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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时间:2025-04-09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管理 局、__财政局、__税务局、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分行组成的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 确定以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__年为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 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 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 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

  第十九条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至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 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 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 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 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签章)

  __年__月__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电话: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经济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米4mm硅PU球场塑胶地面铺设。分色方案:主场地为绿色,辅助场地红色。羽毛球场为绿色。

  (2)工程地点:________

  (3)工程范围:3mm硅PU塑胶地面铺设及划线。

  (4)工程内容:球场面层施工,施工单价为100元/平方,施工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工程总造价为 ________元整(¥ ________元整),此承包价格为含税价。

  第三条:施工工期

  总施工工期为:12天(以工作晴天计算)。

  条:工程保修期

  由乙方施工的球场面层保修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签字日起)。保修范围:面层不脱层、面层不起包(不包括错误使用、人为破坏、自然灾害及基础层结构损坏)。

  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甲方按以下约定额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50%。工程完工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一性次支付完剩余工程款,质保金5%

  (2)质保金5%预留两年,两年后无息退还。

  (3)工程完工后由甲方组织对场地进行验收。

  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需提供一个合格的球场水泥基础地面(要求成龟背型朝四周排水,表面无大积水,表面强度C25,不起沙,不烧坏。

  (2)委派__为现场管理甲方代表,负责工程竣工验收、设计变更、工程期间签证事宜。

  (3)甲方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清工程款项。

  (4)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关于本工程的纠纷不得影响该合同条款的执行和施工进度。

  (5)提供乙方施工中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废料堆放地。

  (6)工程竣工后,负责组织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委派_______为现场施工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事宜。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交由甲方签证。

  (3)自竣工日起,规定保修内容中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无偿维修。

  (4)在甲方按时付款的情况下按合同规定施工期限内完工。

  (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6)乙方自行处理材料包装物和竣工后剩余材料。

  条:质量要求

  乙方首先应保证所供应的材料质量,由于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脱层、起泡等问题,由乙方付全责。同时乙方应严把施工质量关,注意施工细节,防止由于施工质量引起的超过国家标准的不平、积水等。同时,在做面层前,由甲方代表确认后方可进行面层的施工。

  条:安全责任

  1、乙方对施工队工人进行安全文明教育,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2、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而引起该工程安全事故,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条件下付款给乙方,甲方如违约,每延期一天给付乙方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2)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并认定不能按合同工期如期完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施工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相关法律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发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年月日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_财政局、_____税务局、_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立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不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__年为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从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厂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和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的收入,直到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并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入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外,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上缴年度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的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数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外,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 承包方____

  代表 __(签字盖章) 代表 __(签字盖章)

  __年__月__日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6

  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管理 局、__财政局、__税务局、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分行组成的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 确定以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__年为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 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 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 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

  第十九条 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至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

  第六款 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 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 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 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 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签章)

  __年__月__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7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

  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

  )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

  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

  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

  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

  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

  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

  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

  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

  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

  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

  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年月日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财政局、________税务局、________劳动局和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分行组成的____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   

  第二款 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

  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

  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

  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____劳字__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 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____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____%。   

  第六款 本条

  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____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____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

  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

  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

  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敢 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

  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11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的果园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树__株;__树__株;__树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月__日(阳历)以前。

  (本条内也可采用列表式,见后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元,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公斤,农药指标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元,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倍(或付给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乡__村__村民__(盖章或签字)

  日期:_____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1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_________,鱼塘面积:_________亩_________分_________厘。

  第二条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_______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

  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

  第八条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条 风险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由_________方负责,与_________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天内按鱼塘承包款总额_____%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_____万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须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_____%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_________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会计入帐一份,合同鉴证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其它条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13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14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

  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盖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盖章)

招标承包经营合同 篇15

  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

  负责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将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四至为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

  二)。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小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XX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县 乡 村 村民小组(签章)

  负责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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