期为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的房屋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以保证出租房的真实合法,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内房屋使用权不受侵害。
2、甲方应提供出租房内的上下水管道、暖气、供电等设施,若自然损坏,甲方应及时进行修理,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的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4、房屋的取暖费、物业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交付甲方。
2、乙方因工作需要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
4、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室内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修缮费用。
5、乙方在租用期间须做到合法经营。
六、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地震,导致房屋损毁造成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西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期: 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荒地租赁养马合同 篇1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养殖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的土地亩出租于乙方,由乙方作养殖事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每亩地小麦、玉子各公斤,在每年农作物收获后于出租方要求给付时以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给付。(乙方应于甲方提出给付请求后____日以内给付)
四、土地交付时间: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提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六、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若因为甲方的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租合同,由乙方继续经营。若乙方不愿续订,应恢复土地原状或在甲方自愿的`情况下对有关建筑物予以合理作价,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对价的情况下取得有关建筑物的所有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的效力优先于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报本村村委会本案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