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合作伙伴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
甲方____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有限公司合作伙伴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网 址: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会员号: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网建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为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域名虚机分销见习合作作伙伴资格,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乙方可销售甲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网站推广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 乙方成为合作伙伴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甲方的合作伙伴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尤其是身份资料的真实性。甲方对提出合作伙伴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合作伙伴资格。但甲方对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并不保证乙方身份的真实性。由于乙方身份不真实所产生的问题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尤其是对第三人的责任。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乙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 甲方按乙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乙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3 甲方按乙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乙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2.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作伙伴制度和合作伙伴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合作伙伴制度和合作伙伴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
2.5 甲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乙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账款信息。
2.6 甲方应对乙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7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将乙方的名称出现在甲方的媒体广告中。
2.8 甲方持续完善合作伙伴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合作伙伴业务。
2.9 甲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合作伙伴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完善客户及业务管理制度。乙方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 乙方确保自己及其客户的网站、域名、虚拟主机、企业邮箱、及其他相关业务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乙方或其客户违反此义务以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将来新出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谨此声明和确认,甲方已充分、全面提请乙方在从事本合同项下的业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3.3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合作伙伴价格发展客户(有关国内域名价格请参见代理合同补充条款),与甲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提高乙方的合作伙伴价格或取消乙方的合作伙伴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4 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www. ________________.com,下同)上发布的合作伙伴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合作伙伴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合作伙伴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及时了解合作伙伴制度、相关管理规定、服务政策的最新变动并严格遵守。
3.5 乙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6 乙方通过其在甲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乙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服务商,如果乙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服务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甲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甲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乙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
3.7 乙方在甲方网站注册为会员时记录的域名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尤其是域名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资料,是甲方用以确认乙方合作伙伴身份的重要依据。当乙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甲方传真通知函件(单位合作伙伴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附上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合作伙伴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特殊情况下按甲方另行要求的方式)通知甲方予以更新。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更新联系资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3.8 乙方若将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会员编号及会员编号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必须于转移前将通知函件邮寄到甲方(单位合作伙伴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附上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合作伙伴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乙方未按时将上述函件邮寄到甲方,甲方将不予变更会员编号所有人。
3.9 乙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乙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乙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乙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3.10 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按约定的时间及时为所销售的域名、虚拟主机、邮局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邮局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就付款事宜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在办理付款业务时,请按照甲方公司网站(www. ________________.com)中所提供的付款方式,通过网上支付、银行转帐、邮局汇款等途径付款或者上门付款。如未按照本声明内容操作,出现任何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3.11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12 乙方将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合作伙伴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甲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乙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4.2 甲方按乙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乙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4.3 甲方按乙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乙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4.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作伙伴制度和合作伙伴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合作伙伴制度和合作伙伴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
4.5 甲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乙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账款信息。
4.6 甲方应对乙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4.7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将乙方的名称出现在甲方的媒体广告中。
4.8 甲方持续完善合作伙伴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合作伙伴业务。
4.9 甲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合作伙伴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5. 相互关系
5.1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盟或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实质意义,尤其是“合作伙伴”一词,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可以代表甲方从事任何民事行为。
5.2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意思之外,每一方都独立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使另一方的权利受影响。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6. 付款/结算条款
6.1 甲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乙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乙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6.2 若乙方连续三个月不发生业务,则甲方有权将其级别由合作伙伴降为直接客户,乙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但合同解除时乙方账户中的余额按本合同5.5条的规定处理。
6.3 甲方按要求为乙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乙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乙方登记的地址。如乙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 违约责任
7.1 虚拟主机:乙方向甲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及乙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甲方承诺补偿乙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乙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乙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乙方或乙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7.2 域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甲方给予乙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乙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乙方或乙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7.3 其他收费服务: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乙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甲方给予乙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乙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年费。因乙方或乙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7.4 除经甲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 即视为违约,甲方可不予受理乙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乙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乙方合作伙伴资格。甲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8.免责条款
8.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比如政府的突然调查与干扰。
8.2 甲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乙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9.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9.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9.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9.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9.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9.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9.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0.附则
10.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10.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乙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10.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见习期考核内容
11.1乙方在见习期内回款额不低于所申请代理级别全年销售额的20%。
11.2见习期内未能达到考核目标的,可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并在乙方自愿的情况下调整申请级别,按照次级见习代理考核标准考核,若符合次一级见习代理的考核标准,则可签定次一级的正式代理协议,若乙方不同意降低代理级别或达不到次级标准,见习期自动延长,直至达标合格,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若6个月内仍未达标,在甲乙方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签定产品经销协议。
11.3见习期代理在考核期的业绩在签定正式代理后计入全年业绩,享受相应的返点和奖励政策,正式签约后,乙方按正式代理折扣价进货,见习期进货价与正式签约后的进货价的差额作为预付金冲抵以后的货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限公司合作伙伴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伙伴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伙伴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伙伴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伙伴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伙伴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伙伴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伙伴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伙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伙伴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伙伴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伙伴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伙伴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伙伴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伙伴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伙伴书面同意,合伙伙伴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伙伴书面同意该合伙伙伴向合伙伙伴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伙伴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伙伴。
