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销推广协议书 篇1
展销推广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对乙方作品进行展览、推广、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作品 幅(详见清单)。甲方负责乙方作品的展览销售,双方开展画作的展销合作事项。
二、合作时间
1.开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2.展览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撤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4.展览地点: 。
5.乙方交付作品地点: 。
乙方指定交接作品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6.甲方交还乙方作品地点: 。
甲方指定交接作品人员: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三、收益分配
1.在展览期间,乙方作品如有销售,则按如下比例进行分配
类别
甲方分成
乙方分成
以底价或乙方同意的价格成交的部分收益
超出底价售出时,超出部分的收益
注:
(1)乙方向甲方提供作品底价。
(2)当甲方以高于底价出售乙方作品时,甲方不需征得乙方同意。如需要低于底价对外出售,则需要事先经乙方同意。
(3)用于双方分配的收益,系指交易价(客户交纳的款项)扣除税费成本(按交易价的 %计算)之后的收益。
2.经甲方联系或安排,乙方接受他人委托创作新画作,在买主预付画作全价 %的定金后,甲方先支付乙方不少于 元作为前期的创作费用,在买方结清余款后的五日内,按实际收取作品价格扣除相关税款(税款按实际收取作品价格的 %计算)后,甲乙双方对收益部分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分配。
3.甲方应负责与买方签约、根据买方需要开具发票并负担相应成本。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利用各种资源、各种销售渠道,增加该合作项目在本地区影响力与竞争力,并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及销售渠道,全力推广乙方画作。
2.甲方提供展销期间的安保措施、配备专业安保人员、设备,建立健全保管措施,如乙方作品在销售期间发生破损、遗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赔偿。
3.负责乙方作品的装裱工作。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4.负责展销前后画作的运输工作。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提供作品的底价(见附表)。
2.负责提供展览所需的画家个人简历、照片、前言等资料,并同意甲方在展览与乙方作品推广中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撤回作品,更不得借撤回作品之名私下销售,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作品具有合法的支配性,不存在其他产权争议,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争议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终止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乙方需提请终止或变更本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且需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对应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或乙方单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时,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3.因不可抵抗力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终止后,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 附则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通过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作品清单/交接回执
作品编号
作品类别
名称/规格
原作者
1
底价: 人民币 元。
备注(瑕疵、特征等):
2
作品类别
名称/规格
原作者
底价: 人民币 元。
备注(瑕疵、特征等):
3
作品类别
名称/规格
原作者
底价: 人民币 元。
备注(瑕疵、特征等):
双方确认:
1.交出人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将上述作品按标明的现状交付给接收人。
2.双方确认上述作品底价。
交出人:
接收人:
展销推广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网建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申请、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 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 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申请、虚拟主机及其它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3 甲方承诺不以低于乙方给予其的代理价发展客户,与乙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甲方违反此义务时,乙方有权自行决定提高乙方的代理价格或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甲方在申请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申请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7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8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以在线申请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申请服务,并尽力使该申请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3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3.6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3.7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相互关系
甲方与乙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盟或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实质意义,尤其是“代理”一词,在任何时候与任何场合都不得理解为甲方为乙方的代理人。
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5. 付款/结算条款
5.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______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5.2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5.3 若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发生业务,则乙方有权将其级别由代理降为直接客户,甲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但合同解除时甲方帐户中的余额按本合同5.5条的规定处理。
5.4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5.5 合同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人民币_______元,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人民币______元,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共____元人民币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6. 违约责任
6.1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申请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申请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申请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3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6.4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7.免责条款
7.1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乙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7.2 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8.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8.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8.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8.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8.6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9.3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单位代理盖 章): 联 系 人: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传 真: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 电子邮件:
网 址: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市______路南三段24号4楼 邮 编: 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年 月 日
展销推广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职务/岗位:
邮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为提高乙方技能,作为长期人力资源投资,甲方决定对乙方进行培训,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培训,并同意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完成后按本协议条款的约定为甲方工作。
二、甲方支付培训费 元(包括)。
三、双方约定从乙方收到在报销培训费用后正式上班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若该服务期大于或等于甲乙双方事先签定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合同期限的剩余时间,则劳动合同期满后将被顺延至该服务期限结束。
四、在服务期内,出现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自动离职或辞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之一,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之一,须支付违约金,赔偿标准为:“赔偿费=培训费用×未服务年限÷总服务年限)”
六、六月六本协议本服务期协议自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留人事档案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销推广协议书 篇4
