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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时间:2025-04-10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

  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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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123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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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2

  合伙人:甲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现住地址: 。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总投资为 元(大写: ),甲出资 元(大写: ),乙出资 元(大写: ),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 %、乙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字盖章) 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阅读

  甲方:王

  乙方:曾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溪-__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砂石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万元,乙方负责砂石厂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分别占砂石厂经营所得40%、30%、30%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40%、30%、30%资金。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工资4000元。

  第五条:砂石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3

  第一条约因

  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

  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诀窍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兹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三(3)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条款的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绿,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中外合作经营是一种灵活的经济合作方式,双方提供合作条件、权利和义务并共同约定。双方提供的合作条件作为投资,而收回投资的办法是以加速折旧、增加利润幅度或以产品分售及采用提成费等办法来实现。合作期满后财产不再作清算分配,具体处理办法依双方所签契约中明文规定实施。合作经营、分工经营、委托一方经营或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取何种方式视契约中规定的条款付诸实施。

  *实用型专利权系指在学术、技术、工艺等领域中具有创造性的发明并能解决实际问题,发明者提供图纸、模型及技术说明书等资料,经申请批准后可受到保护者,通称实用型(UtilityModel)专利。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市签字。

  公司 代表(签字)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与乙方合作经营,就乙方经营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合同。

  一、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本市包河区美菱大道160号(现徽州大道)三层楼房交与乙方使用。

  二、该房屋合作期共二十四个月,自20xx年四月十五日起至二OO九四月十五日止。.合作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继续合作,则必须在合作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合作权,同意后,双方协商重新签定合作合同。

  三、乙方每月交付甲方工作人员工资人民币柒千元整,付款方式为现金.乙方须提前一个月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后,房屋无损,且结清合作期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乙方剩余押金。

  四、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相应后果由乙方承担,不得私自将房屋结构破坏(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如要改变装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五、乙方有责任爱护甲方房屋及设施,不得损坏,否则按价赔偿,甲方应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如有损坏事先应向乙方说明。

  六、乙方在合同期间,如遇政府政策行为影响合作,乙方应无偿让出,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纳甲方工作人员工资,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七、乙方在合作期间,如将房屋转由他人合作使用,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应视为违约。

  八、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增加工作人员工资,不得随意终止或变动本协议,否则应视为违约,如政策性拆迁,装修补偿归乙方所有(20xx年4月15日止)。

  九、合作前甲方必须将水费、电费、电话费等相关费用结清,合同期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每月交清费用时将所有单据复印件交由甲方核对。

  十、合同期内如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违约金人民币为伍万元整。

  十一、甲、乙双方改变联系方式须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甲、乙双方补充条例: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6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市场营运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促进产业销售市场的发展壮大,充分利用各合伙人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各合伙人相关能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化组合,共同完成多赢的局面。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1、略。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叁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总出资额的1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总出资额的50%,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全部出资额,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叁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1、所有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总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全体合伙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签字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月日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7

  第一章 总 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通过友好协商, 同意在市合作经营。为保证合作经营正常运营以及保障合作各方的利益,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2、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作经营单位

  3、合作单位名称: 品牌实木家具专卖店(以下简称:专卖店)。

  4、专卖店地址:市区路10号柏图家具商场三楼。

  第四章 经营目标、范围和规模

  5、合作经营的目标: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在经营产品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专卖店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合作经营范围:专卖店主要开展品牌实木家具代理销售等有关业务。

  7、经营规模: 专卖店属于贸易企业,以资本和市场决定经营规模。随着业务发展,在合作各方同意的情况下,经营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专卖店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 投资总额

  8、专卖店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三十三万元(¥330000.00元)。 甲、乙、丙三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乙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丙方出资十一万元(¥110000.00元)。如果因经营需要增加投资,三方按比例共同追加投资。

  第六章 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9、合作三方商定按照三方的投入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共同协商确定:甲方占有1/3股份,乙方占有1/3股份,丙方占有1/3股份。

  10、合作一方转让其股权时,须经其他两位合作人同意,其他两位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全体合伙人应按各人所持有股份从新调整职责。

  11、新加入的合伙人应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按股权比例与原合作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责任、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合作人如退出经营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

  13、利润分配:每月的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后,按月提取工资、奖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留取20%作为发展基金,其余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每三个月分配一次。因经营需要产生借款(一万元以上借款需经合作三方同意),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因正常经营产生的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股权比例分担。

  第七章 合营各方的职责

  14、甲、乙、丙三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乙方职责:乙方为合作经营工作具体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购进经营货品;④管理专卖店日常经费开支。