第七条 合伙伙伴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伙伴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伙伴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伙伴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伙伴在合伙伙伴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伙伴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伙伴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伙伴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伙伴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伙伴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伙伴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伙伴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伙伴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伙伴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伙伴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伙伴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伙伴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伙伴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伙伴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伙伴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伙伴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伙伴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伙伴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伙伴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伙伴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伙伴的权利:
1、参加合伙伙伴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伙伴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伙伴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伙伴共有;
4、经全体合伙伙伴书面同意,合伙伙伴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伙伴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伙伴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伙伴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伙伴,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伙伴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伙伴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外,合伙伙伴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伙伴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伙伴未经其他合伙伙伴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伙伴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伙伴,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伙伴应赔偿其他合伙伙伴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伙伴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伙伴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伙伴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伙伴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伙伴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伙伴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伙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伙伴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伙伴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伙伴签章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合作伙伴合同书 篇4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万网____________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北京万网(以下简称万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万网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合作业务项目依据《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为准)。
第二条 《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特别的,乙方有权根据甲方业绩的完成情况对甲方的分销级别(资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的业绩考核标准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 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 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分销合作伙伴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 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 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 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万网认定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创联”“万网”“中国万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创联”“万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 与万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 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万网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万网相应损失。
3-1-13 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4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客户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5 甲方须保证自身及其客户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甲方及其客户同时承诺不得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6 如果甲方或甲方的客户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应事先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特别是,甲方或甲方客户的网站如为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性ICP许可证;如为非经营性网站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手续;如开办BBS等电子公告服务以及新闻等栏目也需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获得批准或进行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及时办理该等手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等)均由甲方或甲方客户自行承担。甲方的客户违反前述内容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责任。
3-1-17 甲方分销乙方的______业务时,应严格遵守《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如有违反,乙方将按照4-4等条款的规定向甲方追究责任,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 甲方递交的______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______,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______;甲方要求的国内______,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 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 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中国万网渠道分销合作体系及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3 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3-3-1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3-3-2 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网站、服务器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2.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3-3 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3-3-4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3-3-5 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作如下处理:
(1)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
(2)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第四条 对分销商的奖惩
4-1 依据规范和《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 甲方可参加乙方不定期举办的的合作伙伴免费培训,或获得培训资料和音像资料,根据规范中的内容获得乙方的支持与奖励。
4-3 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_______
4-4 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协议期满前的______日内,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签协议,否则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续_____年,并以此类推。
第六条 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商标、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6-2 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 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4 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附件一:《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公约》
第一条 为保障用户利益,规范行业从业者行为,促进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所称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互联网地址注册及其相关活动的行业。
第三条 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守法、公平、诚信。
第四条 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从业机构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地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
第五条 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从业机构在提供互联网地址注册相关服务过程中,应自觉履行如下自律承诺:
严于律己,不欺骗用户注册互联网地址
文明经营,不胁迫用户注册互联网地址
诚信推广,不误导用户注册互联网地址
严格管理,不滥用电话、传真、邮件骚扰用户
年限自主,用户自主决定注册年限
信息真实,真实提交用户注册信息
快速反应,及时响应用户需求
转移自由,尊重用户转移意愿
第六条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为本公约的监督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并对公约成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举报电话为:
监督举报邮箱为:
第七条 任何机构和个人均可向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举报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公约监督执行机构也可主动监督检查公约成员的执行情况。如果是公约成员单位违反自律公约,公约监督执行机构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曝光;如果是非成员单位违反自律公约,公约监督执行机构将予以通报或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
第八条 我国互联网地址注册服务行业从业机构均可以申请加入本公约,公约监督执行机构定期公布加入本公约的成员名单。
第九条 本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有限公司合作伙伴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一、协议项目和目的
(一)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____》(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_________网(以下简称_________网)域名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
(三)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
(四)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_____,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
(五)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办理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_____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域名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4、依照乙方规定就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_____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中国_________网分销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中国_________网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9、与_________网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分销合作伙伴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1)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2)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3)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2、甲方如非_______授权代理,则不得以_______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相应损失。
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_____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对于乙方不时推出的其它域名业务,甲方应按照乙方对具体业务的要求进行交付预付款,进行在线预注册,注册等相应行为,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支付款项后及时处理。相关域名注册的具体规则参见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网针对相关域名业务推出的注册服务条款,甲方同意按照相应规则进行域名业务并按照注册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
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分销合作伙伴管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_________》和《_________》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三)客户要约下的合作伙伴的退出
1、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主动提出与甲方客户(以下称客户)建立直接的经济关系。
2、应客户的书面要约,乙方可以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建立服务关系,尤其在下述情况下:
(1)客户提交了自己作为域名的所有权人的证明;
(2)客户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能达到甲方与客户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没有合同要求时,不能达到本行业一般人士认可的合理要求;
(3)客户提交了已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的通知书。
3、乙方不对客户和甲方合同的履行和终止承担任何责任,由合同签订一方直接向对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关向该客户提供服务的所有约定自行终止。
5、乙方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后,对甲方就该客户的服务向乙方交纳的费用作如下处理:
(1)按照甲方和乙方合同约定,甲方未缴纳的部分不再缴纳;
(2)甲方已经缴纳给乙方的费用,在乙方扣除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占合同约定的总服务时间的比例计算的相应费用后,客户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将该部分费用转为与乙方签订合同中规定的应交服务费的部分或全部的,乙方将此费用自动转为该服务费,客户向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同意将此费用退还甲方的,乙方将此费用退回甲方。
三、对分销商的奖惩
(二)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三)甲方成为乙方分销合作伙伴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合作伙伴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合作伙伴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一)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认可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认可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_____、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甲方使用乙方名称、_____、域名的用途仅限于对其分销的产品或服务的描述,不得进行使人联想销货方或服务提供商为乙方的任何行为。
六、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三)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四)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在以上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