直播推广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合法注册经营的有限公司,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甲方的产品需要通过网络主播直播推广的方式进行销售,乙方具有优质的网络主播资源,丙方系乙方签约主播,并具有开展网络直播所需要的才艺和经验,为各展其长,三方在平等资源、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就丙方为甲方直播推广销售产品相关事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1条 合作期限
1.1 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 本合同合作期限,如甲乙丙三方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第2条 合作内容
2.1 甲方提供需要推广销售的产品和资金,乙方的签约主播丙方在甲方指定的网络直播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开展直播,对甲方产品进行推广销售,产品销售产生的利润三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成。
第3条 合作方式
3.1 甲方指定乙方的签约艺人丙方在 直播平台上用甲方指定的直播账号(IP账号为: )进行直播推广销售产品。
3.2 丙方在甲方、乙方或直播平台的指导下,在互联网直播平台进行直播和商品推广活动,且此活动为商业性的。
3.3 甲方与乙方、丙方之间的合作为独家合作,具有排他性,即甲方指定的同一直播平台上的同一直播账号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不得有其他主播用该直播账号进行产品推广的商业活动。
3.4 合作期内,甲方提供产品推广所需的一切资金,并向丙方提供需要直播推广销售的产品,每次或每个周期的产品推广,甲方需在直播开始前 个工作日内将产品信息提供给乙方和丙方,以便乙方和丙方共同确认直播平台、直播账号、直播时间、产品信息、产品成本和销售价格等具体项目。
3.5 乙方必须要求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直播服务,如由于丙原因造成信息推广内容或范围与三方约定不符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直播的,则由此产生的推广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3.6 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乙方和丙方仅负责为甲方提供推广服务,不与最终用户之间发生任何法律关系,丙方推广的产品和服务最终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4条 费用及结算
4.1 丙方直播销售产品产生的利润,由三方按照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分成比例为 %,乙方为 %,丙方为 %。
利润计算方式为:销售额-进货成本。
销售额的计算方式:
进货成本的计算方式:
4.2 乙方和丙方享有的利润分成按月结算,甲方须在次月3日前将上月的利润分成统一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受到利润分成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丙方享有的利润分成支付给丙方。
税务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丙方收入为税后收入,由甲方代缴和承担丙方个人所得税。
4.3 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4.4 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5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合法性、适当性。如果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乙方、丙方免受损害,如因此给乙方、丙方及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2 甲方负责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和维护、运营和用户管理、客户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并承担上述事项相应产生的一切费用。
5.3 甲方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以配合丙方的各项直播推广活动。
5.4 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利润分成。
5.5 甲方有权监督丙方的直播活动,并对丙方的直播方式、内容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5.6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对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服务应当向用户做出真实的陈述或明确的警示。
5.7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
5.8 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告链接内容的真实性,不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对其产品或经营内容等不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虚假宣传。若甲方违反此保证导致任何争议,则甲方应负责解决,乙方、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如果因甲方广告链接内容不合法的原因造成广告发布推迟或取消,乙方、丙方不承担责任。
第6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方须保证丙方为具备直播销售产品经验,若丙方连续 天或连续累计 次直播销售产品数量未达 件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更换主播时,此时丙方应当同意乙方更换主播,本合同履行终止。
6.2 乙方有权对直播行为、内容等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第7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进行直播推广服务。
7.2 如因丙方直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7.3 丙方对直播方式、内容享有自主决定和策划的权利,甲方、乙方不得无故干涉。
7.4 丙方保证其有资格并有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7.5 如丙方需要用其他直播账号或在其他直播平台上进行产品推广销售,需要事先向甲方和乙方报备并取得甲方、乙方的同意。
7.6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被理解为乙方和丙方对甲方所推广的服务或产品向第三人(消费者或其他仼何第三人)做出了任何的承诺和/或保证,也不得理解为丙方的直播推广服务的行为表明向第三人推荐该等宣传的产品或服务,所有因甲方原因使直播推广宣传引发的纠纷或处罚,均由甲方和甲方的客户自行承担,乙方、丙方概不负责,如对乙方造成了任何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第8条 保密条款
8.1 除非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或经本协议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本协议外的任何主体披露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其他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及本协议内容。
8.2 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被解除或者终止后,仍应对本协议三方具有约束力。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条件、陈述或保证时,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并且协议自违约方收到该书面通知时即时解除,且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
9.2 甲方应按约按时足额支付利润分成,每逾期一天,按未付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未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如自然灾害、战争及社会重大变化)而阻碍任何方履行协议的,受影响一方可暂缓执行本协议,并不属于违约,各方的责任亦顺延。受影响一方应及时向其他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视为不可抗力因素未发生。如该不可抗力事故属永久无法还原或其效果无法消除的,其他方有权解约,本协议因此被解除的,三方均不构成违约。
第11条 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1.2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2条 附则
11.1 本协议不得被理解为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法律代表或代理人,并且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另方的行为负责或受另一方行为的约束。
11.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签字):
展销推广协议书 篇5
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营造良好的整形美容氛围,提高中国整形美容行业的服务水平,在业内形成良好的资源互补、利益共享的商业环境,更好的推广整形项目和美容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推广合作合同: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负责整形美容活动在当地的发布和推广服务。
2、甲方制作所涉及的整形美容项目的相关资料和图片。
3、甲方组织乙方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短期的培训或学习交流。
4、甲方不定期派美容专业人士到乙方营业场所进行交流指导。
5、甲方及时向乙方反馈最新的整形美容动态。
6、甲方确保整形美容行医资质符合国家规定。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当地整形美容业的市场信息以供甲方决策。
2、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市场推广及客户挖掘。
3、乙方在客户中积极推广医疗整形美容服务。
4、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要求或培训指导内容来对甲方的品牌、业务项目等各方面内容进行宣传介绍。
5、乙方的宣传推广活动必须满足甲方医疗美容整形技术的实际情况,不得做夸大虚假宣传,必须维护甲方品牌形象。
三、利润分配
1、本着资源互用、利益共享的原则进行利润分配,项目提成:整形、皮肤提成______%。口腔、假体丰胸项目提成_______%。无创针剂类______%。
2、提成费用均在次月______号前打到乙方指定合法账户上(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打款日期)。
四、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保密原则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乙方和甲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目下的任何信息。
六、争议解决
合同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他
1、乙方向甲方推荐的顾客可享受由双方组织的客户联谊和交流活动。
2、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整形、光子项目资料及宣传画册等资料给乙方作为参考资料。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并由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甲、乙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合同之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