  甲方、丙方职责: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⑤积极发展业务,配合专卖店日常经营等。

  15、专卖店的员工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16、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制订,甲乙丙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17、主持专卖店工作的合伙人必须每个月向其他合伙人通报专卖店的经营情况,包括管理、销售、财务等情况。

  18、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专卖店或其他合作方的经营的活动,专卖店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19、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三方同意通过。

  第八章 劳动报酬和奖金

  20、乙方每月从专卖店经费中领取----千元作为管理劳动报酬(包括聘请职员的工资)。

  21、顾客主动上门采购家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10%作为乙方及职员的劳动奖金。

  22、甲、乙、丙或其他人介绍的客户,从成交额的利润中提取20%作为介绍人的奖金。

  第九章 税务、财务、审计

  23、专卖店的会计年度从20xx年九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

  第十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24、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丙三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5、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丙三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26、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

  27、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28、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29、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0、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本合同于20xx年_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南宁市签字生效。

  32、合同的年限为壹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

  33、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贰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币出资伍仟元。

  第二条本合作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共同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还。

  第三条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经营,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相关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担。

  第五条本合作项目取得的销售净利润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条企业债务按照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负担。

  第七条每年合作项目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第八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全体合伙人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到期后,全体合伙人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丙方负责,丁方负责。

  甲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9

  第一章 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 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 “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 “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 “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 “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 “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 “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 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 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 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 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 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 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 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 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 提成费

  5.1 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 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 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 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 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 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 技术培训

  6.1 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 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 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 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 优先条款

  7.1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 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 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 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章 合营期限

  9.1 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 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 仲裁

  10.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 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 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 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

  11.1 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暴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 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 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经三方研究决定,甲乙丙三方合作将丙方所有的山地进行种植丰产林、杉树。通过三方共同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合作经营范围:

  1、清新县丙方所占有的山地,约十亩。

  2、清新县由丙方所共同占有的山地,约 亩。

  3、清新县禾云镇由丙方所共同占有的山地,约 亩。

  二、合作期限:

  20xx年五月一日起至20xx年四月三十日止,共十年。以十年为一期,十年以后再续订。

  三、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造林所需的苗种、农药、肥料、聘请临时工的工资等资金的不足部分及技术指导、山林收成的销路。

  2、乙方提供造林所需的劳务及管理。

  3、丙方提供所占有的山地。

  四、三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负责为合作经营项目及时提供为山林所需的农药、种苗、肥料及器械。

  2、甲方应为山林的生长提供给必要的技术指导。

  3、甲方应及时为合作经营项目提供不足的资金。

  4、甲方协助乙方、丙方处理合作经营项目的日常相关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随时为合作经营项目提供劳务。山林的施肥、除草、喷药、护理,乙方必须随时响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劳动。

  2、乙方负责协助清理合作经营项目山林中的杂树,把砍下的树木清理。

  3、乙方负责维护合作经营项目山林的完整,严防他人对山林边界及林木的破坏。

  4、乙方管理合作经营项目的经费支出及收入账目。杂树卖出的收入管理及聘请临时工人协助施肥、除草、喷药等的人工支出的管理。

  5、乙方负责管理合作经营项目所存放的的杂树、肥料、农药及器械。

  (三)丙方的的责任:

  1、丙方负责合作经营项目的山地边界的核实,协调山地边界有关的纠纷事宜。

  2、协助乙方管理合作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及相关事宜。

  五、收成前收入及支出处理方案:

  1、收成前的收入主要指在清理原始山林时卖树木的收入。

  2、支出主要指在造林过程中发生的临时聘请人员所发生的人工支出、购买肥料、农药、器械及运费的支出。

  3、收成前的收入主要用作支付聘请临时人员的工资支出,租大山磅、大督冲非丙方所有的山地的租金及费用。

  六、三方的劳务及资金支出的支付办法:

  1、甲乙丙三方发生的劳务支出由乙方记账,按当时的公允工价计算应付工资,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收成时按所欠工资金额及每季度利息的百分之十(10%)计付给劳务支出方作支出。

  2、资金垫付方的资金按出资金额及每季度利息的百分之十(10%)返还。

  七、利润的计算方法:

  净利润=总收入-甲乙丙三方的劳务支出及利息-资金垫付方出资金额及利息-收成时所发生的各项人工运费支出

  八、利润分成方法:

  甲、乙方各占收成的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30%),丙方占收成的净利润的百分之四十(40%)。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11

  第一章 杭州XX公司和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区内 。 编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XX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XX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____省____市下____区内。 编码:310032。  

  第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 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按项目可行性批复写。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  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 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万元,并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万元,占%;乙方万元,占%。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 金万元  机械设备 元  厂 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其 他元,共万元。  乙方:现 金万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 他元,共万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缴付,缴付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十三条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

  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方应各自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一、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

  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3、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

  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设备、材料有关事宜;  

  3、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4、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 对于合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资,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六条 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在国内或者向国外销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经销。  

  第十七条 为了在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合资期满后,商标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首届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____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通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另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另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二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资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合资公司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审计、外汇  

  第二十九条 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 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应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三条 每一经营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四条 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________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 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三章 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 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 保险  

  第三十七条 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

  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

  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四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转让协议(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 签字。  甲方: 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签字:合资经营合同 篇10  

  第一章   

  第一条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同意以各自的法人身份签订本合作经营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二条 合作各方  甲方:_________  注册国家:_________国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注册地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互利条件下,同意相互合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举办合作经营企业,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以各自的法人身份共同建立的经济实体。  

  第五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必须遵守政府法律、法令及有关条例规定,并受其保护。  

  第六条 甲乙双方对合作经营公司的债务、风险、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其盈利共同分享。  

  第四章 经营目的、经营范围与经营规模  

  第七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目的:以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并取得合法利润为目的。其宗旨为,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使海涂开发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对虾、鳗鱼等水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在经济上获得实惠。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国内外市场急需的对虾、鳗鱼等水产产品,争取在国际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经营规模:年产对虾_________吨,成鳗_________吨,以及其它水产品。  

  第五章 合作条件及其构成  

  第十条 甲方提供土地_________亩使用;乙方出资金额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乙方以资金,构成合作条件。  

  第十二条 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土地使用,乙方提供现金或实物、设备。  

  第十三条 乙方投资的实物或设备,应经甲方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由合作企业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经审查批准后,三个月内应由甲方派员实地考察并委托中国按其规定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  

  第十五条 乙方收到甲方银行信用证后,_________个月内应将所购全部设备、实物运至_________港。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必须按商定的期限,如数划出土地供使用和付出资金。否则由违约方负担其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向政府授权机关申请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向有关部门办理合作公司使用土地的有关手续;  

  3.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合作公司的用房,公用设施、订购可在国内生产的机器、设备、工具等;  

  4.协助采购国内供应的原材料、包装材料、其它消耗品等,办理燃料、水、电增加供应电话、电传、电报挂号等申请手续;  

  5.办理职工的招聘手续,推荐合作公司所需的管理技术人员,经考核后由董事会根据需要择优录用;  

  6.办理合作公司外籍人员的邀请、居住手续,对其办公、交通、生活等方面进行安排;  

  7.协助办理产品出口的有关运输、报关等事项;  

  8.负责办理由乙方发运至_________港或_________港的全部设备运到合作公司所在地;  

  9.上述各项之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该由甲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八条 乙方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提供对生产、办公等建筑物的要求;  

  2.提供合作公司所需的进口生产设备、检测仪器清单和技术资料,并确认在国内订货的机器设备、工具清单和要求;  

  3.提供产品的出口加工标准、操作规程等技术指导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方法;  

  4.提供与合作公司产品有关的国外技术情报及市场信息;  

  5.对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采购需由国外供应的原材料、易损件、零配件、消耗品等;  

  7.从甲方委托中国向乙方银行开具信用证之日起,乙方应将双方研究确定的先进可靠的设备、检测仪器按商定的日期运到_________港。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正常投产;  

  8.努力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不断扩大外销市场,保证合作公司的外汇平衡和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  

  9.上述各条以外另有双方协议规定的须由乙方分担的事项。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因不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时,须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十条 本公司为法人式的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会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_________名,任期均为________年。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长是合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授权给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作企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_________次例会,一般应在____月在合作公司所在地召开,如有必要也可在其他地方举行。根据需要,董事长在征得副董事长同意后,也可临时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董事长应在三周前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地点、议题通知董事会各成员。  

  第二十四条 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行使董事发言权和表决权,但一名代表不能同时担任两名或以上的名额(董事会会议应有包括出具委托书的董事代表在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才能举行)。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研究讨论问题。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作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其它事项,可根据合作企业的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董事会决议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经正、副董事长签署后,由合作公司、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二份。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并决定任期年限。正、副总经理要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七条 合作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聘用办法均由董事会任命,任期________年。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1.执行甲乙双方所订合同、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2.提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定招聘工作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  

  3.制订本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职能部门布置、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4.定期向董事会提出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  

  5.对原材料、零配件的采购、成品销售及专项协作合同和流动资金的借贷作出决定;  

  6.审定职能部门制定的内外销产品价格,并对价格作适当幅度的调整作出决定;  

  7.代表企业接待重要的业务联系单位人员、谈判和签署文件;  

  8.主持企业行政会议,对行政会议的讨论事项及决议负责执行;  

  9.解决各职能部门向总经理请示的其他重大问题;  

  10.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企业或指派代理人出席涉及企业的审批或仲裁、调解会议;  1

  1.对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处分作出行政方面的最后决定;  1

  2.其它由总经理负责的事项。  

  第二十九条 副总经理职责、权限:  

  1.协助总经理负责本企业的经营管理;  

  2.总经理外出时,代替总经理行使职权;  

  3.代表企业进行业务谈判;  

  4.处理其它工作矛盾和有关问题;  

  5.其它应由副总经理负责处理的问题。  

  第九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在筹建期间,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负责筹建工作。筹建处人员的组成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筹建期间的各项费用分年摊入生产成本。  

  第十章 劳动管理、工会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解雇、劳动工资、劳动纪律、劳保福利等事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办理外,根据董事会决议实行。  

  第三十二条 合作企业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作企业积极支持本企业的工会工作。  

  第十一章 生产与销售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在每年底以前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下________年度生产进度及进口、出口计划,并报主管部门。  计划执行中在保证合作公司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外汇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可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予以合理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进口原材料采购对象,参考乙方情报,研究其质量、规格、价格后,由正、副总经理商定,在国内能提供满足需要的原材料情况下,应优先在国内购买。其支付办法,货币按照国内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生产的对虾,鳗鱼等水产品,通过中国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后,根据年度出口计划数由公司直接出口,也可以参加广交会对外成交出口销售产品。  

  第三十六条 合作公司原则上规定,凡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全部出口,确保公司外汇收支平衡并积极创汇。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由甲方负责,外销部分由乙方负责,一切内外经销事项均以公司名义出面。  

  第三十八条 出口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应考虑合作公司的外汇收支平衡和成本核算。随着国际市场情况的变化而加以及时调整。  

  第三十九条 内销产品按政府规定的物价政策执行,具体价格由总经理决定,报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外销产品价格根据国际市场随行就市或根据广交会成交价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审计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经董事会通过制定的会计制度,付诸实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各类报表于次月____日前向合作双方报告,年终报表在次月底前提出,由公司委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核。各类报表均报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二条 公司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用中文书写,会计报表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其它货币属于合作投资的均以中国外汇牌价换算。属于贸易往来的按贸易汇价结算,外汇往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在中国_________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  

  第十三章 税收、利润和亏损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条例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并参照《关于中外合作经营项目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免税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收的申请。  

  第四十六条 所得税甲乙双方分别缴纳。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乙方按国务院关于华侨投资优惠的暂行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在扣除由董事会确定提留的储备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奖励资金、企业发展基金和纳税后,余下的净利润甲乙双方对等分成。  

  第四十八条 乙方所得的净利润汇往国外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 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按对等比例承担亏损责任。  

  第十四章 合同的审批、生效、延长和终止  

  第五十条 本公司合作期限定为________年,本合同按照中外合作经营的有关规定申请批准。然后,合作公司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同时,乙方还要以自己的名义到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公司合作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本公司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一条 合作期满前六个月,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申请并经上级批准机关批准后延长合作期。  

  第五十二条 在合作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本合同,解散合作企业:  

  1.公司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  

  2.合作一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时;  

  4.公司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公司的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它解散因素已经出现时。  经双方作出最大努力不可挽回时,由董事会提出解散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批准后,提前终止合作企业。  属于本条

  第二款情况解散合作企业时,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一方,应对合作企业由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此合作期未满,公司解散时,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偿还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支付职工一定的安置费,余下部分双方对等分配,对于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增值部分视同利润,应依法交纳所得税后对等分成。  

  第五十四条 合作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合作公司所有资产不附任何条件归甲方所有,不再另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 公司解散或终止时,各项帐册及文件应由甲方保存。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五十六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十六章 保险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________支公司办理。  

  第十七章 商标  

  第五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公司所产对虾采用“_________”牌商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后使用。  

  第十八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散、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九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条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提交仲裁机关解决。  

  第六十一条 仲裁地点设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第六十二条 仲裁决定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三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四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内容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 其它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向上级审批机关报批,获得批准后,即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 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六十八条 对在合同执行中,任何一方有违约而引起的经济损失,另一方有权向中国法院起诉,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第六十九条 公司发生不可抗力及其它严重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公司总经理应尽快将发生的情况以电报通知乙方,并在半月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显示的证明文件提交对方确认。  

  第七十条 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及发往函电按下列报发对方: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专用电讯: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主管及审批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产权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下列合作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使用地点

  1、甲方将坐落在昆明市龙翔街5号的房屋一套,使用面积160平方米,类型店面,提供给乙方作经营床上用品营业使用。

  2、 在使用前乙方将一次性付清甲方前期的房屋装修补偿金24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水电保证金1万元,甲方已交至20xx年8月31日房租;每月房屋租金13333元,4个月共计:53332元。以上全部一并共计:323332万元。

  第二条 使用期限

  1、提供使用期为共10个月,甲方从20xx年5月1日起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2月28日。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个月或空关2个月的。

  4、变更房屋使用性质。

  第三条 使用期间房租费和各项费用交纳方式

  乙方须于20xx年8月20日前将下半年房租48000元、富余人员安置费32000元一次性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其它如水电等杂费将在收到缴费单收据后一周内交清。

  第四条 使用期间的房屋装饰

  1、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基础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使用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等均应事先和甲方协调同意后方可施工。

  2、乙方需提供甲方装修方案及装修费用的相关复印件。

  3、乙方在装饰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所制定各项相关法规。否则,由此产生各种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在装饰施工时,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如产生人员伤害、火灾等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华之声商贸公司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使用期的变更

  1、甲方将负责于20xx年2月28日现行合同期满前,保证续签到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负责将合同转签到昆明峰航针纺贸易有限公司名下。

  2、甲方如未能在20xx年2月28日合同到期前续签到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全额退赔24万元的装修补偿金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水电保证金1万元,乙方后期进场装修的费用————————元。

  3、甲方保证续签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年租金不超过96000元,富余人员安置费不超过64000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 —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水电使用费、和在使用期间产生的正常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4、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其使用权行为,终止合作。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理赔事宜

  1、如在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二年内,因政府行为的征地,拆迁;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将按正式拆迁动工之日起计算,每月甲方补偿乙方人民币1万元正的补偿金)。一直补偿到所签协议的所有时间段完为止。

  2、本条款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为有效期,自20xx年5月1日后未发生因政府行为的征地,拆迁本条款将自动失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址:

  电话:

  签约地点:

  协议有效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址:

  电话:

  签约时间:

  协议有效期限: 至20xx年xx月xx日

中外合作经营生产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了不断发展和壮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连锁酒店的规模,最终达到“你发财,我发展”这一双赢的结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共同进步的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在x省x市开发的店注资入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和乙方的投资额及持有的股权份额:

  本协议自x年x月x日起至该物业租赁期限到期终止。

  乙方同意在x店注入总预算资金的x%、即现金人民币x万元作为%的股权。此金额为预计投资额度,最终出资额的股金参股,并同时持有该店确定,将以该店实际装修和开办费等的总合、双方按所占股份比例的多少核算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在甲方与业主因谈判破裂暂无适合的物业开设酒店前:乙方的入股资本由甲方暂时按30%的回报率按月支付乙方;如乙方认为无必要在此期间继续投资时,亦可以随时撤资,甲方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注资方式:乙方的股本分两次向甲方注入。

  1、第一次注资时间,为乙方口头向甲方表明有参与甲方投资的意向之日,此时的注资比例不低于投资人所持总股份比例的10%,即人民币xx万元;

  2、第二次注资时间,为双方正式签订本协议后的三日内,此时的注资比例将是投资人所占全部股份比例的90%,即人民币x万元;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享有绝对的经营权和管理权;

  2、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享有收取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营业收入的4%或年利润的8%,用于该店参与公司对各连锁酒店经营、管理的各种费用开支。

  3、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负有与其他酒店同等的展开联合销售的义务;

  4、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负有与其他酒店同等的物资采购供应的义务;

  5、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负有与其他酒店同等的开展企业宣传的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查阅该店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状况,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

  2、当乙方持有的股权达到10%即人民币x万元时,享有在该店重要岗位(如总台接待、库房保管等)选择安排一名人员进入岗位任职的权利;

  3、当乙方持有的股权达到20%即人民币x万元时,享有在该店财务中心安排一名人员进入岗位任职的权利;

  4、自酒店开业之日起,乙方享有按所持股份比例按期获取股份红利的权利;

  5、乙方负有按时、足额向甲方注入约定资金的义务;

  6、乙方负有主动向甲方管理者提供有关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及建议的义务,但不得擅自以股份持有人的身份对该店正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出要求指责,必须通过正常途径方可。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上述条款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取约定金额30%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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